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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启示*

2013-01-30陈福连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枫桥绍兴市

□陈福连

(绍兴市公安局,浙江 绍兴 312000)

·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纪念号
○“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获奖论文选

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实践与启示*

□陈福连

(绍兴市公安局,浙江 绍兴 312000)

几十年来,“枫桥经验”从公安的治安经验上升为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不同时期进行了实践和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其内涵和外延,使其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为此,启示我们: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必须与时俱进,发扬不同的时代特色;必须立足基层,重视治理的源头防范;必须讲究方法,坚持广泛的群众路线;必须统筹资源,构筑立体的综治格局。

“枫桥经验”;群众路线;公安工作;社会管理创新;绍兴市

1963年,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浙江省诸暨县公安局枫桥派出所(以下简称为“枫桥派出所”)和枫桥干部群众一起创造了“依靠和发动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毛泽东同志在公安部材料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中央先后两次作了批转。几十年来,“枫桥经验”从公安的治安经验上升为综合治理、基层社会治理的经验。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在不同时期进行了实践和总结,不断丰富和完善其内涵和外延,使其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

一、“枫桥经验”在绍兴公安的当代实践

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 “枫桥经验”45周年纪念活动以来,绍兴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周永康同志的指示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不断丰富发展“枫桥经验”,与时俱进创新“枫桥经验”。

(一)坚持民意主导、民情疏导,大力推进枫桥警务模式,实现群众满意。绍兴市公安机关积极运用“枫桥经验”的精髓,坚持群众观念和群众路线,坚持以民意为主导,畅通民情疏导渠道,着力提升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1.以警务保障民生。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从群众需求入手,大力推进“枫桥警务模式”,充分发挥其沟通警民感情、密切警民关系、关注民生改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机制上,按照“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要求,以警务工作对接乡镇、对接网格的方式,加强和完善社区警务站和警务室建设,并结合辖区治安实际,视情设立流动警务室、驻村警务点、网上警务室,实行社区民警专职化,确保警务前移、警力下沉。目前,全市共建设警务室(站)344个,配备专职社区民警489人、协警666人,基本做到一区一警、一区二警或一区多警。如绍兴县公安局合理布建警务室,将社区警务工作延伸到农村、山区和企业,做到了体制理顺、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待遇跟上。在模式上,全面推广“枫桥警务模式”,进一步规范警务站(室)设置、警力配备及警务工作的内容、职责、流程和方法,建立完善了解社情民意、组织发动群众、专业领域工作、亲民为民队伍建设的工作机制,主动顺应民意、服务民生,引导民力、群防群治,专群结合、综合治理,实现了警民和谐、良性互动。如枫桥派出所在建立3个警务站、3个警务室的基础上,还推出了“六个必访”制度,组织发动群众开展防范工作。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以下简称为“越城分局”)制定了社区警务工作“课程表”,设置18项必修课、20多项选修课和若干项自修课,实施了规范化、精细化管理,解决了社区民警做什么、怎么做的问题。

2.以警务促进和谐。绍兴市公安机关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大局,畅通民情交流渠道,与群众面对面、键对键、案与案进行沟通对话,提供优质服务,打造和谐警务。开展警民恳谈、相约警务室、警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向群众报告工作、通报情况,倾听群众呼声、广纳社情民意。对不同渠道收集的民意特别是批评意见,通过与群众面对面的交流,积极回应群众的需求。如越城分局开展以送平安进社区、送实惠进企业、送服务办实事的“三送”便民服务活动,既对群众进行了法制宣传和教育,又通过绿色通道、预约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等举措为群众解决了实际问题。开展键对键的沟通,在平台上,大力拓展公安网上服务,建设网上办事的公众服务平台、协调警民关系的公众参与平台、开放警务信息的透明警务平台、宣扬警察核心价值观的警营文化传播平台,实现“一站式”网上办理、“一网通”网上查询、“一体化”网上咨询的全天候公安网上服务。绍兴市公安局“网上户政”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肯定。在机制上,与市委宣传部签订《关于建立公安宣传合作推进机制的协议》,以网上对话、公安微博、电视访谈等形式,让老百姓不出家门就能与警察键对键沟通,实现了群众工作信息化。在应对处置上,搭建网上舆情导控平台和虚拟报警岗亭,成立网络舆情引导工作领导小组和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组建网络评论员和骨干评论员队伍,对网上涉警舆情做到“抓早抓小、分级处置、开放坦诚、件件回应”。成功处置了与杭州飚车案间隔不长的“5.27”保时捷交通事故、“黑客之城”事件等一批突发敏感案事件舆情。新昌县公安局构建“网上平安警务”建设的做法被《人民公安报》头版头条报道,省公安厅也召开现场会推广,成为全省网络舆情引导工作的成功典范。开展案与案的公开,推行说理执法,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公安、检察机关双向说理工作的意见》,对每起案件的当事人说清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努力减少执法争议;推进阳光执法,出台《绍兴市公安局行政案件公开处理工作实施意见》,全面公开刑事和行政执法的依据、流程、程序和时限,2012年9月全省首个执法办案公开查询系统投入运行并实现网上实时查询;坚持语音回访,在全省率先试行110自动语音短信回访系统,主动接受报警群众评价,提升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2011年,全市通过回访系统总体回复率为46.22%,其中满意率为93.83%,居全省前列。如越城分局设置阳光警务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开执法办案情况,并对重大未破案件进行逐一回访,对已破案件进行抽样回访,取得了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3.以警务展现活力。绍兴市公安机关以警营和谐、警民和谐为目标,从制度建设、能力提升和文化建设三个方面着眼,致力激发警民活力。针对110接处警直接接触群众、容易引起投诉和信访的实际,全面推行统一模式、统一指挥、统一规范的“三统一”接处警模式,实行点对点、扁平化指挥调度,最大限度缩减指挥层级,提高接处警响应效率,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好评。如绍兴县公安局110接处警“五抓五规范”、中层干部办案制度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做法得到了上级的肯定;上虞市公安局民警“六式”谈心谈话、绩效档案积分管理、警务工作项目化运行等队伍精细化管理机制,有力地保障了警务工作的活力。同时,针对民警工作能力提升问题,坚持“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要求,深入开展大讨论、大练兵、大比武活动,重视小教官培养和专门人才培育,全面实行“菜单式”选班、“比武式”选拔,营造了“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绍兴市公安机关“轮值轮训、战训合一”的做法得到了公安部人事训练局的充分肯定,并在公安部简报上进行推广。对民警归属感提升的问题,坚持从政治、福利、维权等方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决民警压职压级、身心健康、执法维权等问题。坚持把文化育警作为提升公安战斗力和队伍活力的重要抓手,携手市委宣传部、市总工会、市文广新局、市文联开展“警企文化行”活动,通过警民同台演出、警民互动交流,将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与文化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显示出文化引领的强大力量。《人民公安报》头版刊登了《绍兴论道:探索文化育警之路》的长篇通讯。时任市委书记张金如在专访时评价:“警企文化行活动针对绍兴平安和文化建设的实际,一方面服务企业平安建设,另一方面携手企业共同宣传推动平安,是个不错的探索和尝试。”如枫桥派出所注重警营文化建设,通过开辟“枫桥经验”陈列室、警营文化走廊,组织互学讲坛,筹建以“一网一站一节一会一队”为内容的“五个一工程”,促进警民良性互动。

通过切实转变警务模式,真正将公安工作与群众相融合,密切了警民关系,提升了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软实力,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达到了93.7%,实现了“群众满意”的目标。

(二)坚持以人为本、说理说法,大力推进矛盾化解机制,维护社会稳定。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从大局出发把握经济社会对公安工作的要求,从细节入手掌握广大群众的期望,坚持“枫桥经验”以人为本的基本精神,采取分类调处、联动联调等社会化方法,既解决服务经济社会的“大事情”,又做好化解群众矛盾的“小文章”。

1.建立调解“大格局”,创新矛盾化解新机制。当前,每年110接处警总量高达128万起,其中60%以上涉及土地、环保、城建等部门及民事纠纷、家庭纠纷、服务求助等非警务活动,大约30%左右是纠纷类问题,不但牵涉了大量警力和精力,而且容易引发信访问题。绍兴市公安机关积极整合各方力量,在一年多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实施了110矛盾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在联动上,以公安110指挥中心为基础,在政府层面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政府各相关部门和社会服务单位参加的110社会应急联动平台,授权110指挥中心行使指挥调度、通报协调、装备调用、检查监督等相应职权,并根据承担的职责任务与服务民生的紧密程度,实施二级联动架构,实行24小时值班或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有效依靠政府和相关部门、行业分流解决群众的报警求助,将有限的接处警力量从繁杂的非警务求助中解放出来。在联调上,积极推动政府建立“大调解”工作格局,在市县两级成立由党委政府分管领导挂帅的矛盾纠纷联调工作领导小组;在乡镇层面以驻所形式在派出所内部或周边设立110矛盾纠纷联调中心,以派出所、司法、法庭、信访等单位为成员单位,聘请专职调解员,实现警调对接;在村居层面成立矛盾纠纷联调工作站,由调委会、治保会成员和其他村(居委、社区)人员组成;同时积极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医患纠纷、劳资纠纷、交通事故等行业性纠纷调解机构。依靠警调对接方法,及时分流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缓解了基层民警的压力,有效预防了涉法涉警信访案件的发生,做到了“矛盾不出村、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如枫桥派出所积极推行“四前工作法”,成立以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光照命名的“老杨调解中心”,采取专职调解员常驻调解、特邀调解员“点菜式”“预约式”调解、社区民警和村级调解员配合调解的办法,攻克了大批疑难纠纷。上虞市公安局建立四项机制、把好四道关口的“四步走、四把关”工作法,全面推行110矛盾纠纷联动联调工作。绍兴县公安局以“信息早知道、人员早介入、事态早稳控、矛盾早化解”为核心,推动政府构建了三级联动、三位一体、三环紧扣的大调解工作体系。越城分局推动建立了镇街牵头,派出所、司法所、法律服务所联动,涉事部门或村(居)参加的“1+3+X”纠纷联调工作模式。

2.开展风险评估,矛盾预防走在决策前。公安机关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在服务发展上,针对社会快速发展容易并发社会矛盾的实际,推动党委政府出台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由党委政府牵头对重大政策出台、重点项目实施等重要事项的落地事先开展评估,调查民意、征求意见,有针对性地落实预防和控制措施。如上虞市公安局推动实施社会稳定“三色预警”机制,将110有效报警、群体性事件、越级信访、安全生产及流动人口等事项纳入预警范围,对涉及社会稳定事项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中央维稳办、省维稳办先后以简报形式推介了这一做法。诸暨市公安局建立“一项中心工作、一个领导班子、一套应急方案”的“三个一”项目保障机制,配套制定治安风险评估、工作动态跟踪、重点专项经营、事件应急处置四项工作规范,在推进重点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服务经济上,针对绍兴轻纺等外向型产业受金融危机影响的先发性、持续性等问题,出台了服务经济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三服务”工作措施,着力从公安归口上服务和保障经济平稳发展。如绍兴县公安局坚持“经济发展到哪里,公安机关服务和保障跟到哪里”,建立挂钩联系、定期会商、法治教育、信息资源共享等制度,为经济建设筑巢引凤、保驾护航,营造发展软环境。新昌县公安局推行警务工作“进项目、进企业、进园区”,建立完善服务园区发展“六大机制”,实现了和谐征地、和谐开发、和谐建设、和谐发展的目标。上虞市公安局在市级层面推动开展打击和预防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行动,做到案件侦办与维稳工作同步上轨。在服务大型活动上,针对每年“两会”、国庆及公祭大禹陵、兰亭国际书法节、黄酒节等重大节庆活动,在经受奥运安保、世博安保和世合安保洗礼后,逐渐摸索出服务大型活动安保的“绍兴模式”,形成了以“三平台一中心”为核心的智能安保体系、以“红袖章”群防群治为载体的基础防控体系和以“一馆一团、一店一团”为内容的团队安保工作模式,实现了重大活动安保工作的完胜。

3.做到一案一策,就地解决信访类矛盾。信访工作是警民关系的“观察哨”,是公安队伍建设的“晴雨表”。绍兴市公安机关高度重视信访问题和信访维稳工作,分别采取不同方式应对、处理社会信访和公安归口信访。对于社会群体信访问题,主动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切实加强情报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化解和稳控,确保不形成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暴力事件。对于公安归口涉法涉警信访问题,从源头上规范接处警工作,减少初信初访问题;从处置上建立健全集中清理信访积案、定期接访、开门接访、走访约访、网上接访、领导包案、责任倒查追究等工作机制,一案一策予以重点解决;从硬件上全面完成信访接待场所规范化改造,规范接访程序,提升接访能力,提高信访工作的软实力,最大限度避免因接访不当使信访问题转移、升级和激化。2011年,全市公安信访部门共处理信访问题2758件,同比下降了8.7%,其中重信重访的比例有大幅下降。如诸暨市公安局尊重和鼓励群众的首创精神,帮助指导枫桥镇枫源村干部群众首创了“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民主治村办法,提高了村级组织自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该村连续多年没有出现信访问题。绍兴县公安局建立信访问题所队长负责制和初信初访追责制度,并与单位年度考核和民警评先、晋升相挂钩,认真接待每一件来信来访,初信初访一律倒查责任;局领导每月公开接访,接访事项一律包案督办;定期组织局长约访、下访,“面对面”宽慰信访群众的心理。

近几年来,全市没有发生影响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没有发生特别重大的群体性事件;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度和支持度明显提高,公安机关的群众公信力和信任感也与日俱增,实现了“社会稳定”的目标。

(三)坚持专群结合、人技互动,大力推进信息警务体系,控制刑事发案。绍兴市公安机关在“枫桥经验”的指引下,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充分运用“传统+科技”做法,发挥专群结合、人技互动的优势,以群防群治为基础,以信息化为支撑,综合运用打防、巡防、技防等“三防”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有效控制了全市刑事发案总量。

1.以科学巡防压缩犯罪空间。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哪里治安复杂就将警力投向哪里”的原则,根据辖区治安现状,科学合理地划定巡防区域和重点,将有限的警力投向街面、投向治安复杂地区,切实压缩犯罪的时间空间。注重发挥专业巡防力量的优势,制定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公安巡特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的通知》,分级分层组成一支400多人的第一梯队防暴力盔甲处突队伍和300多人的第二梯队应急处突力量,投入重点路段的街面巡防,同时充分发挥路面警力的作用,组织110民警和路面交警共同开展治安巡逻,强化对社会面的动态管控。如诸暨市公安局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以巡特警大队40名民警和由政府全额保障的300名专职巡防力量为主体,以网格化巡防为载体,对城区3大区域、20个网格,实行“六班五运转”24小时管控。上虞市公安局将主城区划分为20个网格巡区,投入162名巡防力量实行网格化巡逻。同时,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充分调动和整合各种社会资源,组建各种群防群治队伍,有效解决了“警力不足民力补”的问题。特别是结合打防侵财犯罪大会战,明确要求各地辖区派出所按照刑事发案比例,组建相应的专兼巡防力量,实行村村联防、村企联防、小区联防和金融网点保安派驻及ATM机巡片巡防队。同时,及时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加强见义勇为的工作意见,在全省率先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见义勇为工作新模式,为群防群治工作营造了良好的基础。2011年,绍兴市还荣膺全省唯一的“全国见义勇为城市奖”。截至目前,全市共有各种群防群治队伍3310支190431人,专兼职巡防队伍1214支6881人。如枫桥派出所从2004年起组织乐山村13名个体业主组成了义务巡防队,连续7年开展夜间巡查,彻底改变了该村的治安面貌。越城分局积极推广塔山派出所治安重点区域“3451”防控工程,组建社区巡逻队,以社区控案竞赛的方式协助维护辖区治安。注重发挥联防协防机制的效能,注重机制和方式的创新,借助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力量,探索实践多种形式的联防、协防工作机制。如诸暨、嵊州、越城等地辖区派出所针对校园多、问题多的实际,在重点学校内部建立驻校警务室,与学校联手推行警校联防模式,建立定期联系、法制教育、护校巡逻、打击整治等工作机制,使涉校涉生案件得到大幅下降。绍兴市公安局袍江分局组建了由政府出政策、村居出资金、派出所指导的86支专职护村队,积极探索以电信联络的“十户联防”报警自防模式,提升了村(居)自我防范的能力,同时还与电力等部门协作,按照“企业出资、公安指导,双向联动、互惠协作”的模式,组建了全国首支“三电”设施专职巡护队伍,得到了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2.以先进技防提升防控能力。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以实施“金盾工程”为契机,大力推进以社会动态视频监控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公安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犯罪的防控能力。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坚持公安信息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同步规划,大力实施金盾工程和科技强警项目建设,并将其纳入市政府《十二五规划》,编制了《绍兴市公共安全信息化工程五年规划》,总预算达2.56个亿,着重解决社会管理、安全防范、维护稳定、快速反应等七大体系建设。坚持专业技术与社会技防同步推进,按照“政府牵头、依靠社会、齐头并进”的建设原则,大力推进以视频监控为主体的智能安防体系建设。全市各级以政府租赁方式,每年出资7000万元,在主要街面等地建设了6500个点位的专业视频监控系统,同时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村居、学校小区,以社会化推进的方式建设完成12万只视频监控,作为公安主导治安监控的补充和完善。同时,大力推广应用以防盗防抢防火为主的区域联网自动报警系统12519户、火灾事故自动联网报警系统1万多个点,在第一时间发现警情险情,在第一时间投入打击破案和抢险救灾;大力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安装其他技防产品,共安装边界检测报警系统1万多套、出入口控制系统1803个、电子巡查子系统383个,大大提升了社会的自防能力,大大提升了公安机关对社会治安的掌控力,也为侦查破案积累了第一手资料。同时,积极借助国家级“智慧安居”工程在诸暨枫桥等地试点的有利时机,与国防科工委合作推进集指挥调度、应急联动、社区防范、街面控制、行业管控、内部监管、人口管理、交通管理、消防救援、网络监控等于一体的科学技术信息项目建设,并配套落实相应的监控人员和机动处置力量,做到有人监控、有人处置,实现“未动先知、动知轨迹、人机互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控制各类违法犯罪和安全事故。按照“一年一载体、一年一方案、一年一考核”的要求,先后开展了信息化应用年、协同推进年、机制建设年、信息化大格局落地年和竞赛比武年等活动,提高了广大民警的科技和信息化应用的技能。

通过落实“三防”控案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使全市刑事案件发案总数连续6年实现“零增长”,特别是“命案”等重特大刑事案件有所下降,可防性、侵财性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实现了“发案少”的目标。

3.以精确打击减少犯罪主体。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情报信息导侦”,做到既破大案、又管小案,切实消除犯罪的“有生力量”。在破大案上,牢固树立“命案必破”理念,每年组织开展命案会战和“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同时大力加强刑侦、技侦、网侦专业技术力量和装备建设,建立类案专业研判队伍和两级排查、梳理、分析和研判模式,提高了批量打击的能力,这一模式在全省推广后产生了规模效应。如越城分局建立“封闭型”打黑模式,实行全局办案骨干“兵团式”作战。上虞市公安局推动市委下发深化开展打黑除恶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政法各部门出台具体的办案指导意见,建立信息传递、合力打击的常态化严打工作机制。特别是在“清网行动”中,实行全警、全民“清网”,研究规劝和追逃的技战法,通过群众检举揭发、教育敦促、集中抓捕等方法,使清网率达到了88.53%,绍兴市公安局清网办和诸暨市公安局分别被公安部授予集体二等功。在管小案上,面对平均每年42000多起刑事案件,特别是占比90%以上的39000多起侵财案件,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的原则,开展了打击防范侵财犯罪大会战,建立反两抢犯罪侦查大队(中队)、反盗专业侦查队伍以及刑侦、技侦、网侦三侦合一的合成作战研究室,实现了“一降二升三提高”的目标。同时,改变以往以打击破案数字“论英雄”的政绩观,充分考虑人防、物防、技防和心防等专群结合的作用,将打击破案量化指标与街面见警率、监控覆盖率、物防普及率同步纳入考核,对“破案能手”和“防范标兵”给以同样奖励。绍兴市公安机关打击盗抢犯罪侦技联动工作机制还被评为全省公安机关警务创新奖。如诸暨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侵财型犯罪中队和视频侦察中队,提升网上串并和信息作战能力。越城分局针对30个重点发案社区和单位,开展以进案件高发社区、进治安复杂单位、进被害人家庭,同排查分析、同探讨研究、同整改落实为主要内容的“三进三同”专项活动,从局领导、所队长、民警三个层面分级落实、分层走访,做到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案件不下降不过,切实从源头上预防侵财性犯罪的发生。

(四)坚持与时俱进、创新管理,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促进治安稳定。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枫桥经验”与时俱进的理念,按照周永康同志“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的社会管理新路子”的要求,始终从人、事、物等服务管理的要素着手,做到以服务促管理、寓服务于管理,推行亲情化、规范化、社会化工作机制,促进了全市社会治安稳定。

1.推行实有人口亲情化服务机制。流动人口是实有人口服务管理的主体。在体制上,推动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协调机构,市县两级政府成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或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按照“有人精心管理、有人贴心服务”的要求,以500:1的标准配备专管员队伍,按照20至40元/人的标准落实管理经费,绍兴县专项经费更是达到了50元/人。在管理上,以精准化为目标率先建成流动人口综合信息平台(一期),加大基础数据采集和应用力度,加强综合监测和分析,为制定公共服务管理政策和引导人口有序流动提供科学、准确的依据。在服务上,以本地化、人性化、亲情化为追求,建立了流动人口之家等服务和维权组织,为流动人口提供本地化、均等化的普法教育、法律服务、纠纷调解、维权援助等服务,使其感受到亲情、温暖与关爱。特别是深刻吸取湖州织里事件的教训,探索在流动人口过多甚至超过户籍人口的地方,建立商会、协会、同乡会和新居民党支部等非政府组织,对流动人口实施“再组织化”管理,确保服务管理伸得进去、摸得出来。诸暨等地外警协管外口、流动人口管理“三合一”模式及编码式管理机制的经验做法被公安部推广应用。省政府还专门在上虞市召开现场会,在全省推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上虞模式”。绍兴县局探索了以外控外、积分制和再组织化管理等人性化工作机制。越城分局采取公安机关、流管部门“双轨制”管理工作体制,推行集中服务、预约服务、错时服务等便民举措,在安全防范、健康知识、法律援助等方面开展服务,赢得了群众的好评。同时,运用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落实轻微刑事和解、青少年挽救帮护等人性化措施,控制对立面、争取支持者,教育大多数、打击极少数,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2.推行行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机制。绍兴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安全保卫条例》,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指导和督促相关行业、场所和单位建立责任机制、管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深入开展“法人创安”和“治安安全单位”创建活动,督促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落实治安保卫力量和安防措施,做到重点治安保卫单位专职保卫人员配备率100%,入侵报警、视频监控等技防产品安装率、巡查率100%,银行业金融机构安全评估合格率100%,娱乐场所、中小学幼儿园、大型商场保安派驻率100%。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场所和单位,实行集中整治、错时巡查,运用打击查处手段督促整改问题。结合全省打防控工作考评工作,对旅馆、出租房屋、流动人口和典当、寄递、旧货交易、机动车修理等行业、人员和物品推广实时、实名、实情、实数登记,真正实现动态管控。如绍兴县公安局针对中国轻纺城这个亚洲最大轻纺市场物流寄递行业发达、容易成为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毒品夹带通道的现状,推动政府成立了寄递行业实名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绍兴县寄递物品收发实名制试点工作方案》,开发了物流寄递渠道信息管理系统,用信息化手段对所有寄递物品开展实名登记。孟建柱同志对此作出重要批示:“浙江实施快递‘实名制’的做法好,请积极予以推广”。

按照治安管理市场化的原则,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运用积分制管理模式,实现行业自律自治,减少公安行政强制行为,减低公安行政成本。如越城分局对旅馆、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实行“双积分”制管理,分别对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积分考核,并与公安机关日常检查的频率及单位考核员工的绩效相挂钩,以行业自律的方式促进治安管理。上虞市公安局会同综治部门积极推动21个乡镇成立平安协会,发展会员单位906家,协会基金6000余万元,年筹集资金近千万。在此基础上又成立市级平安协会,发展会员单位56家,协会基金2000余万元,为公安机关开展维稳和打防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财力保障。绍兴县公安局针对街面自助银行及其周边容易出现盗抢案件的问题,主动与银行商洽,由各大银行共同出资,在全省首次组建了一支12人的金融治安巡逻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3.推行公共安全社会化监管机制。以交通、消防安全为主的公共安全,是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近几年来,绍兴市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探索实施公共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有效破解了交通事故、火灾事故“零增长”和“控大”的难题。在交通监管上,紧紧围绕市政府提出的打造“全省交通秩序较好城市之一”的目标,以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等活动为载体,实施全警上路,实行严管重罚。同时提出交通管理“一规划六机制”,把缓解拥堵工作列入政府工作报告和为民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实行综合治理。绍兴交警平安畅通县(市、区)创建模式,得到省政府的肯定并以现场会的形式在全省推广;交警支队“一站式”交通事故处理模式得到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基层基础建设领导小组、公安部正规化建设评估组等的高度评价,并在全国交警系统视频会议上进行推广;绍兴国内第一条双向“绿波带”,成功申报并通过国家“863”项目考评。在消防监管上,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提请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网格化、社会化管理的要求,在全市118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在2188个行政村明确了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全市推广了针对“三合一”企业的整管并举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模式。工作中,坚持党政为主统筹协调,分别明确了各级政府、消防部门、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员和企业场所业主四个层面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能;坚持抓实基础摸清现状,由政府出资招聘专职消防安全基础协管员,落实到网格责任区,负责消防基础状况摸排;坚持网格化责任型管理,把乡镇划分为若干个消防安全管理网格,每个网格确定一名专职协管员,掌握消防安全管理的工作主动权;坚持检查与整治相结合,平时以网格协管员检查、整改为主,每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以实现标本兼治的社会效果。

通过推行“三项机制”,全市180多万流动人口违法犯罪率得到有效遏制,外口犯罪率基本控制在3‰左右;流动人口、出租房屋登记率和旅馆住宿人员“四实率”稳步提升;公共领域的安全问题逐步解决,交通事故四项指标逐年下降,火灾事故及经济损失同比大幅下降,2012年火灾事故实现了 “零伤亡”,群众对公安工作的认可度逐年提高,实现了“秩序好”的目标。

二、绍兴市公安机关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启示

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是时代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绍兴市公安机关的实践证明,“枫桥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依然具有强大而旺盛的生命力,对于推进公安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作用。

启示之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以人为本,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枫桥经验”源于公安、源于基层,以人为本是“枫桥经验”的核心内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对“枫桥经验”的认识和态度问题,直接关系到“枫桥经验”的坚持与发展。公安机关要结合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切实加强对民警主体的教育和引导,大力宣传“枫桥经验”及其内涵和外延,解决民警思想认识上的问题。特别是要尊重基层民警首创精神,鼓励基层民警主动创新,积极为“枫桥经验”注入新的元素,不断丰富其内涵和外延,从而营造人人知晓、人人实践、人人创新发展“枫桥经验”的良好局面。

启示之二: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与时俱进,发扬不同的时代特色。与时俱进是坚持发展“枫桥经验”的活力源泉。从“枫桥经验”诞生后,枫桥、诸暨和绍兴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总结出了具有不同时代特色的经验做法。当前,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对公安工作也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公安机关要认真审视影响和制约公安工作长远发展的瓶颈和难题,坚持从人口管理、矛盾化解、维护稳定、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入手,正确处理好稳定与发展、服务与管理、打击与防范、队伍与业务之间的关系,着力解决好各种瓶颈问题和突出问题,推动“枫桥经验”的与时俱进、创新发展。

启示之三: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立足基层,重视治理的源头防范。公安派出所是“枫桥经验”的创造者、实践者和推动力量,是公安机关最基层战斗实体,也是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和纽带,其工作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到党群关系、警民关系。从派出所的发展历程看,尽管公安部在“杭州会议”上将派出所定位为“集管理、防范、打击、服务等多种职能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战斗实体”,但管理和防范一直是派出所的主要工作,并以此增强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因此,各级公安机关必须克服当前“重打击轻防范,甚至不防范”的错误倾向,坚持少捕人、多挽救,把派出所工作的重点逐步回归到管理和防范上来,把工作主动权交给派出所,在政策、警力、考核等方面向基层派出所倾斜,以真正发挥其“保一方平安”的作用。

启示之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讲究方法,坚持广泛的群众路线。“枫桥经验”正是由于充分发挥了党的政治优势,依靠人民群众化解消极因素,调动积极因素,解决社会矛盾,才能成为全国政法公安战线的一面不倒的旗帜。各级公安机关既要发挥专门机关的职能作用,又要注重治保调解组织、治安信息员队伍和群防群治力量建设,紧紧依靠群众,广泛发动群众,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创新工作机制,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特别是要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的最高位置,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我们的工作标准,根据群众的意愿和诉求来引领警务工作,建立起具有时代特色的互动合作的和谐警民关系。

启示之五: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必须统筹资源,构筑立体的综治格局。60年代的“枫桥经验”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雏形。此后,“枫桥经验”推动了综合治理,而综合治理丰富了“枫桥经验”的内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基本任务是在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协调一致,齐抓共管,依靠广大人民群众,运用政治的、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文化的、教育的等多种手段,整治社会治安,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保障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机关作为综合治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只有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参与社会化、市场化的大治安、大治理格局,融合社会资源构筑治安防控体系,才能最大限度地维护社会长治久安。

(责任编辑:庄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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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3040(2013)03-0058-07

2013-05-08

陈福连,浙江省绍兴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一大队教导员。

*此文获“枫桥经验”与社会管理创新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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