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鼓励”的阳光照亮德育的天空——小学德育评价之我见
2012-08-15顾秀群
顾秀群
(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学校,江苏 苏州 215000)
小学德育评价应给学生一片灿烂的阳光。小学德育评价不是为了甄别,而是为了发展,我们认为应以正面引导,即鼓励为主,小学生认知能力不强,即使犯错也往往并非故意,更谈不上性质恶劣,因此批评时应以教育为主。对此,幼教专家陈鹤琴先生也曾指出:“积极的鼓励胜于消极的制裁。”小学生的对道德的认知有限,缺乏足够的自主道德判断能力,儿童的内心世界基本上还是空白,画上什么就会是什么,所以我们应该画上阳光,让他们内心充满希望,快乐地成长。小学生的行为可塑性很强,因此我们必须以激励为支架,让他们向着阳光生长。这就要求我们以宽容的心态、激励的方式评价儿童的每一个进步。当然,鼓励并不是掩盖问题,而着眼于学生的点滴进步,以之作为学生道德发展的生长点。鼓励孩子们每一点每一滴微小的进步是德育的基本要义。良好的品德行为,都是在一点一滴的浸润积累中形成的。教师的积极鼓励评价,能有效地改变学生道德认知的倾向性、习惯行为的调控力,使学生道德水平的实际发展状况超出预期。
对于当前的德育评价,有下面几种倾向值得注意。
一、评价参与主体单一
目前的德育评价,主要表现为思想品德课的考试的成绩或班主任篇幅短小的操行评语,以及教师日常教学中的评价。这些德育评价形式,都缺少学生的参与,造成了德育评价参与主体的单一。教师进行德育评价,可能所了解的情况片面,有可能会考虑不周,被评价者学生本人没有发言权,其他学生也没有评价权,即使教师的评价不够公允,学生只能当面忍让。笔者认为学生参与评价有明显积极意义,道德教育是社会道德的个体化过程,这种个体化的成功,应以学生自身能够做出符合社会普遍价值的道德判断来衡量,也就是说,培养学生的道德评价能力,是社会道德内化的根本标志。
(一)教师评价。教师是教学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促进者,教师的评价对学生的发展和成长至关重要。人都有渴望别人赏识的愿望,因此,评价应以激励为主,注意情感效应。例如,当学生的想法是有道理的,但表述得不够清楚,这时教师千万不可全盘否定。可以说“你的想法很有道理,老师已明白了你的意思,如果说得更明确些,那么大家都能明白你的意思了,再试试看。”如果有的学生的想法出乎老师的预料,但很有道理,教师就可以欣喜地说:“好!有创新,老师也从你的想法中受到了启发。”当然激励的语言要注意恰到好处,千万不要言过其实,给人带来虚假的感觉,也要注意避免单调枯燥。
(二)学生自评。自我评价是促进学生进行自我反思、自我调节、自我提高的重要途径。在新课程的评价中,首先要鼓励学生学会自我评价,让每一个学生成为评价的主体。自我评价与其说是评价,不如说是学生自我鼓励,自我欣赏,自我提升的过程。当然,在学生进行评价的过程中,教师要善于引导学生反思自我,从而发现自身的优点,改正自身不足,使评价在个人成长过程中既发挥鉴别、诊断功能,又发挥激励、调节作用。
(三)学生互评。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小学生的自我评价难免存在局限性和片面性。因此,教师要重视组织学生展开互评,例如,学生在展示自己做的名片的时候,一位同学这样评价同桌的作品:“名片上的花边画得比我的漂亮,不过字写得不好看。”学生在互评中既反思了自己的学习过程,又了解了他人的学习过程,进而取长补短,同时,学生也在评价中学会了一分为二地看待人。
(四)家长评价。学生家长对自己子女的情况最了解,让家长参与学生日常生活中的评价,能客观、真实、全面地反映孩子的成长和进步,使评价过程真正成为教师、儿童、家长共同合作进行的有意义的建构过程。周末时间,可以请家长领孩子去社区参观,感受身边的变化,并注意暗中观察,如实予以评价。
二、鼓励内容模糊简单
当前的德育评价普遍内容简单,缺乏学生个性和具体情节的体现,试看如下评语:“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刻苦,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积极锻炼身体”等这类评价,我们早已习以为常,虽然表面有点“实”,却又实实在在地“虚”。个中缘由,还在于我们没有将德育评价作为一种常用的手段,具体运用到教学中去,教师们课堂上重视的,只是谁在干扰课堂,谁没有好好听讲,却很少将学生的表现与道德养成结合起来,这种对德育评价的忽视,实际上也反映了过于重视智育、忽视德育的不良现状。学生互相比较老师对自己的评价,就很容易发现它的空泛,缺乏内容,产生不了受到表扬鼓励的激动,更遑论由之引发的行为进步。如果教师在日常生活中能留意学生的举止及性格倾向,德育评价也就不会空洞无物了。
鼓励一定要明确。教师对学生进行鼓励时,不要笼统地说“你很棒”或“你真行”之类的话,而应该对他的行为有明确的激励作用。如学生把他认为写得不错的字给你看时,你最好不要说:“哇!某某,你写的字好漂亮啊!”而应该说:“某某,这个字的结构很不错呢!”或者说:“某某,我注意到你写字很认真,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这几个生字写好。”
三、鼓励的方向应多元化
德育的目的之一,是社会道德的个体化,社会的发展日益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向,那么德育就应该适应这种变化,包容不同的价值观,评价内容也必须努力实现多元化,既要容纳不同的价值取向,又要寻求其共同的宗旨,也就是说,我们应包容不同学生的不同道德见解,同时引导学生倾听理解其他合理的看法。德育评价的多元化要求教师学会宽容,尽量理解每一个学生的道德观,不充分了解,就难以对学生的道德观中的合理成分和不合理成分做出自己的判断。多元化的道德价值观念下,就必须重视各方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引导学生学生学会宽容理解,坦率地接受其他道德理念,这样培养出来的学生才能适应未来社会的道德要求。
四、德育评价不应有统一标准
尽管我们对每个小学生德育发展水平充满信心,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内因与外因的不同,学生个体的道德发展水平是参差不齐的。衡量判断人是很难准确的,只有综合考虑多方面的因素,才能使评价结果更加接近道德水平的真实状态。我们认为关注学生的阶段结果的同时,也应关注学生的成长过程,力求真实反映学生道德素养,突破了以往一锤定音的、死板功利的评价模式,将学生道德发展水平、道德情感态度等纳入了评价范畴,更多地借助“成长记录”进行评价,不仅使评价更为全面,而且更好地体现评价对儿童德育水平提升的促进作用。
五、德育评价应内化到学生内心
教育心理学告诉我们,儿童以形象思维为主,因此进行德育评价时,教师往往将其物化,以小红花、五角星、鼓励图章等形式来激励孩子。这种方法虽然符合儿童心理特点,能够引发他们对获得教师肯定的热情,但同时也有很大的负面效应,即小学生提升道德水平的动机为获得以小红花、五角星、鼓励图章等实物为代表的荣誉,甚至是为了出风头而表现,从而忽视了对自身道德认知的提升,这种建立于功利之上的德育从根本上必将失败。如果我们不能引导学生探究“帮助别人,快乐自己”的行为本质,时间一长,学生就会形成做好事只是为了取得表扬的错误认识。那么,当他认为自己不会获得表扬鼓励时,就不去做好事了,这种道德懒惰最终可能会演变为道德两面性。
有一次,学生乐乐举手发言,但举的例子是错的,引起一阵哄堂大笑,他红着脸,不知所措地低下头。我马上意识到同学们的笑声让他感到难堪,于是,我走过去摸着他的头对同学们说:“乐乐同学举的例子虽然错了,但他敢于发言,以前他上课从不主动发言,说明他进步了,大家表扬他!”这时,这位学生的脸露出了笑容,眼神中充满了自信的光彩。孩子的心灵是天真纯洁的,我们要用同样天真纯洁的心态来对待他们,才会得到他们的认同和欢迎。只有通过鼓励,才能引起学生的感情的共鸣。尊重孩子的想法,给孩子各种表现的机会,多用谈话、商量的语气和孩子们交流,多听听他们的意见,这并不要求他们表现得多么完美,只要有了点滴的进步,就应给予鼓励,这样才能使学生有活泼、开朗、向上的道德个性。要知道,对于小学生,与其要求他应该如何做,还不如肯定他行为中值得肯定的东西。
因此我们认为,在小学德育评价中,不宜设立细致复杂的评定标准,这些设置了权重、各项占比的标准虽然看似科学严谨,但将学生的道德水平量化,忽视了不同学生之间的水平差异,难以顾及学生个性差异,同时给学生贴上道德标签,也会有不小的负面效应。因此我们提出的看法是,教师通过了解观察,针对学生的德育发展情况,发现其最近发展区,在观察中将学生个体引向合理的发展方向,就其最近的具体表现,与学生本人和其他同学、家长交流,肯定其进步之处。教师对每个学生的德育发展做好记录研究,学生自己也做好成长笔记。这样具体而正面的引导,胜于量化严肃的要求,如“不说谎话”、“不迟到,不交头接耳”。因此,我们呼吁,“爱我,你就夸夸我”切合学生个体发展实际的鼓励,更能打动学生内心,使学生更加自然健康地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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