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战争
2012-08-15杜声宇
很多人都知道“乔丹体育”是个李鬼,但这并不妨碍“乔丹体育”注册上一个与“AIR JORDAN”相仿佛的商标并红红火火的经营十几年。
人人都知道“乔丹体育”这个擦边球打的有多险,那个飞翔的图标就像是一柄达摩克利斯之剑,一直高悬在乔丹体育的头顶,在他没有发展到一定高度时,乔丹体育的人也许早已忘记了头顶倒悬的长剑和他们的关系;但当乔丹体育苦心经营了十数年,和一众福建品牌共同分享了中国二三线城市运动品牌的蛋糕时,才发现那把剑的森寒早已及颈。这个时候,靠打擦边球起家的”乔丹体育“终于发现自己像一支保龄球瓶柱一样被放在了和当初起家时不尽相同的一条赛道上,从赛道的彼端强势攻击过来的,是看起来那样强大和不可战胜的迈克尔·乔丹本人,更糟糕的是,在这样一局比赛当中,迈克尔·乔丹所代表的母球却似乎根本不可能下道或者击偏。
乔丹体育的创始人丁国雄先生这些日子一定觉得像是回到了创业之初——那种每天既要关注产品和业绩,又要担心这个煞费苦心的商标会不会一触即发的日子。十余年过去了,也许这样的焦虑早已经不再是乔丹体育人担忧的主要事件,“乔丹”和“QIAODAN”似乎已经完全蜕化成了一个与那个神一样的运动员完全不同的产品,然而该来的终究还是到来了。
谁都知道“乔丹体育”在创业之初打的是什么样的算盘,如果在这个事情上去争辩,那显然是把所有人当傻子。但现在的情况是,这样的做法,并不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乔丹体育的经营,至少在中国内地,是合理合法的经营。
我们也不想去怀疑迈克尔·乔丹起诉乔丹体育的动机,有些人认为迈克尔·乔丹此举是”养肥了再杀“,为什么在十年前不见乔丹来中国维权?事情不能这样来理论,彼时的乔丹体育,还在和福建出来的那帮兄弟,在中国的二三线城市忙着开山立舵,抢占市场,可现如今,他们已经是一个谋求上市的公司,此举必将影响到NIKE的Air Jordan在全球其他市场的利益,要知道,早在1984年,迈克尔·乔丹就已经成为了NIKE的终身代言人。
在某网站最近发起的调查中,支持迈克尔·乔丹本人和支持乔丹体育的人比率分别是79.4%和20.6%,公众显然更加支持迈克尔·乔丹本人的维权,这也是乔丹体育必须为“不是欺骗的欺骗”所必负的代价。在法律层面,乔丹体育不一定会输掉这场官司,但在经营层面,其谋求上市的行为将会面临前所未有的阻力,甚至很有可能在将来的某一天,面临在饱和的大陆市场无力增长,在境外市场欲分一豆羹却法所不允的情形,因为NIKE是不可能允许这样一个对手出现在更多的地区的。
在361度、匹克、安踏等一系列福建体育品牌走向世界的时候,各种抛头露面都要受限制的乔丹体育才会反思一下当年他们的品牌策略是多么的目光短浅。这一点,值得中国企业去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