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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教学改革视角看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2012-12-21

重庆与世界 2012年2期
关键词:学期专业化大学

白 冰

(国家检察官学院河南分院,郑州 451195)

自从德国19世纪著名的高等教育思想家、改革家洪堡在柏林大学第一个提出大学教学应与科研相结合以来,高等教育的理念开始在世界范围内发生革命性巨变[1]。教学与科研相结合这一理念自建立之后,虽在实践过程中受到过一定程度的阻力,但仍被众多大学继承发展,特别是在二战以后,更是发展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世界性潮流。高等教育的现代转型使得科研与教学成为高等学校的两个重要职能。高等学校一方面通过科学研究探索真理发展知识,构成了社会发展的思想库;另一方面通过教学挖掘和开发人的潜在能力,为社会发展积累有知识和创造性的人力资本。高等学校科研和教学的共同作用构成了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源动力。

然而,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究竟是何种关系,却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毫无疑问,两者关系的处理得当与否,是事关高校自身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

一、促进与反哺:教学与科研关系的合理定位

教学和科研作为大学的主要职能,二者在大学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也不尽相同。至于二者之间到底是何种关系,学者们曾做过大量的经验分析和实证研究,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总结起来,大致可以归纳为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教学和科研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事业,从事他们之间的一种不会影响另一种。第二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是负相关关系,即人的精力、时间和资源都是有限的,从事教学会对科研带来负面影响,同样,从事科研工作也会妨碍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持此观点者认为教学和科研之间是冲突的,负相关的,甚至有些极端的观点认为是不可调和的、矛盾的,二者不能并存。第三种观点认为,二者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二者之间可以互相增强,相辅相成。

对于教学与科研之间的关系,本人赞同第三种观点,即两者之间应该是相辅相成的正向关系。一般来说,教学是向学生传授已知的知识,而科研是探索求知活动,是发展知识,两者的整合点在知识上;教学要突出培养创造性人才,而科研本身就是创造性的活动,两者的联结点是在创造性上。知识经济发达的社会不仅要求人的知识含量大,而且还要求人的创造能力也要有所发展,这就给两者的结合提供了基础。教师只有通过研究才能使教学更有新意,更有深度,也只有通过教学,才能使研究更有活力,更有灵感。所以说教师不仅应该积极参与教学活动,还要参加科研活动,这样才能加深其对本专业的理解,从而不断获得新知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教师将其得到的研究成果或心得应用到课堂教学中,势必会提高教学的质量。就学院自身的实际情况而言,国家检察官学院目前是一个高等职业教育学校,即我们是一个层次较低的非研究型大学,我们的学生从总体上而言基础知识掌握得并不牢固,我们的学院是一个年轻的正在迅速发展的大学,同研究型大学相比,我们无论在科研设施还是科研环境方面都存在较大差距。但这绝不意味着我们应当放弃科研只顾教学,也绝不意味着不顾实际情况盲目追求科研成果而不顾教学。这两种倾向中的任何一种,都最终会给学院的发展带来巨大危害。从国家检察官学院实际出发,我认为教学与科研的科学合理关系是:以教学为基础,通过教学促进科研,以科研反哺并提升教学。只有在教学与科研之间形成这样一种科学而合理的关系,促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才能为向更高层次的大学迈进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初衷与弊端:教学与科研关系的现状考察

假如有人说,我们的教学就是“传道,授业,解惑”,这在教师当中恐怕不会引起太多的置疑。这与我们的初衷是一致的,即我们的目标是培养具有法律专业基础知识的学生,但这种传统的教育思想过于强调对学生的基础教育,认为让学生记住并理解所教授的东西就是教学的最终目标。为此,相当一部分教师也就认为教好书本知识才是他们的职责所在。产生这种误区的主要原因在于对“教学”的实质没有一个准确的认识。

这种对教学的本质认识上的偏差,导致教学与科研之间“两张皮”的尴尬境况,“为教学而教学,为科研而科研”就成为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为教学而教学,就是为了传授专业基础知识而教学;为科研而科研,最终就成了为学校科研成果的数量、职称评定而科研。这种教学与科研分离的局面,一方面造成教学方式演绎为“填鸭式”的教学,学生的积极性得不到调动;另一方面,教师没有也不可能把自己的科研成果带入教学中以激发学生的创造性,培养思维的活跃性,这样,不仅学生的积极性得不到调动,教师也无法从学生身上找到灵感,新的想法、新的研究课题也无从产生。其实,这种教学与科研“两张皮”的状况从现行教师的任课安排就可窥见一斑。目前科任教师的任课并未实行专业化,一个教师,第一个学期可以教民法,下一个学期又可以改行教刑法,再下一个学期又可以教国际法。结果,我们的教师个个都成了“通才”,什么课都可以教,但什么都不精。这种任课安排,既不利于我们的教学,也不利于科研。一般来说,高校教师任课都是根据所学的学科专业,实行任课教师专业化。这样做至少有三大优点:其一有利于教学,其二有利于科研,其三有利于教学与科研之间的良性互动。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发现新的问题并作为思考和研究的对象,这是一个教学促进科研的过程;反过来,把这种科研成果带进课堂,又是以科研反哺教学的过程[2]。

三、改革与完善:教学与科研提升的必由之路

如何确保教学与科研之间相互促进而形成良性互动,并最终使我们的教学和科研水平都得到提高呢?我认为应从三个方面着手。

1)实行科任教师专业化。教师专业化有助于培养高质量的教师已经成为一种共识。也许有人会担心,实行任课教师专业化,对于师资力量的相对不足无疑会雪上加霜。这种担心大可不必,只要课程作合理安排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举个例子来说,假如我是法理学专业的,按照现行的课程安排,我第一个学期可以教法理学,到第二个学期没有法理学这门课程,我要么不带课,要么教其他课程。如果不带课,无疑会使师资闲置;如果带课,当然不会保证教师专业化。要解决这一矛盾怎么办呢?办法很简单,就是将同一门课程在两个学期实行对开,使老师在两个学期都带同一门课。比方说,今年招生为20个班,开课时上学期10个班开法理课,下学期另外10个班开法理课。这样就能保证教师任课专业化。

2)建立专业教研室。在一般高校,专业教研室是在系或学院的领导下,负责本专业及相关课程教学建设的基层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学术研究活动,组织本专业及相关课程教学建设工作。专业教研室的建立,对于开展本专业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践,对教学观念、学科发展、教学内容及课程体系、教学方法和手段等方面的改革进行探索,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3)加强学术交流、学术合作。通过学术交流与合作,教师一方面可以更快、更好地了解并学习到国内外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另外一方面也可以学习到国内外高校教学与科研结合的先进方法。教师把这些最前沿的成果带到课堂中去,不仅可调动学生积极性,还可以把学生带到科研中来,培养学生的科研能力,更有效地来促进教学。

[1] 纽曼.大学的理想[M].徐辉,等译.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01.

[2] 董友,于建朝,胡宝民.高等学校教学与科研关系研究现状及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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