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信息化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探析——基于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的思考
2012-08-15邓丽华
邓丽华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社区信息化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探析
——基于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的思考
邓丽华
(福州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福建福州,350108)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状况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而社区建设在老年人良好的精神文化生活氛围的营造中起着重要作用。伴随社区信息化建设所取得的显著成效,我们应积极挖掘其在社区建设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方面所能发挥的作用。在布迪厄场域、惯习理论的指导下,试图以全新视角去探析社区信息化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之间的关系,以求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化的功能,使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更上一层楼。
社区信息化;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场域与惯习
一、问题的提出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占13.26%,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2.9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占8.87%,比2000年人口普查上升1.91个百分点,老龄化进程步伐加快,[1]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妥善应对老龄化趋势是其重要环节之一。
在步入老年群体的行列之后,在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老年人有着更强烈的精神文化需求,他们希望自己可以在亲人、朋友的陪伴下度过祥和、愉悦的晚年。老年人大部分仍然是居住在社区,因此社区老年文化建设完善与否关系到老年人的精神文化需求得以满足的程度高低。近年来,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意在通过多渠道逐步建成多层次、多功能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体系,使老年人感受到社区的温暖,让每一个老人都能够幸福安享晚年。鉴于此,积极推进社区建设,尤其是社区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老年文化,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精神文化生活环境与氛围势在必行。
二、相关概念的阐述
(一)社区信息化
就目前而言,社区信息化尚未有统一的概念,在综合考虑其作用领域、途径和目标的基础上,我们认为社区信息化是信息产业局和政府积极扶持和发展的项目,以领先的社区管理和服务理念为指导,以先进的应用信息和通信技术为依托,实现社区优质和高效管理,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服务需求,是一种集“资源数字化、应用网络化、流程规范化”于一身的动态发展模式。[2]
近年来,全国各地在国家政策文件的指导下,积极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其中尤为突出的是福建省。从2009年各部门联合启动福建省社区信息化建设工程开始到现在,福建省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各部门、各机构通力合作,伴随社区信息化建设现场推进会的召开,福建省的社区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取得了明显成效,并开始发挥作用。[3]其中社区平安联防、社区老人、儿童关爱手机、社区翼机通考勤系统等应用的推广,真正践行着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社区信息化改善了社区管理,加强了社区组织与居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不断满足社区居民的多样化服务需求,尤其是老年群体对于新技术的适应、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的满足等,可以说社区信息化在老年群体精神文化生活的发展与满足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也为和谐社区的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
随着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物质生活需求基本得到满足,老年人也开始更加重视精神需求层面的质量和满足感。老年人的这种精神生活需求一般呈现出以下三大特点:一是老年人将精神文化生活满足与否作为生活质量高低的重要衡量标准,普遍认为只有丰富物质的生活是没有质量的,必须加上充实的精神生活,提高生活情趣,才是优质的生活条件。二是老年人将精神文化生活寄托在社区层面上,希望可以通过社区老年文化等组织性活动来提高生活质量。三是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有着向高层次发展的趋势,希望通过社区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琴棋书画等活动继续学习和展现自己,不断增加生活情趣,实现精神生活的满足。
精神文化生活在老年人的身心健康方面起着重要作用,是老年人是否积极乐观、是否幸福快乐的重要衡量指标。老年人这种强烈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主要是由角色转化的现实原因造成的,老年人往往在退休后出现角色转变和适应过程的偏差。绝大部分的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出后,无法从原有的工作角色中抽离出来,当意识到自己不在岗位、无需再承担职责时,精神上将产生极大的空虚和失落感,甚至会出现自我价值否定的倾向,一时无法找到新的精神依托和价值得以体现的途径,进而陷入精神盲区状态。与此同时老年人在退休后处于自由的状态,与以前工作相比,现在拥有较多自由可支配的时间,他们在努力发挥余热的同时,也希望自己能够和其他老年朋友一起参加各种社区活动,以丰富自己的精神文化生活。
三、理论基础
(一)场域——一个社会空间
布迪厄于1960年代提出了场域的概念,他将场域定义为:位置之间客观关系的网络或图式。就场域的特点而言:
首先,场域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布迪厄认为,整个社会就是一个大场域,它是由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子场域构成的。每一个场域都具有自身的逻辑规则和规范,通过特有的规则、符号和代码表现出来,行动者一旦进入到某个场域,将获得这些规则、符号和代码,个体一方面被引导着,一方面又会跟它们进行对抗,最后个体才能融入到这个特有的场域中。其次,场域是一个由客观关系构成的系统。在一个场域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关系,这种关系保持着一定程度的稳定性,但一旦场域的逻辑规则发生了些许的变化,这种关系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再次,场域内部本身具有争斗性,是一个充满各种竞争和斗争的社会空间。任何场域都不是静止不变的,它是一个动态的空间,每个场域都在不断地斗争,从而实现权利的转换。最后,场域与场域之间的界限是模糊和复杂的,这种复杂性是源于场域之间资本占有量的不稳定性和变化性。布迪厄认为场域之间的这种边界是无法明确区分的,只有通过对现实场域的分析,“你才能够估量出它们具体是如何构成的,效用限度在哪里,哪些人卷入了这些世界,哪些人则没有,以及它们到底是否形成了一个场域”。[4]
(二)惯习——行为与结构的链接
在提出场域概念的同时,布迪厄还提出与之密切联系的又一核心概念“惯习”。布迪厄认为惯习具有持久性和可转移性的特点,是一套持久、稳定但仍可转换的性情倾向系统。惯习是个体在社会生活中将对社会的适应力在无意识的状态下内化为自身的过程,这种内化将扎根在个体内,一般在短时间内是不会轻易发生改变的。
与场域的客观结构相比,惯习是偏向主观的,它是链接实践行为与客观场域结构的纽带和桥梁。惯习不是偶然或瞬间形成的,它是由个体所积淀的长期历史经验所构成的,是个体对社会结构回应后而内化的产物。但是,惯习并不是单纯地被决定,它是一种生成性的结构,是个体在后天的实践中所形成的情绪倾向系统。惯习同时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不同的个体有着不同的社会经历、身份地位和自身条件,这就决定了个体获得的惯习不尽相同。但个体之间的惯习并不是毫无规律可循,地位相同或处于同一场域的个体随着参与时间的增加,有可能会获得相似的或者程度不同的惯习。
(三)场域与惯习的双向模糊关系
在布迪厄看来,惯习与场域之间存在着制约和建构的双向模糊关系。场域是具有惯习的场域,没有惯习的场域是不存在的;而惯习也是场域的惯习,脱离场域的惯习也是不存在的。场域形塑着惯习,惯习成为某个社会场域结构固有属性的表达体,场域的逻辑规则和符号通过惯习在实践中表现出来。而在惯习的认知建构下,场域将被构造成一个充满意义和价值感的世界。布迪厄认为,在同一个场域内部,惯习与产生它的场域之间基本上是“吻合的关系”,只有在某个阶段和极个别情形下二者才会出现比较背离的状态。而在不同的场域之间,各个场域内的惯习是不同的,因此不能将此场域的惯习直接运用或移植于彼场域,否则会出现排斥与异常现象,甚至会出现冲突感。
四、社区信息化对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影响考察
(一)新规范与原有惯习的碰撞——基于不同时间维度的考察
根据布迪厄的场域、惯习理论,可以将社区看做是一种场域,这个场域是在政策制度和社区建设指导下形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社区场域内的居民、物业管理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之间的关系就构成了该场域的客观关系系统。每个场域都有属于自己的性情倾向系统即惯习,它是每个人根据自身的条件和经历,以无意识的方式将场域规则内化为自身的系统。这种内化随着时间和场域的不同可以逐渐改变,但由于其已深深根植于个体的生命中,个体对于这种改变不是顺从而是非常抗拒的。就像是老年人在社会大场域中,经过数十年,已经形成和发展属于自己的趋于完善的惯习,这种惯习具有非常强大的制度性和自发性的力量,即使是可变化的,但因其根深蒂固,也难以撼动其根基。
在信息化社区场域中,老年人由于先前在社会大场域、工作场域和先前较为低技术的社区场域中所形成的惯习,即使进入到高技术、高智能化的“便利”信息化社区场域,原有惯习一时也难以改变,老年人无法适应这样的转变。在布迪厄看来,惯习的这种持续性、稳定性和可转移性,使得惯习一旦在人体内扎根,在短时间内很难发生改变,但惯习又可以从一个领域传递到另一个领域。基于此,我们试图从两个方面分析社会大场域和社区场域之间以及社区场域内部的新规范和原有惯习的固着和碰撞。
1.源于社会大场域,形成相应惯习。布迪厄认为,实践是惯习的产物,而惯习又来源于世界固有的规律和趋向在个体层面的表现,实践自身就包含了对这些固有规律和趋向的预期。所以,老年人在进入信息化社区以前长期生活在社会大场域和低技术的社区场域中,自然被赋予了社会大场域和原有社区场域所固有的惯习,而实践又源于固有惯习,于是社会大场域和原有社区场域中的老年人的实践活动也就体现了与之相适应的惯习。这种惯习将在较长时间内规范和约束老年人,即便老年人已经进入到了信息化的社区场域中,这种惯习也还在发挥着主要的引导和制约作用。
2.基于合理动因,改变原有惯习。在社会大场域和信息化社区场域之间,老年人在逐渐学习和适应社区场域的信息化趋向和活动规范时,会发现自己原有的知识与社区场域的新信息化规范和要求之间有距离,要想在社区场域中得以生存、发展和获得较大的幸福和自由度,就必须适应和调整自己的原有惯习,如果不及时地调整惯习,那么不仅自身会觉得“不自在”,而且也会有很大的损失,将会被社区新场域所抛弃。尤其是在这种社区场域的“信息化浪潮”面前,由于大多数老年人接受教育时未曾出现信息技术的飞跃发展,因而相对缺乏信息技术知识和技能,面对不断快速发展的信息社会和社区信息化建设,老年人无法很好地应对,老年人面对电子化、信息技术化操作等,不知道该怎么操作和应用,对电子政务了解几近空白。老年人茫然不知所措,原有的惯习和这种场域新的逻辑规范和代码之间出现了极大的裂缝和互斥性,作为行动者的老年人表现出了一种无力感,新时代在他们面前划出了一道巨大的“信息鸿沟”。面对这样的差距和抽离感,老年人通过自己的辨别和判断,为了缩小这样的距离,会努力调整自己的心态和行为去适应信息化社区场域,与文化心理的固化和原有惯习的固着作出对抗,通过学习、参与等途径来适应新的社区场域的信息化步伐,从而使自己在信息化社区场域中的角色地位和作用得以体现。
(二)两种规范间的磨合与交融——基于同一空间维度的考察
规范,是引导人们实践与行动的模式和规则,它使群体成员的价值观、觉知和行为方式得以统一。一个领域或场域内的规范一旦形成,便存在一种不容置疑的强制力量,并不断内化转置为影响个体心理反应的内在尺度。
而在社区场域中,由于信息化的注入,使得在同一场域中在短时间范围内存在两种不同的规范,这两种不同的规范都对场域内的行动者产生约束作用,作为行动者的老年人面对两种规范,常常会顺其自然地将已经内隐于自身的原有规范和惯习通过实践行动表现出来,而只在较小范围内去试探新规范的利弊。当老年人在努力通过自我生成的必须手段和条件去维持原有惯习时,也会逐渐发现新的信息化社区场域规范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给自己带来利益和权力,为了不被夹在两种规范之间徒增压力,老年人也在努力找到两种规范二者之间的平衡点和过度点,他们不希望自己一直在两种规范中徘徊,希望找到自己可以发挥作用和适应的惯习与场域要求。
作为要扮演社区成员角色的老年人,为了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并受益于社区场域,当在信息化社区场域中找不到自己先前的惯习和适当的位置而不适应导致有压力时,就会努力使自己发生改变。老年人只能在调适自我惯习和规范的基础上,努力改变自己,让自己放弃原有惯习的要求,去适应信息化社区场域的规范和要求,才能在最大程度上享受信息化带来的极大便利和优势,才能让自己的身心健康、幸福快乐。
五、提高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的几点思考
(一)政府和社会组织层面,努力尝试社区文化养老模式
从实践来看,社区养老模式既符合我国的社区实情,又符合老年人的习惯和需求,在社会养老和居家养老两难的瓶颈中,发展社区文化养老服务是突破点。政府在积极制定相关政策进行宏观调控的基础上,要加大对社区文化养老服务的资金投入,进而有计划地推进社区文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而社会组织应从当地经济条件和老年人需要的角度出发,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通过建立不同类型的文化养老服务站以满足老年人不同状况的需要。不论是政府还是社会组织都应该秉着养老以养心、养德为基础的原则加强引导,使老年人建立一种积极的养老理念,不再认为自己只是被忽视的“四化”人群,而是积极乐观地面对自己的晚年生活,不断提高晚年的生活质量,以获得高质量的精神世界的满足。
(二)社区层面,推行社区老年图书馆,加强信息型社区构建
社区居委会作为社区组织,应该积极推行社区老年图书馆的建设,不仅可以为老年读者提供丰富的文化娱乐生活,还能为社区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起一定的促进作用。在社区图书馆里,老年人可以消磨退休后过于空虚的时间,能够继续学习快乐,同时还能找到志同道合者,在感受到被尊重和关怀的同时,身心保持愉悦健康的状态。除此之外,老年人经常到社区老年图书馆进行阅读,还可以带动整个社区的居民读者,在潜移默化中影响着其他的居民,进而营造良好的社区读书氛围。
推行社区图书馆也是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工程之一,社区组织在积极进行社区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应该高度重视老年群体的服务和信息化建设。随着我国老龄化时代的到来,老年人不希望自己被时代所抛弃,越来越渴望能够学习新的文化知识,从而能与时代文化保持同步,在精神文化生活富足的基础上安享晚年。而信息化社区的建构不仅能打破时空的界限,从观念、资源和环境等多层面推动社区老年服务向信息化迈进,而且还能在较为轻松自由的情境下疏解老年人的心理压力,从而使老年人陶冶情操,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与此同时,老年人在信息型社区的构建中,并不是文化信息的被动接受者,他们会在接收各种信息化知识的基础上努力调适自我,作社区和信息化的主人。
(三)主体层面,提升老年人自身的自我意识和调适能力
自我意识是对个体对自己的身心活动的一种觉察,是个体自己对自己的认识和评价,具体包括认识自己的生理状况、个性心理特征以及自己与他人的关系等。个体正是由于具有自我意识,才能使个体对自己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自我调节和控制,从而塑造出让自己满意的比较完整的个性。一般而言,有着平衡与健全自我意识的老年人比较能够客观地领悟自己所处的社区场域的环境和规范,在注入信息化元素的条件下,也能够较好地适应和扮演好老年人在社区中的角色,具有较高的社区居民满足感。然而,由于先前社会经验的不同,文化知识水平的不同,认知能力的差异,很多老年人在面对信息化社区场域时还是会处于迷茫中而不知所措,常常会出现“无我”的状态。基于此,作为主体的老年人,应该积极地调适自我觉知和自我意识,问自己“我是谁?”、“我满意自己当下的表现吗?”“我要成为怎样的信息化接受者?”以便在信息化社区场域环境下能够有较为清晰的自我认知。在调适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和应该承担的责任和扮演的角色,坚持自身“老有所乐”的概念,积极参与到信息化社区的建设中来,使自己融入其中并享受其中的快乐,为自己勾画一幅“老有所乐,乐出健康”的美好图景。
[1] 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EB/OL]. http://www.stats.gov.cn/tjfx/jdfx/t20110428_402722253.htm.
[2] 社区信息化[EB/OL].http://baike.baidu.com/view/232570-7.htm.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全国民政门户[EB/OL].http://www. mca.gov.cn/article/zwgk/dfxx/ttxx/201110/20111000190775. shtml.
[4] 皮埃尔·布迪厄,华康德.实践与反思——反思社会学导论[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4:139-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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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丽华(1987-),女,研究生,研究方向为闽台区域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