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本位语法刍议*
2012-08-15李芳彭芒
李 芳 彭 芒
(1、湖南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8;2、长沙学院中文与新闻传播系,湖南 长沙 410003)
一 引言
语素、词、短语和句子是汉英两种语言的基本语法结构单位。其中语素组合构成词,词组合构成短语,短语组合则成为句子,因而表现为一个阶梯式的层级体系。现代语言学在句子层面之上又提出了语篇的概念。
自亚里士多德以来,人们普遍认为词是语法的基本结构单位,因此西方传统语法研究均以词为本位,即词法尤其是构形法(构词法)先于句法。以句本位代替词本位的语法革命是从斯威特(H.Sweet)出版《新英语语法》(1891)开始的,他主张句法先行,以句法为主,旗帜鲜明地反对句法从属于词法。随后,在汉语界也有学者提出了同样的主张,如黎锦熙在《新著国语文法》(1924)中就倡导以句法结构为纲。
至今,语法研究在世界范围内呈现出多元发展的局面。英国的英语语法研究,无论专家语法,如夸克(R.Quick)等人的《英语语法大全》(CGEL)(1985),还是教学语法,如《新概念英语》(NCE)的编者亚历山大(L.G.Alexander)所著《牛津英语语法》(1997),基本上都遵循了斯威特开创的句本位方向。而美国的语法研究却更为变化多姿,结构主义和转换生成语法分别以语素或短语为探索基点,在语言学研究领域引起了热烈的讨论和变革。此外,也有学者另辟蹊径撇开了词句之争,如朱德熙在上世纪50年代和80年代先后主张的语素本位和短语本位。
究竟什么是语法研究的基点?词本位?句本位?语素本位?短语本位?或者语篇本位?众说纷纭,莫衷一是。
二 句本位论
我们认为,以哪一级结构单位作为基点进行研究,关键是看该结构单位在语法体系以及言语交际中的地位与作用。(潘文国,2006)[1]
我们可以从共时和历时的角度来分析各级结构单位在语法体系中的地位。从共时角度而言,毫无疑问,句子可以包容短语、词、语素;而语素、短语、词却无法包容句子。再从历时角度来看,正如吉冯(T.Givon)曾经提出“今天的词法乃是昨天的句法”(赵艳芳,2001)[2],词来源于已有的句法结构,也只有通过早期的句法结构我们才能真正理解词和短语构成的来历及原因。也就是说短语和词,历史地看皆来源于句,是既往话语词汇化的结果。另外,从衍生关系来讲,句子可以生成短语、词、语素;而短语、词、语素无论如何也不能生成句子。
人类语言历史昭示我们,基本范畴词语(即所谓的原始名、动、形、副等实词)从诞生之日起,就能够传达完整的意义、体现特定的意图、表示不同的语气、实现成功的交际。一言以蔽之:词生而为句,一词即是一句——独词句,独词句是对于现实世界四要素(实体,及其属性;作用,及其方式)的成分临摹。随着社会交际与日俱增,独词句两两相加,自简及繁,经历不断的转换与扩大,遂有主谓结构、并列结构、同位结构、动宾结构(含系表结构,参见徐通锵,2001)[3]、定心结构、状心结构、独心结构的出现,语言因此在更高程度上反映了经验世界的时空关系,从成分临摹发展到关系临摹。在这样的背景下,率先生成的是简单句(包含分不出主谓的单部句以及主谓双全的双部句),在此基础上衍生出并列句、复杂句(复合句)、并列复合句,以及由并列句、复合句、并列复合句简缩而成的二级简单句,形成了一个庞大而复杂的句法结构系统。(朱盛娥,2008)。[4]
(一)独词句——成分临摹
按照认知语言学的观点,语言不是封闭、自足的体系,它是认知对世界经验进行组织的结果。所谓语言结构只不过是关于世界的经验结构、认知结构之临摹固化于语言符号而已。
人类经验的世界总是表现为实体的相互作用,实体及其属性,作用及其方式,成为现实世界的四种要素。因此,人类词库里最早出现也最为重要的词类就是名、动、形、副和叹词。因为名词指示实体,动词描述作用,形容词和副词标志属性与方式,叹词则表达感叹应答,这些都是人类语言对于现实现象的最初临摹。正如功能主义语言学家 J.Haiman(1985)和 T.Givon(1990)[5]所说,这其实是一种成分临摹:一个词类即对应一个现实的基本因素。不过,此类实词自出现之日起即传达完整意义,体现特定意图,表示陈述、祈使、疑问、或感叹等不同语气,能够实现一次成功的交际。换言之,词生而为句,一个词就是一个句子即独词句(One-word Sentence)。
独词句有五种:
1、名词性独词句:Boy!孩子!
2、动词性独词句:Go!跑啊!
3、形容词性独词句:Hot?热吗?
4、副词性独词句:Never!不!
5、叹词性独词句:Well!哟!
显然,独词句虽然有句法功能却无句法结构。但是语言学界普遍把大部分独词句尤其是谓词性独词句视为省略句,例如“Boy!孩子!”省略了谓语,“Go!跑啊!”“Hot?热吗?”省略了主语,等等。如所周知,继拉丁文法之后,英语语法研究执世界语法牛耳,并形成了一种惯性认识:印欧语系句子框架就是一种由一致关系联系的“主语——谓语”结构。上世纪50年代以来,生成语法短语结构基础NP+VP的提出更加强化了这一思想,Chomsky认为任何一个句子(S)都可改写成NP和VP两个部分。主谓结构是高度语法化的句法结构,这一观点在西方语言学界成为主流。受其影响,汉语界长期不承认单部句的存在,主张一个句子必须主谓双全,否则便是省略,似乎语言结构从一开始就应该是发展完善的,逻辑充分的,自给自足的。不过,仍有学者质疑“省略”之说。针对类似祈使句“Come here”是从“You come here”中省略主语而来的说法,F.Palmer虽然指出“这种分析法是很多语言学家所坚决主张的”,却又表示“这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实际上,从发生学的立场出发,我们与其说“Come”是“You come”的省略,还不如说“You come”是“Come”的扩张。因为历史地看,“单词的句子被那些可以划分为许多句子成分的连续性句子所代替”那还是后来的事。(高名凯,1963)[6]独词句作为人类言语的最早胚胎,具有前语言阶段特点。在此阶段,认知了的事物尚未发展出完备的外在语言符号,句法成分混沌未辟,语义诸要素及相互关联隐含于情境之中,句法功能的实现诉之于与经验、认知结构同步的语义、语用结构,这本来是历史的必然。时至今日,此类句子仍然强烈依赖语境,摆脱不了历史的宿命,这也说明语言的开放性、依赖性是一以贯之的。
(二)多词句——关系临摹
然而通过独词句实现语言交际是极其有限的。随着社会生活复杂化,人们要求质真量适的信息传递与沟通,话语要贴切,表达要避免含混。为了使言语交际得以顺利进行,隐含的语义成分纷纷映射于句法表层,独词句与独词句相加,组成无限多样的集合,多词句(Multi-word Sentence)应运而生。按照认知语言学“人类中心说”的观点,“某一主体(及其标志)—它的行为(及其标志)—行为客体(及其标志)”是人们思维反映诸经验要素的大致顺序(张今,1981[7];赵艳芳,2001)。由于人类语言结构与认知的经验结构平行,语言的规则实质上就是现实现象规则的映照或投射。因此独词句两两相加,逐步扩展以生成多词句的过程,需临摹客观现实中的时空关系或概念距离,遵循认知与经验的自然逻辑,依序而行。即:① 主体(N)+行为(V),②行为(V)+客体(N),③主体(N)+客体(N),④ 标志(A)+实体(N)/实体(N)+标志(A),⑤ 标志(Ad)+行为(V)/行为(V)+标志(Ad),⑥实体(N)+实体(N),⑦行为(V)+行为(V),⑧ 标志(A/Ad)+标志(A/Ad)。同样借用 J.Haiman和 T.Givon的话说,这是一种关系临摹:“句法成分之间的关系与经验结构认知结构一一对应。”[5]如此,从独词句到多词句,从成分临摹到关系临摹,人类语言在更高程度上反映经验世界,并大体上形成了以下四种最基本的句法结构类型:
1、主谓结构:N+V,N+A,N+N
2、联合结构:N+N,V+V,A+A,Ad+Ad
(1)并列结构
(2)同位结构
3、偏正结构:
(1)动宾结构:V+N
(2)定心结构:A+N+A
(3)状心结构:Ad+V/A/Ad+Ad
4、结构:N,V,A,Ad,I
这一个有限的规则系统可以生成语言中无限的潜在的句子,其中有很大一部分因为分不出主谓关系而被看作“不完全句”(省略句),但正是这些“不完全句”的存在,使我们相信否定短语结构基础NP+VP的必要性。诚然,由于摹仿人类以自我为中心,推己及物,由近及远,从已知到未知的认知轨迹,“主体—行为—客体”的经验模式固化于语言符号大致上就是“主语—谓语—宾语”(SVO)的句法语序。不过,以SVO为主线建立静态核心句理论模型并不意味着接受强制性的“主语—谓语”框架。从独词句到多词句,走的是一条两两相加,逐步扩展之路,人类语言对于经验世界的摹仿落实在具体的认知能力水平以及情景语境之中,不可能是全息的。这一点,从儿童语言的习得过程也可以清楚地看到:孩子起初总是只会使用单个的字词来表达诉求,进一步在独词句的基础上才学会两个词的组合。(徐通锵,2001)[3]可见最终积淀在人类心灵深处、生生不息、传之久远的不是一个框架,而是一个规则的系统。
这一规则系统也适用于短语和词,也就是说,它不仅是一个句型系统,还是一个语型系统、词型系统。例如:
1、主谓结构:Sunrise日出,You know你知道
2、联合结构:northeast东北,fair and square光明正大
3、偏正结构:
(1)动宾结构:drawbridge吊桥,run a race参加赛跑
(2)定心结构:plantlet树苗,deep silence深沉的寂静
(3)状心结构:reform改造,eat well吃好
4、独心结构:sun日,to date迄今
附:衬心结构(如in summer/在夏天)(参见范晓,2003)[8]
我们可以找出更多例子来验证这一规则系统不仅适用于句子,同样适用于词语。词和短语的构成与句子结构的契合表明词汇的构成来自早期的句法结构,因此,所谓短语与词者,历史地看皆源于句,是既往话语词汇化的结果。
三 结语
造句法的不断发展同时也意味着话语词汇化进程的加速,构形法(构词法)应运而生。构形法虽承袭了造句法的框架,在具体操作层面却与造句法背道而驰。构形法删繁就简,缩句成词,从而生成积累了不计其数具有句法结构(如主谓、并列、同位、动宾、定心、状心、独心结构)的短语与词,这些词语言简意骇、内蕴无穷,极大地丰富了人类语言的词库。不过,相较之前的造句法而言,构形法显然是次生的,属于临摹的临摹。
其次,从各结构单位在言语交际中的作用来看,句子或陈述、或疑问、或祈使、或感叹,是最小、最基本的言语单位。而语素、词以及短语在进入句子之前只是一种静态的语言单位,是“在语链中排除了前后要素的一段音响”(索绪尔,1980)。[9]所谓的构形法以及词类区分等等离开了句子和语境皆失去其意义,无从谈起。随着人类语言由综合语向分析语的过渡,不少印欧语言和汉语一样都确立了以SVO结构为主线的静态核心句型系统,并逐步摆脱烦琐的词语形态标志之累,构形法日渐式微(石毓智,2001)[10];而得益于语境理论的发展,词类区分的原则也出现了收缩之势:由于言语环境是话语表达和理解的必要条件,词类的区别及其功能从根本上来讲是在使用语言的环境首先是在句法结构中实现的,词的类别就不再有绝对意义。因此,语言的理解和研究应本着“词无定类,依境辨品”(彭芒,2006)[11]的思想来进行。
那么,究竟应该以哪一级结构单位为基点进行语法的研究呢?根据上面的分析,显然是句子。句子是语法的最基本结构单位,句法为本,句法决定词法,而句法研究的重心是句法结构。
当然,言语的表达是千变万化的,句子的具体形式也是千差万别,因此句法结构的研究不能仅限于那些静态核心句型——常式句,也应包括以修辞为目的的变式句。因此,深入展开语言的语法研究必然要求以句法为根本,结合修辞,或者说向修辞延伸。
[1]潘文国.对比语言学[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2006.
[2]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3]徐通锵.基础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4]朱盛娥.以独词句为基础的基本句法结构类型[J].长沙大学学报,2008,(1).
[5]Haiman J.Iconicity in Sytax[M].Amsterdam:John Benjamins,1985.
[6]高名凯.语言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
[7]张今.英语句型的动态研究[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
[8]范晓.语法理论纲要[M].北京:语文出版社,2003.
[9]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10]石毓智.汉语语法化的历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11]彭芒.原始独词句与词无定类[J].西安外国语学院学报,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