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天神赐佑”与“尽人之力”:清世宗“天人感应”理念下的钱塘江海塘工程

2012-11-13和卫国

关键词:一劳永逸世宗海塘

和卫国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北京 100730)

在钱塘江海塘修筑史上,清代因大规模修建鱼鳞石塘而留下了浓重一笔,后人的目光也因此集中于工程最为集中的乾隆一朝,对于更具思想性、更能体现意识形态与水利工程互动特色的雍正朝的关注明显不足。本文拟通过探讨世宗在钱塘江海塘修筑中提出的目标、理念等,以期揭示雍正朝政治理念与海塘工程的密切关系及特点。

雍正二年(1724)七月十八、十九等日,江、浙两省遭特大风潮袭击。江苏等地海塘冲决,倒坏民居庐舍,甚至溺死多人。①浙江省海宁、海盐、山阴等九县塘堤亦多被冲决②,“渰没海塘场灶、居民田亩”③。得知灾情,世宗立即下令两省督抚开仓赈济④,损坏塘堤的修补工作亦逐步展开。

八月,浙江布政使佟吉图密奏灾情时称,海水系风潮涌至,泄去甚速,因此内地禾苗并无伤损,秋成大好。世宗遂指示佟吉图:海塘于初春之际修理完整方好,不然遇有春潮为害,情形难以预测。可以仿照山东省现有河道挑浅之事,修筑堤工又可养活穷民,具体事宜与署浙江巡抚石文倬速行商议具奏。⑤十月,石文倬就赈灾情形回奏时,将海塘情形一并奏报。他一方面指出,各地冲决塘堤均已修筑完整,所有旧筑土塘据请改筑石塘等工,现在确勘估计之中。孰料,世宗对石文倬等筹办以土易石工程颇不以为然,不无谨慎地指示:

此事当着实斟酌。其钱粮特费多,若今岁海啸之情形,若石堤可以捍御,图一劳永逸则可,若还能御势,小土方亦可御势,大石堤亦不能,则何必也。尔等身上干系甚巨,悉心议奏可也。⑥

此次风潮过后,不仅浙省官员建议修筑石塘,江苏亦有类似奏请。当年九月,布政使鄂尔泰就苏省海塘逐条上奏请旨:

(华亭、上海二县海塘冲坍多处)详请速发帑银修筑前来(朱批:此项应速速动帑修理。)……前据士民公呈,请照浙江海宁塘工开捐纳事例,建筑石塘,为一劳永逸之计。(朱批:石塘可缓。况目下方有旨停捐⑦,不便即行二者。许多有石塘处,亦未见获利。海水之力,非堤之可力胜。若势缓可御,土堤亦可防护。如势大涌猛,即石堤亦不能捍御也。急急修理土堤为是。)……(然)石塘之议,缓不及恃,若不急为抢筑土堤(朱批:应如是。),所虑秋潮大汐倘又害生不测,不可不防。第所费浩繁,司库钱粮别无闲款可拨……惟有权动正项地丁,给发堵筑,并即以一带被灾之民招募充役……则一举而塘工、民命可以两全(朱批:此策甚良法也。去岁山东挑浅大得益。)。⑧

通过君臣书面对话,世宗修筑海塘的基本态度被展现出来:其一,石塘应行缓建。与批示石文倬时意见相同,如果土塘可暂抵御,石塘自然不必修筑,对兴建石塘态度实际并不积极,甚至对石塘防潮功效持怀疑之态。其二,反对开捐,准予地方官员动用正项钱粮,但发帑修筑乃一时权宜之计,主要系用于应对灾害时的以工代赈。

对世宗的训示,石文倬的理解是,若“一劳永逸”则可修筑石塘,否则世宗并不同意。当然,修筑石塘可保“一劳永逸”,又是石文倬必不敢应的。既然石塘不可,亦不敢承担糜费钱粮之名,石文倬的意见不能不随之调整,于十一月再次奏报塘工情形时,便依据以上体悟作出表态:

(今年风潮)原属仅见之事,非土、石二工所能捍御,诚如圣鉴……若改建石工果可长资捍御,我皇上念切民生,亦不惜数十万金钱,以为一劳永逸之计,但海潮势大,即石工亦难保无虞,况需费浩繁,实不敢轻议举行……臣惟凛遵圣训,悉心筹画,不敢一毫轻忽,多费钱粮。⑨

尽管文中不无称颂世宗不惜钱粮,谋求一劳永逸之辞,然而世宗对此奏大为不满,认为石文倬歪曲其意,以其不为民生起见而吝惜钱粮,于是命石文倬将其前后两奏交新任浙江巡抚法海阅看,同时颁给法海亲书朱谕:

石文倬乃封疆大臣,海塘乃地方要政,如此东说东随,西说西就,一点主见也无。朕实难定见矣。尔可与佟吉图悉心访问筹画。朕并不是为钱粮起见,原恐为劳而无功,徒饱贪吏之腹故也。今览此奏,则前议所为何也?岂有此理。若果能一劳永逸,何惜数千万之费也。速速详议奏闻。⑩

此处不妨稍作分析。一方面,世宗频频表示若果能一劳永逸,则断然不惜钱粮;另一方面,世宗又并不相信修筑石塘即可一劳永逸。可以推断,石文倬的理解原本是没有差错的,只是奏折中行文表述不当,容易误解为世宗因钱粮而不修石塘,触犯了皇帝之大忌。

尽管已委派法海前往任事,但世宗仍放心不下,雍正二年十二月决定简派曾任浙江巡抚的吏部尚书朱轼再行前往浙江,会勘定议施工方案。在告诫朱轼的谕旨中,世宗再次指出:

浙江沿海塘工,最为紧要,署抚石文焯前经奏称应用石工,后又奏称不必用石,全无定见,诚恐贻误塘工,朕已谕令法海、佟吉图作速详议具奏矣。但恐法海等初任,不谙地方情形。尔曾为浙江巡抚……作何修筑之处,会同法海、佟吉图详查定议,交与法海等修筑。朕思海塘关系民生,务要工程坚固,一劳永逸,不可吝惜钱粮。⑪

在随后的施工中,绍兴府会稽县沥海所西汇嘴应筑塘2700丈“地势卑下,恐乱石起底难以抵御”,知府特晋德请求改用条石起底,将原议之垫底乱石填肚。此议禀报布政使佟吉图,转奏巡抚法海批准施行。⑫当时,改筑之议并未题咨,且工员因购取条石路远难运,即于就近之夏盖湖等处所产乱石采买搭砌,继任巡抚福敏未到任之前已完工五六分,“颇属草率”。⑬世宗闻知深表不满,再次向地方官员们提出:“海塘工程,关系民生,最为紧要,必须一劳永逸。若因条石一时难以购致,从前便当声明缘由,奏请展限,何得草率从事?”于是,命新任巡抚李卫到浙后悉心查勘指示,“务期永远坚固”。⑭

尽管世宗君臣之间对问题的理解有所偏差,尽管世宗本人对修筑石塘的重要性也未能充分认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即无论塘工如何修筑,“一劳永逸”已成为海塘修筑的终极目标,“不惜钱粮”则成为从政府方面得到的最大财力、物力支持。从此,“一劳永逸”真正开始成为一种官方话语并被提到塘工修筑指导方针的地位上来。不过,此时“一劳永逸”还只是工程质量的代名词,尚未作为宏大政治理念真正贯彻到政府的具体行为之中⑮,特别是此时尚处于大规模海塘建设的初期,通过世宗对石塘的态度可以透视出,关于如何实现一劳永逸的目标,世宗心中并无具体谋划,充其量仍在委派官员勘察探索之中。

此外,在动用钱粮问题上,世宗的立场也是值得探究的。委令重臣救灾、修塘之时,世宗曾明确准予地方官动用正项钱粮立即兴工。如,雍正二年九月传谕:

今被冲海塘若不及时修筑,恐咸水灌入内河,有碍耕种,尔督抚等著即查明各处损坏塘工,料估价值,动正项钱粮作速兴工。至沿海失业居民度日艰难,藉此庸役,俾日得工价,以资餬口,是拯救穷民之法即寓其中矣。⑯

虽然世宗明确提出“不惜钱粮”,且有催促动用正项钱粮之举,但动用国库正项显然并非常态,更多意义上仍属救灾、赈灾范畴。清人昭梿评论世宗理财之政时指出:“康熙间,仁皇宽厚,以豫大丰亨以驭国用,故库帑亏绌,日给不暇。宪皇即位后,综核名实,罢一切不急之务,如河防海塘等巨费,皆罢不修,体恤民力。”⑰可见,雍正朝并未大规模修筑海塘与世宗力图节省经费、增加国帑不无关系,而雍正中前期海塘经费的主要来源则是追赔、捐赎等项银两。如,雍正十年(1732),因捐项无法满足日益加增的塘工之需,浙江巡抚程元章提出了重开海塘捐纳的建议。⑱此后,工程筹资便较多采取的是先动正项,再行捐纳收银还款的方式,表1统计即可说明问题。⑲

表1 雍正四年(1726)至十三年(1735)借用正项统计表

总之,世宗在经费上的态度与提出的塘工建设目标并非完全相适应,政府在海塘工程上的努力因此受到了较多约束。但也不可否认,与以往海塘修筑相比,“不惜钱粮”、“一劳永逸”等命题的提出,反映出钱塘江海塘起码在世宗君臣的思维逻辑中,已经开始被纳入到国家控制之下,并逐步走上了以国家力量担当取代单靠地方政府以“官督民办”方式暂作一时防御的修筑模式。止此一点,不能不说是继康熙朝之后的一大进步。

尽管“一劳永逸”目标的提出,将海塘修筑中的政府姿态和立场提升到了一个新的境界,但仅此并不能说明全部问题。在世宗心目中,对待海塘工程还有更深层思想贯彻其中并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那就是“天人感应”的理念。

与改筑石塘相对照,雍正二年,世宗以其“天人感应”、“天人合一”的思想对海潮灾害与海塘修筑作出了一番耐人寻味的诠释,兹抄录如下:

朕思天地之间,惟此五行之理,人得之以生全,物得之以长养,而主宰五行者,不外夫阴阳。阴阳者,即鬼神之谓也。孔子言鬼神之德,体物而不可遗,岂神道设教哉?盖以鬼神之事,即天地之理,故不可以偶忽也。凡小而邱陵,大而川岳,莫不有神焉主之,故皆当敬信而尊事,况海为四渎之归宿乎!使以为不足敬,则尧舜之君何以柴望秩于山川,文武之君何以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今愚民昧于此理,往往信淫祀,而不信神明,傲慢亵渎,致干天谴。夫善人多而不善人少,则天降之福。即稍有不善者,亦蒙其庇;不善人多而善人少,则天降之罚,虽善者亦被其殃……(近期江浙水患)虽关乎天数,或亦由近海居民平日享安澜之福,绝不念神明庇护之力,傲慢亵渎者有之。夫敬神固理所当然,而趋福避祸之道即在乎此。能敬,则谓之顺天;不敬,则谓之亵天。亵天之人,顾可望绥宁之福乎?诗曰:“敬天之怒,无敢戏豫。”又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朕固当朝乾夕惕,不遑宁处以敬承天意,亦愿尔百姓共凛此言,内尽其心,外尽其礼,敬神如神在,实以至诚昭事,而不徒尚乎虚文。人意即神意,一念之感格,自足以致休祥,岂独一乡一家之被其泽哉?尔百姓果能人人心存敬畏,必获永庆安澜。⑳

世宗看来,鬼神之事与天地之理乃为一体,敬神即为敬天。江浙潮灾的发生实因近海居民亵渎神明所致。同时,“人意即神意”,臣民必须虔诚敬神,顺应天意才能安澜无患。这种“天人感应”、“天人合一”思想,被世宗经常用以训诫官员,教导百姓。雍正七年(1729),浙江观风整俗使蔡仕舢奏称目睹潮势汹涌,除命官员加意照管外,“虔诚祭告潮神,宣圣恩以祈默相”。对此,世宗谕称:

海塘非人力之所能施设,当竭诚以祈天神之赐佑。汝等如果有公忠之心,加以诚恳,朕可保必应。再令地方官民兵弁人人怀改过迁善之念,“无虞”二字朕可保也。若内乏忠诚之心,徒恃外象祭告,恐难感格也。至于尽人力之防御,刻不可息,所备物料万不可惜,使不准动帑,即公捐亦当□为者,况朕从不吝□□□也,断不可因小费而误大事。浙江吏治、海塘为第一要务,当竭力慎为之,朕为此甚为忧念,日下情形如何,当随时据实续奏,不可避繁渎。㉑

雍正十年(1732)冬,再次告诫总督程元章:

海塘一事,惟饬在事人员以公忠之心,对越神明为要,再加以勤慎从事,以尽人力,未有不□安澜之理,非徒以人力而可能胜者。浙省海塘工程乃第一要务……万不因省小费而有误大事……㉒

谕旨中,本着“尽人之力”之意,海塘与吏治已被并列为浙省“第一要务”,其意义不仅在于海塘地位的抬升,尤其在于它强化了政府与海塘工程的关系,成为清朝政府治水行政的方向和重心所在。这一点与前文所述“不惜钱粮”、“一劳永逸”等命题,均成为雍正朝政府处理海塘事务的标志性话语。也应看到,与上文雍正二年的劝谕相比,此时世宗不仅将潮灾,更将“天人感应”之说嵌入海塘工程修筑之中,颇为政府行为增加了几分“理论依据”。但是,海塘又非人力之可独为,更重要的是人们惟有以公忠之心,迁善改过之念上敬天神,赢得上天保佑,其次才是“尽人之力”,着意修防,如此才可确保塘工无虞。世宗将神力、人力以二分之法区别对待,更将前者凌驾于后者之上,反映出对人力的几分悲观情绪。他也意识到这种做法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在雍正七年蔡仕舢奏折的朱批中,将其内心矛盾作了更清晰表露:

海塘一事实非人力所能,然实不敢明露此意于汝等,何也?尽人力尚不能为,倘汝等与属员视为不罪之条,再加懈弛从事,更何可言也。朕不得已今有此谕者,为念汝等知天道感应之理耳。大臣以忠诚格之,令属员以勤慎格之,训导百姓以醇良格之,能以此实敬实信感格之,朕意无有不转危为安之理。李卫来京陛见,朕曾痛加训诲也。㉓

海塘一事实非人力所能,为何又不可明露其意?关键在于,如果以单纯人力无法从根本上确保塘工稳固,臣民照此行事,懈怠塘工,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此,世宗将其视为密不可宣之底线,只在折奏中教训官员,断不敢公开加以宣扬。

除文字训诫外,为达到进一步教化子民虔诚敬神的目的,世宗还采取了其他一些措施:一方面加封诸神。继康熙五十九年在海宁尖山建立海神庙,六十一年加封海神为“运德海潮之神”后,雍正三年世宗亲自加封江潮诸神,封吴伍员为英卫公,五代钱镠为诚应武肃王,等等,并将地方官并祀其中。㉔另一方面则提供祭祀场所。雍正七年,世宗决定斥巨资在海宁修筑海神庙一座,并告知浙江总督李卫:“海塘之事,朕之忧念,乃卿所悉知。只可尽人力,干系甚大。近日有谕大学士之旨,朕钦动内帑十万金,修理一座大海神庙,以祈神佑万民,尚未覆奏,议定自然交卿办理也。”㉕海神庙自雍正八年(1730)三月动工,至九年(1731)十一月竣工,“规度崇宏,气象轩翥”。㉖

世宗之所以肯花销如此不赀之费修筑庙宇,绝非心血来潮,实有“政治意义”蕴涵其中。所颁修庙上谕如是阐释到:

(山川岳渎之神)皆载在祀典,盖所以荐歆昭格,崇德报功,而并以动人敬畏祗肃之心也……今年潮汐盛长,几至泛溢,官民震恐,幸而水势渐退,堤防无恙,此皆神明默垂护佑,惠我烝民者也,兹特发内帑银十万两,于海宁县地方,敕建海神之庙……务期制度恢宏,规模壮丽,崇奉祀事,用答明神庇民御患之休烈。且令远近人民,奔走瞻仰,兴起感动,相与服教畏神,迁善改过,永荷庥祥,则于国家事神治人之道均有赖焉。㉗

天命观自清太祖努尔哈赤时即有明确表达,以至此后“敬天”与“法祖”、“勤政”、“爱民”逐步上升为清朝的基本国策、政治纲领、祖宗家法。㉘因此,世宗提倡“天人感应”不仅有为现实统治服务的需要(“事神治人”),还可从清代政治文化的角度加以理解。如果套用现代概念,这种敬天思想则属于清人信仰(或“意识形态”)范畴。世宗尤有特殊性一面,从以上表述可见,“敬”、“畏”之意流露于字里行间,而且对天之“敬”更侧重于“诚”,并在“畏”的层面作了延伸,由“畏”、“诚”而“敬”,则可感动上天,塘工得保稳固。

由上所述,世宗的防海理念可以归纳为“天神赐佑”与“尽人之力”的结合。首先,世宗确立了自然力(“神”)不可战胜的基本前提,强调敬神诚意、迁善改过,然后才得天神之赐佑。其次,作为现实中人,尽管单独依靠人力筑塘无法解决根本问题,但敬神之外亦非完全无为,仍须“尽人之力”,以海塘修筑为“第一要务”,坚持“一劳永逸”的目标,严密防御,坚固修筑,以为敬天之辅助。亵渎神明断不可为,无所事事亦不可行,只有二者的结合才能达到理想效果。这一点概括为“成事在天,谋事在人”似不为过。这些思想所演绎出的行为原则成为了世宗处理政务所遵循的理路之一。

然而,在世宗的防海理念中,自始又充满着复杂性:一是消极因素,体现在必须“尽人之力”,而又“非人力所能”,“非徒以人力而可能胜”,将希望寄托于虚无飘渺的神力;二是矛盾因素,体现在“非人力所能”与“一劳永逸”目标之间实际的截然对立,既对人力缺乏信任,又苛求结果的完美。概言之,海塘修筑已被纳入到雍正朝意识形态范畴之中。意识形态与水利工程的交融,甚至可以说水利工程的修筑服从于“天人感应”的政治理念,成为雍正朝治水政治的一大特点。但是,这种理念统领下的治水活动,在技术性较强的海塘工程上遭遇到的是现实的尴尬:一方面,它对政府在海塘工程中的角色和作用问题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治水理念逻辑上的矛盾与紊乱,一定程度上又造成地方官员们在海塘修筑中的无所适从,从而使政府治水行为受到制约,以至影响到防海的整体形势与效果。现实中,风潮仍时有发生,塘工形势亦愈益危险,“天人感应”理念支配之下,并未产生如同世宗所宣扬的那种理想结果。雍正中期以后,世宗在海塘工程上对‘天人感应’理念的宣扬已大为减少,政治说教的意味相对淡化,而精力逐步转向“尽人之力”一面,更加关注如何应对实际问题。然而,由于世宗对如何实现其“一劳永逸”的目标并无具体设想,且自始对石塘持怀疑态度,使得土塘改筑石塘的脚步明显迟缓下来。时至雍正晚期,石塘未建,加之世宗一意督催官员专注治河,忽视旧塘维修等因素,最终酿成了雍正十三年全塘溃坍。乾隆一朝,高宗亦以“敬天”为号,吸取并克服了雍正朝的教训及弱点,继承并发扬了雍正朝“一劳永逸“、”尽人之力“等治水理念的积极因素,大力加强政府治水职能,以“不惜帑金”的气魄,以“修筑鱼鳞石塘以期一劳永逸”为目标,创造了大规模修筑鱼鳞大石塘的壮举。雍正朝也因此成为乾隆朝政府治水职能加强的重要前提或过渡。

注释:

①③⑤⑥⑧《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册,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版(版本下同),第553,517-518,518,747,554页。

②(乾隆)《海宁县志》卷4,《中国方志丛书》本,第481页。

④《敕修两浙海塘通志》卷首,《续修四库全书》本,第395页。

⑦参见《清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癸卯,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本(版本下同)。

⑨⑩《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4册,第5-6,6页。

⑪《清世宗实录》卷27,雍正二年十二月癸酉。

⑫⑬(雍正)《浙江通志》卷 64,《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影印(版本下同),第593,594页。

⑭《清世宗实录》卷39,雍正三年十二月癸未。

⑮乾隆朝以“修筑鱼鳞石塘即可一劳永逸”为目标,并将其上升到国家意志,开展了大规模修筑石塘的工程。参见和卫国:《清代国家与钱塘江海塘工程研究:以十八世纪为中心》第四、五章,中国人民大学2008年博士学位论文。

⑯《清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辛酉。

⑰昭梿:《啸亭杂录》卷1,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9页。

⑱参见(乾隆)《海宁州志》卷5,《中国方志丛书》本,第 675页。

⑲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工科题本—水利工程》编号:466,乾隆元年七月二十五日嵇曾筠题。

⑳翟均廉:《海塘录》卷首一,《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影印(版本下同),第319-320页。

㉑《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5册,第884-885页。

㉒《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33册,第207页。

㉓㉕《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 16 册,第 163,343 页。

㉔《雍正朝汉文朱批奏折汇编》第18册,第349页。

㉖翟均廉:《海塘录》卷 11,《四库全书》本,第 535 页。

㉗《清世宗实录》卷85,雍正七年八月丙寅。

㉘参见常建华:《清代的国家与社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70页。

猜你喜欢

一劳永逸世宗海塘
滴水藏海
浅谈新时代古海塘文化面貌“蝶变”的启示与思考
韩国世宗公务员住房价格4年涨5倍
全国首个海塘遗址 博物馆杭州开馆
光头神探
论金世宗的纳谏与用人
浙江杭州五代吴越捍海塘遗址
周世宗挨板子
变革中的转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