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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燮饮食文化考述评

2012-08-15余敏辉

关键词:灶神

余敏辉,张 扬

(淮北师范大学a.学报编辑部;b.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俞正燮饮食文化考述评

余敏辉a,张 扬b

(淮北师范大学a.学报编辑部;b.历史与社会发展学院,安徽 淮北 235000)

清代著名考据学家俞正燮撰写十多篇专题考辨文章,运用训释、纠误、考异、辨伪等手段,通过文献佐证、归纳演绎,以及实物验证等方法,对我国历史上一些产生过深远影响的食俗如灶神、佛教断肉、过午不食、中元施食,食品如面条、牢丸、酒,食材如盐、勺药、带皮羊肉、蚕豆、芝栭、桂花做了较为系统的辨析,不仅许多观点新颖,材料丰富,论证严密,结论允当,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他经世济民的良苦用心。俞正燮在中国饮食文化史上应占有一席之地。

俞正燮;饮食文化;考证;食俗;食品;食材

清代著名考据学家俞正燮(1775-1840),字理初,安徽黟县人,所著《癸巳类稿》、《癸巳存稿》,内容丰富,成就显著,特色鲜明,后人给予了较高评价。①参见余敏辉:《俞正燮生平学行述论》,《黄山学院学报》2009年第6期。还要特别指出的是,俞正燮一生虽说家境贫寒,不得不“足迹半天下”[1]230,佣书为业,穷困度日,且不以美食家著称于世,但他却一直对饮食文化饶有兴趣,特意撰写了十多篇专题考辨文章,涉猎古今,旁征博引,以期释疑解惑,正本清源。我们认为,俞正燮为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的中华饮食文化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

一、食俗考

灶神,俗称灶王爷、老灶爷、灶君,它是迷信的人在锅灶边供奉的认为能掌管一家祸福的神。那么,灶神究竟是谁,它又是如何形成和演变的,历来说法不一。俞正燮指出:

《庄子·达生篇》“灶有髻”。《释文》云:“音结。”司马彪云:“灶神著赤衣,状如美女。”《史记·索隐》引司马彪则云:“浩,灶神也。如美女,衣赤。”……按《礼器》云:“燔柴于奥。夫奥者,老妇之祭也。盛于盆,尊于瓶。”注云:“奥当为爨,字之讹也,或作灶。”此祭灶为祭先炊老妇之义也。

认为灶神起源于主司厨房烹调事务的女神——先炊。他又指出,有的认为灶神是火精宋无忌:

《魏志·管辂传》云:“王基家贱妇人生一儿,堕地即走,入灶中。辂曰:‘直宋无忌之妖,将其入灶也。’”《史记·封禅书·索隐》引《白泽图》云:“火之精曰宋无忌。”

他还指出,有的认为灶神是一位美女,也是一对夫妇(即“灶公灶母”):

《荆楚岁时记》:“灶神名苏吉利。”……《后汉书·阴识传》注引《杂五行书》云:“灶神名禅,字子郭,衣黄衣。”《酉阳杂俎》则云:“名隗,状如美女。”又云:“姓张,名单,字子郭。一云名壤子。”《道藏·太清部·感应篇》注引《传》云:“灶神貌如美人,有六女,即六癸玉女。一云灶有三十六神。又苏吉利妇姓王,名博颊,张单妻字卿吉。六女皆名察治。”

俞正燮在考察上述几种说法之后,认为灶神最有可能是古代帝王的后裔祝融。他说:

许慎《异义》云:“灶神,古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祀以为灶神。驳云:五祀在四郊,而祀火神于灶陉,于礼乖也。”《太平御览》引《异义》云:“灶五祀,王者所祭,非老妇。驳云:七祀灶神祝融,然则盛盆尊瓶之祭,是老妇矣。”诸书言灶神如美女者,先炊,应经典也,其灶神为祝融。又《淮南子·汜应训》云:“炎帝作火官,死为灶,则自七祀灶神。”《御览》又引《淮南万毕术》云:“灶神晦日归天,白人罪。”……《抱朴子》亦云“灶神上天”,非是美女。[2]553—554

俞正燮的灶神起源于“祝融说”,有学者通过和“炎帝说”比较,认为“理由还充足一点”,这是因为,“首先,祝融是炎帝的玄孙,孙袭祖职,是理所当然之事。其次,祝融跟火的关系比炎帝还密切。高诱注《吕氏春秋·孟夏纪》道:‘祝融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官之神。’祝融为火神是世所公认的。祝融有这两层关系,被视为灶神,理由最为充足”[3]287。不过,现代神话学家、民俗学家袁珂却认为灶神其实是灶头边常见的蟑螂,他在《漫话灶神和祭火》一文中说:“这种常见于灶上的小生物,古以为神物(或鬼物),崇而祀之,将它作了灶神。殷周鼎彝,多以蝉纹为饰,所刻绘的就是这么一种东西。”[4]

我们认为,俞正燮对于灶神起源诸说的探究,引经据典,言之有理,但未必就是定论,正所谓“众说纷纭、源流难辨的灶神形象,还有可能还其本来面目吗?人们拭目以待”[5]501。

素食是中国汉传佛教的一大特色,也是佛教饮食文化的核心内容。对于出家僧尼奉行不食众生肉这一戒规,俞正燮在《佛教断肉述义》一文中做了较为全面的阐述。他说:

佛教断肉,乃梁武帝法,其先亦有渐意。《禅秘要法经》云:“若食肉时,洗令无味,佛饬修禅得食三种清净之肉。”唐《西域记》云:“摩揭陀国雁塔言小乘渐教开三净之食。三净食,三种清净肉,雁也,犊也,鹿也。”其说非是。《诸经要集》云:“疑见疑闻,不为己杀,鸟残自死,得听食之。”《毗尼律》云:“离见闻疑,不为己杀,鸟残自死者,开听食之。”《楞严经》云:“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一也),及自死(二也),

鸟残含(三也),是也。”

他又指出,“求不杀之义,非始于佛。《洛阳伽蓝记》云:‘魏神龟二年七月二十九日,僧惠生与宋云至朱驹波国,人民山居,不立屠杀,食肉者以自死肉。’是人间本有此俗,佛用之为渐教”[2]546。此外,俞正燮还用较长篇幅记述了历史上有关佛教断肉的种种情况。对此,学术文化宗师钱钟书高度评价他“因上溯佛经,旁徵稗史,颇得源委”[6]265。不过,与此同时,钱钟书也纠正了俞正燮文中的一些误解。蔡田明就此述说如下:

钱先生指出,俞正燮文中说断肉制度是逐渐形成的,但所举杯渡僧饮酒啖肉、宝志僧食鲙二例不恰当,因为杯渡、宝志二人是所谓“神僧”,如宝志虽“食鲙”还吐出“活鱼”。神僧不得以俗士常情相拘制。历来的“异(神)僧”,行怪佯狂,都藉以表示佛的“神通妙用”,如济公活佛疯颠酗酒食狗肉等更属“破例出类”,佛教规戒不为此“类”(神僧)人设。所以说俞正燮举例不当。关于僧徒可吃的“三净肉”,钱先生考论,所谓“三净肉”,旧译是将“不见为我杀、不闻为我杀、不疑为我杀”并而为一,加上“自死”与“鸟残”,合称“三净肉”,唐译本《楞严经》卷六分“不见”、“不闻”、“不疑”为三,加上另外两个应称“五净肉”。俞正燮文引唐译本有“三净肉”说法是不确切的。[7]135

还要提到的是,俞正燮对于佛教徒“过午不食”的戒律也做了一番细究。他说:

古以不能夕食为病。宋人言长年者诀:“夜卧不覆首,晚饭少数口。”避瘴者决:“稍饮卯前酒,莫吃申后饭。”似非常行之道。学佛者则过午不食,谓是佛所制,……佛以日午食者,乞他食故。[2]451

对此,国学大师汤用彤也指出,“日中一食,日中者,日午也。即后世之所谓过中不食”[8]73。

在中国传统民俗节日中,七月十五中元节,即所谓阴节之由来,一说源于道教的“中元施食”①按:施食,是指向饿鬼布施食物。关于“中元施食”之主旨,《道经》云:“七月十五日,中元之日,地官校勾,搜选众人,分别善恶,诸天圣众,普诣宫中,简定劫数,人鬼传录。饿鬼囚徒,一时俱集。以其日作玄都大献于玉京山,采诸花果。世间所有奇异物,玩弄服饰,幡幢宝盖,庄严供养之具,清膳饮食,百味芬芳,献诸众圣,及与道士,于其日夜讲诵是经。十方大圣,齐咏灵篇;囚徒饿鬼,当时解脱,一切俱饱满,免于众苦,得还人中。若非如斯,难可拔赎。(《初学记》卷4《岁时部下·七月十五日第十》引),一说源于佛教的盂兰盆会。俞正燮则指出,“中元施食,本道家法”,并认为“其用七月十五日,则道家中元之会也,而佛家学之”。他进一步考证说:

佛地自有月法日法,当是第五月之末一日,不得云七月十五日。若佛正言七月十五日,则是中国之八月晦日。故知佛用道家中元,是僧徒争分中元之利者为之也。……武后于七月十五日,内出一盆。杨炯赋云:“陈法供,饰盂兰,青莲吐而非夏,赪果摇而不寒。铜铁铅锡,……映以甘泉之玉树,冠以承露之金盘。”又其旁为少君王子、玉女瑶姬……赤霞莲花之饰。绮丽可知矣。……盖为盆而从以鳌山之类。作佛事者,惟此最有实益,然是展转得自道家者也。[2]533

对于俞正燮的这种观点,著名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俗文学家娄子匡也表赞同说:“中元节原本出于道教,乃是主管赦罪的地官大帝诞辰。后来又为佛教所沿用,加上目莲救母的故事,……这样,中元节就成为道、佛综合的节日。”[9]19—20

二、食品考

在众多的中国食品中,无论古与今,面条都是最为常见的食品之一。①据考证,面条是中国首创。参见姜庆和,孙守方主编《震撼世界的考古惊现》,京华出版社2009年版,第99—100页。由于制作方法及调味的不同,面条的种类繁多,吃法也是五花八门。对此,俞正燮在《面条古今名义》一文中指出,“面条子,曰切面,曰拉面,曰索面,曰挂面,亦曰面汤,亦曰汤饼,亦曰索饼,亦曰水引面”。他还指出:

《释名》云:“汤饼、索饼,随形名之。”宋张师正《倦游杂录》云“水瀹者皆可呼汤饼,笼蒸者皆可呼笼饼”,是也。索饼乃今面条之专名。其汤饼,则凡面饼入汤,及凡切饼为方圆长形入汤之总名。……《伤寒论》云“食以索饼”,今医书则谓之汤面,又谓之面汤。《清异录》云:释鉴兴《天台山居颂》“汤玉入瓯”,谓汤饼莹滑。盖汤饼为汤面总名。又云:金陵士大夫家,湿面可结裙带。则专指面条。

至于“生日汤饼”之说,他认为“古人生子亦设汤饼”,并引唐刘禹锡诗和《大明会典》中史料为证,“乃取汤饼面条长寿之意”,并得出“宋马永卿《懒真子》谓之长命面,其为长条可知”的结论。

此外,对于魏贾思勰《齐民要术》提到面条的不同吃法和叫法,如“膏环”等,俞正燮也做了探讨。他说:

“膏环如汤饼面”者,今馓子也。而“水引傅饪”之名,则又今之汤饽饽,亦谓之扁食,不相应也。《归田录》云:“汤饼,唐谓之不讬,今日博饪”,知宋时专以水引面条为汤饼,与《齐民要术》所言者合,但名不同耳。[2]396

俞正燮关于面条溯源,以及诸说名实考辨的结论,已被当今很多论著和辞书所引用,其权威性和可信度由此可见一斑。

“牢丸”是我国古代著名食品之一,它的名称最早见于晋人束皙《饼赋》②《初学记》卷二六引晋束皙《饼赋》云:“其可以通冬达夏,终岁常施,四时从用,无所不宜,唯牢丸乎!”。但它究竟为何物,千百年来是众说纷纭,有的释为包子,有的释为汤饼,有的释为米丸,还有的释为元宵,③按:包子说,见宋高似孙《蟹略》:“陆放翁诗:‘蟹馔牢丸美,鱼煮鲐残香’。闻人封德言,《饼赋》中所谓牢丸,今包子是……”。汤饼说,见《丹铅录》:“束皙《饼赋》有牢丸之目,盖食具名也……牢丸,今汤饼也。”米丸说,见徐文靖《管城硕记》:“大抵笼上牢丸者,蒸米丸也;汤中牢丸者,煮米丸也。”元宵说,见《东京梦华录》邓之诚注本卷三之注。以致于古人有“莫晓为何物”[10]26的感叹,而俞正燮则坚信它是汤团。他说:

牢丸之为物,必是汤团。宋以来多作牢九。陆游诗自注云“闻人德懋言牢九是包子”,亦向壁之言。《老学丛谈》云:“牢九者,牢丸也,即蒸饼。宋讳‘丸’字,去一点,相承已久。”亦向壁之言。北宋《苏轼集》已作“牢九”,岂知豫避靖康嫌名耶?其言丸去一点为九,今市语九为未丸,犹然。[2]398

不过,也有学者对此提出异议,“世存《苏轼集》均非北宋刻本,安知‘九’字非靖康以后所改?避讳之说未必可以完全否定”[11]214。

此外,俞正燮还指出,“晋束皙《饼赋》文字多讹,其云‘面迷离于指端,手萦回而交错’。或以属之牢丸,其事状似今之 搭汤及片儿汤,而牢丸之名,又今之汤圆,不相应也”[2]296—297。

尽管历来人们对牢丸的形制有过多种说法,但当今大多数学者认为,牢丸是类似今日饺子的薄面皮包裹肉馅而成的食品,因而可蒸可煮。④参见邱庞同《“牢丸”新解》,《中国烹饪》1987年第8期。

中国传统饮料,闻名于世的除香茗之外就是美酒了。还要强调说明的是,以酒为物质载体、以酒行为为中心的酒文化,不仅见于人们的日常饮食中,而且已渗透到风情习俗,以及语言、文学、艺术中,真可谓异彩纷呈,让人目不暇接。

俞正燮对酿酒技艺颇有研究,称得上是一位评酒行家,尤其是对家乡所酿酒更是情有独钟。他指出,古黟有“清明汲水酿酒,为一年祭祀之用”习俗,“然不得佳,酒多腥劣”。倘若“得色红甘冽者,族邻相贺,以为此古所谓福禄水也,亦谓之红娘过缸酒。妇女簪花缸面,分瓶时,翦红纸蒙之,题以喜字”。他又指出:

至于人们常说的“吃酒”一词,俞正燮也有自己的看法。针对《汉书·于定国传》云:“定国食酒,至数石不乱。”注如淳曰:“食酒,犹言喜酒也。”师古曰:“食酒,谓能多饮,费尽其酒,犹云食言也。流俗本辄改‘食’为‘饮’,失其义矣。”俞正燮据颜师古注,认为“食酒”一词不等于“饮酒”、“吃酒”,并引柳子厚《序饮》“吾病痞,不能食酒”为证,谓不能多饮。俞正燮还指出:

食即啮,啮即嚼。《续汉书·五行志》云:“嚼复嚼”者,京师饮酒相强之词也。嚼,亦作釂。《说文》云:“釂,饮酒尽也。”《说苑·善说篇》云:“饮而不釂者,浮以大白。”《汉书·游侠传》云:“郭解姊子与人饮,使之釂。”《白虎通·爵》篇云:“爵,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嚼、釂与尽,亦一声之转。嚼即啮,今言吃酒、吃烟、吃茶,不关多少也。[2]104

可见,古人所说“食酒”,就是尽量地喝酒,若以一般饮或吃对译的话,则失名物之真义了。

还有,行令饮酒是筵宴上助兴取乐的一种游戏,也是酒文化中最具特色和趣味的部分。那么酒令从何而来?《诗·雅》云:“人之齐圣,饮酒温恭。”又云:“既立监之,或佐之史。”宋窦苹《酒谱·谱令十二》云:“饮之立监史也,所以已乱而备酒祸也,后世因之有酒令焉。”对此,俞正燮认为:

按其事有证。《史记·滑稽列传》云:“淳于髡曰:‘御史在前,执法在后。’”是其制也。若《诗》则言:“彼醉不臧,不醉反耻。”《笺》云:“立之监,使视之,又助以史,使督酒,欲令皆醉。取未醉者耻罚之。”卫武公刺时人如此。殆即酒令,非备酒祸也。云魏文侯饮酒,使公乘不仁为觞政。其酒令之渐欤?按《说苑·善说篇》云:“魏文侯与大夫饮酒,使公乘不仁为觞政。不仁曰:‘君已设令,令不行,可乎?’”已明著令字。《韩诗外传》云:“齐桓公置酒,令诸侯大夫曰:‘后者饮一经程。’管仲后,当饮一经程。”亦前此酒令。[2]448

可见,酒令最初是为了维持酒席上的秩序而设立“监”、“史”,后来才有了“觞政”说,即在酒宴上执行觞令,对不饮尽杯中酒的人实行某种处罚。著名学者陈子展还就俞正燮所考引申说:“当时设立酒监、酒史之制,对于饮者‘欲令皆醉’呢?还是‘所以已乱而备酒祸’呢?我以为与其作为历史上的问题,毋宁作为民俗学上的问题,这是满有趣味的问题,顺便在这里提出。鄙见:这里两个问题实是一个。既强人醉倒,又责人醉不失礼。此种恶作剧,意在故意窘人、玩弄人,使旁观者皆大欢笑取乐而已。这是从来民间戏谑之事往往采用的一种方法,不独酒令如此。”[12]859

三、食材考

食盐,是对人类生存最重要的物质之一,也是日常烹饪中最常用的调味料。我国青海境内盐资源极为丰富,开发也较早。①《汉书·地理志》载:“金城郡临羌西北至塞外,有西王母室、仙海、盐池。”仙海即今青海湖,盐池就是茶卡盐湖。《正和经史证类本草》、《朱书神农本经》云:“戎盐主明目、目痛、益气、坚肌骨、去毒蛊。”《名医别录》云:“戎盐一名胡盐,生胡盐山及西羌北地酒泉福禄城东南角。北海青,南海赤。”俞正燮就此指出,“盖兼吉兰泰河套及青海之波罗冲科克言之,是西羌之盐,古入中国。佛书言大信度国出赤盐,色如赤日,白盐、黑盐及白石盐等,异域远方以之为药。”他又指出:

西夏时盐,宋人谓之青盐。内地大行。见《宋史》孙甫、郑文宝《传》。又《泊宅编》云:“西安州即唐盐州,西至流沙六日,沙深细,没马,无水源,但干沙耳。又二日,至西海。水味不甚咸,中有颗盐,大者重三、四斤,其色红莹,军行以和食饮。池周回可三十余里,四旁皆山,中役夫三千余。绝塞难得盐,自熙、河、兰、鄯以西,仰给于此。”其云“青盐”,则《别录》所谓“北海青”也;其云“红莹”,则《别录》“南海赤”也。

他还指出,“明陆容《菽园杂记》:‘环庆盐池有水晶盐,方块如骰子,有盐根如石,可规为架盂。甘肃、宁夏有青黄红池盐。’”[2]401

此外,俞正燮还就《韩非子·说难》云“米盐博辩”中的“米盐”一词做了训释。他说:

案,《墨子·非命》云“吾尝米盐数天下书”,《史记·天官书》云“凌杂米盐”,亦有“米盐”字。《汉书·循吏·黄霸传》云“米盐靡密”,注云:“米盐,杂而且细也。”《酷吏·减宣传》云“其治米盐”,注云:“米盐,细杂也。”[2]272

又如《诗·溱洧》云:“伊其相谑,赠之以勺药。”“勺药”之义,一说是植物,一说是调味之物。俞正燮认为,“毛、郑以来,谓即今红药。”指出“服虔《子虚赋》注云‘或以为勺药调’,谓即用今红药”,最后得出结论,“谓是一勺和羹药料。盖齐鲁之义,中馈日用物也。”[13]52

羊肉,是我国人们主要食用肉类之一,也是冬季进补佳品,而其中“带皮羊肉”则是这一风味美食中的佼佼者。俞正燮指出,“羊皮为裘,本不应入烹调”,而《钓矶立谈》云:“韩熙载使中原,中原人问:‘江南何故不食剥皮羊?’熙载曰:‘地产罗纨故耳。’”对此,俞正燮认为是“通达之言”,说:

洪皓《松漠记闻》云:“金人宰羊但食其肉,贵人享重客,间兼皮以进,必指而夸曰:‘此熠羊也。’”或金人召皓食,效南味,故指而告之,使之多食,未必享重客用此,且亦何至夸也。著书者多不识人本意,致失其实。嘉庆甲戌乙亥,后铁门有回回卖兼皮羊,名曰“礼羊”。其价倍于市价,必四斤而后卖,由此致富,真能人也。[2]399

著名散文家周作人也自述,“在家乡吃羊肉都带皮,与猪肉同”,并就俞正燮所考发表评论说:“因此知江南在五代时便已吃带皮羊肉矣。大抵南方羊皮不适于为裘,不如剃毛作毡,以皮入馔,猪皮或有不喜啖者,羊皮则颇甘脆,凡吃得羊肉者当无不食也。”[14]341

蚕豆,又称胡豆或佛豆,营养价值极为丰富,是一种可作为粮食、蔬菜的兼用作物。关于它的生长特性,俞正燮指出是“夏生秋成”,并认为《杂阴阳书》所记豆“生申死寅之目,亦见《齐民要术》。盖以物性干支好恶言之,非言月建也”。他还指出,“豆自有五月种,十月收者,王褒《僮约》云:‘十月收豆。’《太平御览》引注云:‘十月民输租。’据收敛毕始输租,则租非十月之豆,其文以韵读之,豆亦租字之误。”俞正燮进一步指出:

惟宋祁《益部方物略记》“佛豆”别一类,秋种春敛。此即胡豆,张骞使西域所得,与麦同种同收。亦名蚕豆,以蚕时熟也。黟谓之北豆,如倭瓜、北瓜也。[2]398

不过,对俞正燮的这种说法,与他同时代的学者刘宝楠却不以为然。他说:

案:俗称无定音亦无定字,予谓佛豆之名或中国本有,是称不必附合胡豆,而以为张骞使西域所得也。至以胡豆为蚕豆,此后世小说,不足据。[15]527

《老学丛谈》云:“无花果酝醋。《内则》注:‘无花而实者名栭。’江东人以杨梅煎汁饮之,即《内则》之醷。《内则》‘桃诸、梅诸’,诸即葅也,滥即干橑。”俞正燮对此辨析说:

检《内则》“芝栭”《正义》庾蔚云:“无花叶而生者曰芝栭桶。”王肃云:“无花而实者名栭。”贺氏云:“栭,软枣。”今按栭、软可通,软枣即丁香柿。然芝栭止是蕈,今书作荩,亦谓之菇,非无花果,乃无花叶而生者也,其形似芝。[2]399

可见,“芝栭”其实是可食用的灵芝与木耳,二者皆属菌类,多生木上。

还有桂花,又名木犀、丹桂、岩桂,在我国有着悠久的栽种历史。俞正燮指出,“桂之属不一,晋以后说即杂出”,随即罗列出诸多文献的不同记载,认为“各就所见一种言之,不必相訾也”[2]423—424。

此外,俞正燮还对蔬菜瓜果,如罗卜、莽草、芭蕉、西瓜等做了较为详实的考证,成果也非常显著,兹不赘述。

综上所述,俞正燮的饮食文化考,是以“民以食为天”为旨趣,以学求其是、追根溯源为目的,运用训释、纠误、考异、辨伪等手段,通过文献佐证、归纳演绎,以及实物验证等方法,对我国历史上一些产生过深远影响的食俗、食品、食材做了系统的辨析。尤其是,他的饮食文化考,不仅许多观点新颖,材料丰富,论证严密,结论允当,已被后人广为接受和高度认可,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反映出他经世济民的良苦用心,因为吃喝虽说是俗事,但人只要活着,就离不开吃喝。我们认为,俞正燮虽没有一部饮食专著传世,但他撰写的系列专题考辨文章,在中国饮食文化史上应占有一席之地。

[1](清)俞正燮.俞正燮全集:叁[M].于石,马君骅,诸伟奇,校点.合肥:黄山书社,2005.

[2](清)俞正燮.俞正燮全集:贰 [M].于石,马君骅,诸伟奇,校点.合肥:黄山书社,2005.

[3]唐楚臣.从图腾到图案——彝族文化新论[M].德宏:德宏民族出版社,1996.

[4]袁珂.漫话灶神和祭火[J].散文,1980(2).

[5]完颜绍元.中国风俗之谜[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

[6]钱钟书.管锥编:第四册(补订重排本)[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7]蔡田明.《管锥编》述说 [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1991.

[8]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上册 [M].北京:中华书局,1983.

[9]娄子匡.台湾民俗源流 [M].台北东方文化书局,用民国民俗学会景印本重印.民国六十三年(1974).

[10](宋)欧阳修归田录[M].北京:中华书局,1981.

[11]向熹.避讳与汉语:三 [M]∥四川大学汉语史研究所.汉语史研究集刊(第四辑).成都:巴蜀书社,2001.

[12]陈子展.诗三百解题[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

[13](清)俞正燮.俞正燮全集:壹[M].于石,马君骅,诸伟奇,校点.合肥:黄山书社,2005.

[14]钟叔河.周作人文选 (1937-1944)[M].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

[15](清)刘宝楠.释谷[M]∥丛书集成续编:第二十册·经部.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94.

K249.3

A

2095-0683(2012)04-0014-05

2012-06-29

安徽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俞正燮考据学研究”(AHSKF09—10D96);安徽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俞正燮文献学研究”(2011sk762)

余敏辉(1966- ),男,安徽黟县人,淮北师范大学学报编辑部教授,博士;张扬(1985- ),男,安徽合肥人,淮北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硕士生。

责任编校文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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灶神星上的“黎明”
黎明号探测器揭开灶神星“面纱”
“黎明”号:太阳系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