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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惊肉跳读莫言

2012-11-24瑞娴

文艺论坛 2012年7期
关键词:丰乳上官莫言

■瑞娴

对待苦难、死亡、暴力、血腥,莫言有一种不动声色的平静,平静得近乎冷酷。他细细地剖析玩味着那些让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就像一个举着刀子的刽子手,嘴上叼着烟,暧昧地笑着,在深秋的斜阳里,一丝不苟地切割着你的皮肉,咯吱咯吱,咯吱咯吱,连一片被劈开的指甲也不放过,连一根戳进了眼珠子的睫毛也不放过,连一根藏在红肉囊里跳动着的毛细管也不放过……直至你的忍受力到了极限,直至你浑身战栗,头皮乍起,鸡皮疙瘩粒粒凸出,直至急促的心跳敲打着你的肋骨,疼痛恐惧快要使你疯狂!你想喊,可是喊不出声;你想哭,可是哭不出泪;你想求救,却发现四野苍茫,渺无人迹,黑老鸹不祥的怪叫声招来了黑夜……莫言,莫言,究竟是什么造就了你玩味血腥的嗜好?

在莫言的作品中,血淋淋的杀人场面纤毫毕现(《红高粱》、《檀香刑》),不仅要活剥人皮,到了《酒国》中,甚至要吃人了。最令人发指的是不但吃人,还非要吃出个花样来:在酒宴上红烧婴儿,并且教授你怎样杀婴儿做菜!谁看了不唇齿皆冷,毛骨悚然?莫言,你太狠了,狠得不动声色,狠得装聋作哑,甚至狠得津津有味!

所以读莫言的某些作品,需要相当的勇气,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受得了那个刺激,耳边一片鬼哭狼嚎之声,怎不令人毛骨悚然,肝胆俱裂?读不完,你就别想受完!可是有什么法子呢,他让你欲罢不能,你就只好继续受下去。你像个裹着脚的小媳妇那样,战战兢兢、心惊肉跳地被他牵着鼻子走,你的思想连同你的感官都在煎熬中生不如死,或是寒战连连,或是大汗淋漓。

《檀香刑》中,那些对刑法的描写,最是惨不忍睹,细微处,他便愈发描摹得精细无遗,一丝不苟,不把人吓炸了胆子不罢休!读到后来,我简直条件反射起来,凡是有关刑罚的部分就赶紧闭着眼睛心惊肉跳地翻过去——我知道莫言是什么都能写得出来的,我也知道自己绝对受不了这个折磨!

也曾经无数次暗下决心,不要被他再折磨下去了,却又心有不甘地期待着下一页的柳暗花明,于是只好低声下气地恳求自己:不要怕,再读一页,就一页……就这么自己将自己哄着骗着,一页再一页地翻过去,终于将一本书看完了。记不得跟着他那些变幻无穷的人物,到底经受了多少轮回,反正读到最后,总觉得值。莫言,尽管他会给你上酷刑,让你跟着他遭受漫长的凌迟,但他绝对能让你“受”得无怨无悔。

当你跟着他走过一道道刀山火海的坎儿,瘫坐在书桌前心有余悸地喘粗气的时候,你会感到一种灵魂洗涤之后的豁然开朗,酣畅淋漓!

莫言的笔下,满是欲望强烈的男人和极尽风骚的女人,那是一幅大红大绿、大喜大悲、、敲锣打鼓、色彩浓烈的扑灰年画。有一些人物来历不明,背景不清,蒙着一层寓言般的神秘色彩。莫言说,他只是想将他的人物放置到一个特定的历史背景中去塑造。这正是他的高明之处。

莫言笔下的人物,因为年代久远而充满了传奇与野蛮的色彩:他们往往具有很深的劣根性,甚至太多的动物性,在混沌闭塞的乡村,他们似乎没有自己明确的秩序和轨道。他们硬骨铮铮,敢爱敢恨,但有时却很龌龊;他们卑微无知,却又狂放不羁自以为是;他们道德观念薄弱,没有自我约束的意识,爱一个人时却爱到骨头里,甚至不惜粉身碎骨,身败名裂;他们活得麻木而清醒,狭隘而豁达,嫉恶如仇却又心慈手软……他们单纯而复杂,复杂而单纯,卑贱时唯唯诺诺,形同猪狗;高贵时目空一切,视死如归;他们坚信“死在炕上的,多半是窝囊废”,面对着死亡,连一个吝啬成性的老太太和一个满手污秽的接生婆都能从容不迫,连一个猥琐古怪的老男人也会突然间焕发了尊严和青春。他们似乎什么都不懂,却又什么都心知肚明。再悲苦的命运,他们也呈现出一种麻木不仁的乐观,听天由命地活着,死皮赖脸地活着,风吹不断雨打不绝地活着,十二万分的坚韧顽强。快要饿死了,也还有欲望;踏在亲人的尸堆上,照旧大吃大喝,寻欢作乐。只要活着!只要活着!

但其实在莫言笔下,所有生命都是有尊严的——哪怕藏在角落里最不起眼的人物,在不经意中,就让我们看到人性的闪光——

《丰乳肥臀》中,铁匠的儿媳上官鲁氏,与家里的黑驴同时都要临盆,全家人竟都跑到西厢房照应黑驴,而将上官鲁氏一个人扔在揭了席、卷了草的土炕上,守着一卷白布,一把剪刀,一簸箕从大街上扫来的浮土,一屋子嗡嗡飞着的苍蝇,孤自迎接第七个孩子的到来(后来生了一对童男女)。一个即将临盆的产妇,还不如一头即将产仔的黑驴受重视。或者说,一条女人的命,还不如一头驴命值钱!而让人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是,在上官鲁氏眼里,婆家人这样对待她,似乎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并不值得大惊小怪。即使这样,在剧痛中煎熬的上官鲁氏还是受到了婆母的奚落。

即便如此,在人命关天的时候,这位飘着白发的老太太还是豁上了,眼看儿媳就不行了,老太太忍受着割肉般的痛楚,从怀中掏出千层纸万层布包着的一块大洋,低声下气地送给刚给驴接完生的樊三:“这块大洋贴着我的皮肉放了二十年啊,送给你,买我儿媳一条命。”生存的艰辛无奈跃然纸上,让人为之鼻子一酸。可怜的人可怜可悲,可恨的人何尝不可悲可怜啊!而油头滑脑,满嘴脏话,一辈子没个女人的兽医樊三,在面对着产妇的酮体时,却突然有了羞耻感,他把大洋扔掉,死活不肯为产妇干这接生的营生。表面上玩世不恭,骨子里却是要命的传统。尽管愚昧,却是真正人性的回归,尊严的焕发。这时候,生命的存亡与否,甚至都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有人说,莫言的人物基本是动物,色调阴冷,我不那样认为。

记得中学时读过这样一句话:“亮点在黑暗中才能闪光”。莫言笔下的人物,都是脚丫子里塞满泥巴的小人物,活得麻木而愚昧。如《丰乳肥臀》中,高密东北乡的好汉们,竟然天真地以为德国人的腿上没有膝盖,只能直立不能弯曲,而且有洁癖,屎尿一沾身便会呕吐而死,为此,他们纠集起一帮酒鬼、赌徒、二流子组成虎狼队,和德国人在大沙梁上进行了一场令人啼笑皆非的恶战……但他们的麻木愚昧之中,往往蕴藏着博大无私的爱,同样是《丰乳肥臀》中,上官鲁氏为了别人的两个幼小儿女,竟然卖掉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在面对侵略者时,他们有一种本能的、自觉的反抗意识,司马库、沙月亮以及东北乡最早的开拓者们和德国人的血战,完全是一种自发的行为,并非受谁指使。可惜这一切常常是昙花一现的绚烂,它在瞬间爆发,又在瞬间燃烧,毁灭……也有一些人物,最初面对着血腥的屠杀,甚至面对着家破人亡时是麻木的,听天由命,得过且过,叫人有着恨铁不成钢的沮丧,但到最后,却像被蝎子蜇了一下似的,突然有了疼痛。麻木地活着,还是幸福的,如果恢复了感知,就离死亡很近了,这让人在欣慰的同时不由得悲从中来!

复杂的人性,不可抗拒的宿命,血淋淋的场景……读莫言,能让你疼痛得逐渐麻木,更能让你血脉贲张!莫言的人物,总是在最低处起步,却在瞬间飞跃为星辰,让你不得不抬头仰视,惊心不已!他们的生命力是何其坚韧,何其强盛!一茬茬的炮火硝烟,天灾人祸,他们就是不死。当灾难到来的时候,他们越发的昂扬高亢,恣肆汪洋,敢作敢当!那情那景,令我想到黄土高坡上恣意飞扬的尘土中,那些系着羊肚子手巾打着腰鼓且歌且舞的人群!外敌侵入的时候,他们就像一群石雕一样突然地醒来了,抖擞掉身上的尘土,随手抓起锨镢锄头就冲了上去!连那些平时可怜可悲可恨可恶甚至带着痞气的人物,也往往在死到临头的一刻,蓦地在浓重的黑暗中迸发出壮烈来!

那一瞬间,他们解脱了;那一瞬间,他们真正成了自己的主人!这是最让人动情,也最让人欣慰的——做自己的主人,是莫言对他的那些愚蠢又可爱的农民兄弟,最高的赞美,最激荡人心的提升。做不了自己的主人,如何做命运的主人?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最大的障碍是自己,最不了解的是自己,最难跨越的是自己。谁能够驾驭自己,谁能够做得了自己的主,就有了和命运相抗的最结实的本钱。

所以读懂了莫言,你就会深深爱上他作品中的那些人物;读懂了莫言,你就会理解他“种的退化!”那种痛心疾首的慨叹!

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横空出世,这部作品及里面那个耳朵会动、精灵古怪的小黑孩儿,都给人一种不太确切、不太愉快的印象,但是不管莫言的支持者还是他的反对者都不得不承认,莫言这个小鼻子小眼睛的大鲛鱼,迟早会将文坛搅得翻江倒海的。

莫言应该是当代中国作家中想象力最丰富的一位了吧?“莫言会把一个极小的细节写透,写得让读者的想象力远远落后于作家的创造力”(邹汉明),他在他的作品中,调动起了所有的感觉器官:听觉、视觉、嗅觉、味觉、触觉……样样不落,我甚至怀疑他的后脑勺、脚后跟上都长着眼睛或者耳朵。他很少重复自己,每部作品都力求给人一种新鲜感。他的作品,常读常新。他的稀奇古怪、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无人能敌。其实在中国,好作家和好作品都不缺,只是好得太正常罢了!

除了《红高粱》,我最喜欢的就是《丰乳肥臀》和《三十年前的一次长跑比赛》了。《丰乳肥臀》结构严谨,事件接连不断地发生、变化,环环紧扣,视角也不停地转换:马洛亚牧师的、上官吕氏的、上官鲁氏的、上官来弟的、甚至黑驴的,到最后才是那个“我”——刚降生的黄毛婴孩的。这个中国农妇生的小杂种,一降生就全知全能地目睹并叙述了一切,用像他父亲马洛亚牧师那样不伦不类、不土不洋的高密土话。视角跟随着叙事人和叙事方式转换,不仅让人立体地看到了事件经过的全景,也逐个体验了每个人物内心深处的波澜变化。

莫言的语言,极尽奢侈、铺陈,又十分口语化。我想这并非仅仅是人物叙述的需要,而是莫言叙述语言的一种探索。他的那些能通灵的文字和感觉,有些怪异,仿佛仙传鬼授,又生动、夸张,活灵活现。在他的作品中还充斥着粗俗不堪、泥沙俱下的粗口、方言、俗语,如同家里的臭豆腐,甚至如同臭脚丫子,又臭又粗俗,但是出味儿,这就是莫言,这就是莫言的特色。

莫言,这位原名管谟业,早期被归类为“寻根派”的作家,是一个让记忆说话的人。但他的记忆,似乎仅限于农村,仅限于那片令他既恨且爱的广袤乡土,作为一位记忆异常深刻,想象异常丰富的人,童年、少年的记忆,已足够他啃一辈子老本,后来的都市生活,似乎只是提供了一个环境,好让他将过去的记忆,以另外一种形式重现。

“理解了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理解了整个宇宙,记录下母亲的病中呓语就等于记录下了高密东北乡的全部历史”(《丰乳肥臀》)——我们无缘听到这位母亲病中的疯言疯语,所以我们不知道从前的高密东北乡到底是个什么样子,其实莫言也不知道,他写的是他自己心中的世界。

他说:“文学是主观的,一个作家应该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所有观点和宣泄自己的所有感受……故乡说起来很具体,实际在我头脑中故乡是很抽象的产物,但故乡的概念,还是有很浓的感情成分”。

他说:“故乡实际上是在路上。生活在大都市,繁华的都市、人与人的隔膜,不禁回想起乡土社会家家鸡犬之声相闻,人人互相帮助的纯朴……事实上我记忆中的故乡根本就没存在过,就像那个桥洞根本就没这么高大,乡村里的人物原来也没这么了不起,不是像爷爷奶奶那样敢说敢做,也是唯唯诺诺。人与人的关系事实上从来就没想象中那么美好。故乡是在童年记忆基础上想象的产物,事实上是发明一个故乡。”

发明一个故乡!这便是作家的伟大。

不管莫言笔下的故乡是“发明”的,还是曾经真实存在过,许许多多无知而又无畏的乡亲,已经消失在“高密东北乡”广袤的原野上了,他们浊重的鼻息和烟袋锅冒出的烟草味儿,还没有完全在田间地头散尽;他们的命运,留下了巨大的猜测空间和欲罢不能的遗憾,让我们在思索回味中,成长,成熟,老去。因为莫言,我们所处的这个时代,将更加的意味深长,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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