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参与探析

2012-08-15肖爱生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6期
关键词:制度化民主利益

肖爱生

(中共天水市委党校,甘肃 天水 741018)

政治参与是衡量政治现代化的重要指标,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和显著标志。农民政治参与是指农民为了实现自身或者自己所在团体的利益和要求,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影响政府和其他政治团体,特别是农村基层政府和基层政治组织的行为及过程。我国是农业大国,农民占全国总人口的大多数,农民政治参与不足始终是制约中国社会发展与进步的重大问题。所以,切实增强农民的政治参与能力和参与深度,是推动我国政治民主化的基础性工程。随着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社会阶层结构加快转型,农民的权力意识、平等意识、参政意识觉醒,以前所未有的热情关注和参与社会政治事务。总体来看,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状况呈现良好上升趋势,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解决。

一、转型期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特点

(一)政治参与热情逐渐提高,同时存在政治冷漠感

当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不断推进,农民比以前拥有更广阔和自由的发展空间,这在为农民提供创造财富活力的同时,也激发了农民政治参与的热情,农民政治参与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他们自主有序地通过多种渠道表达自己的政治态度,促进了农民与地方政府的沟通,推动了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但与这一高涨的政治热情相反的政治冷漠现象仍然存在,农民对属于自己的民主权利不珍视的现象还相当普遍。一方面,对于基层民主选举活动,相当多的农民反应冷淡,主观上不愿参与或消极参与,行动上被应付。在选举过程中,故意使选票作废或出卖选票等现象时有发生,使民主选举流于形式。另一方面,在基层民主自治中的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等过程中,存在着不积极主动参与或参与不到位的问题。

(二)制度化参与同非制度化参与并存,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有扩大趋势

目前,我国农民政治参与主要有制度化和非制度化两种渠道。所谓的制度化参与是指农民影响和参与决策的行为和活动都要符合宪法以及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步骤和程序。我国农民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主要有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村民自治组织和信访制。当前,农民民主意识较以前有所提高,通过制度化途径参与政治生活的情况逐年好转。表现在对人大代表选举和基层民主自治越来越关注,参与的积极性越来越高。农民通过信访渠道表达利益,维护权益的活动也逐年上升。制度化参与正逐渐成为农民政治参与的重要方式。但值得注意的是,近些年农民的非制度化参与呈增长趋势。造成非制度化参与扩大的原因,主要是我国政治体制不完善,农民政治参与机制不健全,参与渠道不畅通,国家机关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和消极腐败现象的影响。此外,近些年来农民增收慢,教育、医疗负担过重,征地、拆迁补偿的不合理等,使农民产生了抗逆心理,甚至出现了过激行为,如越级上访、集体上访、静坐示威等。

(三)手段性政治参与明显,参与缺乏目标性

当前,许多农民只有当自己的利益受到侵犯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才进行政治参与。农民往往缺乏明确的政治参与意识,只是把政治参与当做实现某一利益要求和愿望的工具,若不能达到目的时就不想再进行政治参与了。也就是说,政治参与本身并不是目的,谋求利益最大化才是部分农民政治参与的主要目标。农民参与政治更多是利益取向的参与,利益取向中又以经济利益取向为主。目前,农民的手段性参与表现为:对村委会实施的各种有益于全体村民的事业,若损害了个别村民的利益,个别村民会以种种理由横加阻拦,以寻求私利。

(四)农民政治参与发展的地区不平衡性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各地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社会组织发育程度和农民素质也有很大不同,这就造成了不同地区农民政治参与内容、形式和成熟度的差异,使得农民政治参与呈现分地区梯度演进的状况。东南部经济发达地区农民的平等、自主意识相对较高,对民主权利的要求较强,敢于仗义执言,争取民主,知政、议政、参政水平较高,民主能力较强。美国学者科恩指出,“严重贫困的群众,根本无法获知参加公共事务的足够信息,对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讨论,进行有效的组织,并接触他们的代表,即使有广泛的参与,也不过是表面文章”[1]。而像西部经济不发达地区,特别是偏远落后地区,农民生活窘迫,终日为生计而奔波忙碌,加之受教育水平较低,易受封建思想左右,民主观念淡薄,意志易于动摇,对政治非常冷漠,长期游离于正常政治渠道之外。

二、我国农民政治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民自治制度存在流于形式倾向

不能不承认,当前村民自治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使这一民主制度有流于形式的危险。如村民委员会选举中部分地方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不按法定程序产生选举委员会;由乡镇政府指定候选人;选举结果不当场公布,暗箱操作;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的实际运作与国家法律和村级制度的规定还有很大差距,村级民主决策在很大程度上还停留在墙上或纸上;村务公开、民主监督更多是一种形式,仅公开一些无关紧要的,或者笼统模糊、避重就轻,没有时效性,敷衍了事。特别是最后一点对农民的政治参与伤害较大,在进行新农村建设时,部分乡镇干部和村干部承诺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公开财务等,但却没有实际行动,这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农民的政治参与积极性。

(二)村民利益表达机制不够健全

农民利益表达机制健全,民情民意能顺利上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农民政治参与的积极性。马克思认为,“发表意见的自由是一切自由中最神圣的,因为它是一切的基础”[2]。从理论上看,农民在当前可以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信访制度和农村自治制度等途径表达其意愿和利益诉求。然而在政治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农民政治参与的现有渠道作用并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其他政治沟通渠道又极其有限,使得农民的真实愿望无法及时畅通地向政府反映,农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一定的损害。信访是一种较好的利益表达方式,也是大多数农民进行政治参与的重要途径,但现实中部分地方政府把农民信访当作给政府添乱对待,甚至给多次上访者定罪,使这种利益表达机制作用的发挥极其有限。当正当的利益表达渠道不畅通时,农民只好选择非正式的利益表达方式,如暴力抗法或自焚抗议等,各地日益严峻的群体性事件或非法上访事件也印证了这一点。

(三)农民政治参与能力有限

当前,农民的政治参与能力严重不足是影响其政治参与的重要因素。一方面,由于长期受封建残余思想影响,大多数农民缺乏政治参与所必须的公民意识、政治常识和法律知识。特别是缺少现代化的参与手段。随着科学技术和经济的发展,大众传媒也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人们的政治参与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大众传媒实现的。在我国当代社会,互联网作为新兴媒体,在民主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网络民主、网络问政正日益深刻地改变着我国的社会进程。但是,在农村,农民还不能很好地利用并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首先,农民信息相对闭塞,不能很好地完成利益和意愿的表达。其次,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不能很好地掌握电脑、网络等有关技术。所以不能很好地利用这一重要的政治参与形式,影响到政治参与的效果。

三、提高我国农民政治参与的思考

(一)不断发展壮大农村经济

实践一再证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农民温饱都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很难想象他们有多少政治参与的热情、途径和手段。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必须把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破解农民政治参与困境的首要前提。这就要求依法保障农民产权,以市场为导向,引导农业走高效化、产业化的道路,提升农业对农民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与此同时,还要大力推进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以此吸纳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逐步使农村经济从以农为主向农工混合型转变,将亿万农民引至规范、开放的现代市场经济中来。另一方面,政府又需对农村的经济社会转型给予必要的支持,既包括制度上的设计和建构,也应当包括公共物品的供给。

(二)培育农民政治参与意识

农民政治参与作为一种行为必须要有参与意识的指导。第一,对农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等现代政治意识、政治思想的教育和灌输,培养农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第二,对农民进行现代民主政治意识的培养和引导。对农民进行政治参与意识教育,一方面要唤醒政治冷漠者的政治参与意识,培养他们的制度化意识和程序化意识,不断增强农民政治参与的兴趣,增强他们对政治参与的信任度;另一方面,要对政治盲目者进行政治参与意识的培养,引导他们进行理性的政治参与,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表达和实现自己的利益诉求。

(三)大力发展教育,提升农民政治参与素质

“文盲是站在政治之外的”[3]。政治参与主体的素质直接影响政治参与的积极程度和政治参与的水平。提升农民政治参与水平,必须大力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为农民政治参与提供思想保障。要加强对宪法以及有关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制度的宣传,使农民熟悉政治参与的程序和内容。在当前信息化、网络化时代,更要培育农民的信息能力和使用网络的能力。通过政府行为加强农村通讯网络建设,为更多的农民提供廉价、快捷的网络服务。通过多种途径提高农民的信息素质和网络素质。

(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现代政治实践证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化解农民政治参与中的矛盾,实现或维护农民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政府应解放思想,端正对农民组织化的认识,有步骤地扶助农民组织化的进程。首先,农民政治参与有了组织的依托和支持,有利于政府与农民的深层次沟通。其次,农民加入组织后,个人行为受到组织纪律的规范和制约,可以促进政治参与的有序进行。第三,农民有了自己的组织,就可以扩大社会交流,增加社会关联度,从而达到思想、意识和观念的转变,提升其政治参与的水平。

(五)完善农民政治参与的制度机制

首先,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切实保障农民的各项基本权利和自由,并应尽可能地细化规范农民权力行使的程序性法规。其次,在村民自治制度方面,全面地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赋予农民的各项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制度,处理好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乡镇政权的关系,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制度,管理过程中采用监督和评议等手段,形成监督制约机制,制约村官滥用代理权,切实保障农民的政治权益,鼓励农民充分利用已有的制度化参与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三,改革现行信访制度,应明确信访机构职能。笔者认为将信访部门与行政机关脱钩的做法是可行的,将信访置于人大的监督之下,可以有效地发挥信访制度的作用。除此之外还应将接待日制度化、民主恳谈制度化,使信访的各种具体制度都能步入制度化轨道。

[1]科恩.论民主[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111.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7.573.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590.

猜你喜欢

制度化民主利益
Ese valor llamado democracia
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关于高职学生管理制度化与人性化的探讨
环保从来就是利益博弈
绝不能让“利益绑架科学”
关于现代民主的几点思考
利益调整要十分注重“稳”字
法治视野中的非制度化生存论析
利益链与新垄断
欲望的位置:论两种慎议民主取向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