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关键 多措并举 着力深化财政同步监督工作
2012-08-15穆棱市财政局
■穆棱市财政局
一、深入调研,科学编制部门预算
加大调研力度,掌握切实可行的第一手材料,提高部门预算编制科学性合理性。一是认真核实预算单位基础数据。组织相关业务股室深入预算单位,实地核查部门预算编制、重大收支项目及财税政策执行等情况。建立动态反映预算单位人员、收入、支出、资产、经费和专项资金指标等基础数据统计台账,及时掌握基础数据变化情况。同时,对城市建设、教育专项资金和业务经费开展专项检查和绩效评估,将绩效目标编报与部门预算编制同步启动,将绩效结果及专项检查结果作为安排下一年度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二是分档确定公用经费定额。通过调研,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支出标准,制订会议费、大宗印刷、办公设备购置等8大类28个子项支出标准、39条前置审核条件。根据预算单位性质、职能和工作特点,将公用经费划分为每人每年1500元至21000元不等的10大类17个标准。三是实行经费标准集体审核。针对个别标准审批不严的现象,实行经费审核集体研究制度,局领导和预算股、国库股、监督检查局、国资办等科股室负责人及主办股室全体人员参加,给与不给,给多给少,都按统一的供给标准审核,并形成会议纪要,做到“一事一纪要、一事一报批”。2012年累计审减不合理支出3190万元。
二、严格制度,强化预算执行监督
一是严格资金拨付审批制度。根据国库资金性质和类别,明确分管局领导、局长的审批权限。每一项资金拨付均须业务科股室提报拨款单,国库股核对指标,分管局领导、局长审核签字,方可拨付。二是严格零余额资金按时点拨付制度。资金拨付实行“提报一笔、审批一笔、拨付一笔”的机制,预算单位提出支付申请,国库股核对支出指标,审核合理性,按时点拨付资金,防止资金在预算单位闲置浪费。三是严格账户统管制度。将分散在各业务科股室的所有账户统一归口管理,在全省率先实现国库股“一个漏斗出钱”。四是严格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预算单位支出票据、合同等进行监督审核,除个别项目授权支付外,全部实现直接支付。授权支付逐步推进公务卡支付方式,杜绝大额使用现金。五是严格驻库员制度。在人民银行派遣驻库员,同步监督财政收入缴库和零余额账户清算情况。六是严格银行账户按月监控制度。监督检查室深入银行按月核对各账户余额,确保印鉴真实,余额一致。七是严格追加资金市长签批制度。追加预算均需有充分的政策规定和有效的决策依据,由监督检查室或主管股室根据政策依据、项目基本需要、拨付时间要求等因素,提出调整预算的额度、拨付时间等意见,形成书面报告,报市长审批。2011年累计完成49项追加资金的审核工作,审核资金总额4012万元,审减资金608万元,缓付资金787万元。八是严格实时监控制度。监督检查室安装预算执行管理系统软件,设有查询权限,在指标、计划、支付和清算四个环节,设置报警提醒,对财政资金运转和流向进行实时监控。
三、加强评审,提高投资使用效益
所有政府投资项目都纳入评审范围,实行从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的全程跟踪评审。一是强化评审力量。将评审办升格为副科级单位,从建设、水利等部门调入专业技术人员4人,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人员。健全和完善专家库,采取外聘专家协同评审的办法,累计协助评审项目13个,评审投资额23872万元,审减资金3026万元。与大庆市鑫源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社会中介组织合作,评审项目15个,评审投资额7249万元,审减资金1208万元。二是评审关口前移。财政投资评审专业人员在项目论证阶段就提前介入,减少了“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的现象。三是建立制约机制。采取“先评审后定预算,先评审后招标采购,先评审后办理拨款”的模式,未经评审一律不立项,无评审报告一律不拨款。评审中心成立四年来,累计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42个,评审投资总额83273万元,节约资金12792万元。
四、注重规范,深化同步监督工作
一是计划管理。每年年初组织业务股室利用两个月时间,精心梳理上一年度专项资金额度、批复文件等基础情况,按照全覆盖的要求提交年度同步监督计划。监督检查室逐项审核汇总,明确业务科股室每个月的同步监督内容,以正式发文印发执行。二是交叉监督。采取股室交叉的方式联合开展检查,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三是全程监控。专项资金拨付实行“三看”,即看内业资料的完整性,看财务资料的合法性,看工程形象进度。重点检查项目可研资料、招投标手续是否齐全;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性、会计处理的合法性、资金使用的合规性;检查工程形象进度,形成影像资料,根据形象进度确定拨款额度,从而建立起资金拨付与监督同步的“全程监控”局面。2011年,11个具有专项资金管理职能的科股室,累计开展联合专项检查57项,处罚金额213.97万元。四是会议审理。自5月份起,每月召开一次同步监督审理会议。局领导、监督检查室负责人为审理代表,相关科股室逐一汇报同步监督工作完成情况。五是硬性考核。将同步监督考核及问责作为硬性指标纳入全年目标管理,分值比例达到30%,年终进行考核评比,并将考核结果与下一年度项目资金安排及部门负责人任免结合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