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洛丽塔》中伦理与文学的关系
2012-08-15丁丽芳
丁丽芳
(中南民族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4)
一、小说《洛丽塔》中伦理世界的构建
《洛丽塔》这部小说创作完成于1954年春季,它讲述了一个40岁从法国移民美国的中年男子与12岁少女洛丽塔之间的一段“不伦之恋”:在大学里靠教授法文为生的亨伯特人过中年,自从年幼时初恋受挫后,那些十几岁的青春少女就对他有着魔法般的吸引力。一次偶然的机会,他成了中年寡妇夏洛特的房客,而他却疯狂地爱上了夏洛特年仅12岁的女儿洛丽塔。为了能与洛丽塔生活在一起,他违心娶了夏洛特。夏洛特得知真相后,激愤地冲出家门被车撞死。夏洛特死后,亨伯特带着洛丽塔四处漫游,洛丽塔逐渐不能忍受这种生活,被花花公子克拉尔·昆宁拐走。几年后,亨伯特发现洛丽塔已为人妇并怀有身孕,他绝望地向昆宁开枪。《洛丽塔》通过文学的描绘构筑了一个伦理世界,三个主要人物(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在这个伦理世界中呈现了三角形的关系: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洛丽塔对亨伯特的似爱非爱;洛丽塔的母亲夏洛特对亨伯特的爱,亨伯特对夏洛特的利用;夏洛特和洛丽塔之间的明确的母女关系和潜在的情敌关系。在数学王国里,三角形是最稳定的图形,而在文学作品里,在叙事伦理小说里,这种三角形的关系必然导致悲剧。
这是乱伦吗?还是畸形恋爱?笔者认为有三个重要的因素:年龄、人物关系、道德价值观念。
1.年龄
首先,亨伯特与洛丽塔年龄差距巨大,尤其是亨伯特被贴上了“恋童癖”的标签,人们很难发现亨伯特对洛丽塔的爱。实际上,年龄差距不是问题,洛丽塔的母亲就比前夫小20岁。宋代词人张先在80岁的时候娶了一个18岁的小妾,苏东坡调侃他:“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这“一树梨花压海棠”就是“老牛吃嫩草”的诗性表述。老夫少妻其实并无不妥,因为“八十老翁得子不足为奇”的说法古已有之,所以古有张先,近有杨振宁。所以单单从年龄方面来看,这不能算是乱伦。
其次,年龄小就不可恋爱了吗?《源氏物语》男主角17岁玩遍花花世界。《好色一代女》明确表示20-30岁之间是女性的花样年华。杜拉在《情人》的开篇词中感叹:我十八岁的时候已经太老了。那是西方眼中的东方情调。例如西方电影作品《莱昂:这个杀手不太冷》,女主角13岁,很暧昧。而中文作品《红楼梦》黛玉到贾府的时候,有人说刚够14岁还是虚岁,也有人说得有17岁了;她总共在贾府待了不到两年,按现在的“标准”,是早恋。因此,亨伯特对洛丽塔的感情或者“恋”究竟是不是爱,不在于他们的年龄,而在于亨伯特的态度和行为。
2.人物关系
乱伦在任何社会中通常都是禁忌的,但是乱伦也有不同的情况。现代社会是严禁直系血亲的间的乱伦行为的,但是历史上过继婚却是一种风俗乃至制度。在中国制度婚姻法之前,表兄妹这样的非直系血亲结成夫妻一直被认为是“亲上加亲”的好事。亨伯特的所谓“乱伦”不是血亲之间的乱伦。因为男女主人公之间是继父与养女的关系,他们没有实际血缘关系。不过亨伯特爱上少女洛丽塔,采取的是“曲线救国法”,以跟女孩的妈妈结婚来接近她,所以亨伯特在伦理上是洛丽塔的继父,但是他没有在同一时期与这对母女发生关系。亨伯特是在黑兹夫人死后带着洛丽塔到了“着魔雷人旅馆”之后,两个人才发生关系的[1]。实际上亨伯特并没有乱伦的意图,他仅仅是因为洛丽塔,才同黑兹夫人结婚的:“在我支配我的全新的妻子本人的时候,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就生物方面,这是我可以接近洛丽塔的捷径。”[2]对于亨伯特来说,他与黑兹夫人的婚姻如一潭死水,除了“几分得意”,“一点淡淡的柔情”,“一丝丝的悔恨”,主要感觉便是“痛苦和厌恶”[3]。
纳博科夫的《洛丽塔》表现更多的是恋童。恋童对未成年人来说有伤害,接触性通常会给儿童受害者造成极大创伤。实际上在小说中,洛丽塔并不认为亨伯特给了她太多的伤害。在旅途中,他们有过矛盾和争吵,但最后都化解了;而且这些矛盾更像是情人之间的矛盾,而不是犯罪和受害者之间的斗争。
因此,亨伯特既不是变态心理学意义上的恋童癖,至少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恋童癖,更不是一个满脑子淫欲、恶意璀璨少女的罪犯。更为重要的是亨伯特在他的恋童过程中并不掌握主动权。“突然,她的一只手悄悄伸到我的手里,没让我们身边那个年长的女人(黑兹夫人)看见”[4]。又一次,亨伯特开玩笑似的抢走洛丽塔正在看的一本杂志,洛丽塔“装着想要夺回去,一下子扑到了我的身上”[5]。可见,洛丽塔不仅是主动的,而且很有心计。
3.道德价值观
1958 年女作家伊丽莎白·珍妮维在著名的《纽约时报书评》上发表文章,说纳博科夫先生在结语中告知读者,《洛丽塔》没有道德观在内。笔者认为亨伯特的命运是古典的悲剧,完美表达莎士比亚一首十四行诗的道德灼见:“肉欲的满足乃是精力之可耻浪费……”如果不牺牲洛丽塔,还有亨伯特的故事吗?如果《洛丽塔》是道德寓意小说,何以纳博科夫自己宣布《洛丽塔》没有任何道德讯息?从叙事伦理上说,由于小说的视角是亨伯特的,读者自然会被亨伯特的具体境遇牵着走,有人同情他也是很自然的事。再进一步,既然阅读并没有唯一的阐释,就说明不只有一个亨伯特形象,大家如果只看到自己所看到的,那又怎么样呢?
因此《洛丽塔》这部小说丝毫不受道德观念的控制。在他看来,小说得以存在,仅仅因为他能给予他被他直截了当称为审美快感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与其他存状态相关的一种感觉存在;在这里,艺术(奇特性、敏感性、亲切和狂喜)是标准[6]。既然作者尚且说《洛丽塔》没有道德观在内,我们又何必耿耿于怀其间的道德观呢?况且,人们的道德价值观也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时刻发生着变化。一个中年男人与一个十二岁女孩的“相恋”,可能挑战的是普通人的伦理道德,但经过半个世纪,谁又敢说,纳博科夫的小说《洛丽塔》不是小说中的经典,洛丽塔不是文学画廊中独一无二的人物呢?
总而言之,《洛丽塔》所描写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乱伦。至于《洛丽塔》长期以来被外界所诟病的关于乱伦的情色描写,我不以为然。人类本来就有很多隐秘的情感,即使乱伦。既然它存在,就应该得到文学的表现。在某些情况下,情色描写可能含有非常丰富的表征意味,成为一个作家在表述过程中最佳的表达手段。在这种情况下,使用情色描写进行文学表述不但无可厚非,反而是应该获得赞赏的,而我们的社会对此也终将越来越开放。文学不能认为这些东西是黑暗的,就不去描写。就如同文学应该去描写专制一样,世界上最黑暗的领域,只有当文学的光照进去的时候,才能渐渐地透出光亮,才变得可被认知。而且,描写黑暗的世界是一个写作者的责任,也需要有莫大的勇气,从这个角度来说,纳博科夫关于恋童的创作,和其他精于情色描写的西方作家,如萨德关于虐恋的创作和劳伦斯关于婚外恋的创作,在本质意义上都是一致的。《洛丽塔》是一部非同凡响的小说。它就像一间中药房,在浓郁的略带苦涩的草药芳香中,每个抽屉内仍然别具气味,给人以各种各样的回味。[7]
二、小说《洛丽塔》中伦理关系的展开
伦理关系通过文学冲突的设置而展开(比如,亨伯特40岁和洛丽塔12岁的年龄反差),通过文学的巧合偶遇展开(在发生这样一段忘年恋的同时,居然让女主人公的母亲爱上自己的“恋人”,让自己的男人成为自己的父亲,让母亲变成了自己潜在的情敌。),文学的极端手法表现(人物最终命运的悲惨)而明朗化、剧烈化。就像一部话剧,有着激烈的矛盾冲突。
无疑,《洛丽塔》给予我们的是非常复杂的阅读体验。生活隐秘的一面,人类天性的阴暗处,天生的少女小妖精,料事精确的精神病患者,人生许多阶段与时刻必将出现的心态,窥视他人与正视自己,揣度,试探,忐忑不安,战栗,激情,焦灼,疯狂,等等。“纳博科夫就像一个非常懂得穿着打扮的女人,他用最恰当的语言,最恰当的内心韵律,匹配了最合适的内容。还有作家对日常事物非常独到的眼光和领悟,引领了读者在生活中的前行。潜意识在那里流动,隐秘的通道在那里召唤,阅读者无法舍弃每一行文字”[8]。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丽——特: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在早晨,她就是洛,普普通通的洛,穿一只袜子,身高四尺十寸。穿上宽松裤时,她是洛拉。在学校里她是多丽。正式签名时她是多洛雷斯。可在我的怀里,她永远是洛丽塔”[9]。《洛丽塔》的开篇是那个中年男子在生命的最后时刻对女孩发出的呼唤,依然是激情的、诗性的、令人怦然心动。
这个故事撇开了伦理道德,它的简单和复杂还在与,男人只是利用了女孩,女孩却永远进入了男人的灵魂。这个物质的少女,对亨伯特的爱情尽管懵懂,但是她懂得利用自己的“优势”,为自己换来好吃的糖果,漂亮的衣裙,受用的钱币。换来在旅行的汽车上的茨意的快乐,和对这个男人无处不在的抗拒和驾驭。她跟《情人》中那个湄公河畔的法国少女有异曲同工之处。她们都无师自通地深谙她们的身体语言,会在男人那里开成猩艳的花朵,结出激情四射的果子。她们走进了男人的床榻,走进了男人的汽车和物质,最终,也走进了男人的生命。不同的是,湄公河畔的少女走到了容颜备受摧残的老年,她的中国情人还活在她的记忆里,就是说,她的情人已走进了她的生命。
作为一份“病历”,《洛丽塔》无疑会成为精神病学界的一本经典之作。作为一部艺术作品,它超越了赎罪的各个方面;而在我们看来,比科学意义和文学价值更为重要的,就是这部书对严肃的读者所应具有的道德影响,因为在这项深刻的个人研究中,暗含着一个普遍的教训:任性的孩子,自私自利的母亲,气喘吁吁的疯子——这些角色不仅是一个独特的故事中栩栩如生的人物,更提醒我们注意危险的倾向。《洛丽塔》应该使我们大家——父母、社会服务人员、教育工作者——以更大的警觉和远见,为在一个更为安全的世界上培养出更为优秀的一代人而作出努力。一位纳博科夫专家曾这样赞誉这部作品的意义,但是对这部作品来说,成为经典的过程,也同时是被争议的过程。
总之,作品中的伦理思想和文学观念均受到当时社会的影响。在《洛丽塔》中,二者相互作用,构建了一个完整的结构整体。伦理关系随着文学描述的深入而愈发深入,矛盾冲突愈发强烈。
三、小说《洛丽塔》伦理探索的文学影响和价值
“作品描写一个五十来岁的男子对一个十二岁女孩子的迷狂激情。小说当初在巴黎发表时简直臭名昭著,而今我们应该同时把它当做写美国的小说来看。作为一个有全球文化意识的作家,纳博科夫惯于采用违法这一主题来回顾自己的流亡与失落”[10]。但是显而易见,这样的评论并不能阻止它在出版之后的不断遭禁与被争议。
《洛丽塔》的出版,同时招致众人的热烈争议与谴责。争议的焦点是艺术创作与社会的责任。也许有人会提出疑问:《洛丽塔》这样的作品,讲述了一个不道德的人物及其故事,这种行为本身该不该被批评?特别是小说使用的文学手法又是如此高明,将人性中隐秘的部分赤裸裸地揭示出来,而且用深厚的文学修养将它们描绘得栩栩如生。
小说与所有的艺术品一样,与花朵、舞蹈、绘画、雕塑一样。我们不能坏习惯地一看见红色的花朵,就猜测它暗示着革命与暴烈行为。一看见裸体绘画和雕塑,就指责它在怂恿人们摒弃衣服。一发现世界上有那么多人被《天鹅湖》舞剧所吸引,就怀疑它是通俗而堕落的。中国虽然有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毕竟现在也穿牛仔裤、超短裙和西装了。所以,我们绝对不可能因为看了马克思的作品就变成另一个马克思,我们也绝不可能因为看了这样一部带有情色作品就变成色情狂。
即使是非议和责难,不可否认的是《洛丽塔》开创了现代两性文学伦理上的新视角。虽不乏性爱描写,但它既没有劳伦斯 《查泰莱夫人的情人》里的那种细腻撩人的感官快惑,又没有乔伊斯《尤利西斯》里的那种满不在乎的猥亵。《洛丽塔》淡化了常识上的社会内涵与道德是非,实现了年少的美国诱惑衰老的欧洲的预言。
从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我们不可能不珍视优秀的文学作品,哪怕作品对世道人心有消极作用,就好比珍稀动物即使可能会吃人,也还是要尽量保护。而就深层言之,则深刻揭示人性——不管是好的部分还是坏的部分——作品,本身就有积极意义,就有思想价值。况且,世道人心也是会随着时代而改变的。随着宽容、多元观念的日益深入人心,中国读者对《洛丽塔》这样的作品,也将会越来越容易接受,越来越重视它的文学价值。正如纳氏所标榜的文学魅力:“文学,真正的文学,并不能像某种也许对心脏或头脑——灵魂之胃有益的药剂那样让人一口吞下。文学应该是被瓣碎成一小块一小块——然后你才会在手掌间闻到它那可爱的味道,把它放在嘴里津津有味的咀嚼;于是,也只有在这个时候,它那稀有的香味才会让你真正有价值地品尝到。 ”[11]
“《洛丽塔》包含的诸多东西,有的至今也未被挖掘出来”。[12]这部小说让当时的上流社会感到十分震怒,其文学价值却日益得到承认,被认为是堪与《尤利西斯》媲美的杰作。小说语言有着散文的行云流水与天马行空的大气,以细腻的细节描写和心理刻画,将一个羞怯、自闭、神经质男人的内心世界展示得淋漓尽致。它也并不单纯是性的小说,影射了以欧洲为代表的传统精英文化向以美国为代表的现代流行文化的臣服,或曰老迈的欧洲文明妄图通过劝诱年轻的美国文化而达到复兴,表达的是前者的悲哀无奈和后者的傲慢狂欢。“读纳博科夫的作品,头一遍犹如坠入五里雾中,第二遍略见端倪,理出头绪,第三遍方才茅塞顿开,发现其中阳光灿烂无比”。[13]
[1] [2][3][4][5][9]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著.于晓丹,译.洛丽塔.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208;120;135;77;89;3.
[6] [7]于晓丹.洛丽塔.你说什么就是什么[J].外国文学,1995(1).
[8] 刘佳林.纳博科夫与唐吉诃德[J].外国文学评论,2001(4):35.
[10] 纳博科夫,著.潘小松,译.固执己见[M].长春:时代文艺出版社,1998:74.
[11] Nabokov,V.Lectures on Russian Literature[M].London:Weidenfeld,Nicholson,1981:105.(文中此处问问为梅绍武译)
[12] Lee,L.L.Vladimir Nabokov [M].Boston:Twayne publisher,1976:27.
[13] 梅绍武.弗·纳博科夫简论[A].载钱满素(主编)美国当代小说论[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7: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