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清代皖志的发展
——以明清皖志比较为例
2012-08-15张安东
张安东
(巢湖学院 历史旅游文化系,安徽 巢湖 238000)
略论清代皖志的发展
——以明清皖志比较为例
张安东
(巢湖学院 历史旅游文化系,安徽 巢湖 238000)
方志比较研究是认识方志地位、价值的重要方法。以明清皖志比较为例,分析了清代皖志的地位、特点。清代皖志是在明代方志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虽沿袭明代方志内容、体例、体裁较多,但也有较大发展变化,内容更为丰富,体例更加完善,为后世方志的编修提供了大量可供借鉴的经验,具有承上启下的作用。
清代;皖志;比较
皖省是中国文明发达最早的地区之一,有悠久的文化传统和极其丰富灿烂的文化典籍。其中,方志以其独特的编纂体例,丰富深厚的文化内涵,真实可靠的史料记载,开发利用价值极高而屹立于中国文献之林。皖省修志最早可以追溯到东汉朱■的《九江寿春记》。虽然此志已失,但仍可从清代王谟所辑的《汉唐地理书钞》中见其大略。自宋至1949年,皖省现存各类志书396种,其中清志267种,占三分之二以上,并且省、府、州、县、乡镇志均有留存。相对于其他时期来说,清代志书数量大,种类多,覆盖面广,史料价值高。不同时代,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同,方志记载的名目和内容详略也有不同。就皖省而言,宋以前的志书,名目主要是图经、郡书、地记,内容记载较为单薄,涉及面不广,或仅记人物,或仅载地理,或单叙山川地理、神话传说。如郡书专载地方乡贤俊杰,地理书主记风土,地记专载疆域、山川、古迹、人物、风土。赵宋方志定型,以“志”为名的志书渐占优势,体例也逐渐完善,内容上于一地古今人事物无不载述。其后随着社会的发展,方志的内容越来越丰富,志体也越来越成熟。
明清皖志编纂述略
皖省地方志发展到明代,进入了较为完备的发展时期,体例逐渐定型。这种情况与统治者的重视是分不开的。早在洪武三年(1370),明太祖即令儒士魏俊民、黄篪等类编天下州郡地理形势降附颠末为书,凡行省十二、府一百二十、州百八、县八百八十七,安抚司三,长宫司一。东至海,南至琼崖,西至临洮,北至北平,当年十二月成书,是为《大明志书》[1]。他还命令全国各地政府报送城池、山川、关津、亭堠、水陆道路、仓库等图志。十七年(1384),编成《大明清类天文分野书》二十四卷,记郡县建置沿革。二十七年(1394),又诏修《寰宇通衢书》。明成祖即位后,对修志更为重视。永乐十年(1412),颁布修志凡例十六则,规定了志书的内容及编写原则。永乐十六年(1418),又诏修天下郡县志书,命行在户部尚书夏吉、翰林学士兼右春坊右庶子杨荣、翰林院学士兼右谕德金幼孜总之,仍命礼部遣官遍诣郡县博采事迹及旧志书[2]。并颁降《修志凡例》二十一条,确定志书内容应包括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域池、山川、坊廊、镇市、土产、贡赋、风俗、户口、学校、军卫、郡县廨舍、寺观、祠庙、桥梁、古迹、宦迹、人物、仙释、杂志、诗文等。
《修志凡例》的颁布,对各地志书体例的统一,产生了重大影响。它保证了志书的规范性、完整性,因而在中国方志发展史占有重要地位。受其影响,皖省在明朝前期(洪武至天顺年间),修有志书17部,而且多数志书均设凡例。如《正统和州志》,在凡例中就明确规定了收录的内容为历代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形势、城池、坊巷、乡都、山川、风俗、土产、户口、垦田、屯田、赋税、农桑、土贡、课程、学校、公署、惠政、备荒、坛垣、祠庙、寺观、楼阁、铺舍、桥梁、塘圩闸坝、古迹、宦绩、人物、烈女节妇、仙释、杂志、制诰、诗文等36目,基本遵循了《修志凡例》。成化至正德年间,朝廷进一步重视修志,皖省各地修志活动蓬勃开展。据统计,这期间共修有志书43部。嘉靖至万历年间是方志编修的鼎盛阶段。这一阶段修志100部,约占明代皖省方志总数的53%。此阶段的方志体例结构已相当完善,有序、目录、凡例、图、正文、跋、修志者名氏。如(嘉靖)《重修太平府志》即是如此。修志者职名列有提调修纂官、修纂山人、总裁修纂官、预修纂官等,凡例的规定更加明晰,对志书内容顺序的安排、志书记述地域范围、每分志的功用以及编写原则,一一说明。有的志书还设有大事记,如(万历)《宁国府志》卷首列有“郡记”。而且,这一阶段志书的体例呈多样化倾向,如(万历)《宁国府志》采用纪传体,分纪、表、志、传记载;(嘉靖)《重修太平府志》采用纲目体,全志以纲统目,层次分明。志书中舆图的分量明显加大。(万历)《滁阳志》绘有总属图、境界图、城市图、州衙图、儒学图。泰昌至崇祯年间,皖省纂有志书17部,修志处于低潮。考察明代安徽方志的编修,可以看出志书的纂修十分普遍,数量也有较多增加。
清代皖志纂修进入鼎盛时期。有清一代,由于编纂《明史》、三修《清一统志》,以及编纂《大清会典》、《清文献通考》等文献典籍,出于大一统政权的需要,多次要求各省编纂志书,提供资料,特别是方志“六十年一修”的规定,促进了各地修志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有的志书一修再修,如《庐州府志》,在康熙十三年、康熙三十五年、嘉庆八年、光绪十一年、光绪二十一年连修5次;《徽州府志》,在康熙十二年、康熙二十二年、康熙三十八年、道光七年、嘉庆十九年及同治年间连修6次;《和州志》在康熙四年、康熙十二年、乾隆二十九年、嘉庆二十三年、道光十六年、同治年间以及光绪二十七年连修7次;《六安州志》在康熙十九年、康熙三十八年、雍正七年、乾隆十六年、嘉庆九年、道光四年、同治十一年连修7次;《广德州志》在康熙六年、康熙十二年、乾隆四年、乾隆五十七年、道光二十七年、同治年间及光绪七年连修7次。县志及属州志续修的次数也很多。如《合肥县志》在康熙十八年、康熙三十六年、雍正八年、嘉庆八年以及同治、光绪年间连修6次;《庐江县志》在顺治十三年、康熙三十七年、雍正十年、嘉庆八年、同治年间、光绪十一年连修6次;《歙县志》在顺治四年、康熙二十九年、乾隆三十六年、道光八年、同治九年连修5次;《黟县志》在顺治十二年、康熙二十二年、乾隆三十一年、嘉庆十七年、道光五年、同治十年连修6次;《贵池县志》在顺治十四年、康熙三十一年、乾隆十年、道光二十六年、同治年间、光绪九年连修6次;《泾县志》在顺治十三年、乾隆十八年、乾隆二十年、嘉庆十一年、道光五年、光绪三十四年以及佚志6部,共修志12次;《当涂县志》在康熙十九年、康熙三十四年、康熙四十六年、乾隆十五年、光绪三十二年以及佚失的顺治、道光、同治志,共修9次;《望江县志》在顺治八年、康熙十二年、康熙二十四年、康熙三十四年、康熙五十四年、乾隆三十三年以及同治年间连修7次;《寿州志》在顺治十二年、乾隆三十二年、道光九年、同治年间、光绪十六年、光绪三十四年连修6次;《霍山县志》在顺治十八年、乾隆十四年、乾隆四十一年、嘉庆二十一年、同治年间、光绪三十一年连修6次。可以说,清代成书的方志较之明代,数量更多,种类亦更齐全。
明清皖志比较
皖省宋以前旧志无存,宋元也仅存罗愿《新安志》。兹以皖省明清部分志书为例进行比较。
(弘治)《徽州府志》,明彭泽修,江舜民纂。弘治十五年(1505)刻本,凡十二卷。卷一:地理一:建置沿革、郡名、分野、疆域(里至附)、形胜、风俗、山川、城池、坊方、厢隅、乡都;卷二:地理二:桥梁(津渡附)、古迹、丘墓,食货一:田地、户口、水利、水产、土贡;卷三:食货二:财赋(军需、徭役附);卷四:封建(戚畹附),职制:郡县官属、兵丁官属;卷五:公署:学校(书院、堂属、楼舍、社学附),礼典:坛壝、祠庙,恤政:仓局(库院、义冢附)、蠲赋(赈饥、养老附);卷六:选举:科第、岁贡、荐辟、吏材;卷七:人物一:勋贤、儒硕、文苑;卷八:人物二:宦业;卷九:人物三:忠节、孝友、义勇、武功、封赠、隐逸;卷十:人物四:寓贤、列女、艺术、仙释、宫室、寺观、祥异;卷十一:词翰一:辞命、论、祭文、诗章;卷十二:词翰二:记、拾遗。
(道光)《徽州府志》,清马步蟾纂修。道光七年(1827)刻本,凡十六卷,首一卷。卷首:凡例、图;卷一:舆地志上:分野、建置沿革表、疆域、封建;卷二:舆地志下:山、水、形胜、乡都、风俗、古迹、丘墓;卷三:营建志上:学校、坛庙、仓局、公署;卷四:营建志下:城池、水利、桥梁、寺观;卷五:食货志:赋役、恤政、物产(土贡并见);卷六:武备志:兵防、武功;卷七:职官志上:郡职官、县职官;卷八:职官志下:武职官、名宦;卷九:选举志上:荐辟、科目(进士、举人、贡生);卷十:选举志下:武科目(武职附)、例仕、封荫;卷十一:人物志一:朱子世家、勋烈、儒林、文苑;卷十二:人物志二:忠义、宦业、武略、孝友、义兴、隐逸(风雅附);卷十三:人物志三:列女(节妇、节烈、贞女、孝妇、孝女、贤淑、才媛);卷十四:人物志四:流寓、方技、仙释;卷十五:艺文志:书籍(碑刻附);卷十六:杂记:祥异、拾遗、修志源流。
由上列明清两部徽州府志的篇目和门类可知:第一,志书编纂体例至清代更加成熟。(弘治)《徽州府志》设地理、食货、封建、公署、礼典、恤政、选举、人物、词翰九纲,下分建置沿革、分野、疆域、形胜、风俗、山川、古迹、田地、户口、水利、学校、礼典、恤政、科第、儒硕、文苑、忠节、孝友、列女、艺术、诗章等五十七目。但此志归并失当,亦乖志体。如卷五合公署、礼典、恤政、蠲赋为一卷,殊属不当。卷四封建作目即可,但此志为纲,下无任何细目。卷十四人物把宫室、寺观、祥异与寓贤、列女、艺术、仙释并列在一起,体例亦未确当。《续修四库全书提要》批评道:“按其体例,殊多乖错,或分烦庞杂,有伤冗滥。或叙述参差,详略失当。”《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说其“分目过多,如沿革之外又出郡名一门,人物志分十四类,皆伤烦碎。”该志使用纲目体,反映了明代志书体例的进步,但分类归属不当,说明了志书体例还有待进一步完善。(道光)《徽州府志》“得八门类,曰舆地、曰营建、曰食货、曰武备、曰职官、曰选举、曰人物、曰艺文,撮其大纲,缀以子目,体例不无少变,摭拾务求其详,续貂之诮,庶几免焉”[3]。明确指出该志为纲目体结构。是志八纲下分列分野、疆域、封建、山、水、形胜、学校、公署、城池、水利、赋役、恤政、物产、兵防、郡职官、县职官、武职官、荐辟、科目、武科目、儒林、文苑、忠义、孝友、义行、列女、流寓、方技、书籍等四十八目,归类得当,基本没有错乱。篇目标题称谓也较合理,如舆地、营建、食货、武备、职官、选举、人物、艺文的称法都为精当。(弘治)《徽州府志》以封建、职制、公署、礼典、恤政为纲,标题称谓也不允当。所以,与弘治志相比,道光府志的体例已更为成熟规范。第二,从方志的结构内容看,(弘治)《徽州府志》卷首有彭泽、汪舜民等序言,体裁也是志、传,无图,但已有凡例,这是一大进步。其凡例九条,记述了徽州府志书的编修源流,规定了志书编纂体例和原则要求,对保证志书质量起了一定的作用。明代志书凡例的使用,是方志结构内容完善的重要表现。(道光)《徽州府志》则序、凡例、图、志、传一应俱全。卷首有程怀璟、麟庆、曹振镛、马步蟾四序,凡例二十二条,界定了志书编纂宗旨、体例、原则,特别是舆图的绘制,是该志的一大亮点。该志在卷首绘图三十七幅,增强了志书的阅读效果和对相关内容的理解,而这恰恰是(弘治)《徽州府志》的缺项。第三,从志书记载的内容看,清代志书更加丰富。(弘治)《徽州府志》除记事的时间跨度较大外,还增加了许多内容,如恤政下的仓局、蠲赋,职制下的郡县官属、兵丁官属,尤其是人物志与词翰类内容较为丰富。(道光)《徽州府志》除沿袭旧志门目外,增加了武备志、职官志、选举志的内容,也比以前丰富,有郡职官、县职官、武职官、名宦、荐辟、科目、武科目、例仕、封荫。“人物”部分增加了自顺治至道光间徽州府的各类人物,“祥异”部分自汉记至道光,提供的情况更为详实。“修志源流”系新增。
当然,两志也有相同的方面,即均注重经济、人文内容的记载。(弘治)《徽州府志》十二卷,经济、人文内容占十卷多(卷二有食货志的田地、户口、水利、土产、土贡的内容),其中卷七至十全为人物记载,占全志三分之一。卷十一、十二相当于艺文志,收录了辞命、论、祭文、诗章、记等,保存了徽州大量的地方文献。(道光)《徽州府志》十六卷,其中人文、经济方面的内容占十一卷,而人物内容有八卷,占全志之半,全书所载地理方面的内容仅有两卷。这说明,自宋以后,方志记载已由地理内容为主转向社会、政治、经济及人物、艺文内容为主,标志着方志发展过程中内容趋向定型,体例也随之日趋完善。在修志的目的方面,两志也趋同。(弘治)《徽州府志》纂者汪舜民说:“夫志,大事也。郡之山川、人物、典章、仪度于是乎寓。”为使志书能真正发挥资治教化的作用,他对修志人员的素质提出了要求:“学不博者不能为,才不优者不能暇为,识不远者昧于取舍为之苟且,见不定者沮于旁议为之迁就”[4]。也就是说,修志者不仅要有才、学、识,而且还要有主见。马步蟾在(道光)《徽州府志》中序云:“郡邑之有志,别星野、志舆图,参稽兴废之由,综覈民物之数,匪特驰骋文辞,夸示雄富而已,盖期衷诸质实,取信来兹,俾览是编者灼然于山川、风俗、黎献、典章,足以通古今而资治化焉”[5]。
再以明清两部《宁国府志》作比较,进一步考察明清志书的异同。
(万历)《宁国府志》,明陈俊修,梅守德、贡安国纂,万历五年(1577)刻。二十卷。卷一:郡纪;卷二、三:官师表;卷四:选举表;卷五:象纬志;卷六:方舆志;卷七:官次志;卷八:食货志;卷九:学校志;卷十:明礼志;卷十一:防圉志;卷十二、十三:艺文志;卷十四:良吏传;卷十五:名臣传;卷十六:儒林传、孝友传、忠节传;卷十七:宦业传、文苑传、武烈传;卷十八:逸民传、懿行传、弛封传、列女传;卷十九:寓贤传、方伎传、外教传;卷二十:杂记。
(嘉庆)《宁国府志》,清鲁铨、钟英修,洪亮吉、施晋纂,嘉庆二十年(1815年)刻本。三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卷首:详文、告示、凡例、目录、重修职名、诸图;卷一:沿革表:州郡、六县(大事附、祥异附、封建公主附),疆域表:郡县(形势附);卷二、三、四、五:职官表(名宦附);卷六、七、八:选举表:荐辟、科目、武科(资叙附)、封荫;卷九、十、十一、十二、十三舆地志:星野、风俗、山、水、乡都、古迹、冢墓;卷十四、十五营建表:城池、坛庙(义冢附)、寺观、官署、仓廨(公廨附)、桥梁;卷十六、十七、十八食货志:恤政、土贡、田赋、户口、漕运、物产;卷十九:学校志:礼典、庙学;卷二十:武备志:营汛、驿传铺递;卷二十一、二十二、二十三、二十四、二十五艺文志:文、诗;卷二十六、二十七、二十八、二十九、三十、三十一、三十二、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人物志:名宦、忠节、宦迹、儒林、孝行、文苑、懿行、隐逸、方伎、流寓、释道、节妇;卷三十六:杂志:纪闻、旧志源流。卷末:补遗。
上列两志的差异:第一,体例上,(万历)《宁国府志》采用纪传体,凡二纪、三表、八志、十五传。“郡纪”主要内容为“郡邑职制沿革、水旱灾祥、兵戎变乱、建造兴举,诸凡关系重大者,仿史勒为郡纪,庶提纲挈要,一览可得其大致焉”[6],相当于大事记。官师表、选举表似人物年表,有关象纬、方舆、官次、食货、学校、明礼、防圉、艺文等作志,人物一律以列传形势记载。但该志无细目之分,篇目编次也失当,如以官师、选举先于象纬、方舆志,食货志置于官次志之后,都不尽合理。该志也未置舆图。与其相比,(嘉庆)《宁国府志》为纲目体结构,体裁主要是表、志,设沿革、疆域、职官、选举四表,定舆地、营建、食货、学校、武备、艺文、人物、杂记为八志,每志中分列细目,以次编纂,并在卷首绘宁国府境全图等诸舆图。从篇目次序的安排上。先自然,后政治、经济、人文。这些都表明,嘉庆府志比万历府志编纂体例要完善得多。第二,从志书编纂的组织看,(万历)《宁国府志》主修一人,预修十四人,同纂三人,采辑八人,计二十六人,可谓分工简单,纂修人数较少。(嘉庆)《宁国府志》监修七人,协修十一人,参订一人,纂修疆域表与舆地志一人,纂修沿革表一人,纂修食货志与武备志一人,纂修选举表、营建表、分辨人物志一人,纂修职官表、艺文表、杂志、分辨人物志一人,分校九人,复校十二人,采辑十三人,采访二十六人,收掌二人,管理局务一人,接管局务一人,在局董事二人,六县董事二十三人,刊刻一人,计一百一十四人,纂修队伍庞大,分工极细,从主持编修,到资料采集,再到志稿撰写,以及分校、复校、刊刻,众人合作,尤其是志稿主纂人员素质较高,有翰林院编修洪吉亮、宁国府教授凌廷堪、宁国府训导沈沾霖、前任兴化县教谕葛莹、监生施晋,分校、复校主要是县学教谕、训导及举贡生员,而(万历)《宁国府志》纂修者主要是府同知、通判、推官及府属宣城、南陵、泾县、宁国、旌德、天平六县知县等政府官员,修志人员的素质可见一斑。第三,志书的篇幅内容上,(万历)《宁国府志》仅二十卷,官师表两卷,选举表一卷,象纬志、方舆志二卷,官次志一卷,食货志一卷,学校志一卷,明礼志一卷,防圉志一卷,艺文志二卷,人物传六卷,杂纪一卷。(嘉庆)《宁国府志》三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沿革表、疆域表一卷,职官表四卷,选举表三卷,舆地志五卷,食货志三卷,艺文志五卷多,人物志十卷,相同的类目,内容均比万历志丰富,并增加了营建志。嘉庆志资料来源也很丰厚,采辑、采访人员多达三十九人,凡“各史志及《通典》、《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元丰九域志》、《舆地广记》、《舆地纪胜》、《方舆胜览》、《十国春秋》”等,无不在采辑范围[7]。
以上就徽州府明清两部志书和宁国府明清两部志书作了比较研究。虽然清代志书对明志也有一定的沿袭,但清代的志书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体例上都比前志翔实、完善,在诸多方面体现出不同于以往时代的特点,有以下新的发展:首先,修志普及,数量大增。据不完全统计,明时安徽共修府、州、县志187种。有些地方的志书也一修再修,如池州府修了9次,徽州府7次,泾县7次、宿州6次、青阳5次。而整个清代,安徽境内8府、5直隶州、51县,均皆修志,所修各类志书(包括省、府、州、县)322种,其中顺治时36种,康熙时80种,雍正时8种,乾隆时49种,嘉庆时28种,道光时37种,同治时51种,光绪时32种,宣统时1种,如果再加上康熙至光绪所修的8种乡镇志 (康熙时候1种、雍正时2种、乾隆时2种,光绪时3种)总数达到330种之多。在方志纂修连绵的长久性和间隔的短暂性方面,都超越明代,其范围之广,成书之多,在皖省方志发展史上绝无仅有。其次,志书的品种繁多。清代皖志基本定型,主要有按地域范围记载的方志和按内容范围记载的方志两大类型。以地域范围记载的志书为多,主要有通志、府志、直隶州志、州志、县志、乡镇志,其中县志最多。除此之外,清朝末年还出现了为各地学校作教材用的乡土志。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颁发“新政”举措,进行多方面改革。为了加强对儿童的爱国爱乡教育,光绪三十一年(1905),学部尚书张百熙奏请天下郡县编辑乡土志,用作中小学乡土教材。同年,京师编书局监督黄绍箕按照癸卯学制的要求编订并由学部下发了《乡土志例目》,共列历史、政绩、兵事、耆旧、人类、户口、氏族、宗教、实业、地理、山、水、道路、物产、商务等十五门目。《例目》由各省学务处下发到省府州县,要求地方严格遵照执行。此后,全国各地掀起了编纂乡土志的高潮。安徽在这期间所编的乡土志主要有:《泾县乡土志》(不分卷)、《当涂乡土志》二卷、《寿县乡土志》(不分卷)、《含山县乡土志》(不分卷)、《滁州乡土志》(不分卷)、《来安县乡土志》(不分卷)、《婺源乡土志》七章、《婺源教科书》(不分卷)、《祁门县乡土地理》、《安徽乡土地理教科书》等十种。以内容为记载范围的专志也大量出现,如程弘志辑的《黄山志》、谢维喈等辑的《九华山志》、李恩绶辑的《紫蓬山志》、《巢湖志》、贡震辑的《灵璧河渠原委》、夏尚忠辑的《芍陂纪事》、《新安节烈志》、程之康的《程氏人物志》、汪德渊的《汪氏艺文》、方椿的《歙艺文志》等。再次,志书结构完整,体例更加完善。清代皖志结构包括序、目录、凡例、图片、大事记、概述、正文、附录、跋等部分,且体例多样,采用的体例主要是纲目体、平目体和纪传体,选用的体裁很多,有图、记、纪、志、表、考、书、簿、传等。如(嘉庆)《怀远县志》就采用了图、表、记、志、录、传6种体裁,卷一至卷十、卷十四为志,分别为地域志、赋税志、学校志、祠祭志、兵防志、仓储志、营建志、水利志、五行志、艺文志、职官志;卷十一至十二为记,分别为建置沿革记、历代大事记;卷十三为古城戌考;卷十五至十六为表,分别是选举表、世袭封荫表;卷十七之二十六设传,分别为史册、英贤传、耆旧传、列女传、方技传、流寓传、良史传;卷二十七为图;卷二十八为序录。第四,人文、经济内容的记载大幅度增加。清代皖志是对清代时期安徽区域范围内自然和社会情况的综合性记述,囊括了区域政治、历史、地理、军事、经济、文化、教育、天文、风俗、人情、名胜、古迹、人物、事件等各方面现状及其沿革,内容极其广泛,几欲包罗万象,在人、事、物的记载方面更详尽具体。尤为突出的是人文、经济内容的记载增加较为明显。清代大部分书都列有人物、学校、艺文,体现了当时统治者对政务、人文的重视,特别是对学校教育的记载,内容更为详实。有关国计民生的经济内容也大为扩展。清代皖志中的田地、户口、赋役、税收、土产、水利、屯田等方面的内容几乎无志不有。从总体情况看,清代皖志对经济内容的记载考订,后期比前期越益丰富详实。
[1]张廷玉,等.明史:卷97[M].北京:中华书局,1984.
[2]杨士奇,等.明太宗实录:卷110[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3](道光)徽州府志·凡例[M].道光七年刻本.
[4](弘治)徽州府志·汪舜民序[M].弘治十五年刻本.
[5](道光)徽州府志·马步蟾序[M].道光七年刻本.
[6](万历)宁国府志·凡例[M].万历五年刻本.
[7](嘉庆)宁国府志·凡例[M].嘉庆二十年刻本.
K242
A
2095-0683(2012)04-0028-05
2012-02-05
2009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09YJA770003)
张安东(1964- ),男,安徽庐江人,巢湖学院历史旅游文化系教授,博士。
责任编校边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