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生态中的民富期冀
2012-10-15毕夫
毕 夫
在中国经济一路高歌的背景下,民众收入的递增脚步却显得异常的沉重,其大幅落后于GDP与财政收入增速的事实不仅让所有的经济学家大跌眼镜,也让普通百姓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更加让人不解的是,连续数年大红大紫的政府财政却并没有为民众建造出一个相对健全而充分的公共保障体系。人们不禁要问,失去“民富”的中国经济增长还能持续多久?社会福利产品相对短缺的中国社会还能依靠什么赢得长治久安?
国富而民穷
尽管中国GDP在过去十年中连续保持了两位数字的亢奋增长,尽管中国的财政在2011年实现了10万亿的破纪录扩身,但如此辉煌的成果却并没有给国人带来太多的兴奋,看着政府晒出的一个又一个红色成绩单,经济学家们发出了理性的纠偏建议,普通百姓萌生了更多的感性质疑。
财政收入大幅跑赢GDP增速是中国经济的一道特殊景观。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剑阁向政协会议提交的《减税是体制改革、结构转型和廉政建设的当务之急》提案,2003年以来,我国GDP年增速保持在10%左右,但财政税收年增长始终高于GDP的10至20个百分点。这种现象既不正常,也为全世界所罕见。分析发现,财政收入的高涨主要来源于税收收入的高增。资料显示,在由税收收入、国有资产收益、国债收入和收费收入以及其他收入构成的财政收入中,2011年的税收总收入为占比达到近九成;不仅如此,与2011年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89720万亿元相比,财政收入超收1.4万亿元,相当于平均向每个纳税人多征收了1000多元,而且财政超收的态势已经延续了18年之久。
与财政收入一路快跑相反,中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速可谓步履蹒跚。资料显示,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01万亿元,同比增长24.8%,同期中国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上年分别实际增长8.4%和11.4%。如果进一步拉长时间跨度同样可以发现,过去5年中国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为11.77%,剔除年均3%的物价上涨幅度,城乡居民年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速度仅为8.77%。
一方面是财政收入增速跑赢GDP,另一方面是居民收入增速大幅落后财政收入增速,一个简单的数理结果就是政府在国民收入中的分配比例越来越高,而民众所得越来越少。按照李剑阁委员的计算,从2002年至2011年,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已从15.7%劲升至23%,而从上世纪90年代至今,居民收入占GDP比重的从55%下降至略高于40%,居民最终消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从49%下降至43%。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居民收入的最主要来源,劳动收入占GDP的比重也出现了逐年下降的趋势。从国内权威统计数据看,2007-2011年,我国居民部门的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由39.73%降低到了34.36%,降幅为5.37个百分点,政府部门的生产税净额则由15.83%递增到17.56%,增幅为1.73个百分点,企业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即资本收益)由44.39%增加到47.85%。除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成递减状态外,在二次分配中,我国工薪阶层税收占个税总额的比重在65%左右,这种结果不仅高出了美英等发达国家同一比重的40多个百分点,而且在发展中国家中也高居榜首。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作为全体民众非劳动收入的最主要渠道,国有企业分红带给人们的同样是失望与叹息。据财政部公布的数据,2008-2011年,国有企业总共实现利润5.71万亿元,但四年累计分红不到2000亿,仅占利润总额的3.5%。而即便是这点可怜的分红,也没有分到“全民”手中,要么是上缴给财政部,要么在国资委部门内消化。
强大下的羸弱
应当承认,政府财政收入尤其是中央财政收入的有效增长能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调节与推动作用。正是有了殷实的中央财政,中国政府才能在金融危机的关键时刻推出高达4万亿元的经济刺激政策;也正是有了厚实的国家财政力量,农民在告别了延续数十年农业税的同时还能得到务农的政策补贴;更因为得益于中央财政强大的投资能力,中国高速铁路才以非常规速度铺展开来……然而,国家财政收入的增长不应该以放慢民众收入增长步伐为前提,基础设施投入的增长不应该以牺牲社会福利设施的投入为代价,否则,这种财政支出模式尽管可以换取短期的经济与社会繁荣,但无法支撑经济的持续增长。
消费能力的长期不振一直是中国经济增长力量构成中的一大硬伤,而导致这种结果的最主要因素就是劳动收入占国民总收入的比重过低。资料显示,1978年,我国居民消费拉动GDP增长45%,但到1992年下降至42%,2011年则下降至34%。值得警惕的是,中国居民消费能量的萎缩之势还在得到强化。据央行对储户的调查显示,2011年储户的消费意愿降至1999年调查以来的最低,其中有85.8%的城镇居民倾向于储蓄,仅有14.2%的储户倾向于“更多消费”。
与消费对经济增长拉力日渐式微完全不同,依靠投资特别是依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凯恩斯模式”在中国得到了不断地强化。这种投资模式尽管带来了一个又一个大型工程项目的高歌猛进,但也形成了对民间资本的强大“挤出效应”,私人企业承接社会就业的力量受到压抑和削弱,而在国有企业就业市场对普通百姓几近封闭的前提下,民众寻求就业的机会成本加大,可以产生收入的劳动半径明显萎缩。更重要的在于,每一个政府投资项目都隐含着经济利益的再分配。由于可以支配的财政资源向政府部门集中,加之缺乏有效的监督,那些掌握财力分配话语权的政府官员完全可以通过权力交易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结果自然非常残酷:政府主导型的投资增长模式实际成为了腐败的重要温床。
“中等收入陷阱”是中国经济目前面临的一个巨大隐忧。所谓中等收入陷阱,是指新兴市场国家人均收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时,快速发展中积聚的如贫富差距等矛盾集中爆发,导致经济增长回落或出现长期停滞。由于劳动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过低,普通百姓并没有分享到经济增长的成果,更由于国有企业利润的财政化和部门化,民众没有机会参与国有化利益的分配,加之权贵阶层依靠特权聚敛巨额财富,中国社会的贫富差距正日益扩大。资料显示,按照2011年的汇率计算,中国人均收入为4000美元,已接近中等收入的上限,同时,我国基尼系数已经抵达0.5,大大超过了0.4的国际警戒线。因此,一项针对近6000位网民和50位专家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六成接受调查者认为中国很有可能坠入“中等收入陷阱”。
从藏富于国到还富于民
“十二五”规划描绘出了一幅十分诱人的图景:2011-2015年,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速目标为7%,与经济增速7%的年均目标一致。但是,围绕着居民收入与财政收入的利益分配改革不能仅仅依赖于增量途径,还应该对现行体制与机制进行重置与再造。
第一,有目的地启动与推动税收制度改革。应当进一步提高个税起征点,并在提高个税收入起征标准的同时出台奢侈品消费税和遗产税等新的税收政策。这样一方面可以使中等收入以下的群体受益,同时防止高收入者因个税提高而享受过多“溢价”收入。另一方面,应将增值税率从目前的17%分阶段下调至10%。目前,中国17%的增值税不仅为世界各国之最高,且增值税实质就是消费税,而高消费税又与投资最大化模式是一致的,结果是把收入从家庭转移到了政府,从而削减了新兴中产阶级的消费能力。显然,不降低增值税率,促进消费恐怕只能成为空谈。
第二,加大民生工程的投入和构筑完善的公共服务品供给体系。同发达国家的财政收入主要是用于公共事业和公用产品的补给不同,中国政府财政在民生设施的投入方面欠账太多。数据显示,在2011年全国财政预算安排中,医疗、教育、社保就业三项支出占比只有10.1%,即便是加上住房保障支出1292.66亿元的新投资,社会保障支出也只有财政收入的11.59%。社会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不足,不仅加剧了公众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规避程度,贬损和压制了消费作用于经济增长的动能,同时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秩序的主要因素。因此,未来政府公共财政开支应当最大限度地突出以社会保障为重点,力争到2015年使社会保障投入占到财政总量支出之比达到40%甚至更高。
第三,强力扭转现行经济增长模式。出口拉动和投资拉动是中国经济增长的两大最主要路径,但这种模式的弊端已日渐凸显出来。在国际分工体系中,由于我国出口贸易被锁定在加工贸易环节,即产业链上的最低端环节,客观上极大地限制了劳动报酬的增长,人均工资的增长空间受到强烈的压缩。在投资拉动方面,公共财政驱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膨胀极易酿造资产泡沫并产生投资推动型通货膨胀,从而贬损民众收入水平和实际消费能力。对此,政府在最大限度地压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同时,应当切实引导民间资本进入主流经济领域;同时通过无息贷款、税收返还和关税折扣等经济手段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促使我国经济增长方式从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的转变。
第四,提高国有企业分红比例并向民众慷慨分红。资料显示,目前我国(非金融类)国企总资产已经高达近50万亿元,而且这些国有资产垄断了比其体量占比更高的优势资源。独立于官方的天则经济研究所日前发表研究报告认为,若从账面财务数据中还原企业的真实成本,并对政府补贴和因行政垄断所致的超额利润予以扣除,按此测算企业真实绩效,过去10年中国国有企业并没有盈利,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也就是说,国企实现的财务利润实际上是行政垄断、财政补贴、融资成本和土地及资源租金优惠换来的,而这些或明或暗的补贴和政策保护,其最终来源又势必只能是民企积累不足以及国民福利受损。因此,国有企业对全体民众分红不仅合情合理,而且还要大幅提高分红比例。
第五,要通过减税切实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根据财政部公开披露的数据,中国企业的宏观税负大概是33%,而按照世界银行的标准,低收入国家的最佳宏观税负水平为13%左右;中下等收入国家的为20%左右;中上等收入国家的为23%左右;高收入国家的为30%左右。按照这个标准,就宏观税收负担率的国际比较而言,中国还未成为高收入国家,但宏观税收负担已达到高收入国家的水平,不仅早已超越很多发展中国家,而且已经赶英超美。另据《中国企业家》杂志社对全国范围内的百家企业税负状况的最新调查结果显示,63%的企业认为自身的税负较重,87%的企业认为愿意承受的税负低于实际的税负水平。显然,如果企业税负得不到有效的减轻,提高劳动者工资收入占初次分配的比重只能成为空谈。
第六,最大限度地降低政府行政成本。财政增收并不意味着政府行政成本可以相应提高,相反,应当根据财政总量制订行政管理经费年均下降计划,力争到“十二五”末期行政经费支出下降到占财政支出比例的15%左右。为此,有必要重启政府机构改革,在打通公务员出口通道和建立起汰劣机制的同时,防止公务员队伍的进一步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