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金融支持农村农民发展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2-12-22蒋丽娟
蒋丽娟
资金的投入是农村农民发展的关键。据有关专家测算,实现国家确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至少需要6万亿元。再加上对农民的投入,其需要的资金量之大可想而知。虽然国家提出了“多予、少取、放活”的政策,但面对如此巨大的资金需求,对于欠发达的海南省,仅仅靠财政投入是远远不能解决资金供求的矛盾的,需要金融相关部门给予大力的金融支持。虽然近年来,海南陆续出台一系列促进农村发展的扶持政策(如《关于金融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意见》),海南省政府也给予了大力支持,但仍然难以从根本上解决海南省农村农民发展的问题。因而,深入分析金融支持海南省农村农民发展的问题及金融机构如何采取有效的措施促进农村农民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海南省金融支持农村农民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
有的金融服务产品虽然已在海南省农村使用,但由于宣传不够,农民认知度不高。根据调查发现,海南省大部分农民由于缺乏金融知识,常发生误收假币、现金藏家中被火烧或被盗、携款外出丢失或被扒甚至被抢等,给农民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在银行业务中,绝大部分的农民只知道存款、贷款等传统业务,对新金融业务及产品基本不了解,对POS、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电子汇兑等业务知道较少,在办理结算业务时几乎不用;几乎一半以上的农民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操作过ATM;绝大多数的农民不知道信用卡的功能,更有甚者不知道什么是信用卡;许多农民对贷款种类、期限、利率及逾期处罚措施等信贷政策方面的知识知之甚少;许多农民不知道什么是信用贷款、担保贷款等,对担保人所承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以及个人信用损失等方面的知识基本不了解。
(二)消费信贷市场开发欠缺
农民具有较强烈的购买小型农机具、摩托车的愿望,随着社会观念的变化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购买汽车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但是这些产品的价格比较高(包括汽车等下乡产品),完全依靠农民自身的积蓄难以购置,他们希望在“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具下乡”的同时,让消费信贷也下乡。可是海南省银行业消费信贷的对象几乎都是城市居民,而且其农村消费信贷的投向单一,大部分是个人住房贷款,很少涉及汽车消费贷款、耐用品消费贷款。此外,农村金融机构较为缺乏对农民消费信贷产品的专门开发,其针对农民消费信贷的产品设计是远远落后于当前农民的需求。
(三)农村金融服务方式较单一
相对于城市中银行提供的中间服务,农村中间服务就显得很单一,难以满足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
1.农村地区硬件基础设施落后。目前海南省各地农村是以信用社为主要金融服务体系,在技术设备上,很多地区农村信用社的办公自动化程度低,业务操作基本上还由手工完成,费时、费力、精确度又不高。据调查显示,琼海农信社的34个网点中,其中只有19个网点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其余15个网点主要开通农信银系统和网内汇兑系统。营业网点也覆盖不全,虽然海南省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网点目前已达397个,但相对于海南省广大的农村地区仍显不足,农信社应加大农村的覆盖率。
2.银行卡的受理市场建设滞后。近两年,银行卡的发展非常迅猛,它已成为居民消费的主要结算工具之一。以琼海市为例,截至2010年,发卡量累计为71.2万张,在乡镇的发卡量约23万张,乡镇的发卡量仅占总量的32.3%。各金融机构布放在琼海乡镇的ATM机数量,2008至2010年分别为13个、16个、21个,这仅为城区ATM机数量的30%,有着较大的差距。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对乡镇POS机的安放是2010年才发展起来的,之前在乡镇POS机的布放量均为零。
3.农村地区支付结算工具的发展缓慢。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金融产品的电子化、网络化程度愈来愈高,新兴的电子化支付结算工具层出不穷,如银行卡、信用证、网上银行、电子银行、自助银行等。目前,各大商业银行在城市地区已全面实现整个业务流程的电子化,拥有的支付结算工具品种多且全。但服务农村地区的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银行的支付结算工具发展缓慢,如农村信用社的电子化进程仅处于起步阶段,由于科技投入不足,发展尚不尽人意。特别是非现金结算工具,2010年8月才开始有了自己的“农信网银”系统,另外除了柜台转账外,仅限于银行卡业务,而且尚未能实现全国通存通兑;邮政储蓄银行虽然电子化程度高,但限于邮储性质,只有营业部开办对公业务,乡镇网点目前主要面向的是个人储蓄。
4.ATM跨行转账、跨行存现受阻。ATM给农民的日常取现、行内转账带来了方便,特别是在提供7×24小时服务后,实现了全天的自由取现、转账,银联卡等还可实现跨行取现。然而,ATM转账及存现仅限于ATM提供行内部账户之间的转账或对行内账户的存取,对跨行转账及跨行存现并未提供支持,这大大限制了用户在ATM上实现自助跨行支付。
(四)对农村环境改善投入不足
海南省积极开展村镇生活污染治理示范设施建设,但许多农村的环境问题仍比较突出。截至2010年底,全省已建成37个村镇生活污水人工湿地处理工程,总处理能力达到19040m3/d,年污水处理量695万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从空白状况提高到3.3%,但该比例仍是相当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单靠政府的财政投入是远远不能满足其资金需求。例如,总投资五千多万元的三亚市垃圾生态处理厂,由于政府补贴资金远远不能维持垃圾厂运转,最终停产;又如琼海市生活垃圾处理厂,由于投资巨大,也使其不能正常运行,该市产生的生活垃圾只能采用原始的填埋、堆积方式进行处理。
(五)农村征集信息体系建设滞后
海南各市县农村征集信息问题突出是制约各金融机构支农的关键因素之一,征信体系建设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海南省县域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滞后。目前人民银行征信体系还没有真正启动对农民、农户信息网的建设,没有有效的方式、手段对农民、农户的信息进行采集,农村征信建设仍然存在空白,从而增加了金融部门贷款风险和不确定性,导致银行产生了惧贷、少贷的思想,制约了信贷资金对农村的有效投放。二是社会诚信环境欠佳,信用观念淡薄。由于海南省金融生态失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戒机制不健全,社会信用秩序失范,企业和个人缺乏信用和诚信惩罚、激励机制,导致金融机构少贷、惜贷。其主要表现是:借款人主观还款意愿低,客户违约问题比较突出,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屡禁不止,有钱不还,信用观念和诚信意识严重缺失,不论企业与个人,普遍缺乏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
二、促进海南省农村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建议
(一)大力加强农民金融常识的宣传
按照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总体要求,构建多元化农村金融体系,引导金融机构调整和优化农村网点布局,加大农村金融知识普及力度是当前海南省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一是农村金融教育培训要与政府开展的各类知识、技能培训结合起来,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将金融教育培训纳入政府培训的内容。如对村干部、致富能手的金融教育培训,可纳入政府组织的县、乡、村干部的培训班中,并使村干部、致富能手成为二级培训师,利用他们与农民联系紧密的优势,传播金融知识。二是加强金融机构的柜台宣传。以网点的柜面宣传为基地,通过摆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台或配备大堂经理等多种形式,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生动活泼的案例,引导和帮助农民使用各种支付结算工具、信贷产品、理财产品。特别是在消费信贷方面,金融机构不仅向消费者介绍消费信贷的品种,而且还要通过业务咨询、疑问解答等形式,告知他们“消费信贷是一种有计划的理性消费行为,是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有效途径”。三是加大对金融知识宣传的力度。利用节假日、冬交会、集市进行集中宣传和培训,促进培训持续有效开展,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社区”等形式的活动,加强对新兴金融服务工具、信贷产品、理财产品的宣传和引导,帮助农民不断更新理念,尽快接受新事物,使新兴的支付结算服务工具、信贷产品、理财产品更好的为广大农民服务。
(二)立足农村消费,开发多样化的农民消费信贷品种
海南省农村消费信贷比较空缺,金融机构应大力开发多样化的农村消费信贷品种,以适应农村消费者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海南省金融机构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推出一些适用且操作性强的消费信贷品种。一是具有“三农”特点的消费信贷品种,如家电(冰箱、彩电、洗衣机、电脑等)、农机具、农民自建住房、婚丧嫁娶等消费信贷种类。二是大力推广并开办农村助学贷款,大力支持农民子女接受高等教育。三是发展农民个人旅游贷款,既促进消费,增长农民的见识,又有利于旅游业的发展。同时,建立相应的营销网络,最大限度地简化贷款手续,方便农民贷款。
(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1.拓展对涉农企业的咨询服务业务。银行应充分利用自己的优势,为涉农企业提供咨询服务。银行可为农业中小企业及龙头企业提供企业信息咨询业务,如项目评估、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信证明、企业管理咨询等,来使农企更有效的管理企业,并选择出真正有增长潜力的农企进行并购,扩大企业规模;银行可为农业中小企业及龙头企业提供资产管理顾问业务,如投资组合建议、投资分析、信息提供、风险控制等,帮助企业增加收益、降低风险;银行可为农业中小企业及龙头企业提供财务顾问业务,大型建设项目财务顾问业务可使农企在大型建设项目上更科学的安排项目融资结构,从而使融资成本合理;开展企业并购顾问提供业务,进一步促使农企持续发展。
2.加快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科技投入,完善支付环境硬件建设。人民银行大力推广的大额、小额支付系统和支票影像系统等,为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畅通汇路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有效解决乡镇农村金融清算长期以来需经上级行转汇问题。因此,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要加大乡镇农村网点支付结算建设力度,尽快使所有基层网点接入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充分利用大额和小额支付系统,实现乡镇金融机构之间、乡镇金融机构与商业银行之间的资金即时清算,提高资金清算速度。同时,提高农村地区营业网点的覆盖率,为促进“三农”发展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支持。
3.拓宽农村支付结算的服务功能,创建适合农民使用的非现金结算工具。一是加大POS的安放。针对农村支付环境小和散的特点,加大POS的安放,力争实现一般农民消费都可以靠POS来实现,特别要加大转账POS的安放,可以在农村的收购点使用,方便农民的交易及时得到实现,特别是农村信用社要加快EPOS的推广,提高其覆盖率。二是加大银行卡发卡力度。各金融机构应在发卡工作上下功夫,特别是农村信用社现在承担政府对农民的各种补贴的发放工作,更要推广普及银行卡。三是大力推广并应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针对农村地区电话比较普及并且使用方便的特点,大力推广并应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可以满足农民网上购物、手机缴费等需求,也可以满足部分对外交易频繁企业的支付要求,切实提高农村的支付服务水平。
4.尽快开通ATM跨行转账及跨行存现业务。银行一般有着自己白天正常营业的时间,而农民经常是早出晚归,可能当他们回家时,银行已经停止营业了,再加上农村的银行网点比较少,ATM机便与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ATM的便利性在跨行取款方面已得到了充分证明,运用好现有ATM资源实现自动存取款、跨行转账及跨行存款业务对提高海南农村金融支付服务水平具有重要意义。银行业及支付清算等管理组织部门应积极协调各商业银行解决开通此类业务的相关障碍,并从切实保护商业银行盈利能力及客户便利性的角度制定指导和实施方案,避免不公平竞争或恶性竞争的情况出现。
(四)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
根据《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规划纲要》,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到2015年,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为帮助实现这以目标,政府应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政府担保等政策,以促进银行等金融机构对农村环境整治工程的信贷投入;增加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投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增加村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投入,如建设人工湿地处理设施,更好地来治理村镇生活污水;增加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投入,完善农村基础设施,以治理农村“脏、乱、差”为重点,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推进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继续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环境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
(五)大力推进农村征信体系建设,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
人民银行应充分运用其已经建立的全国企业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系统,将农企单位和农民个人的信用情况录入到系统之中,建立较为完善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实现海南省全省乃至全国联网查询。同时,人民银行应依托农村金融机构,与农村金融机构有关部门联系,实地考察使用海南省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及评级系统的情况,再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其采集、评分考核功能和农户信息档案标准,并且加快对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企业等经济主体信用档案的建设,从而提高信息的覆盖面,完善征信体系的信用记录数据构成,将企业、个人的交易、借贷等信用记录全部纳入征信体系,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经济主体特点的信用评价体系。实现工商、税务、劳动、社保、质检、法院等部门的社会信用披露系统的互连互通,提高开放与共享程度,有效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着力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造良好的投融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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