创造性地理解毛泽东的思想遗产
——“枫桥经验”的现代治理意义
2013-01-30萧延中
□萧延中
·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号
创造性地理解毛泽东的思想遗产
——“枫桥经验”的现代治理意义
□萧延中
值得注意的是,时任公安部长谢富治当年送审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发言稿的题目是《依靠广大群众,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这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和强化“无产阶级专政”的年代里,发言稿中的“把反动势力中的绝大多数改造成为新人”的确是个颇具新意的提法。那时,中国正处于“四清运动”的初期,毛泽东之所以对此高度重视,在1963年11月20日专门将此件批给谢富治及其中央书记处主管政法工作的彭真,其实体现出作为杰出政治家对新中国治理理念的特殊敏感。据我粗浅的理解,毛泽东的这一治理理念的核心内涵,就是强调“人心的改造”,把“内在道德的提升”看作社会治理的基本前提。
众所周知,毛泽东是教师出身,曾在长沙当过小学教师。毛泽东深受老师、后来的岳父杨昌济的影响,在信中说过“吾人独服曾文正”,而曾国藩又是心学大儒王阳明的绝对信徒。大名鼎鼎的名训“破山中贼易、破心中贼难”就出自王氏《与杨仕德薛尚谦书》。从深层次讲,所谓“心中贼”是指一种无限贪婪的过度欲望,是一种人性中必然存在的“原罪”。孔子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孙子也认为“攻心为上,破城次之”,“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东汉大儒董仲舒在上汉武帝《贤良对策》中试图回答一个问题,为何会出现“法出而奸生、令下而榨起”?政府防止犯罪的法令越多,人们犯罪的数量也越多;政府打击犯法的措施越多,人们犯法的手段也越高明。他说:“为人君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正万民以正四方。四方正,远近莫敢不壹于正。”(《贤良对策一》)南宋学人陈亮上孝宗皇帝书时言:“正人心而后正天下。”中国有句老话叫做“洗心革面”,讲的就是这些道理。
毛泽东对中国传统治理理念领会入神,即使在你死我活的战争环境里,仍要做到“不杀二毛”(即指长有黑白相间头发的老人),在著名的《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中就有一条“不虐待俘虏”。这些都是一种“化敌为友”、“征服人心”之极其高超的政治智慧。后来在新形势下,毛泽东的这一思想又发展成为“一个不杀,大部不捉”和用“人民内部矛盾”的方式处理“敌我矛盾”的治理原则。在这里“发动群众,通过说理斗争,制服敌人,把‘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内部肃反的方针用来处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揭发出来的有破坏活动的地、富、反、坏分子”的本质内涵,就是倡导一种通过“治心”实现“治世”的基本原则。
现代中国社会已进入到了市场经济的时代,而维持市场秩序特别需要法制的原则。任何社会的正常运转都离不开权威系统的组织、指挥和协调。毛泽东说过,“人民犯了法,也要蹲监狱,也要坐班房的”。“人民”的崇高地位指的是他们拥有作为一个人应有的权利,但这种崇高性与作为任何人都有的局限性(自私、贪婪、虚荣等等)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问题,因此“人民”绝对没有超越法律的任何特权。问题在于:“德治”与“法制”究竟是种什么关系?今天,我们提倡创造性地理解毛泽东的思想遗产,深入阐释“枫桥经验”的现代治理意义,就是要避免出现以“王立军事件”为代表的所谓的“酷吏当道”的恶劣状况,因为那种“以吏为师”,摒弃人情,违背人性的治理模式背后的支撑力量是暴力和恐惧。那种打着共产党旗号,号称“为人民服务”,其实是一个表面“安定”实际“积怨”的最败坏、最危险、最恶劣的社会。
由是观之,赋予严肃的法制以充分的人情味,正是“枫桥经验”具有普遍治理意义的一个理论和实践方面的证明。
(责任编辑:常洵)
2013-05-08
萧延中,华东师范大学政治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绍兴市“枫桥经验”研究会特邀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