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称理论中意向性的回归与发展
2012-08-15崔凤娟
白 云,崔凤娟
(1.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2.大连民族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指称理论中意向性的回归与发展
白 云1,崔凤娟2
(1.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2.大连民族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辽宁大连116605)
研究语词与实在间关系的指称理论在语言哲学研究中一直处于根本性的核心地位。该理论的发展透视出从语义逻辑向语用、心理意向演变的特征。意向性的引入使得指称变为一种人们使用语言来指涉客观对象或者事态所形成的意向关系。意向性指称论将语言、客观世界和心灵有机地结合起来,从心灵角度来考察语言的指称,摆脱了语义二值逻辑的束缚,实现了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的有机结合,揭示了从语形、语义、语用相结合来研究指称的趋势。
意向性;指称理论;回归
20世纪西方哲学史上的语言学转向使得语言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问题。研究语词和实在之间关系的指称理论触及到哲学的很多深层次的问题,在语言哲学研究中一直处于根本性的核心地位。指称理论的发展大约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弗雷格-罗素路线的描述主义指称论,克里普克等哲学家主张的历史因果论,塞尔等人的意向指称论。描述性指称论从逻辑实证的角度考察符号和对象之间的关系,认为交际主体通过对名称的静态描述可以来辨别与获得其指称的对象。历史因果论则强调社会、历史等语用因素在确定指称中的作用,认为交际者和对象同处于历史因果链条的某个环节上,名称与对象是通过历史因果链条关联的。尽管两种理论曾在指称理论研究中占主流地位,但是在精确化方面都面临着一些困难,对于个体信念等因素在对象识别过程中的作用没有做出充分的解释。指称意向论者意识到了语言、心智与实在的关系,认为指称关系的确定不仅要考虑社会历史因素及交际主体的知识,而且涉及交际者的意图。他们试图在语形、语义、语用的统一语境中把语言与心灵结合起来,从心理意向的视角研究指称,意向性在指称理论研究中得到回归,从而使得指称理论研究进入到一个新层面。
一、意向性思想溯源
“意向性是一种具有从概念的到人际间的乃至社会的等多种功能的工具;而且它还是涉及知觉、解释、相互影响等广泛应用领域的工具”①Malle,B.F.et al.Intention and Intentionality:Foundation of Social Cognition[C].Masse:the MIT Press,2001.pp.1-2.。意向性在西方哲学研究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形而上学》中就曾讨论过思与可思物、视与所视物之间的关系,强调所思、所视的对象与心理活动有密切关系。但是直到19世纪以前,对意向性的各种论述并不深入,也没有形成系统。“意向性或被视为等同于意志,或被看作仅为目的使然”②May,R.Intentionality,the heart of human will[EB/OL].[2006-07-31].http://www.westga.edu/~psydept/os2/os1/ may.htm.,对意向性存在形式的实质没有理论性阐释。
真正对意向性进行深入研究并将其引入现代哲学的是奥地利心理学家布伦塔诺。布伦塔诺从经验主义出发将现象世界分为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他认为意向性是心理现象的根本特征,是心理现象和物理现象间的关联,在此关联中,世界上的对象才能在我们眼前呈现出本来面目,展现出原本意义。“每一心理现象都把某物作为对象而包含于自身之内,尽管方式不同。在表象活动中总有某物被表象,在判断中总有某物被肯定或否定,在爱中总有某物被爱,在恨中总有某物被恨,在欲望中总有某物被欲求。如此等等。这种意向性的内存在是心理现象所独具专有的,任何物理现象都没有类似的特征”①Brentano,F.Psychology from an Empirical Standpoint[M].London:Routledge and Kegan Paul,1874.p.88.。
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强调人和世界是有机的一个整体,人对物质世界的认识通过意向关系进入心理世界得以实现。只有当人的意识与指向的对象合一的时候,对象才能真正突显出来。这表明信仰、愿望、行为等是在相互作用的“脑事件”的本体性中被因果地反映,是一种内在的活动,它不受制于形式的逻辑法则。这使得我们不仅可用心理、思想、行为和语词来恢复人们的清晰图象,而且提供了心理的本体性和因果性相互作用的“意向推定归纳”②郭贵春,殷杰:《论指称理论的后现代演变》,《哲学研究》,1998年第4期,第63页。。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思想深刻影响了麦农、斯顿夫、胡塞尔、特瓦尔多夫斯基和塞尔等哲学家,为意向性的研究拉开了大幕。例如:麦农进一步推进了其老师布伦塔诺关于意向性是心理本质的观点,将意向性分为意动、内容、对象三部分,从对象的意向性开始将研究拓展到了心理学领域,发展出较为系统的意向性理论,为形质等问题的研究提供了思路。而布伦塔诺的另一个得意门生胡塞尔更是对布伦塔诺的意向性观点进行了传承和拓展,将意向性拓展到了语言学、逻辑学及认识论的领域,从意向性的角度考察意义问题,成为现象学的创始人。胡塞尔之后,在西方整个哲学史上完整系统地进行意向性研究的哲学家当属塞尔了。事实上,将语言和意向性真正结合起来的正是塞尔所发展的意向性理论。至此,意向性进入语言指称问题研究的视野,为指称研究提供了新的视角。
二、意向性在指称理论中的回归与发展
1.胡塞尔的意向指称论
胡塞尔虽然同意其老师把意向性看做心理现象本质属性的观点,但是他反对布伦塔诺关于所有的心理现象都有意向性的论题。他指出有些内心感受诸如疼痛等并不指向某个特定事物,因而也就无所谓意向性。胡塞尔认为,能够指向特定的外部事物的心理状态才真正具有意向性,这些心理状态其实就是人类在现实生活中实施于外部世界的意识行为。胡塞尔在其著作《逻辑研究》中从“表达式与意义”出发系统考察了表达式、意义与意向性的关系。他首先对意向行为、意向内容(意义)和对象进行了区分。意向性是意识的一种特性结构,是“对某物的意识”。通过赋予某物意义,把某物建构成为意向对象,从而实现意向性建构。意识经过意向性建构使得主体和对象都有了意义。也就是说,表达式之所以有意义是人们赋予它的。意义不是表达式的意义而是意识行为的意义。意识行为通过赋予表达式意义来指向一个对象,从而得以实现意向性。意识活动可以通过语词来表达,同时语词所表达的意义又通过意识活动中的意向性来决定。由此,胡塞尔赋予布伦塔诺关于“对象内在于意识”的意向性概念以指向活动与构造活动方面的新涵义。
胡塞尔试图通过对现象(意向行为和意向内容)的分析以揭示对象本身。他把意向行为划分为两方面:质性与质料。不同的质料(行为内容)可以具有相同的行为质性,相同的质料也可以有不一样的质性。意向活动的意义是立义的质料,决定现象(意向行为和意向内容)的规定性③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76页、第485页、第451页、第552页。,例如,“这是我的书”与“这是我的笔”的区别是质料不同。与此相对,质性是使表象成为表象,使判断成为判断,使欲求成为欲求的“行为特征”或“内部规定性”④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76页、第485页、第451页、第552页。。质性决定了对象的被给予方式,例如“书本”与“这是一本书”的差异在于质性不同。质性和质料相辅相成,二者的统一构成意向行为的本质。“行为质性无疑是行为的一个抽象因素,这个抽象因素如果脱离开任何质料就绝对无法想象。”“人们也无法想象一个既非表象质料,也非判断质料以及其他等等的质料。”⑤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76页、第485页、第451页、第552页。
胡塞尔对意向性的分析不止于此。他进而把所有行为区分为客体化行为与非客体化行为。客体化行为就是让客体对象从意识里突显出来,即指称客体对象。他指出:“任何一个意向体验或者是一个客体化行为,或者以这样一个行为为‘基础’,就是说,它在后一种情况中自身必然具有一个客体化行为作为它的组成部分,这个客体化行为的总体质料同时是、并且个体同一地是‘它的’总体质料。”⑥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76页、第485页、第451页、第552页。“‘质料’必须被我们看作是那个在行为中赋予行为以与对象之物的关系的东西,而这个关系是一个具有如此确定性的关系,以致于通过这个质料,不仅行为所意指的对象之物一般得到了牢固的确定,而且行为意指这个对象之物的方式也得到了牢固的确定。”①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一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8年版,第450-451页。也就是说,非客体化行为自己没有质料,必须从客体化行为处借来质料。一种行为是客体化还是非客体化是由质性决定的,但是对对象的指称却是由质料确定的。因此,非客体化行为只有奠基在客体化行为上才能称之为意向行为。这两种行为在认同综合的基础上得到统一。胡塞尔把它们分别称为含义意向(符号意向)和含义充实(直观意向)。“符号意向自为地缺乏任何充盈,只是直观表象才将符号意向带向充盈并且通过认同而带入充盈。符号意向只是指向对象,直观意向则将对象在确切的意义上表象出来,它带来对象本身之充盈方面的东西。”②胡塞尔:《逻辑研究》(第二卷第二部分),倪梁康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9年版,第74页。符号意向和直观意向具有同样的质料,但是直观意向与符号意向相比更充盈更丰富。符号意向渴望得到充实,只有通过直观表象才会获得充盈。
综上所述,胡塞尔的意向指称论可总结如下:不相同的表述可以具有相同的所指和意义,也可以具有相同所指和不同的意义;相同的表述可以具有相同意义与不同对象关系,也可以具有不同意义与不同所指。意向与意向对象必须在意识活动中才能联系起来,意识的指向性主导着指称对象。意指行为所指称的是对象,意义在对意指行为的反思或观念化行为中才成为对象,即使行为所指称的对象不存在,此行为也仍然是意向行为③董沛文:《论胡塞尔意义理论的意向性》,《理论探索》,2010年第1期,第47页。。胡塞尔的意向论打破了指称理论研究一贯采用语义真值逻辑分析方法的传统,把意向性引入到指称理论研究之中,从心理意向性的角度分析语言与对象间的关系,为指称理论的发展提供了一种新的思维方式与方法。
2.塞尔的意向指称论
纵观意向性问题研究的历史,可以看到真正将语言、心灵和世界联系在一起的是塞尔所建立的意向性理论。塞尔认为语言哲学乃是心灵哲学的一个分支,意向性问题则是语言哲学与心灵哲学间的融汇点。意向性作为一种基本的心智状态在主体和对象世界相关联的认知世界等所有活动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塞尔指出,无论是罗素的摹状词理论还是克里普克等人的历史因果论都没能从心智层面上来考察专名问题,把意向性概念引入专名指称问题的研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
塞尔认为意向性是“作为指向性的意向性”,是“某些心理状态和事件的特征,它是心理状态和事件指向、关于、涉及或表现某些其他客体和事态的特征”④塞尔:《心、脑与科学》,杨音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6年版,第110页。。塞尔反对布伦塔诺关于意向性是心理世界本质属性的论断。他认为并非所有的心理现象都具有意向性。有些心理状态如害怕、愿望、信念等因其具有指向、关涉、表现其他事态的特征而具有意向性;有些心理状态诸如焦虑、忧思等并不指向或者关涉任何的事物或者事态,因而不具有意向性。也就是说,意向性具有指向性和表征的特征,通过意向性我们的心理状态和事件可以被指向或关于世界的对象或事态。如果我有某种意向,那一定是做某事的意向。通过表征,我们可确立起意向状态和某种意义上被指向的对象或事态间的关系⑤张绍杰:《语法和语用:基于语言使用的互动视角》,《外语学刊》,2010年第5期,第76页。。另外,塞尔还对意向性与意识(consciousness)、意欲(intending)进行了区分。首先,意向性与意识并不是等同的。有的意识状态(例如瞬时的焦虑)是没有意向性的,同样,有些意向性状态是没有意识的,比如人们怀有的当下未曾意识到的信念等。其次,意欲没有特殊的地位,它和愿望、信念等意向状态一样,只是一种意向形式。
塞尔从自然主义的观点出发,明确提出,意识和其他生物学现象一样,因为某种大脑过程引起意识状态和意识过程,这完全是一种神经生物学的事实⑥陈嘉明:《实在、心灵与信念——当代美国哲学概论》,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95页。。作为抽象的客体,意向性影响、支配和引导着人们的思维和活动。语言属于自然现象,语句的意义从心智认知导出,是意向性作为生物基本形式的发展结果。语言是依赖心智的,语言上的指称源于心灵上的指称,而意向性又是一种心智能力。意向性产生于人的心智,反映出人们思考的事物和其思考该事物的方式之间的关系⑦Stevenson,J.The Complete Idiot's Guide to Philosophy[M].New York:Alpha Books,1998:200-201.,所以,人们如果想对语言或者言语的意义进行任何全面的解释,都必须联系意向性与实在的关系给以解释。也就是说,对意向性的研究从一开始就是对意义的研究,即意向性是如何被人们施加到本来没有意向性的实在对象之上的,以及意向性是如何指涉或者表征纯粹对象的。因而要搞清楚语言与实在的联系,不得不考虑意向性问题。塞尔正是从意向性的角度出发对语言与实在的关系进行了阐释。他运用“背景”、“网络”、“意向内容”等概念从心理意向的视角讨论了专名的指称问题,建立了自己的意向指称理论。
塞尔专名意向理论的主要观点是专名和意向性关系密切,专名的指称总是由包括网络、背景知识在内的意向内容来实现的。塞尔认为专名的指称必须遵循如下原则:1.如何用名称来指称一个可能的对象是由相关于这个对象的表征系统来确定的。为了给某个对象命名或者用一个名称去指称一个对象,人们必须有关于该对象的独立的表征。人类的表征系统(包含文化、语言、生物等因素)决定了对象的分类乃至世界的划分。表征系统通过知觉、记忆、限定摹状词等方式为名称的指称提供足够的有关该对象的意向内容。2.专名一定含有意向性内容,所有指称都是依赖意向内容来实现的。专名、摹状词、标签、索引词、图画、标示等指称手段或工具都是意向性的体现。只有当一个对象满足或者适合某个或者某组指称手段所表达或者相关联的条件时,该对象才能被指称。换句话说,只有指称对象满足或者适合了在人们头脑中和该名称相联系的意向内容(包括交际主体使用某个名称来指称某个对象的意向、关于该对象的特征的描述以及相关的知识网络和背景能力)时,一个名称才能成功地指称一个对象。3.只要名称与指称对象间的联系得到了建立,那么掌握了该名称与对象的相关背景知识的说话者不需要知道关于该对象更多的知识,就可以仅凭借这点已知的意向内容用该名称来指称该对象。4.人们丰富的表征系统使命名的对象得以确定,从而使语言成功地指称对象①Searle,John R.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p.197-248.。
为体现上述专名指称原则的运用,塞尔从指称对象与使用者关系的角度出发把专名区分为三种:一是处于中心区的专名,包括与我们个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地名、人名等;二是指那些有着显著使用的名字,但这些名字的使用并不是其使用者基于对对象的亲知;三是寄生性指称,即人们几乎在总体上依赖于其他人对这些名字的在先使用来保证它们的指称②郭向阳:《现代专名指称理论初探》,开封:河南大学,2007年,第13页。。总之,无论哪种指称都是由说话者心中的意向内容来实现的。
塞尔批判地继承了描述性指称理论和因果历史指称理论。他赞成弗雷格的“任何表达式必须经由涵义而指称”的想法,但是主张把“涵义”概念扩展成一般意义上的意向性;主张把“摹状词”看作意向内容的表达方式,因而把描述性指称理论改造成意向性指称理论;主张历史因果指称论所主张的外在物理因果链本质上只是内部意向内容转移的反映③Searle,John R.Intentionality:An Essay in the Philosophy of Mind[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83,pp.197-248.。通过对传统指称理论的改造与批判,塞尔证明了语言的指称总是依靠心灵上的指称,而心灵上的指称又离不开包括网络知识和背景条件在内的意向内容。意向性指称论使得意向性在指称理论研究中得以重建和发展,为指称理论研究提供了新思路。但是,该理论也有其局限性。首先,意向指称论对于专名指称过程中说话者赋予某个名称新的意向内容的原因未加解释。其次,对于意向性和专名涵义间的关系,意向指称论也没有明确。其三,包括网络和背景在内的意向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因而仅依靠意向内容而不考虑语言使用的客观方面不足以来确定指称对象。最后,主体意向内容及其改变不是任意性的,而是应该有规程可循的,但是意向论对此并没有做出原则性规定。
三、结 语
意向性的引入使得指称变为一种人们使用语言来指涉客观对象或者事态所形成的意向关系。只有通过意向行为指称才能得以实现。没有意向意义就没有指称,反之,没有指称,意向意义也无法实现,在意向意义作用下产生了话语语境,意向意义的载体也就是指称的对象④杜建国,阎莉:《我们如何用语言去指称事物》,《自然辩证法研究》,2010年第7期,第1-6页。。意向性指称论将语言、客观世界和心灵有机地结合起来,把对专名的研究从静态的抽象的语义逻辑分析转向了动态的日常语言的使用过程,从指称该如何确定转移到该怎么获得意向性,从心灵角度来考察语言的指称,摆脱了语义二值逻辑的束缚,实现了心灵哲学与语言哲学的有机结合,揭示了从语形、语义、语用相结合来研究指称的趋势。与传统的涵义指称论、摹状词指称论、历史因果指称论相比较,意向指称论更为全面合理的对语言指称现象进行了阐释,有效地解决了传统指称理论所面临的各种困惑,拓展了指称理论的研究范围。
白云,山东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崔凤娟,大连民族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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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8353(2012)03-007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