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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国际旅游岛旅游犯罪问题研究

2012-12-21黎其武

行政与法 2012年2期
关键词:海鲜海南犯罪

□ 黎其武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海南国际旅游岛旅游犯罪问题研究

□ 黎其武

(海南大学,海南 海口 570228)

海南旅游犯罪具有一般旅游犯罪的特征,但主要以借海鲜消费、热带旅游实施欺诈性和两抢型的财产性犯罪为主。本文认为,通过海鲜参考价格公示等制度建设,合理布局安保设备和执法人员,严格执法,建立快速投诉和纠纷解决机制,以及充分发挥旅游法庭的作用等措施,可以使海南旅游犯罪得到一定程度的控制。

国际旅游岛;旅游业;旅游安全;旅游犯罪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 《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建设海南国际旅游岛已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之一。无疑,海南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必须以旅游安全为前提和基础;然而,近年多起严重侵犯游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旅游犯罪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对海南旅游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例如,2009年4月,一批外国游客中的定向越野活动者在三亚某农场越野活动时被六名歹徒洗劫一空,引发了国内外对海南旅游安全的高度关注。[1]对此,海南省公安厅决定在2010年内,展开严厉打击危害海南旅游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活动。一般认为,旅游犯罪是发生在旅游过程中(吃、住、行、游、购、娱),与旅游者、或与旅游活动、或与旅游环境(含旅游设施)有关的所有犯罪现象的总和。旅游犯罪严重扰乱了社会治安秩序,侵犯了他人(主要是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严重损害了当地旅游环境和旅游经济。因此,如何应对海南省频发的旅游犯罪问题,保障国际旅游岛的健康发展,值得深入探讨。

一、海南旅游犯罪的现状

目前,海南旅游犯罪的种类和形式日趋多样化。就侵犯的合法权益而言,海南旅游犯罪主要表现为侵犯财产,其行为方式包括欺诈、盗窃、抢夺、抢劫、敲诈勒索等,而又以欺诈行为最为突出。这种欺诈既包括无任何对价行为的典型诈骗行为,也包括存在对价行为(如海鲜消费)的非典型欺诈,且后者更为普遍。例如,海南“天价”海螺案中,因游客无法辨认海螺的种类,商家利用油螺冒充皇冠螺,在游客消费后以皇冠螺的名义,强行向顾客索要数千元费用。另外,海南旅游犯罪也常威胁到游客的人身权利甚至公共安全。此类行为一般为暴力性犯罪(如对游客的抢劫、抢夺、敲诈)。例如2009年2月某日,60余名大学生在三亚落笔洞附近游玩,举行野炊聚会,被附近20多村民持菜刀、棍棒等殴打,洗劫一空。[2]就犯罪的对象来看,海南旅游犯罪主要针对旅游者,当然也有针对旅游地居民、旅游服务机构的犯罪。例如,2009年某日,4名外籍人士利用伪造的外币银行卡,到海口一家珍珠商行购物,骗取商行11万余元。[3]就行为主体而言,海南旅游犯罪主体以当地居民为主(包括海南本地居民和外来暂住居民)。另外,旅游从业人员和服务机构也成为犯罪主体之一。如导游和商家勾结,向游客销售伪劣假冒商品。当然,也不乏游客利用旅游的机会,顺手牵羊式在旅游地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的情形。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国外旅客随团流串作案将成为一个新问题。就行为主体的犯罪动机而言,首先,非法占有财物是海南旅游犯罪产生的主要动机;其次,由好奇动机所产生的犯罪也不乏其例。

当前,海南旅游犯罪主要分布在旅游景点周围及其周边城市。三亚、海口、琼海、万宁、陵水、保亭等地旅游景点相对集中,占据海南约50%的景点数,也是旅游犯罪频发之地,尤以三亚、海口为甚。同时,海南旅游犯罪在地域上充分体现出海南特色旅游业特征。热带游、滨海游、黎族民俗风情游以及海鲜餐饮、热带水果消费场所往往是旅游犯罪的高发地。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海南旅游线路和景点沿途较为偏僻,往往成为抢劫、抢夺旅游者等恶性案件的高发地。

整体而言,海南旅游犯罪和其他地区旅游犯罪一样,具有突发性、流动性、破案难和防控难等特点。海南旅游犯罪类型主要集中在财产型犯罪。如三亚市在2010年1至4月打击涉旅刑事犯罪中,共依法批捕涉旅刑事犯罪嫌疑人257人,其中“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涉旅犯罪案件约占批准逮捕涉旅案件的80%。[4]随着海南旅游经济的发展,旅游犯罪的种类明显增多,且手段多样化。犯罪由传统的偷盗、抢夺发展成色情、倒卖、欺诈、勒索等多种类型,尤以欺诈突出,其手段也不断翻新。如海南东山岭风景区内寺庙多次以翻新烧香拜佛形式诱骗游客钱财,被当地民族宗教事务局责令整改。海南旅游犯罪具有明显的流动性、区域性和季节性。随着游客人数的增加,旅游犯罪发生的次数也不断增加。而海南特色旅游引发的相关旅游犯罪占旅游犯罪总数的一半。

二、海南旅游犯罪的成因

海南旅游犯罪的成因既具有一般旅游犯罪的成因,也具有其自身的原因。旅游业的繁荣必然会引来犯罪分子:旅游业的宣传促销,使得犯罪分子认为旅游业是块肥肉;旅游从业者素质不高,安全意识不够,有的甚至与犯罪分子同流合污;旅游规划和管理部门忽视旅游安全建设,缺少相应的制度建设。从游客角度看,旅游过程中易出现麻痹思想,放松警惕,从而导致犯罪分子有机可乘;部分旅游者喜欢冒险,存侥幸心理,寻找刺激,危险意识不强;游客对旅游地周围环境不熟悉,易被欺骗和误导。从犯罪分子角度看,因旅游常常是一种高消费活动,会刺激当地经济状况差的潜在犯罪人的心理,又因游客口音、衣着等易于和当地人区分,加上其对环境的陌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犯、欺骗的对象。从救济的角度看,旅游者被侵犯后,自我救助方式缺乏,维权较难。这在很大程度上缘于旅游者不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法律规章,司法救济耗时长,破案率较低。

海南旅游有其特色旅游项目和旅游环境,如海鲜产品消费游、热带滨海游、热带雨林游、高尔夫球休闲旅游和海南风情游等等,这都决定了海南旅游犯罪有其自身特有的犯罪原因。笔者在此仅就海鲜诈骗、滨海抢劫等旅游犯罪的原因进行分析。第一,海南的海鲜闻名全国,其种类和品质均享有盛誉。入岛游客在海南无一不品尝海鲜。然而,海南的海鲜不易识别:许多内陆地区的游客甚至不认识海鲜,对海鲜的品种、价格几乎都不了解。另外,海南海鲜的价格具有季节性,不易掌握;不同时期购买海鲜的价格差别较大。在经营环境上,海南海鲜店多而杂,很多没有营业执照,或者设立在偏僻的地方,难以监管。由此,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游客消费海鲜之机,常常采取以次充好,或者短斤少两,蒙骗游客;而游客往往非常被动,甚至只能任人宰割。例如三亚某海鲜排挡,因为顾客不熟悉海鲜价格,便用廉价蟹冒充和乐蟹,一顿饭索要顾客3万元。第二,涉旅两抢(抢劫、抢夺)犯罪多发生在滨海和较偏僻的景点。海南海岸景观具有独特魅力。海南四面环海,多数地方风平浪静,海水清澈,沙白如絮,清洁柔软;岸边绿树成荫,空气清新。滨海是众多游客向往的地方;游客在沙滩上散步、近海潜水时心情放松,身心愉悦,此时警惕性差,使犯罪分子有机可趁,实施两抢后得以迅速逃离,不易被抓捕。另外,诸多海滩和较偏僻的景点,因为人群少,周围缺少警力和安保设备,往往成为犯罪分子暴力犯罪的高发地。例如,董某等10人以摩托车为作案工具,在三亚湾风景区专抢游客财物,疯狂作案30余起。[5]第三,海南旅游犯罪的主体相当一部分是当地农村较为贫穷的青少年。这一方面缘于海南部分农村经济不发达,游客显富露富的情形,极易诱发青少年实施犯罪的心理;另外一方面,海南部分农村青少年受教育程度低,是非观念不强,认为对游客实施两抢并非什么大事,甚至认为在他们的家乡游客理应留下买路、买景的钱。案发后,村民常常设置种种障碍,干扰司法人员抓捕涉案人员。这无疑助长了此类犯罪的气焰。

从外部监管来看,海南没有充分重视旅游犯罪的防控,也是其产生的原因之一。长期以来,行政监管部门都有重惩罚,轻预防的倾向。对现实发生的旅游犯罪案件,相关部门往往重视善后性的惩治,而不是先防患于未然。由于旅游犯罪破案率不高,因而对有限的旅游犯罪个案的处理并不能起到有效威慑此类犯罪的作用。另外,即使对个案进行了处理,监管部门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大多以行政处罚了结。如上述天价海螺案中,工商部门只对其进行行政处罚,而没有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在笔者看来,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构成诈骗罪,理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另外,对旅游犯罪的预防,硬件建设投入不足。例如,在海南诸多景点、接待酒店和公共地带,安全监控设备少,难以充分保障游客的财产、人身安全。如重庆某游客因入住了没有安装摄像头和防盗网的家庭旅馆,而被盗价值3万多元的财物。

三、对海南旅游犯罪防控的建议

旅游犯罪的防控是旅游犯罪学研究的出发点和目的。一般犯罪的防控有其一般规律,海南旅游犯罪的防控也应遵循之。从政府部门来看,首先要加强相关立法,在制度上完善和重视对旅游犯罪的防控。例如,在有关景点规划建设方面,应该重视警务室、报警装置、监控等安全设置的强制性规定;在有关从业规章制度方面,对实施旅游犯罪的相关人员,应采取禁业等从严惩治的措施。其次,对旅游犯罪应及时查处,依法严惩。高效处理旅游犯罪,既要充分考虑到游客身在异乡的时间消耗,也要及时警示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依法严惩,强化旅游犯罪投入与产出的负效应,抑制和威慑潜在犯罪人实施旅游犯罪。政府部门同时应展开打击旅游犯罪的宣传,创造健康的旅游消费环境,鼓励游客建立自助式旅游犯罪的风险防范机制和救助组织。从旅游从业者角度看,应该加强行业自律建设,提升从业人员的素质,严格执行各种旅游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旅游者应该增强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尽量了解旅游目的地的治安环境,提升识别犯罪和判断危机的能力,树立健康的旅游动机,避免因追求不良刺激而陷入犯罪分子的圈套。

针对海南特色旅游引发的犯罪,相关部门既要加强制度建设,也应加强监管,引导与惩治并重。如利用海鲜产品以及热带水果实施欺诈的旅游犯罪,长期以来是海南旅游犯罪的顽疾。相关部门应该出台监管办法,例如出台《海南海鲜排档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因海鲜欺诈严重损害了三亚市旅游市场的形象,2011年,三亚市先后出台 《三亚市海鲜排档经营监督管理办法》、《三亚市海鲜排挡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海鲜排档分类监管办法》等,规范了本市海鲜排档的经营行为,维护了游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使得本市连续9个节假日海鲜排档欺客宰客零投诉。这一做法值得海南全省推广。另外,监管部门可以表彰宣传诚信商家,在景区、酒店、交通点提供当天可供参考的海鲜、水果浮动价格,通过报纸等媒体进行广告宣传。当然,从执法部门来看,在不定期流动检查,现场蹲点监督,提倡有奖举报,严格执法等诸多方面应加强管理。就多发生于滨海和较偏僻的景点的涉旅两抢犯罪,首先,规划部门应该充分重视旅游安全设施的建设。路灯、监控设备、警务室、报警系统等应该齐备,且分布合理;在高发的案源地,设置警示牌,建立警民联动的防控涉旅两抢的组织。在执法中,加强警察巡逻,集中警力关注高发案源地的治安状况;可采取便衣方式执法,鼓励防控涉旅两抢的民间志愿组织,表彰涉旅案件中的见义勇为行为。例如,实践中不妨在滨海每隔一段距离设置一台GPS报警器,在景区或者沙滩内或者附件一些特定区域禁止摩托车行驶,对过往游客散发旅游安全警示宣传页等。

海南旅游犯罪的预控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政府部门应该从制度建设、执法力度和方式、司法救济、宣传与引导等多方面进行综合治理。笔者认为,制度建设是前提。海南在制定和完善各项旅游政策法规中,应注重对旅游犯罪的防控。例如,上述《三亚市海鲜排挡餐饮海鲜品平均差价率管理规定》,对遏制海鲜消费欺诈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当前海南出台了较多的涉旅地方法规,但这些规定在旅游安全方面有待进一步完善。例如,《海南经济特区导游人员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对索取小费或收受回扣的导游,最严重处罚仅为吊销导游证。笔者认为,对情节严重的导游还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大连市《关于加强旅游行业佣金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导游员或司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因此,在执法力度和方式上,相关部门应该充分重视旅游犯罪的治理,公正执法,严惩偏袒以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做法。当前,海南应该充分发挥12301旅游服务热线功能,将其与工商、公安、卫生、质监、海洋等部门的投诉热线联网,提高旅游投诉处理的效率;在景点、餐馆等广泛宣传并投放专门的服务电话。同时,监管执法部门应该建立旅游投诉快速处理机制,探索对游客进行先行赔付的可行办法,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在司法上,海南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意义重大。旅游巡回法庭应充分考虑游客身在外地不宜久留的特殊性,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突出快字:快立快审快结,具体体现为简化程序,及时赶赴现场处理;免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和其他诉讼费免收;每一案件先尽量调解。当前,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建设,外国游客必将增多,针对外国游客的犯罪也会随之增加,因此,上述各项措施中应充分考虑这一趋势。如报警系统国际化、熟悉多种语系的旅游警察、多币种的电子交易系统等等。

海南旅游犯罪的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直接关系到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成败。当前,海南正积极推进一大批高品位、高层次的旅游项目,必然会引发相关领域的旅游犯罪。例如,游艇旅游已成为海南推进国际旅游岛建设的重点项目之一,可能会引发在旅游海域上利用游艇进行色情、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再如,正在推进的旅游体育娱乐项目,也会引起赌球、私彩、倒卖门票等违法犯罪行为;又如,随着国际旅游岛的建设,涉旅的出入境、走私、跨国犯罪等案情将随之增加。因此,立足当下,着眼未来,多层次、全方位深入研究海南旅游犯罪显得尤为紧迫。

[1]张谯星,张运煦.4名定向越野爱好者遭抢劫[N].海南日报,2009-04-05(2).

[2]王勇.60名野炊大学生遭20多人抢劫[N].海南日报,2009-03-05(7).

[3]李轩甫,赵静.海南:外币银行卡诈骗似在抬头[N].检察日报,2010-02-24(7).

[4]谢文思等.三亚批捕涉旅刑事案件257人[N].南岛晚报,2010-06-04(3).

[5]林莹等.三亚犯罪团伙景区专抢游客财物 疯狂作案30起[EB/OL].http: //news.qq.com /a/20090211 /000404.htm,2011-09-10.

(责任编辑:徐 虹)

Crime Research on the Tourism of Hainan International Tourist Island

Li Qiwu

Hainan tourism crime has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of tourism crime,but mainly through the consumption of seafood,tropical travel to commit fraud and robbery.Through seafood reference price system construction and others,we can arrange rational distribution of security equipment and law enforcement personnel,be strict with law enforcement,establish a rapid complaint and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and give full play to the role of the court travel and other measures,so that Hainan tourism crime could be controlled within reasonable limits.

international tourism island;tourism;travel safety;crime

D924.35

A

1007-8207(2012)02-0070-03

2011-11-06

黎其武 (1976—),男,湖南华容人,海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为刑事法学。

本文系2011年度中国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课题 “建设国际旅游岛法律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CLS (2011) D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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