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01-30刘力伟
□刘力伟
·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号
○特稿
在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
□刘力伟
刚才,听了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和专家学者的发言,深受教育,深受启发,使我们对“枫桥经验”的诞生及其50年来的不断创新发展历程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和了解,也帮助我们更加深刻地理解“枫桥经验”的丰富内涵和时代特征,对我们进一步总结好、发展好新时期“枫桥经验”提供了很好的帮助。我代表省公安厅,向参加座谈会的各位老领导、老同志和专家学者表示敬意和感谢。
今年是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 “枫桥经验”50周年,省委、省政府早在去年底就向中央提出开展系列纪念活动的建议,中央高度重视,准备9月份在我省举办高规格的纪念大会。为筹备好这次会议,今年4月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专门到诸暨枫桥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作了重要讲话。上个星期天,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同志也到了枫桥,深入枫桥派出所和枫源村进行实地调研,充分肯定了我省这些年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做法与成效,对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孟建柱书记、郭声琨部长的指示精神,配合中央和省委筹备好纪念大会,省公安厅也将开展系列活动,并专门成立了工作专班,统筹协调经验总结、理论研究、宣传推广、表彰奖励等活动。今天邀请大家来座谈就是省公安厅纪念活动的开篇。刚才,大家的发言都作了精心准备,讲得都很好。会后,工作专班要将这些发言材料整理好、吸收好、运用好,并通过适当载体,让全省公安民警共同来分享,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机关深入研究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结合大家的发言,我也谈几点认识。
一、“枫桥经验”的核心和精髓体现了群众观点
群众观点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其核心的内容是承认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一切工作的成败归根结底取决于人民群众。我们讲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是从这一观点出发的。回顾“枫桥经验”的产生、发展、创新历程,无不充分体现了群众观点。正是因为充分相信群众,紧紧依靠群众,全面激发和充分发挥群众的创造力、积极性,放手让群众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创建平安的实践中施展聪明才智,才使“枫桥经验”50年来始终保持了旺盛的生机和活力。同时反过来讲,正是因为“枫桥经验”的精髓在于群众观点,决定了这一经验是科学的经验,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观的经验,也是有生命力的经验。
二、“枫桥经验”是与时俱进的经验
我们讲,任何经验的产生都是基于一定的时代背景和当时的客观条件,如果经验不随着时代背景的变化而变化、发展而发展,那么,经验就会随着客观条件的消失而消失。但是“枫桥经验”为何历经50年而经久不衰,反而历久弥新?这里面,有前面我说的其精髓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观的因素,更有“枫桥经验”不断与时俱进的因素。“枫桥经验”产生于初始时期调和阶级矛盾的实践,再到发展期调和人民内部矛盾,又到新时期调和改革发展稳定各领域之间的矛盾,从而使这一经验从最早的维稳经验,发展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经验,再到建设和谐社会的经验,所以才有效保持了“枫桥经验”的创新性、鲜活性、时代性。孟建柱书记在浙江调研时也讲到,“枫桥经验”已不仅局限于维护社会稳定这一方面,其依靠群众发展经济也是题中之义。
三、公安机关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要置身于平安建设的大局中来谋划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就建设平安中国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5月31日,中央在苏州召开了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对深化平安建设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深化平安建设,公安机关是主力军,也是主推手,责无旁贷,义不容辞。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牢牢把握平安中国建设这个大局,自觉运用“枫桥经验”指导平安建设,也就是说,我们要走人民治安道路,把人民群众的无穷力量发掘好、组织好、保护好,使平安建设由人民群众共建,平安建设的成果由人民群众共享。
(责任编辑:蒋国长)
2013-06-06
刘力伟,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本刊编委会名誉主任。
*此文系2013年6月5日刘力伟同志在浙江省公安厅纪念“枫桥经验”5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