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研究初探
2012-10-19刘文,李强
刘 文,李 强
(1.华中农业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0;2.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 100088)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研究初探
刘 文1,2,李 强2
(1.华中农业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0;2.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北京 100088)
本文从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概念出发,比较研究欧洲食品安全局和美国FDA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现状,在分析总结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特点的基础上,结合我国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现状与现实基础,提出了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的工作流程、技术体系以及干预措施等方面的建议。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干预策略
Abstract:This paper analyzes the food safety risk communication of EFSA and FDA,discusses the characteristics of domestic food safety internet public sentiment.Combined with the status of domestic management of food safety information,this paper gives several advices on the work procedure,technology system and intervention strategy of food safety internet public sentiment.
Key words:Food safety;Internet public sentiment;Surveillance;Intervention strategy
近年来,随着经济全球化、新兴科学领域和技术的不断发展以及人们对健康的日益关注,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空前的挑战。我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国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2009年以来,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法陆续发布了关于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一系列文件,开展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旨在加强风险信息的有效管理,有助于实现食品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研判、早预警和早处置。
因此,正确合理地关注、跟踪、应对、引导和采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是当前迫切需要研究的重要课题,对推动新时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食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管理具有重大意义。
1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及其干预的内涵
广义上的舆情,是指国家管理者在决策活动中所必然涉及的关乎民众利益的民众生活 (民情)、社会生产 (民力)、民众中蕴涵的知识和智力 (民智)等社会客观情况,以及民众在认知、情感和意志的基础上,对社会客观情况以及国家决策产生的主观社会政治态度 (民意)[1-3]。
在广义舆情定义的基础上,针对食品安全的特点,可对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做如下定义:由食品安全事件引发的,由网络媒体、网民等主体对食品安全事件的报道、转载和评论,并在民众认知、情感和意志基础上,对食品安全形势、食品安全监管所产生的主观态度。在这里提到的食品安全事件包括食品中有毒有害因素引起的安全事故和新发布的食品安全政策[4]。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是网民情绪、意见和行为倾向的综合体现,在网络上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表现出来,如网络新闻、新闻跟帖、论坛帖文、博客、即时通讯工具和电子邮件等。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是指在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的基础上,通过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技术体系和信息系统的建设,借助食品安全的专业知识、结合网络舆情的特点和风险信息交流的原理,建立干预机制和工作流程,对网络食品安全舆情信息所采取的引导、控制、监督和管理等措施。
2 国外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与干预现状分析
2.1 美国食品安全媒体和网络信息监测
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FDA)肩负着保护并促进公众健康的使命,其中风险信息发布是一个至关重要的基本职责。过去在食品 (包括药品)安全信息交流方面,FDA很大程度地受到与公众沟通的传统载体 (如纸质媒体)的限制,现在由于网络技术和科技的不断发展,各种现代载体能够满足公众对信息透明度和沟通频率的需求,因此,在21世纪知识和科技的促进下,FDA设计了新的现代风险交流战略,该战略对FDA实现健康的有效保护和提升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5]。
FDA发布食品安全信息的一个重要作用在于教育和指导公众正确理解食品安全,正确使用FDA监管的产品 (食品和药品)。然而,公众的概念含义广泛,既包括食品安全专家、普通消费者,也包括各类媒体和其他监管部门。为了提高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的科学性和可靠性,FDA于2009年颁布《风险交流战略计划》,制定以科学、能力、政策为三要素的风险信息发布原则和战略目标,即:加强科学投入,支持有效的风险交流和沟通;增强FDA发起、散布和监管有效风险交流和沟通的能力;优化FDA关于沟通风险和益处的政策战略。
为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的交流和干预,美国FDA一方面建立“风险交流咨询委员会”,帮助FDA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方面的风险信息交流,审查和评估FDA开展公众交流的策略和程序,同时还评审风险信息交流方面的研究工作,促进公众更加公开、透明的获得风险信息;另一方面FDA研究开发有效的数据收集系统,实时监测媒体和网络关于风险交流的报道,调查消费者在食品相关疾病爆发或食品召回中对风险交流的理解和表现,并据此在紧急事件发生的过程中对监管措施进行调整,以实现最佳交流效果。
2.2 欧盟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情干预
欧洲食品安全局 (EFSA)非常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与交流,制定并颁布了《欧洲食品安全局交流战略:2010—2013年》[6]。在其交流战略中明确规定,欧洲食品安全局为食品安全信息发布的主体,与媒介、政策制定方、风险评估方、风险管理方和利益相关方开展公开、透明、科学的食品安全信息交流 (见图1)。
风险信息交流和沟通的目的是为了理解公众对食物、风险及食物相关的风险的感知程度;定制信息以满足受众需求;利用主力因素的支持向消费者传递有针对性和有效的信息。
欧洲食品安全局运用各种类型的风险信息交流和沟通渠道,提供适当水平和深度的食品安全信息,具体包括通过欧洲食品安全局网站及时提供发表的科学成果;针对特定受众及时发送目标邮件;充分考虑媒体关系;在座谈会、研讨会、听证会或技术会议上交流观点和意见并辩论结果;通过新闻发布和媒体通报进行更积极的沟通等措施。
图1 欧洲食品安全局风险信息发布对象
2.3 可供借鉴的经验
通过分析美国FDA及欧盟EFSA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可以看出:
(1)在食品安全信息监测和干预方面首先要将风险的利益相关方放在重要的位置,例如,EFSA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与舆情干预策略中提出风险信息要满足公众的需求,美国FDA也要求风险信息内容全面并且适应公众需求,同时要求以科学的手段对信息进行干预。
(2)要保障风险信息干预的科学性,建立技术保障体系。如FDA研究开发有效的数据收集系统,实时监测媒体和网络关于风险交流的报道,调查消费者在食品相关疾病爆发或食品召回中对风险交流的理解和表现。
(3)要建立政府发挥主导作用的策略。如EFSA提出的“促进整个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领域的内在风险交流”,这就表明要加强各监管部门以及研究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协作,尽可能通过沟通在管理层面和技术层面保持一致;而美国FDA提出的“风险交流方式要具有结果导向性”,这就意味着政府要作为风险信息发布的主体,要发挥主导作用。这些好的策略对我国均有较高的借鉴意义。
3 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传播现状与特点
与传统媒体报道相比,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具有更强的时效性、针对性和互动性,但由于人们的偏见以及部分媒体不具有食品专业知识,导致有些网络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稳定,个别事件还有炒作的嫌疑[7-10]。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现状和特点如下。
3.1 时效性更强
与传统传播媒体的传播渠道相比,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传播的时效性更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传播手段的先进性,使传播的周期大大缩短[11],而单位时间内传递的信息量却大大地增加。例如2010年4月28日,长沙市和雨花区工商执法人员突击检查一个肮脏恶臭、无证无照的猪油作坊时,发现这里在用廉价收购的生猪屠宰“下脚料”炼猪油。此食品安全事件经5月3日《京华时报》报道后,随即被中国青年网、新华网、人民网等17个网络媒体转载、评论,传播渠道成爆炸发散状态,引起了网络对食品安全、食品标准以及检验合格等问题的讨论。这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网络传播的时效性,其传播效果可见一斑。
3.2 针对性更强
传统传播媒体在发布信息时,其栏目设置较多,内容纷繁多样,涉及面很宽,针对性不强,这就造成受众无法按需要去有目的地搜索和选择食品安全讯息,这是传统媒体的缺点之一。而食品安全舆情的网络传播则不同,网媒在创立之初就体现出极强的针对性,主要原因是网站创立者的初衷皆为向某一类特定受众发布对其有价值的信息,而后随着媒体的发展,逐步扩充了传播的内容。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现在已经初步形成了多家有关食品安全的网站,例如中国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网,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网,新食品网等网站,这些网站都是专门针对食品安全问题而开设的网站,从这些网站上我们可以了解到最新的食品安全监管机构的工作动态,得到及时的食品安全事件的信息。
3.3 互动性更强
网络传播打破了过去由信息传播者单向传送信息的格局,彻底改变了“媒体给你什么,你只能看或听什么”的模式,使受众接受信息的互动方式及其在传播过程中的地位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对于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食品安全信息,这种互动性既有助于提高信息传播的效率,又有助于在受众与网站之间建立起更加牢固的关系。例如现在市民可以通过网上视频等工具与权威的食品专家畅谈食品安全的问题,现在部分市质监局网站已开通访谈节目,质监局的相关领导介绍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食品市场准入、食品添加剂以及市民关心的其他食品问题,并耐心接受市民提问,予以解答。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与市民在网络上的及时互动不仅打破了过去信息传播者单向传送信息的格局,而且增强了普通市民对食品监管部门的信任。
3.4 真实性和可靠性不稳定
从网络舆情的传播来看,它具有自由性,任何人都能随时随地在网络发表对食品安全问题的看法和观点,但其中内容的真实性、科学性有待于进一步加强。例如卫生部于2010年4月22日在其网站公布了《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随后国内多家媒体对通告及其内容进行了报道,并以“新乳品国标”、“三聚氰胺零容忍”等主题进行了评论。其中约有40%的网络信息非常关注乳制品中可能存在的非食用物质——三聚氰胺的限量值和检测方法,并以“三聚氰胺零容忍”、“从允许限量添加更改为不允许添加”等观点对新闻进行传播和转载,引起了消费者对新国标的误解,也对监管部门的政策准确性提出了异议。同样,《法制周末》于2010年4月7日报道了题为“江苏一家企业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30%石灰粉”的文章。文章的记者未经调查核实,报道江苏一家食品添加剂公司在生产面粉增白剂时加入30%石灰粉。随即,多家网络媒体对此事件进行了转载,并让消费者误以为石灰粉含量占面粉含量的30%,对食品安全监管造成了负面影响。此类食品安全报道的信息为虚假新闻。
鉴于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真实性、科学性具有不稳定性,因此亟须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部门针对具体现状和特点,开展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实时监测,及时发现热点话题和敏感话题,并对网络流传的信息、舆情进行真伪鉴别,制定科学有效的干预措施。
4 对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工作的建议
4.1 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与干预工作流程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的工作流程主要包括发现筛选、动态跟踪、分析研判、传递报送以及实施干预等5个关键步骤。
发现和筛选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信息的关键是要衡量和判断信息的价值,主要是通过浏览新闻网站等信息平台,利用搜索采集技术及智能搜索软件搜索网络信息。动态信息跟踪主要是对一些食品安全热点问题以及突发事件,有必要作为跟踪对象进行连续的跟踪,采用多角度观察、确立主题及材料积累等方法关注所跟踪对象的发展动态[12-14]。分析研判就是对收集到的网络舆情进行认识、研究和甄别,是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的关键环节,需要运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方法对舆情信息进行分析与研判。传递报送是以上几步重要工作的延续。此环节最基本的要求是迅速及时,讲究实效。对动态性强的信息要早发现、早收集、早分析、早报送。实施干预就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策略,实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控制、监督和管理,实现源头控制、正面回应和舆论强势,提高风险信息交流和危机处理能力。
4.2 构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必要的技术支撑体系
面临纷繁复杂的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目前以人工方法开展手动监测已难以满足工作的要求,亟须研究开发特定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技术,构建工作支持机制和支持机构,以保障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和干预工作的顺利开展[15]。
(1)技术基础。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采集技术、食品安全网络舆情跟踪技术和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分析技术是必要的技术基础。通过对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智能提取、热点追踪以及观点分析,能够更精确筛选海量信息,克服人工搜索的局限性,更准确了解食品安全事件热度及其变动脉络。
(2)食品安全网络舆情专家支持机制。
加强互联网食品安全宣传队伍建设,尤其是建立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咨询专家队伍,形成网上正面食品安全舆论的强势;要发挥网络互动优势,积极探索对网站论坛的管理和引导工作,在各网站食品安全论坛栏目培养一批政治意识强、业务水平高的骨干,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网络信息的采集与分析工作,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
(3)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机制。
加强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分析工作,亟须形成食品安全舆情干预机制,明确舆情干预各方的角色和职责,制定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组织专家对网上重大食品安全舆情进行研判,特别是要对重点网站后台监控系统过滤掉的有害信息进行分析[16],掌握更具动态、深层次的舆情,使食品安全舆情掌握与堵截有害信息、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等应急处置手段有机结合。
(4)技术支撑机构。
咨询专家委员会是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的必要智力和技术支撑,应由来自食品安全、食品行业、新闻传播、食品监管等领域的专家组成,帮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审查和评估监测方案,为干预策略提供技术支撑。
同时,为了开展有效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和干预工作,在专业技术机构建立工作秘书处,并在其辅助与支撑下,协助建立维护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系统,加强食品标准限量、食品危害分析、食品污染途径分析等方面专业知识库的建设,开展日常工作,科学分析食品安全网络舆情[17],为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研判提供技术支撑 (见图2)。
图2 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必要的技术支撑体系
4.3 建立系统科学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策略
针对我国食品安全网络舆情时效性、针对性和互动性更强的特点,以及网络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不稳定的问题,有必要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策略,从法规制度建设、正面引导与回应、形成舆论强势以及建立互动机制等4方面建立“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干预策略,实现对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的引导、控制、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开展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网络舆情监测与干预工作,是有效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的重要途径。亟须从工作流程、工作机制以及技术支撑等方面开展扎实的建设工作,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及时、丰富的信息支撑。
[1]许鑫,章成志.互联网舆情分析及应用研究[J].情报科学,2008,26(8):1196 -1204.
[2]邱均平,邹菲.国外内容分析法的研究概况及进展[J].图书情报知识,2003,12:6-8.
[3]刘毅.内容分析法在网络舆情信息分析中的应用[J].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8(4):307-310.
[4]郝记明,马丽艳,李景明.食品安全问题及其控制食品安全的措施[J].食品与发酵工业,2004,30(12):63-66.
[5]欧洲食品安全局.2010年至2013年欧洲食品安全局的沟通战略[ED/OL].2009.http://www.efsa.europa.eu/en/keydocs/docs/commstrategy.pdf.
[6]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风险沟通战略计划[ED/OL].2009.http://www.fda.gov/AboutFDA/ReportsManualsForms/Reports/ucm183673.htm.
[7]张晓勇,李刚,张莉.中国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关切——对天津消费者的调查与分析[J].中国农村观察,2004,9(1):14-21.
[8]何坪华,焦金芝,刘华楠.消费者对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信息的关注及其影响因素分析[J].农业技术经济,2007,6:4-11.
[9]叶鹰.文献计量法和内容分析法的理论基础及软件工具比较[J].评价与管理,2008,3(3):24-26.
[10]Werner J.Severin,James W.Tankard.传播理论 起源、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
[11]中共中央宣传部舆情信息局.网络舆情信息工作理论与实务[M].北京:学习出版社,2009.2.
[12]戴媛、程学旗.面向网络舆情分析的实用关键技术概述[J].专题研究 技术探讨,2008.
[13]谈国新、方一.突发公共事件网络舆情监测指标体系研究[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10.3:101-105.
[14]纪红、马小洁.论网络舆情的搜集、分析和引导[J].华中科技大学学报,2007.1671-7023.
[15]曹效阳、曹树金、陈桂鸿.网络舆情的结构与网络特征分析[J].情报科学,2010,2:19-26.
[16]马海兵.网络舆情及其分析技术[N].光明日报,2007-01-06.
[17]仇晶,廖乐健.网络舆情与网络文化安全预警技术研究[J].专题研究 技术探讨,2008,5:52-55.
(责任编辑 谭果林)
Preliminary Study on Surveillance and Intervention Strategy of Food Safety Internet Public Sentiment
Liu Wen1,2,Li Qiang2
(1.Huazho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Wuhan 430070,China;2.China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ization,Beijing 100088,China)
G209
A
质检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201010068),质检总局科技项目 (2010QK339)。
2011-12-05
刘文 (1963-),女,湖南岳阳人,研究员;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食品与农业标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