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辨体育与竞技的隶属关系
2012-08-15杨伟堂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200241
□ 杨伟堂(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 上海 200241)
1、竞技等于体育
竞技就是体育,体育等同于竞技,这似乎已成为国人的一种思维定势,在官方、在民众心里早已发生根发芽。纵观今天的新闻媒体报道奥运会,竞技体育始终是各媒体体育新闻竞争的热点、焦点甚至是唯一的“卖点”。但所有的体育传播对我国参赛运动队统称为:中国体育代表团,对参赛运动员称之为:中国体育健儿,字里行间告知我们体育和竞技可以同言同语,不分彼此。尽管只有少数学者对这种观点持肯定的态度,但他们掷地有声的话语也足以引发人们的思考。学者郝勤在文中曾写道:“顾拜旦和他的朋友们是一群古希腊精神的膜拜者。他们认为体育是上帝的福音,是神圣而高贵的精神产物。一如顾拜旦在《体育颂》中所赞咏的那样,体育是天生的欢娱、是正义的化身、是进步与和平。在他的眼中,竞技就是体育,但前提必须是坚持业余、大众和纯洁高尚的目的。”
2、竞技异于体育
2.1、历史溯源
从产生时间看,竞技出现远远早于体育。古希腊文献有大量关于竞技、运动、体操的记载,而“体育”一词大最早出现在被誉为“启蒙时代”的18世纪60年代的法国,与西方文艺复兴以来哲学、教育、人体医学以及科学技术的发展密不可分。如果说身体教育的出现源自于科学理性精神,它遵循的是自然律,那么,竞技运动则源自于个体自由精神,它应遵循道德律。之所以这么讲,是因为竞技运动产生于西方,产生于游戏,它是由游戏(play)——比赛(game)逐渐演变而来。
2.2、本质特征
竞技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奥林匹克拼搏精神,充分挖掘人的潜能,最终夺取锦标,但它只是少数人从事的有组织的游戏、竞赛等文化娱乐活动。体育是以强化人的体能,增进人的健康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是普通人都能参加的活动,其最终目的就是教育人们通过各种体育锻炼使身心更健康,生活更美好,也就是体育需要大众化、生活化。正如顾拜旦在《体育颂》所说的一样,体育是美的化身。竞技中充斥着“唯金牌论”、“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理念,运动员在荣誉和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常以非法的手段进行不公平的竞争,致使赛场上“兴奋剂”、“假球”、“黑哨”等丑闻的不断发生和商业化过浓等问题,有悖于“友谊、友爱、团结”、“公平公正竞争”等真正体育精神的内涵与宗旨。
3、竞技从属体育
3.1、概念的关联性
体育,顾名思义“身体教育”。“竞技运动”顾名思义,即“比赛性的体育活动”。学者茅鹏认为:“体育是从身心发展出来,以身体活动为内容进行的教育活动。竞技运动,是指以比赛取胜、同时提供观瞻性技艺为主要目的而进行的身体活动。”周爱光对竞技运动的概念是这样描述的:“一种具有规则性、竞技性或挑战性、娱乐性和不确定性的身体活动”。从上述的定义中我们发现这些概念的基底词都包含有身体活动,那么我们可以轻易的判断出体育与竞技是无法分割的。承认体育本身是一个教育的过程,那么竞技的一切内容尽含其中。
3.2、社会的重层性
体育的本质是永无止境的体能强化;竞技的本质是以夺取锦标为目的。这是两者社会性质即效果期许的最大不同。体育有益于健康、有益于长寿、有益于社会和谐和交融……有益于社会的趋向性身体活动;竞技是通过竞赛达到娱乐休闲和消遣的作用,丰富人们的业余文化生活是它的主要社会作用。
3.3、价值的超越性
体育追求的是个体健康长寿和社会和谐、健康的发展,它的价值趋向是服务性的;竞技追求的是更快、更高、更强,观赏性、娱乐性……它的价值趋向是内在的。但他们都是一种文化传递的过程,只有普通化与特殊化、简单化和复杂性、外在化与内在化的区别。
3.4、实践的矛盾性
体育有助于健康,竞技有损于健康,这是人皆晓知的道理,可我们在具体研究和解决问题时根本无法区分。竞技包含于体育之中,我们怎能说体育有益于身心健康呢?既然竞技对健康不利,是不是我们要停止一切体育活动和比赛呢?人们不会为了健康而放弃进行体育锻炼,假如人们生活中没有了体育比赛,体育将成为无源之水,终将干涸。其实只有高水平竞技才会真正对人体产生伤害,一般性的群众体育竞赛不会有损于身心健康。高水平竞技我们可称为精英竞技,其他称为一般竞技,如果我们把精英竞技从体育中中剥离出来,似乎所有的矛盾将迎刃而解。
4、结语
尽管文章审视了体育与竞技的隶属关系,也认同了体育包含竞技之说。但体育究竟是什么,还没有一个确切答案。体育是非生产性身体活动,还是所有的身体活动都属于体育?体育是以操作性知识为主,那么棋类活动为何也划归体育?熟悉的体育却让我无法认知它的全貌……
[1]郝勤.S与P的宿缘——关于竞技与体育关系的回顾与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02(1).
[2]曹湘君.关于体育运动概念的规范化问题[J].体育科学,19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