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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义摹状词理论及其反驳与辩护

2023-12-17马文忠

逻辑学研究 2023年4期
关键词:摹状专名谓词

马文忠

1 引言

关于专名的语义作用,一个熟悉的传统看法认为专名的语义作用仅仅在于指称其所指称的对象。密尔主义或直接指称理论(direct reference theory,DRT)指出专名除了指称其所指称的对象外没有其他的语义作用,并且这种指称是直接的,像贴标签一样。但是,伯奇(T.Burge)注意到一些语法现象:在其中,专名似乎并不是作指称性使用的,而是具有类似于通名的谓述功能。比如,当专名在句子中以复数的形式出现或被不定冠词或定冠词或量词修饰时。例如,在“There are relatively few Alfreds in Princeton”这个句子中,复数形式的“Alfreds”更像是通名而不是专名,它并不只适用于一个对象而是多个对象。([4],第429 页)基于这种语法现象的考虑,伯奇试图以一种统一的方式处理专名和通名,即专名的语义作用不再被看作仅仅是指称性的,而是谓述性的,或者说专名的谓述性是首要的,而指称性是派生的。由此,他提出了专名的谓词观:该观点认为专名本身就是谓词。

伯奇的这种观点很好地解释了复数或修饰下的专名,但对伯奇来讲最大的困难在于:当专名在句子中以单数未修饰(singular unmodified)形式出现时是否仍可以解释为谓述性使用而不是指称性作用。为此,在伯奇看来,以单数未修饰形式出现在句子中的专名实际上包含一个不发音(unpronounced)而隐含的指示词“That”,因此出现在该句子中的专名实际上是一个“That-N”这样的谓词结构(简称为That 谓词观(That-predicativism))。与伯奇等人的观点不同,法拉(D.Fara)等人认为,单数未修饰形式的专名实际具有的是包含了一个不发音而隐含的定冠词“The”而不是指示词“That”这样的谓词结构,即“The-N”(简称为The 谓词观(The-predicativism))。([7],第83 页)

与That 谓词观和The 谓词观不同,巴赫(K.Bach)发展了一种称为“名义摹状词理论”(nominal description theory,NDT)的观点。1该观点最早可以追溯到[13]的第16 章,[8,12]等也对此进行了简单的讨论。NDT 认为,出现于句子中的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1],第135 页)例如,在“苏格拉底是一位哲学家”这个句子中,专名“苏格拉底”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苏格拉底’的那个承载者”,而该摹状词在语义上首要的是谓述性使用而不是指称性使用。因此,单数未修饰专名在语义上是谓述的。

专名的谓词观试图以一种统一的方式解释专名的指称性使用和谓述性使用。但它同样遭到了DRT 对实质描述理论(substantive description theories,SDT)提出的类似责难。尤其是克里普克提出的“模态论证”(modal argument)、“认知论证”(epistemic argument)以及“语义论证”(semantic argument)等责难。例如,模态论证表明专名并不与其相应的摹状词语义等值。李正奎(J.Lee)考虑了模态论证、认知论证以及“翻译论证”(translation argument),认为它们可以反驳任何形式的专名的谓词观。([11],第250 页)本文将局限于NDT,结合其基本观点考察它是否真正如李正奎指出的那样被驳倒。为此,分为三个部分进行。首先阐述NDT 的基本观点及其优势,然后分析对NDT 的三个反驳,最后尝试为NDT 进行一种辩护。

2 NDT 的基本观点及其优势

如上所述,DRT 认为专名除了指称其所指称的对象外没有其他语义作用,尽管这种观点在形式语言中取得巨大成功,但它在非形式语言中却存在一些困难。例如空名问题、专名的复数与修饰问题以及共享名称问题等。德尔加多(L.Delgado)清楚地表述了DRT 面对的两个反常现象:

(1) 专名具有多个承载者;

(2) 专名具有谓述性使用。([5],第382 页)

我们称专名的第一个反常现象为“专名的语义反常”(semantic anomalies of proper names,SAPs),称专名的第二个反常现象为“专名的语法反常”(syntactic anomalies of proper names,SAPs′)。伯奇注意到的便是SAPs′,而共享名称问题则是SAPs。就SAPs 而言,例如,在“西塞罗是聪明的”这个句子中,关于“西塞罗”这个专名指称的是哪个对象是不清楚的,因为人们知道著名的古罗马演说家和另一个著名的希腊间谍都具有这个专名。如果专名像DRT 所声称的那样仅仅指称其所指称的对象,那么它似乎不能很好解释专名的这种共享使用。与DRT 不同,SDT 能够解释这样的问题。在SDT 看来,专名实际上语义等值于一个或一簇摹状词。我们可以利用与专名语义等值的摹状词来指称该专名所指称的对象。但是,正如DRT 通过模态论证等指出的那样,找到与专名语义等值的一个或一簇摹状词是困难的。2稍后我们便能看到这个困难。例如,与专名“苏格拉底”语义等值的摹状词是“柏拉图的老师”还是“宣扬不敬神的那个古希腊人”又或是其他摹状词,在这一点上SDT 不能给出一个满意的解释。

实际上,DRT 和SDT 各自所存在的困难归结起来就是专名在语言中的语义作用问题,即专名是指称性的还是谓述性的。在这个问题上DRT 恰恰存在谓述性解释的困难而SDT 恰恰存在指称性解释的困难。NDT 试图避免它们的困难。

按照巴赫的说法,NDT 最核心的主张可以表述如下:

(1) 专名“N”语义等值于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1],第135 页)

(2) NDT 并没有说专名是限定摹状词,或者孤立地考虑,它语义等值于限定摹状词。([2],第75 页)

(3) 具体来说,它声称,当单数专名“N”作为一个完整的名词短语出现在一个句子中时,它语义等值于提到它的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2],第75 页)

我们用NDT 统一表达这些含义。巴赫指出,之所以称为“名义的”(nominal)是因为“当一个专名出现在句子中时,它表达的不是实质属性而仅仅是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2],第75 页)这也就是说,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并不是一个实质摹状词,它并没有表达被专名“N”所指称的对象的任何实质属性,它唯一表达的仅仅是承载专名“N”的对象承载了专名“N”这个属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一个名义的或元语言3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元语言”是指该属性仅仅涉及语言中而没有涉及语言之外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名义的”所表达的意思相似,因而并不是在元语言与对象语言的意义上使用的。的属性。与此相关的一个问题是,人们可能认为这种元语言属性会导致后退问题,即为了确定这种元语言属性需要进一步的元语言属性。实际上不存在这样的问题,下文将指出这种元语言属性是一种关于专名在语言上的最低信息,不存在更低信息成为元语言属性。由上可以看出,NDT与SDT 和DRT 都是不同的。一方面,NDT 并不像SDT 主张的那样认为专名表达了某个实质属性,而是认为专名仅仅表达了承载该专名这个元语言属性;另一方面,NDT 也不像DRT 主张的那样认为专名不表达任何属性,而是认为专名至少表达了承载该专名这个元语言属性。由于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而后者表达了承载该专名这个元语言属性,因而专名语义地也表达了承载该专名这个元语言属性。也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专名是谓词,但是一种仅仅表达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而并不表达对象的任何实质属性的谓词。

可以看到,NDT 在避免DRT 和SDT 所面临的问题上的策略就是把专名看作谓词。或者说,专名的谓述性使用是首要的而指称性使用是派生的。但与That 谓词观和The 谓词观的处理方式不同,NDT 并不是从语法上将专名看作是具有一种不发音而隐含的谓词结构,而是从语义上认为出现在句子中的专名总是语义等值于一个表达了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的摹状词。因此,在解释专名与通名在语法和语义上是相同的问题上存在差异。例如,在巴赫看来,“正像名词‘土豚’挑出那些具有特定属性的个体一样,专名‘亚伦’挑出那些具有特定其他属性的个体。一个是作为土豚这个属性,另一个是作为亚伦(即承载‘亚伦’这个专名)这个属性。”([3],第773 页)这也就是说,专名与通名具有类似的语义作用。在包含通名的句子中,通名以作为该通名这个属性对句子做出语义贡献;在包含专名的句子中,专名以具有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对句子做出语义贡献。

以此,可以解释SAPs′,即当专名以单数未修饰形式出现在句子中时,对包含该专名的句子做出语义贡献的首要是专名的谓述性使用而不是指称性使用。例如,在“苏格拉底是聪明的”这个句子中,按照NDT,专名“苏格拉底”语义等值于“‘苏格拉底’的那个承载者”这个名义摹状词,而后者首要表达了承载专名“苏格拉底”这个属性而不是指称承载专名“苏格拉底”的个体。因此,专名“苏格拉底”首要的是谓述性使用而不是指称性使用。在这个例子中,比如用通名“人”替换专名“苏格拉底”在语法和语义上没有什么不妥。因此,即使在单数未修饰形式下,专名和通名仍在语法和语义是相同的,从而专名就是谓词。

NDT 也可以解释SAPs。它区分了表达式的意义和使用。([1],第136 页)与DRT 不同,NDT 认为专名首要的语义作用是谓述而不是指称。因此,与专名“N”语义等值的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并没有单独地指称哪个确定的个体,而是作为一种属性可以适用于多个个体。实际上,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是一个不完全的限定摹状词。而不完全的限定摹状词只有在具体的话语中才能确定其指称。因此,与专名“西塞罗”语义等值的名义摹状词“‘西塞罗’的那个承载者”可以用于多个承载者。与SDT 不同,NDT 认为专名编码了最低的信息,即仅仅提供了承载该专名这个信息。([3],第776 页)任何一个专名总是传达了这样一个元语言信息,因而,专名“N”总是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而不是像SDT 认为的那样传达了任何实质属性的信息。

这种观点看上去是吸引人的,它一方面避免了DRT 解释共享名称的困难,另一方面又避免了SDT 在挑选与专名语义等值的摹状词时产生的困难。但它在专名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这一点上仍是与SDT 而不是DRT 存在某种相似:名义摹状词仍是摹状词。正是在这一点上它同样面对DRT 对SDT 的类似责难,接下来我们便考虑来自模态、认知和翻译方面的责难。

3 来自模态、认知和翻译方面的反驳

对专名的谓词观的最直接的反驳是反驳它的核心主张,即专名是谓词或专名的谓述性使用而不是指称性使用是首要的。关于对这一点的反驳已经有不少观点。这里将考虑本文一开始指出的克里普克最初针对SDT 提出的两个论证,即“模态论证”和“认知论证”。这里还考虑了一个有趣的“翻译论证”。李正奎以统一的方式用这三个论证来反驳专名的谓词观,并指出它们可以反驳任何形式的专名的谓词观,而不仅仅可以反驳NDT。为了清晰对NDT 的反驳,下面将以李正奎考虑的三个论证为核心依次重构一种针对NDT 的可能的反驳。顺便说一下,这种重构应该不会遭到李正奎的反对。

3.1 模态论证

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10],第71 页)如果SDT 是正确的,也就是专名语义等值于一个或一簇摹状词,那么它们就应该具有相同的模态地位,即在可能世界语义学下,它们对句子的语义贡献相同。但模态论证已经表明并非如此。既然NDT 声称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那么它就面对类似的问题。下面重构针对NDT 的模态论证。

该论证同样基于这样的直觉:专名是严格指示词而限定摹状词则不是。也就是说,专名在所有可能世界中指示相同的对象(如果该对象存在),而限定摹状词则明显不是。([11],第247 页)考虑如下两个模态句子:

a.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

b.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

按照NDT,专名“亚里士多德”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即它们具有相同的真值条件,那么a 和b 就应该具有相同的真值条件。但直觉上似乎a 有真的读法而b 有假的读法。例如在这样一个可能世界中,亚里士多德在他小的时候被他父母抛弃而被别个家庭收养,那么就可能有另外一个不同的专名,比如“亚里士多德斯”而不是“亚里士多德”。那么他就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但他不可能不是他自己。该论证可以简单地表述为:

(P1) 如果NDT 是正确的,那么a 和b 就应该具有相同的真值条件。

(P2) a 和b 并不具有相同的真值条件,即b 为假,而a 为真。

(C1) NDT 不是正确的。

该论证表明,在模态语境下,专名“N”并不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因此,NDT 并不成立。

3.2 认知论证

同样根据克里普克的观点,([10],第73 页)如果SDT 是正确的,那么与专名语义等值的一个或一簇摹状词就构成了专名意义的成分。那么一个主词是专名、谓词是与其语义等值的摹状词的句子就应该是一个先天的句子。但认知论证已经指出事实并非如此。与模态论证类似,下面重构针对NDT 的认知论证。

该论证同样基于这样的事实,考虑如下两个句子:

c.如果亚里士多德存在,那么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

d.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

显然,d 是先天的而c 则仅是后天的。因为知道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需要一个经验上的辩护。也就是说,为了知道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人们需要经验上的证据表明“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就是亚里士多德,否则不可能知道亚里士多德就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11],第248 页)该论证可以简单地表述为:

(P3) 如果NDT 是正确的,那么c 和d 就应该都是先天可知的。

(P4) d 是先天可知的,但c 不是先天可知的。

(C2) NDT 不是正确的。

该论证表明,在认知语境下,专名“N”并不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故而,NDT 不成立。

3.3 翻译论证

巴赫指出,([1],第142 页)该论证最初是由布兰德(M.Brand)提出的。李正奎以一种略微不同的方式考虑了这个论证。([11],第249 页)现重构针对NDT的翻译论证。

考虑如下两个英语句子:

e.Aristotle is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f.The bearer of “Aristotle” is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该论证依赖于这样的直觉:e 仅仅是关于Aristotle 这个人的,而f 则是关于专名“Aristotle”的。因而它们表达了不同的命题。这可以通过所谓的“翻译测试”(translation test)([11],第249 页)看出。翻译测试可以用来判断两个句子是否表达相同的命题:两个句子表达相同的命题,当且仅当被翻译句与翻译句具有相同的字面意思和真值条件。考虑e 和f 的一个汉语翻译如下:

g.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

h.“Aristotle”的那个承载者是古希腊哲学家。

g 和h 大体是一个正确的翻译,那么就应该与e 和f 具有相同的字面意思和真值条件。但情况可能不是如此。因为如果一个讲汉语的人不知道任何英语字母,那么他知道g 而不知道h 是可能的,即使他知道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哲学家。所以g 和h 不是相同的。人们可能会认为f 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如下句子:

i.“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是古希腊哲学家。

但h 中的“Aristotle”是一个原初的英语专名,而i 中的“亚里士多德”是一个汉语的翻译专名,它们是不同的。由于f 是关于专名“Aristotle”的而不是关于“亚里士多德”的,因而f 的正确翻译是h 而不是i。由此,因为g 和h 是不同的,根据“翻译测试”,e 和f 同样是不同的。该论证可以简单地表述为:

(P5) 如果NDT 是正确的,那么e 和f 就应该具有正确翻译且其正确翻译表达相同的内容。

(P6) e 和f 的正确翻译g 和h 并不表达相同的内容。

(C3) NDT 不是正确的。

该论证表明,专名“N”并不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最终,NDT 并不成立。

以上针对NDT 的论证从模态、认知和翻译三个方面反驳了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上述三个论证显示,NDT 并不像它声称的那样比SDT 具有更好的选择,如果有一个可选的NDT,那么它必须考虑上述三个论证。下面将指出在何种情形下,上述三个论证并不见得完全可信。

4 对NDT 的一个辩护

本节将结合上述NDT 的基本观点对模态论证、认知论证和翻译论证做进一步的分析,这将显示它们所预设的东西,而这些预设并没有得到辩护。存在另一种可能的预设,在这种预设下,上述三个论证似乎并不可信,而NDT 却可以成立,从而对NDT 进行了辩护。

为了能够使论证变得可信,首先需要注意DRT 和NDT 关于专名理论和指称理论的区别。关于专名理论,DRT 认为专名的唯一语义作用仅仅是指称性的;而NDT 则认为专名的首要语义作用是谓述性的。关于指称理论,DRT 认为专名是直接指称对象的,像贴标签一样;而NDT 则认为专名语义等值于一个不完全的限定摹状词,即名义摹状词,因而不是直接指称的。在这种区分下,下文所显示的预设专名的指称性使用实际是在专名理论下讨论的,而不是在指称理论下讨论的。因为正是在专名理论下,DRT 和NDT 才具有最重要的区别,它们通过预设不同的东西而得到不同的结果。

4.1 对模态论证的反驳

关于模态论证,巴赫的辩护是拒绝接受(P2),准确地说是拒绝接受b 为假。在他看来,专名如同不完全限定摹状词一样,不是严格的并且具有字面的使用。([2],第85-88 页)在这种观点下,b 具有真的读法,即b 中专名“亚里士多德”的第二次出现是非严格的、字面的使用,也就是表达承载专名“亚里士多德”这个属性。从而b 意味着: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克里普克指出,b 的这种读法混淆了表达式的使用和提及。([10],第62 页)因为,按照这种读法,b 的正确形式不应该是b 而应该是:

j.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

但巴赫并不这样认为,他称在这种读法下,b 中的“是”是谓词而不是同一符号。([2],第84-85 页)李正奎指出,即便如此,巴赫也只是在回避问题。在李正奎看来,b 本身并不语义地暗示这样一个命题:亚里士多德可能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尽管在某些情况下,说出b 可能语用地传达这样一个命题。([11],第257 页)因为如果b 语义地暗示“亚里士多德”的语义内容是承载专名“亚里士多德”这个属性,那么它就混淆了使用和提及。显然b 中“亚里士多德”的第二次出现是使用而不是提及,但按照巴赫的这种读法似乎是提及而不是使用。由此,李正奎的观点仍在强调,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实际混淆了使用和提及。

但这种观点并不见得是真实的。有两方面的理由可以反驳这一观点。

(一)李正奎似乎混淆了表达式本身和表达式表达的东西。正如法拉指出的,这里并没有混淆使用和提及。([6],第493 页)法拉举了这样一个例子:

1.莫德叫我傻瓜。

2.莫德叫我“傻瓜”。

在她看来,1 和2 都是符合语法的,并且具有不同的意思。在1 中莫德把一种属性归属给我,即傻瓜这个属性。但在2 中,莫德只是用一个词——“傻瓜”——来称呼我,并不是说我是傻瓜。与此类似,b 和j 也都是合语法的,并且具有不同的意思。b 中“亚里士多德”的第二次出现表达一种属性,即“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因而,b 意味着:亚里士多德可能不具有“‘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这个属性。而j 中“亚里士多德”的第二次出现作为一个词仅仅意味着亚里士多德可能不叫做“亚里士多德”,而不是不具有“‘亚里士多德’”这个属性,没有任何人具有这个属性。正如巴赫指出的,专名语义等值于提到它的名义摹状词并不是说它提到它本身。专名不是提到它本身,而是表达承载它本身这个属性。([2],第76 页)尽管“‘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提到了专名“亚里士多德”,但是“亚里士多德”本身并没有提到它本身,而是表达它。这里存在反身性与提及的区别。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使用而不是提及。

(二)李正奎似乎忽视了对于一个完全陌生的专名,人们能够字面地使用该专名这种语言现象。例如,考虑这样一种情形,假设所有人对“亚里士多德”这个专名都是陌生的,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人们仍能够理解包含该专名的句子。比如像b 这样的句子,人们猜测某个人是否是亚里士多德时会使用b,尽管他们对亚里士多德一无所知。这种现象表明该专名被字面地使用而不是被提及。

对NDT 的另一种可能的辩护是拒绝接受(P2)中的a 为真。也就是说,在某种读法下,a 为假。这里的关键在于专名和摹状词相对于模态算子都取窄辖域,而模态算子取宽辖域。在这种读法下,a 和b 分别意味:

k.亚里士多德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这是可能的。

l.亚里士多德不是亚里士多德,这是可能的。

DRT 认为k 为真的一个预设是专名和摹状词做指称性使用,但这个预设并没有得到辩护。而按照NDT 的观点,专名和摹状词首要的是作谓述性使用。按照这种观点,在模态算子宽辖域下,k 中“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次出现就不是指称可能世界中的某个个体,而是谓述一种属性,即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由此,k 意味着:“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不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这是可能的。因而,k 和l 显然都是假的。因此,a 和b 也都是假的。

DRT 可能会反驳说这里的专名和摹状词并不是作谓述性使用的,专名“亚里士多德”和摹状词“‘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在模态算子宽辖域下总是指称某个个体。但这是成问题的,因为按照克里普克的观点,可能世界并不是某个遥远的世界,而是现实世界的一个可能状态。([10],第44 页)而指称一个可能状态中的个体是奇怪的,人们总是指称的是现实世界中的个体。进而,我们仍可以考虑这样一种情形:假设人们对专名“亚里士多德”完全是陌生的,在这种状况下人们不可能用它去作指称性使用去指称某个个体,人们仅仅具有的是某个承载者承载了该专名这个属性。

4.2 对认知论证的反驳

关于认知论证,NDT 的一个可能辩护是拒绝接受(P4)中的c 不是先天的。比如,NDT 可能反驳说c 似乎明显是真的,它符合一般的使用。但李正奎认为c 的真不是因为它是先天的,而是因为任何听到说话者说出“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的听者,该话语本身就作为证词告诉了听者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而获知这个证词本身无疑是通过一种经验过程。([11],第248 页)

可以看到,这里的关键依赖于对“先天”这个概念的理解。克里普克关于“先天”这个概念至少包含两方面的意思:(1)先天真理是那种独立于一切经验而被认知的真理。([9],第177 页)(2)先天真理是那种通过定义或规定得到的真理。([10],第56 页)尽管(1)中的先天真理是必然的,而(2)中的先天真理是偶然的。李正奎对NDT 的反驳所依赖的实际上是“先天”概念的第一方面的意思,而不是第二方面的意思。但即使就第一方面的意思来讲,李正奎对NDT 的反驳仍存在问题。李正奎可能混淆了先天真理本身与先天真理的习得。尽管“一个数的倍数的倍数是它的倍数”的习得是一个经验过程,但它本身不是。我们不可能通过经验获得“一个数的倍数的倍数是它的倍数”这个先天真理,因为经验世界中并没有一个东西称为数,但这并不影响我们能够通过经验习得它。在这里,必须区分经验的启发作用和证据作用,经验并不构成先天真理的证据作用,而仅仅是启发作用。因此,通过说出习得“亚里士多德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并不能表明它本身不是一个先天真理,如果它是一个先天真理的话。

NDT 也可以将其所宣称的理解为“先天”这个概念第二方面的意思来为其辩护。将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视为一个定义或规定,该“语义等值”可以理解为:

NDTdf:包含专名“N”作为完整的名词短语的句子是真的,当且仅当包含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作为完整的名词短语的句子是真的。

按照这种理解,c 实际意味着:如果“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存在,那么“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是“亚里士多德”的那个承载者。而这与d 意味相同的事情。

DRT 可能反驳说,根据“先天”概念第二方面的意思得到的真理是偶然的,因而,c 是偶然的。但d 是根据第一方面的意思得到的真理,因而是必然的。由此,c 和d 仍是不同的。该反驳并不成立。尽管NDT 是从第二方面理解“先天”概念的,但并不表明它是偶然的。事实上,专名“N”语义等值于“‘N’的那个承载者”作为一个定义或规定是必然的。这种必然性来源于我们不可能设想专名不具有这样一种属性:承载该专名。也就是在所有的可能世界中,专名总是具有它的承载者承载它这样一种属性。巴赫指出,没有人会否认专名至少传达了它的承载者承载它这个信息。([1],第135 页)同样考虑这样一种情形:假设人们对专名“亚里士多德”完全是陌生的,即使在这种情形下,人们仍然知道该专名表达了一种属性,即它的承载者承载它,这表明c 是先天的。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辩护显示,在认知论证中与在模态论证中类似,DRT 总是预设了专名和摹状词作指称性使用。例如,在c 中“亚里士多德”的第一次出现就被视为指称性的,但这种预设并没有得到辩护。而根据NDT,如果我们对c 中的专名和摹状词作谓述性使用理解,它便具有一种先天的读法。

4.3 对翻译论证的反驳

巴赫对翻译论证的反驳是拒绝接受(P5),准确来说是拒绝接受专名是可翻译的,而是认为专名不是索引词,并不属于特定语言。([2],第82 页)例如,拉丁语“Aristoteles”的对应物(比如英语“Aristotle”)不是其翻译。因为一个讲英语的人可以说出并理解如下这样的句子:

m.Aristoteles is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而不需要将“Aristoteles”翻译为“Aristotle”。李正奎([11],第259 页)指出,之所以巴赫的这种观点看上去可信是因为拉丁语和英语具有相同的字母表。但如果考虑一种完全不同于英语字母表的语言(比如汉语),结果就变成:

n.亚里士多德is the ancient Greek philosopher.

这不是一个适当的英语句子。由此,李正奎认为专名属于特定的语言。特定专名翻译到另一种语言是一个给出新专名的过程。([11],第260 页)

至少有两个相关的点可以反驳这种观点。(1)普遍的语言现象表明n 并不是一个不适当的句子。例如,有很多人起名为“John”,认识他的人可能会说:“John是一个调皮的孩子。”人们不会认为这样说是不适当的。(2)通过拼写和发音认定专名属于特定语言并不符合语言的一般规律。索绪尔已经指出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在所指和能指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偶然的。([14],第102页)事实上没有任何东西(包括拼写和发音)阻止语言与事物之间的关联。上一点给出的语言现象已经表明这一点。

李正奎可能反驳说,如果专名不是属于特定语言的,那么如何解释“Aristoteles”和“Aristotle”都是亚里士多德的专名。这种反驳并不成立。这里混淆了专名在某种语言中的形式与在另一语言中的拼写和发音对应物,或者说专名本身与专名的语言形式。将与“Aristotle”对应的“Aristoteles”理解为给出新专名的过程是荒谬的。巴赫指出,因为世界上拥有许多语言,结果亚里士多德就具有许多不同的专名,而这是荒谬的。([1],第143 页)

李正奎仍指出,即使巴赫的观点是正确的,这样的直觉仍是存在的:e 仅仅是关于Aristotle 这个人的,而f 则是关于专名“Aristotle”的。([11],第260 页)对此的反驳基于这样的观点:李正奎的反驳仍预设了专名和摹状词作指称性使用。同样考虑这样一种情形:假设人们对专名“Aristotle”是完全陌生的,在这种情况下,e 中的“Aristotle”可以作谓述性使用表达一种属性,即承载该专名,而不是关于某个人的指称性使用,因为人们并不知道这个专名指称哪个对象。f 也不是关于专名“Aristotle”的,因为该名义摹状词是一个整体,尽管它提到了该专名,但并不是关于它的。否则依据模态论证,这里就混淆了使用和提及,而在对模态论证的反驳中已经排除了这一点。

对翻译论证的一种可能反驳也可以拒绝接受(P6),即g 和h 表达不同的内容。考虑这样一个人,他对亚里士多德一无所知。在这种情况下,他所处的状况不仅仅是不知道g 和h 表达相同的内容,而且也不知道g 和h 表达不同的内容。翻译论证要想成立,必须表明在这种情况下,g 和h 仍表达不同的内容。一种明显的策略是g 中的“亚里士多德”与h 中的“Aristotle”在拼写和发音上显然不同。但如上述的反驳理由(2)指出的,求助于拼写和发音是不能成功的。

5 结语

为了克服DRT 和SDT 关于专名在语言中的语义作用的解释而面临的困难,NDT 提供了一种解释,即专名“N”语义等值于名义摹状词“‘N’的那个承载者”。该观点能够解释专名的谓述性使用以及共享名称等问题。来自于模态、认知和翻译论证三个方面的反驳似乎使得该观点不成立。通过对上述三个论证的分析表明它们并没有真正驳倒NDT。尽管上述三个论证涉及不同的方面,但似乎都在某种程度上预设了专名和摹状词作指称性使用。NDT 指出,一种谓述性使用的读法是可能的,并且使得上述三个论证不再成立。一种可想象的谓述性使用是假设人们对专名是完全陌生的,人们使用该专名并不指称某个个体,而仅仅表达承载该专名的承载者承载该专名这个属性。因此,与反对专名谓词观的目的相反,上述三个论证恰恰表明专名谓词观可能是正确的。故而,对上述三个论证的进一步辩护必须表明专名和摹状词不存在谓述性使用。而对NDT 而言,需要指出专名和摹状词的这种谓述性使用是自然的而不是人为的。这远远超出本文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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