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探析
2012-10-28王莹
王 莹
(渤海大学 高职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对教育公平的影响探析
王 莹
(渤海大学 高职学院,辽宁 锦州 121000)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是大众化时代针对高校的办学经费严重不足等情况提出的,但面对当今大学校园中“富人多,穷人少”的现象,反映出了成本补偿这一政策所带来的教育公平的问题,本文从这一现象入手,着重讨论了具体的解决办法。
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教育公平;措施
高等教育在精英化时代政府采取的是面向所有学生免费的高等教育体制,但到了大众化时期,面对政府对高校的财政拨款不增反减,学生规模不断扩大,导致教育经费严重短缺,高等教育的质量受到质疑的情况,高校采取了多渠道的经费筹措,其中实行成本补偿制度成为一个主要的努力方向。自1985年前后,一些高等学校已经开始了向部分学生收取学费的尝试。1989年,教育主管部门从政策上肯定了高等教育应该实行成本补偿制度。进入90年代以后,高等教育成本补偿的改革速度逐渐加快,收费政策的普及范围逐年扩大,高校收费水平也不断提高。1997年全国范围内高等学校普遍“并轨”,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实行收费制度。但这种成本补偿制度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其中之一就是教育的公平问题。
学费的逐年升高,使得许多经济条件不是很好的家庭的子女丧失了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这种现象导致知识、信息、能力以及社会财富更加向高收入者集中,从而导致社会公平状况的急剧恶化,即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一、成本补偿对教育公平的影响
(一)家庭收入高低直接反映在校学生的层次
个人承担教育成本的方式就是采取教育收费的方式,而学生承担的教育成本主要来源就是其家庭的经济收入。下表可以反映一些这方面的问题:
各年级学生中来自不同收入水平家庭的学生比重及相对基尼系数(单位:%)
从上表中我们可以根据相对基尼系数的计算结果发现最早入学的四年级的相对基尼系数最小,为-0.0457,最晚入学的一年级的最大,为0.0284,说明与样本总体相比,较早入学者中的高等教育机会比较倾向于低收入家庭子女,而最晚入学者中高等教育机会分布最倾向于高收入家庭子女。随着入学年份的推移,基尼系数呈现上升的趋势。虽然现有资料尚不能对我国高等教育机会分布的均等程度做出度量,但可以显示出近几年高等教育机会分布的变化趋势。
这份数据的结果显示,人们对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的关注或担忧并不是没有根据的。该结果表明至少从样本所能代表的范围内看,近年来入学的学生中来自较低收入家庭者所占的比重逐渐降低,来自较高收入家庭所占比重有所提高的趋势。高等教育机会分布越来越倾向于高收入家庭,或者说越来越不倾向于低收入家庭,存在着高等教育机会均等程度逐渐降低的现象。
(二)高校学费不断升高成为城乡居民家庭致贫的首要因素
2006 年零点调查与指标数据公司共同发布的《2005年中国居民生活质量指数研究报告》显示:教育支出成为城乡居民脱贫的首要障碍。其中,40%~50%的贫困人群认为,家里穷是因为“家里有孩子要读书”。据教育部统计资料显示,高校贫困生比例已达20%,人数高达240万。另据陕西省考试中心匡算,目前陕西籍在校大学生约50万人,贫困生人数约 10万人。2004年陕西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92.5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867元,国家相对贫困线下的农民人均收入882元。以供养一个大学生年费用以9000 元计算,四年合计3.6万元。相当于城镇居民不吃不喝4.8年的纯收入,相当于一个农民19.2年的纯收入或者是处于相对贫困线下的农民41年收入。很显然,农村家庭供养一名大学生将意味着长期处于贫困状态。因学负债、因学致贫的城乡家庭在悄然增加。在这种情况下,低收入家庭更多地选择不接受高等教育或选择收费较低的院校就读。
二、促进成本补偿顺利实施,实现教育公平的措施
(一)适当控制学费水平,保持科学的个人补偿率
高等教育本身具有维护与促进社会公平的功能,因此,我们的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在制定高校学费时需要打破目前学费居高不下的局面,建立一种更为合理的个人补偿机制。在具体的实施方面:(1)由于我国贫富差距的进一步拉大,弱势群体的受教育问题显得格外重要,它关乎和谐社会的构建与社会阶层的流动,因此建议在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制定大致统一、在一定范围内可以根据情况浮动的收费标准。教育成本的个人分担比例在经济达的地方可以高一些,在经济落后的地方比例可以低一些。(2)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在制定学费的收费标准时可以改变目前统一价格的做法,制定多层次的教育成本分担标准,对来自不同收入层次家庭的学生应区别对待。因为国家为了今后的繁荣发展与社会稳定,有责任保证教育公平,在操作上可以建立专门的资助弱势群体接受高等教育的制度,提供专项资金直接用于对低收入家庭优秀学生的资助,为农村人口、家庭经济困难人口等创造公平接受高等教育的条件,并对享受国家各类优惠政策的贫困学子提出相应的服务约束条件。
(二)重视民办高等学校的重要作用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长期不足,与办学主体单一化有直接的关系。在多样化的办学模式中,民办高等教育占很大的比重。因此,在我国高等教育实施多样化的战略构想中,最为关键的问题是明确民办高校的地位,重视其在我国未来高等教育办学体系构建中的作用:(1)更好的满足我国日益增长的高等教育需求。这既与我国的特殊国情有关,也反映了当今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种趋势。(2)缓解我国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3)有利于在高等教育体系实现竞争机制和调整高等教育结构。从民办高等院校有助于减轻对公立高等教育的巨大压力,缓解有限的国家财政与无限的对教育的需求之间的尖锐矛盾来说,与公立院校相比,民办高等院校的一个显著特征是学费收入通常占学校经费收入的较大比例。例如,日本公立高等院校的学费是较低的,但却提供了比较好的教学条件,此类大学主要依靠政府财政。但是在高等公立院校就读的学生只占1/4,使得3/4的学生必须进入学费较高条件较差的私立院校,私立院校经费来源的主渠道是学生学费,近年来差距有所缩小,在印尼、南韩等国家情况也是如此。我国借鉴国际经验,近几年开始在公办高校招收民办公助学生,这部分学生的学费标准要高于正常学生一倍甚至一倍多,各高校争取民办指标的积极性很高,缘由就在于可以多收学生的学费,以分担与补偿教育成本,这也是解决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投入不足的一个有效办法。政府应该通过政策支持,给予民办高校与公立高校平等的待遇,资助少量的财政鼓励私人资源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创办民办学校,以此来弥补高等教育成本分担与补偿的不足。
(三)完善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
要真正实现教育公平,完善学生的资助体系是关键,在学生走入大学校门后,不至于因为交不起学费而中途退学。具体措施为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是勤工俭学。开展勤工助学是解决高校特困生生活困难的重要途径。运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自己动手,变“输血”为“造血”,变“供给型”补助为“经营型”帮助,这是资助困难学生的长远之计,也是他国成功的经验。如美国政府制定了“联邦大学生工读计划”,各大学的助学金办公室根据这一计划,负责提供学生在校内外打工的机会。
其次是改革和完善贷学金制度。高等教育贷学金制度是行之有效的助学措施。能否按时还贷是这项政策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国际成功经验告诉我们,实行贷学金制度从长远看应该由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履行发放和收款,使学生与学校的借贷关系转变为学生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经济关系。这种借贷可以是无息或低息的,在还款方式上可采取在学生毕业后若干年内分次偿还。国家可建立有关法律制度以确保按期还贷,并从货款额度和还款方式上逐步改革,这是解决学校特困生问题的治本之法。总之,完善学生资助体系是保证高等教育成本补偿政策能够促进教育公平必不可少的前提,我们应尽快建立起有效的贷款偿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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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lysis of the College Education Cost Compensation' Impact to Education Fair
WANG Ying
The policy of college education cost compensation is aimed at the masses of serious shortage of funds, but in the face of the university campus" more the rich, less the poor", which reflects the costs compensation to the education fair. From this phenomenon, this article focused on specific solutions to it.
college education; cost compensation; education fair; solutions
C913.4
A
1008-7427(2012)06-0052-02
2012-0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