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网络政治参与
2012-08-15魏俞满王珺怡
魏俞满,王珺怡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108)
浅析网络政治参与
魏俞满,王珺怡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108)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公民网络参与社会政治事务越来越普遍,网络也成为政府问政于民、问计于民的重要平台,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在此从网络政治参与的利弊进行分析,提出关于网络政治参与的一些规范性和政策性措施。
网络政治参与;网络舆论;民主
网络政治参与是指公民以互联网络为载体发表政治见解、监督政府行为、影响政府决策等一系列与政府活动相关的公共政治生活行为。随着电脑的普及和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网络政治参与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日渐普遍的政治现象,推动着我国的政治民主化进程不断向前发展。
一、网络政治参与的优势分析
(一)以各种网络媒体为依托,方便人们发表政治见解
在网络普及之前,早期人们发表政治主张主要通过公开演讲、派发传单、张贴海报等宣传方式,这些宣传具有一定的时间、空间局限性,传播范围较小,无法使人们的政治主张被广泛熟知并认可。随着近代传媒的兴起,报纸、广播、电视等的普及,人们的政治见解可以通过这些媒介被广泛熟知,但是这些媒介缺乏交互性,受众不能及时对这些政治主张进行讨论并发表看法,此外这些媒体一般都掌握在一些政府部门、利益集团的手中,他们所发表的政治主张一般都体现本部门或者本集团的意志,很少有不同的政治观点,这就无法真实反映普通大众的政治见解和主张。而网络的兴起克服了近代媒体的这些弊端,每个人在网络的虚拟世界里都是一个独立政治参与主体,人们可以很方便地利用互联网中的论坛、BBS、门户网站、博客、QQ群、微博等载体,就一些国家的重大问题,特别是重大政治问题,开展讨论,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同时每个人的政治观点都能通过网络平台快速传播,充分讨论,可以使政府聆听来自民间的声音,为完善政府建设提供重要的意见。
(二)通过网络政治参与,影响政策制定
传播学的著名学者马歇尔·麦克卢汉面对20世纪60年代大规模发展的电视就曾经预言,“随着信息运动的增加,政治变化的趋向是逐渐偏离选民代表政治,走向全民立即卷入中央决策行为的政治”[1]。而随着电脑的普及,网络的兴起,网络逐渐成为现代最重要的政治参与手段,人们可以通过网络与官员直接对话、了解政府信息、反映民情民意、参与决策讨论等,使政府决策不再只是少数政治精英们的专利,官员也无法再忽视来自民间的呼声,全民参与决策,影响决策的制定成为了可能。从2007年开始,每一年的全国“两会”,广大群众就通过网络平台给政府工作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据人民网、新华网等的不完全统计,近几年的“两会”期间每年都能收到几十万条网民提出的关于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且逐年增加。由此可见,网络参与政府决策的人数不断增加,范围不断扩大,群众对政府决策制定的影响不断增强。
(三)形成舆论攻势,开展网络舆论监督
传统媒体在重大评论报道方面都要上报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这就使报道受到一定的制约。但网络媒体具有传播速度快、范围广、及时性、匿名性、交互性等特点。对于国内外一些重大事件尤其是政治事件的报道,就会在网络上迅速掀起讨论,形成强大的舆论力量,产生广泛的社会影响,迫使一些部门迅速解决问题。从重庆的“彭水诗案”到深圳的“猥亵门”事件,温州的“出国考察事件”到“周久耕事件”等,这些事件的解决无不彰显网络舆论监督的力量,更是人们网络政治参与的成功范例。
(四)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
网络世界是一个自由开放的虚拟世界,人们可以利用网络平台充分表达自己的思想意志、利益诉求,同时还可以针砭时弊,对一些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同时网络的虚拟性,保障了网络政治主体的安全,使其不必担心遭受打击报复,确保了人们政治参与的积极性。目前,网络上已经出现了各种各样讨论政治问题的团体,所涉及的主题和讨论都有相当的深度。公民政治参与“变得如此轻而易举,以至于再没有什么规模太小、或太涣散的事业”[2]。人们网络政治参与热情高涨,形成了强大的社会影响力和舆论动员力,成为推进我国的民主化进程的积极力量。
二、网络政治参与存在的问题
(一)网民缺乏自律意识,并利用网络的隐蔽性,发表情绪化、夸大化、不实言论,导致侵权和“网络舆论暴力”的产生
据中国互联网研究中心的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达到4.57亿。网民人数众多,但许多网民受教育程度却不高,虽然他们政治参与热情高涨,但却缺乏自律意识,不能理性控制自己的行为,加上网络的隐蔽性的特点,因此就有一些网民为了吸引公众眼球,经常捕风捉影不负责任地发布信息,扩大一些政治问题的负面报道,造成公众对党和政府的不信任。还有甚者随意编造事实,通过网络散步谣言,对一些官员进行人身攻击、诬陷等,严重影响了他们的工作和生活。由于网络舆论在传播的过程中易产生“沉默的螺旋”效应,导致舆论的一边倒现象,一些舆论的主导者就会利用这种强势的舆论对一些舆论弱势群体展开攻击,导致“网络舆论暴力”的产生。正如埃瑟·戴森说过,“数字化世界是一片崭新的疆土,可以释放难以形容的生产能量,但它也可能成为恐怖主义者或江湖巨骗的工具,或是弥天大谎和恶意中伤的大本营”。“它是一个虚弱的宣传工具,但却是施展阴谋的好地方”[3]。
(二)网络民意非代表性和网络信息欠真实性容易导致决策者决策失误
我国网民的数量约占总人口的33%,即使全部的网民都在网上反映民情民意,也只是代表了我国1/3的民意,如果决策者仅依据网上民意制定政策,就会使政策的制定无法代表真实的公众意愿,导致决策制定的非代表性。同时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匿名性,只要公民的言论不触及法律法规,就可以自由发表,这就可能造成一些网民不加证实随意发布信息、恶意制造假消息等,决策者就有可能会参考网上这些不实信息导致决策失误。
(三)网络政治参与的相关制度、政策、立法相对缺失,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无法可依
目前我国规范网络的法律法规仅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与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相关的条款基本没有,也可以说我国在网络政治参与的立法上存在空白,这就使网络政治参与遭受合法性质疑,也使人们无法把握网络政治参与的度,这显然无法适应日益兴起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
三、完善网络政治参与的几点对策
网络政治参与拓宽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途径,提高了公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但网络政治参与过程存在的一些消极因素也不容忽视,因此我们必须完善网络政治参与,使其成为我国公民民主意识觉醒和推进我国民主进程的重要力量。
(一)完善制度,加强立法,推进网络政治参与的规范化
建构主义认为,事物是通过社会建构而存在的。在当前社会中政治参与的建构已经比较完整,但是网络政治参与从理论和实践来看还处在探索阶段,何为网络政治参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客体、网络政治参与的方式等问题还没有比较成熟的制度体系。一些由政府部门主导的网络政治参与行为仅是为了了解民意、提供利益诉求平台,并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在网络政治参与中必须承担的职责,这就很难保证网民政治参与的权利。因此必须在现行政治体制下,构建网络政治参与的制度体系,制度化保证网络政治参与的合理健康发展。当然,单纯从宏观上完善网络政治参与还不足以确保其有序运行,我们有必要从法律的角度对网络政治参与进行界定,加快网络政治参与立法,比如制定《网络政治参与条例》等,明确界定网络政治参与的定义、方式、制度保障及政府职责等,规范网络政治参与,使公民网络政治参与有法可依,明确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有效避免“网络暴力”、“网络审判”等极端现象的产生。
(二)建设队伍,扩大宣传,加强网络舆论引导,增强网络政治参与的文明化
早在2004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中就提出要重视网络媒体对社会舆论的影响,要建设网络宣传队伍,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正面舆论强势。网络宣传队伍要加强正面舆论报道,对网络上一些虚假、败坏社会风气、损坏党和政府形象、破坏社会和谐的不良信息要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发布客观正面的信息进行纠正,净化网络空间。此外队伍成员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高思想觉悟和政治敏感性,提高对网络舆论信息的快速反应能力,明辨是非,充分发挥网络宣传队伍的积极作用。
(三)加大教育,提高素质,增强网民的政治伦理意识和政治责任意识,促进政治参与的理性化
政治伦理是指公民在政治参与过程中所遵循的伦理道德规范,即在政治参与过程中秉承公平、正义、善及一些传统和社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行为。政治责任是指政府及其行政人员所作所为必须合乎目的性(即合乎人民的利益、权利和福利),其决策必须符合人民的意志和利益[4]。因此,公民在网络政治参与过程中也要有这种高度的伦理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内心的正义和善要求自己,以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和主张,理性政治参与。当然公民政治伦理和政治责任意识的形成不是先天就有的,必须通过教育学习,不断提高文化水平和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在政治参与实践中养成这种高度的伦理和责任意识。
(四)普及网络,拓展平台,建立网络政治参与的有效渠道,增大网络政治参与的普及化
据调查,在过去的四年里,有超过四成的网民很少或从不使用政府网站,有超过八成的人都是以查资料为主,这一方面反映了网民对政府网站的冷漠,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我国电子政府发展的滞后。因此我们必须积极拓展电子政府平台,增强政府网站信息的及时性、公开性和容量性,方便网民及时了解各种信息。同时在政府网站中设立各种论坛、信箱等沟通平台,方便网民讨论各种政府决策并建言献策。此外,针对当前网民数量占总人口比重不大这个问题,农村基层网民数量就更少了,所以我们必须加快农村地区特别是老、少、边、穷地区的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降低网络服务成本,使网络更普及,方便这些落后地区网民政治参与。同时由于网络的普及,网络沟通渠道的畅通,就会使网络民意更具代表性,不仅可以更大范围内保障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权利,而且也有利于决策者提高决策的代表性。
[1] 马歇尔·麦克卢汉.人的延伸——媒介通论[M].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2:234.
[2] 彼尔·盖茨.未来之路[M].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338-339.
[3] 埃瑟·戴森.2.0版数字化时代的生活设计[M].海口:海南出版社,1998:17-19.
[4] 卡尔·波普尔.开放社会及其敌人[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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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俞满(1987-),男,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