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宋代女性词人
2012-08-15杨艳梅
李 玥,杨艳梅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四平 136000)
浅论宋代女性词人
李 玥,杨艳梅
(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吉林四平 136000)
特殊的时代和环境造就了宋代女性词人,女性词人以自身的才华和词体所赋予的特殊优势,成就了女性独有的艺术辉煌,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为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女性词人;宋代社会;女性意识
一
中国古代女性作家一直被迫处在男性社会的边缘,女性创作亦被阻隔在文学殿堂之外,其实中国女性诗人出现得很早,如上古时代的涂山氏女和有娀氏之女、许穆夫人,以及后来的班婕妤、蔡文姬、鱼玄机、花蕊夫人等。宋代出现了大批女性作家,这是文学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创作群体。宋代女性文学在历史上有过惊人的辉煌和绚烂,尽管大部分作品散佚,但我们仍可从有限的存品中感受宋代女性文人丰富的内心世界,可以通过观照女性文人多姿的文学作品,体会宋代社会的形形色色。据不完全统计,《全宋词》中除依托宋元话本小说中的女作家外,录有女词人90余人,词300余首;《全宋诗》中有女诗人200余人。宋代女文人的别集,据胡文楷《历代妇女著作考》统计,包括诗、词、经书、笔记等书原有40余种,今存4种。著名的作家有被称为“四大家”的李清照、朱淑真、吴淑姬、张玉娘等。这些女性作家在当时蜚声文坛,受到人们极高的称誉。宋代女性词人在宋代特殊的社会环境和文治背景下,以不让须眉的胸襟和气势谱唱了一曲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巾帼之歌。
二
宋代女性有着与其他时代女性完全不同的人生经历。较之同时代的男性或其他时代的女性,宋代女性承受着更为深重和残酷的生活不幸。因为宋代的女性有的经历“靖康之难”,有的遭受元贵族凌辱,备受身心的折磨和摧残,如被掳北去思乡恋土的蒋兴祖女、淮上女、雁峰刘氏;誓不降敌以死殉节的徐君宝妻、王清惠;沦落异域怀念故国的旧宫女等。蒋兴祖女《减字木兰花》“飞鸿过也,百结愁肠无昼夜。渐近燕山,回首乡关归路难。”写出了一个南国少女的亡国之痛与对故国家乡眷恋的深情;徐君宝妻《满庭芳》“断魂千里,夜夜岳阳楼。”写出了闺阁女子的爱国情怀和英雄气概;沦落元都的旧宫女为数不少,命运多很悲苦,有的病逝,有的为尼,有的嫁人,不管归宿如何,但共有沦亡之苦、思乡之悲。于是宋代女性词人将种种屈辱、悲愤、痛苦和哀愁用笔抒发出来、呈现给世人时,便成为了用血泪吟诵、用生命铸就的可歌可泣的感人词章。
宋代自北宋至南宋时有一条理学的枷锁紧紧地桎梏着妇女,尤其是南宋,理学受到统治者的青睐,成为官学。宋代女性经受多次民族灾难的痛苦之外又受着封建礼教的压迫和理学的严重束缚,生活在苦难的深渊。卫道者们却认为女性受压迫是天经地义的。女性要遵循夫妇人伦之道,要具备六德:“一曰柔顺”、“二曰清洁”、“三曰不妬”、“四曰俭约”、“五曰恭谨”、“六曰勤劳”[1]。宋代的理学对女性的思想和生活的钳制越来越紧。宋代贞节观念极为浓厚,尤其是看重妇女的节操,把妇女再嫁视为奇耻大辱。《河南程氏遗书》中载,曾有人问程颐:“人或居孀贫穷无托者,可再嫁否?”程颐曰:“只是后世怕寒饿死,故有是说。然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程颐将女性的“节”提高到相当严格的地步,一个女人宁可死也不能失节。女性在丈夫死后不许再婚,同时也反对男子娶已婚之妇。
在理学盛行的时代,封建卫道者不许女性言情,因此有的理学家反对人们作诗词,当然女性写诗写词更是大逆不道的。在男权社会中,女性词人一直处于被诋毁、揶揄、轻视甚至受屈辱的地位,所以董穀曾有言:“蔡文姬、李易安,失节可议;薛涛依门之流,又无足言;朱淑真者,伤于悲怨,亦非良妇。”[2]《宋诗钞》根本不录女诗人作品。在男性中心社会里的法律、礼教、风俗、偏见,像一道道网,压向女性。总之,“在男性中心的宗法社会之内,女性生活处处受男性的操纵、压迫、欺骗、藐视”[3]。
宋代社会女性面临着一系列不平等的刑法。当时的刑法对男女是不平等的,《宋刑统》中明文规定,男子可以弃妻:“七出者,依令,一无子,二淫逸,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妬忌,七恶疾。”[4]《宋代案例集》中说“夫有出妻之理,妻无弃夫之条”。班昭《女诫》也说:“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文,故曰:夫者天也,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也。”[5]夫妻斗殴,如有伤,对女性的惩罚要比男性重。“妇人犯奸者”“不得减赎”。丈夫有不法行为,妻子不能诉诸法律,否则要判刑。宋代一系列不平等的条规保证了男性对女性的欺凌蹂躏与绝对统治,导致许多女性的悲惨命运。
三
尽管宋代女性生活在一个民族灾难深重、理学盛行、刑法不平等的时代,但是同时宋代女性也生活在一个追求自由和个性解放的时代。宋代毕竟是一个人性进步的时代,宋代文化表现出一种人的解放的文化精神。时代的进步唤起女性观念、女性意识的觉醒。首先是男性世界对女性存在的社会化的确认,文人甚至整个男性世界均对女性的存在倾注极大热情和关注。男性肯定妇女也是“人”,与男性有同等的人的价值,于是全社会呈现男性对女性的依赖、欣赏、景慕甚至崇拜,士大夫审美心理和情趣中心向女性倾斜。其次,女性自我意识到自己也是“人”,应与男人享受同等的人的权利。女性自己对自我价值的肯定和人性、人格本质力量的自我发现,使得很多女性找到了自己独立于人生、独立于社会的位置,并在这个位置上发挥自己潜在的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宋代女性词人的自我意识在宋代社会理学桎梏的缝隙开始寻觅自由的空间和生长的土壤,于是她们开始用自己的眼睛和心灵观察、审视、思考闺阁以外的世界,开始在宇宙自然界和以男性为中心的社会中探寻、确立自己的位置。尤其是宋代的女性有着高尚的情操和文学才华,在入侵的异族面前,她们威武不屈,表现出大义凛然的民族气节,以死相抗的朱后、不甘受辱的韩希孟和节妇王氏、保节殉身的卢氏和陈碧娘、不满元贵族统治的旧宫女诗人在恶势力面前毫不屈服。以李清照、朱淑真、张玉娘等人为代表的创作不仅是出于她们个人的天赋和才华,更是女性词人主体意识的觉醒所表现出来的非凡创造力的必然结果。宋代女性词人以其逐渐觉醒的思想情怀,凭借对词这种文学样式的理解和把握,以其极强的创作功力活跃于词坛,创作了大量的词作,影响极大。上自皇后、妃子、宫妇、官宦之妇,下至宫女、商妇、妓女、尼姑等都有擅词之人。其中李清照的词得到了极高的赞誉,《花草新编》称李词“情景万绝,真是绝唱。”《词品》称“女流有此,秦、周之流也。”李调元《雨村词话》称“不徒俯视巾帼,直欲压倒须眉。”与李清照齐名的魏夫人,朱熹评价说:“本朝妇人能文者,惟魏夫人与李易安二人而已。”黄昇在《唐宋诸贤绝妙词选》评价名列宋代“四大女词家”之一的吴淑姬之词是“淑姬女流中黠慧者,……佳处不减李易安。” 《蕙风词话》评朱淑真词“清空婉约,纯乎北宋。”《历代名媛诗词》称朱淑真词“才色清丽,罕有比者。”《词林纪事》引《词苑丛谈》称誉张玉娘“小令最佳”,其词集《兰雪集》是“《漱玉词》后第一词集。”
宋代女词人以女性的身份真挚大胆地表现对爱情的热烈追求,丰富生动地抒写自我的情感世界,不仅比“男子作闺音”更为真切自然,而且改变了男子一统文坛的传统格局,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崇高的地位。宋代女性词人是宋代社会的骄傲,同时宋代社会也造就了宋代女性词人群。宋代女性词人以其自身的才华和所处时代环境特征以及词体所赋予的特殊优势,成就了属于女性独有的艺术辉煌,散发出独特的艺术魅力,为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参 考 文 献]
[1]司马光.家范[M].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8:261-262.
[2]吴文治.明诗话全编[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7:1919.
[3]谭正璧.中国女性文学史[M].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1:7.
[4][宋]窦仪,等撰.宋刑统[M].北京:中华书局,1984:223.
[5]张福清.女戒——女性的枷锁[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6:3.
I222.8
A
1008-178X(2012)11-0099-02
2012-08-19
全国高校古籍整理项目([2007]058)。
李 玥(1975-),女,吉林四平人,吉林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从事中国古代文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