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非司酮联合异丙酚在初孕妇女无痛人工流产术中的应用
2012-11-21胡士新
胡士新
根据米非司酮能诱导宫颈成熟的作用原理,我们在应用异丙酚静脉麻醉下行无痛人工流产术前口服米非司酮,以达到软化宫颈,使吸宫术易于操作,并减轻患者痛苦的目的。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2007年1月至2008年1月来我院要求无痛人工流产的早孕妇女100例,孕周为5~9周,年龄18~26岁,体重40~62 kg,均为初次妊娠,无用药禁忌。随机分为两组,各50例。两组孕妇的年龄、体重及孕周均无明显差异。
1.2 方法 研究组:在人工流产术前24 h顿服米非司酮150 mg,服药前后1 h禁食。术前禁食水6 h。对照组:术前不用促宫颈成熟药物。两组开始手术前均建立静脉通道,手术由专人按常规操作,消毒铺巾时给静脉注射异丙酚2.4 mg/kg,患者意识消失后即开始手术。术中根据患者反应情况决定是否增加异丙酚的用量。
1.3 术中观察项目 ①7.5号扩宫器无阻力通过宫颈内口的例数。②手术时间:从开始扩宫至停止吸引的时间。③术中出血量。④术中并发症发生情况。⑤术中麻醉效果(主要观察术中扭动),是否需加异丙酚。手术开始至离床时间。⑦异丙酚的副反应(抑制呼吸,血压下降)的发生。⑧术后询问患者有无疼痛及对手术有无记忆。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t检验及χ2检验
2 结果
术中情况见表1。
表1 术中手术及麻醉情况比较
研究组7.5号扩宫器无阻力通过宫颈内口45例,占90%。对照组仅1例无阻力通过,占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研究组手术时间明显缩短(P<0.01)。两组术中均未出现恶心、呕吐等人工流产综合征。研究组只有1例加用异丙酚,苏醒快,自行离床时间短。对照组70%的孕妇有不同程度无自觉地扭动,扭动幅度大者达46%,需加用异丙酚,自行离床时间相应延长(P<0.01),血压下降及呼吸抑制异丙酚的副反应也相应增加(P<0.01)。术后询问所有患者均无疼痛感,无痛率100%,且对手术均无记忆。两组术中出血量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人工流产是避孕失败后的补救措施,也给受术者带来某些创伤,如孕妇对意外妊娠产生的恐惧、焦虑及紧张,避孕失败后烦躁等心理导致他们对疼痛尤为敏感[1,2]。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及医疗条件的改善,如何在施术时使用镇痛技术减免孕妇的痛苦及减少并发症和损伤显得极为重要。本研究在无痛人工流产的基础上加用米非司酮,收到满意的效果。
人流术中疼痛来自阴道窥阴器扩张、宫颈扩张和子宫收缩。子宫以宫颈口的神经分布最为丰富,术中对子宫和宫颈的刺激、牵拉及孕妇情绪紧张可引起迷走神经兴奋,导致血压下降、心动过缓、恶心呕吐、心悸、胸闷、面色苍白、出冷汗等一系列症状,即人工流产综合征的发生[3,4]。异丙酚是一种快速、短效的静脉麻醉药,镇痛和无记忆效果确切,苏醒完全,无体内蓄积现象,麻醉平稳,且无困倦感,并有良好的镇静作用,可以抑制迷走神经反射,可避免人工流产综合征的发生。本组研究表明:其用于人工流产术中无痛率100%,与文献报道相符。虽然所有孕妇术中均无自觉疼痛,但对照组有70%的孕妇在扩宫及吸宫过程中有不同程度无自觉地扭动,扭动幅度大者达46%,需加用异丙酚,由其引起的呼吸抑制、血压下降等副反应相应增加,虽然较轻微,但需吸氧,手术时间相应延长。
异丙酚静脉麻醉是否有宫口松弛作用,文献报道不一致。人工流产的关键是扩张宫颈,如遇宫颈条件差,扩宫困难时,麻醉状态下强制性机械扩张宫颈可导致患者无自觉地剧烈扭动,有可能造成子宫穿孔,宫颈撕裂伤,尤其对初孕妇女。因此术前用药松弛宫颈对于保证手术安全至关重要。米非司酮是一种受体水平的抗孕激素药物,其作用对抗孕酮,降低孕酮的活性,解除孕激素对子宫的抑制性,使蜕膜失去支持,胚囊从蜕膜剥离。使子宫肌肉兴奋,宫颈张力下降,松弛宫颈,因而具有软化和扩张宫颈作用。它也能直接作用于绒毛,可导致绒毛变性、坏死,吸宫时蜕膜及绒毛更易吸出,从而缩短了手术时间。本组资料显示:研究组宫颈松弛度90%,明显高于对照组2%,提示异丙酚静脉麻醉本身无明显宫颈松弛作用,而宫颈的松弛作用主要是米非司酮的作用。且减少了术中扩宫时间,使手术时间缩短,减少了麻醉维持量。
异丙酚的良好镇静作用及米非司酮的软化和扩张宫颈作用,二者联合应用,可缩短手术时间,减少并发症的发生及麻醉药用量,患者无痛苦,效果好,值得推广。
[1]贾晓秋,姜静.米索前列醇用于无痛人工流产的临床观察.实用妇产科杂志,2007,23(7):441-442.
[2]刘艳.无痛人流术46例临床观察.山西临床医药杂志,2001,10(11):850-851.
[3]陈芳华.异丙酚用于无痛人流100例临床观察.中国优生与遗传杂志,2003,11(6):134.
[4]沈忠飞,方马英,张梅光.米非司酮对妊娠妇女绒毛组织中波形蛋白基因表达的影响.中华妇产科杂志,2004,39(4):2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