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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害的临床分析

2012-10-25

药学研究 2012年3期
关键词:利福平药物性抗结核

刘 岱

(无为县人民医院,安徽无为238300)

药物性肝损害是抗结核药物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副反应,可造成抗结核治疗的中断,影响病人康复。抗结核药物联合应用是目前结核病化疗的基本原则,但联用尤其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联用极易引起肝脏损害,发生率约为15% ~30%。研究表明[1],抗结核药物致药物性肝损害机制主要为内源性、肝毒性和特异性反应,主要表现为肝细胞变性、坏死和肝内淤胆,且80%的患者于用药后1~7周出现肝脏损害的症状,长期肝损害可引发慢性肝炎、慢性肝内胆汁淤积、肝硬化、硬化性胆管炎、脂肪肝、肝素蓄积症、肝内血管病变、肝肿瘤、特发性门脉高压症等。

近年来,抗结核药所致肝损伤已位居药源性肝损伤的首位[2],引起医疗工作者的广泛重视。本文通过回顾我科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引起102例肝损害的分析,探讨其临床特点及应对措施。

1 临床资料

1.1 病历资料 我科2005年1月至2010年10月共收治肺结核患者总计1121例,其中出现肝损害的有102例,占病人总数的9.1%,其中男性64例,占62.7%;女性38例,占37.3%,年龄13~83周岁。案例入选标准为:①确诊肺结核病患者,正在接受抗结核病药物治疗者;②有肝实质细胞损害或肝内胆汁淤滞的临床表现;③肝功能化验异常,排除其他原因所致的肝炎或黄疸。

1.2 抗痨治疗方案 按照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五项治疗原则,全部病人均采用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DOTS(directly observed treatment short-coures)方案抗结核治疗,通过痰涂片镜检诊断,给予标准的短程化疗,不间断的给予利福平0.45 g·d-1、异烟肼0.3 g·d-1、吡嗪酰胺1.5 g·d-1、乙胺丁醇 0.75 g·d-1等进行治疗。

1.3 研究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研究,查阅住院病历、记录原发病史、服药史、临床表现、血象、肝功能检查及腹部B超检查。

1.4 肝损害临床表现 102例肝损害患者中,有消化道症状为87例,无症状者15例;合并HBV感染及其他相关情况,总计21例(20.5%),其中HBV感染8例,胆囊炎、胆石病者5例,脂肪肝6例,肝血管瘤2例。临床肝损害出现时间如表1所示。

表1 临床肝损害病症出现时间

临床上按肝损害的严重程度分为轻、中、重度,轻度:症状不明显,生化指标仅1~2项轻度异常,ALT<正常值3倍,黄疸为 17.1 ~ 34.2 μmol·L-1,A/G 为 1.5 ~ 1.3;中度: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介于轻度与重度之间,ALT为正常值3~10 倍、黄疸为 >34.2 ~85.5 μmol·L-1、A/G 为1.2 ~1.0;重度:有明显或持续的肝炎症状,严重者可出现肝功能衰竭,ALT 大于正常值10 倍,黄疸 >85.5 μmol·L-1、A/G <0.9。

表2 谷丙转氨酶(ALT)指标以及临床病症程度

2 方法与结果

2.1 方法 对于中重度肝损害、有严重黄疸患者立即停止利福平、吡嗪酰胺抗结核治疗方案,给予甘利欣0.15 g或胸腺肽0.1 g,加入250 mL 5%葡萄糖注射液中每日一次静脉滴注,待ALT指标正常时再继续治疗。对于ALT<80 U·L-1,无明显临床症状的肝损害轻度患者,继续进行抗结核治疗,在原方案的基础上加用甘利欣0.15 g,护肝片4片,每日3次保肝治疗。

2.2 结果 结合以上治疗方案,严密监测肝功能指标,多数患者2周左右肝功基本恢复正常,其中谷丙转氨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总胆红素指标检测水平得到明显改善,治疗后检测范围值分别为40 ~96 U·L-1、25 ~80 U·L-1、2 ~25 μmol·L-1。

3 讨论

综合以上病例情况,分析造成药物性肝损害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其一为用药量较大,血液浓度增高,而肝脏的解毒功能有限。现阶段的标准化治疗,一般情况下是隔夜顿服,这样血液浓度高,肝脏解毒的负荷增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抗结核效果,但同时也增添了肝损害的风险;其二为患者自身免疫条件较差,具有肝炎或其他肝脏基础疾患,极大增加了肝损害的风险。个别人员未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用药,只是一味地按现有标准化治疗配发抗结核药物,不能正确地指导用药,故在抗结核治疗的同时应考虑患者自身条件,诸如体重、年龄、营养状态、对药物的耐受情况等;其三为同时服用其他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由于抗结核药物单剂量使用易于产生耐药性,降低药效,故经常联合用药,联合用药可以减少耐药性产生,达到更好的抗结核病效果,但毒副作用增加,加重了药物对肝脏的损害,故治疗用药可分开来服用,避免顿服以及联合用药对胃粘膜的直接损害,继而导致对肝脏的损害。

轻度药物性肝病在护肝治疗和密切监视基础上,继续原方案或调整方案抗结核治疗,中度及重度药物性肝病停用抗结核药物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所有药物性肝病患者均要适当休息、加强营养、支持疗法、适量高蛋白、高糖低脂饮食,补足维生素C、B、E。合理应用保肝药物,适量饮用白开水以促进毒素的肾排出等。作为一名临床医生应了解抗结核药物服用后可能出现的一些症状,能给病人一个合理的解释。如服用利福平、利福喷汀后可能出现的红色大小便、面部皮肤颜色加深,服用吡嗪酰胺后可能出现的血尿等。另一方面,针对结核病的发病情况,考虑耐药结核菌的产生以及继发霉菌感染率较高等原因,对结核病及抗结核治疗中的肝损害病症,应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且治疗过程需每半月至一月复查血常规、肝、肾功能等。

[1]刘琨,黄冬生,黄广雄,等.老年肺结核的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分析[J].中国防痨杂志,2006,28(6):351-353.

[2]程书权.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172例临床分析研究[J].中华肝脏病学,2004,12(9):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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