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内部监督 努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2012-08-15伊春市财政局
■伊春市财政局
一、坚持三个到位,健全财政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一是领导到位。财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内部控制与监督工作,成立了局长亲自挂帅的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推进部署会议,为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掌舵、撑腰”,督促各业务管理机构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将内部控制与监督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制度设计和程序安排,统筹考虑,积极推进。二是责任到位。围绕财政业务管理工作各领域、各环节,把内部控制与监督职责分工,细化落实到各业务管理机构与专职监督机构的具体岗位,明确各岗位人员的监督内容、操作程序和工作标准。各业务管理机构人员结合履行财政、财务、会计等管理职责,加强制度约束,对分管预算单位或工作对象的每一笔预算资金均开展事前审核、实时监控、跟踪问效等日常动态监督。专职监督机构在做好专项监督工作的同时,对各业务管理机构履行财政资金分配管理职责进行再监督。三是服务到位。专职监督机构人员经常深入各业务科室,指导填制反映预算单位人员、资产、收入、支出、专项资金等内容的统计台账和日常监督报告,解答预算编制审核、预算执行监控、决算编报审查等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帮助业务管理机构人员查找管理薄弱环节和风险防控关键点,共同促进财政部门管理水平的提升。
二、建立规章制度,确保财政内部控制监督开展
一是完善办事公开制度。制定了《预算审批程序》、《财政监督检查程序》和《财政监督机构实施内部监督重点检查程序流程》等10多项办事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进一步规范财政内部监督管理行为,保证内部控制与监督工作机制有效运行。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实行了《内部监督检查办法》、《市级财政资金专户管理制度》、《国库资金对账管理制度》、《大额资金管理办法》、《支付中心授权批准制度》、《所属公司管理制度》、《所属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部门预算、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国库集中支付等以改革为主要内容的财政管理制度,全面规范财政行为,有效促进了财政各项工作高效开展。三是完善监督考核制度。以《伊春市财政同步监督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和《伊春市财政同步监督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为依据,积极落实各职能科室“一岗双责”制,将各科室内部控制与监督工作开展的质量、效果列入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年度评优和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参考依据。2011年,对开展内部监督工作成效突出的8个科室予以通报表彰,对3名优秀干部予以提拔重用,进一步激发了各科室人员做好内部控制与监督工作的积极性。
三、突出工作重点,提升财政内部控制监督效果
一是突出制度约束。通过举办监督业务培训班、廉政教育培训班、岗位练兵、业务考试、外请教授进行财会法律法规辅导、通报内部监督情况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提高了全局干部的自我监督意识。各业务科室在组织收入、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等日常管理工作中,自觉执行预算收支管理、专项资金审批、信息公开、规范权力运行、AB角、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报告制度等,实现自我发现问题,自我整改纠正,自我规范管理,制度约束力明显增强。二是突出预算监管。各业务科室按照监督与管理同步,监督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编报同步,监督与资金流向、流程和使用结果同步的要求,严格审核部门预算,着力做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的对比分析,按季度分析比较支出的合规性、有效性,实时掌握支出动态,不断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2011年,行政政法科结合对比部门预算,纠正不合理预算资金910万元;教科文科通过实行专项资金季报制度、回访制度,跟踪问效制度,收回涉及幼儿学校违规省级奖补资金21万元;经济建设科通过跟踪回访,审减资金17900万元。三是突出重点检查。专职监督机构把各业务科室制定政策的科学性、执行政策的规范性、内部管理的完善性等作为内部监督的重点,每年按30%比例对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开展内部监督检查。2011年检查7个科室,查出违规审批资金9笔,涉及金额334.32万元,发现内部管理不规范问题17项,提出合理化建议22条,并进行了跟踪整改。对9个单位管理费用和利润计划开展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对1名公司经理越权审批行为,给予纠正处理和行政问责。组织开展了全市财政专户清理,撤并财政专户13个,保障了财政资金安全运行。四是突出基础管理。把经常性开展财务会计“赛账”活动作为增强会计人员素质,加强财政基础管理工作的重要手段。通过每年对局机关各业务科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内控制度等内容开展逐项检查、综合评比,切实提高了各级财政财务干部科学理财、依法理财、为民理财的自觉性和能动性,增强了服务经济的本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