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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南北朝泰山祭祀考

2012-08-15刘兴顺

泰山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五岳所在地山川

刘兴顺

(泰山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泰山研究院,山东泰安 271021)

秦汉时期,国家正祀中的泰山祭祀,逐渐形成了所在地的祭祀与非所在地的祭祀两个系统。魏晋南北朝时期,这两个泰山祭祀系统虽然被继承下来,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也产生了许多新的变化。本文拟从泰山所在地与非泰山所在地两个方面,对这一时期国家正祀中的泰山祭祀进行梳理与考论。

一、泰山所在地祭祀

魏晋南北朝共369年,是中国历史上政权更迭最频繁的时期,受此影响,泰山所在地的常规祭祀虽然在一定时间内正常进行,但更多情况下难以得到正常的维系。此外,非常规祭祀则时见于史书。具体考论如下:

(一)曹魏时期

220年,曹丕代汉建立魏政权。魏沿置泰山郡,领奉高、博、梁父、钜平等十一县,郡治奉高。曹丕政权高度重视五岳祭祀,第二年,恢复了正常的山川祭祀制度。“六月庚子,初祀五岳四渎,咸秩群祀”。[1]这是曹魏政权的首次五岳之祭,并按次序祭祀其它神祇。又据《宋书》:“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初礼五岳四渎,咸秩群祀,瘗沈珪璋。”[2]表明以珪璋为礼并瘗埋的方式祭祀泰山等五岳。这次祭祀的其它细节未交代更多,应是于五岳四渎所在地祭祀。

魏文帝黄初五年(224)十二月,诏曰:“先王制祀,所以昭孝事祖,大则郊社,其次宗庙,三辰五行,名山川泽,非此族也,不在祀典。”[1]曹丕诏书指出曹魏祀典包括:第一、郊社,第二宗庙,第三三辰五行,名山川泽。不在此列的,不列入祀典。据前,泰山等五岳是列在曹魏祀典的名山。魏明帝青龙元年(233),“诏郡国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1]这表明,郡国对在祀典的所在地山川进行祭祀,而不得对祀典之外的所在地山川进行祭祀。

虽然曹魏时期所在地的泰山祭祀材料并不充分,但仍可推断,自黄初二年起,恢复了泰山郡的泰山的祭祀,以珪墇为礼,并瘗埋。

(二)西晋时期

晋武帝司马炎代魏,建立西晋,继续设置泰山郡。称帝伊始,泰始元年(265)十二月下诏书,称以前的圣帝明王,祭祀五岳、四渎,名山川泽,各有定制,而汉末不笃信正道,僭越礼制,亵渎神灵,纵欲祈祷,苟且求幸,舍正趋邪。“故魏朝疾之。其按旧礼,具为之制,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而妖淫之鬼,不乱其间”。[2]表明了对曹魏祭祀制度的认同,所以,西晋时期,应该继承了曹魏的山川祭祀制度。至于泰山祭祀的具体活动,未见记载。

(三)东晋十六国时期

1.东晋

元帝建武元年(317)渡江,即位建康,建立东晋。北方进入十六国时期。据清人徐文范《东晋南北朝州郡表》,这一时期泰山郡政权归属变动如下:

元帝太兴二年(319),郡守徐龛叛降石勒,自称兖州刺史,寻反覆;永昌元年(322),后赵杀龛;永和八年(352),复;十年(354),徐州刺史荀羡使戴遂将三千人守之;太和元年(366),入燕;五年(370),入秦;太元九年(384),复;十一年(386),郡守张愿叛降翟辽;十五年(390),愿降晋;十九年(394),入后燕;隆安二年(398),入南燕;三年(399),南燕以慕容法为兖州刺史,镇梁父;义熙六年(410),复;十年(414),郡守刘研等帅流民七千余家降魏,旋复;宋武永初三年(422),入魏,魏之泰常七年也。[3]

东晋十六国时期,泰山郡城头变幻大王旗,泰山的归属变动不已,自317年到422年前后106年内,泰山郡至少十三次易主;政局纷乱如麻,人心自然不稳。更重要的是泰山郡政权的反复动荡,多为太守自乱所致。乱局之中的泰山祭祀自然会深受影响。

东晋明帝太宁三年(325)七月,诏曰:“郊祀天地,帝王之重事。自中兴以来,惟南郊,未曾北郊,四时五郊之礼都不复设,五岳、四渎、名山、大川载在祀典应望秩者,悉废而未举。主者其依旧详处。”[4]

据此可知,自晋南迁以来,只举行南郊之礼,未曾进行北郊,而且四时五郊之礼也不复存在。明帝重点提到列入祀典应该望祭的五岳四渎、名山大川等,因无北郊而被废不举。这一方面表明,东晋南迁以来,九年间未曾望祭泰山等五岳,另一方面表明,明帝意欲重启已废止九年的望祭泰山等五岳的礼仪。之所以采取望祭的方式,恐怕与东晋偏安江南,失去了对江北名山大川的控制有极大关系。比如,此年的泰山被后赵石勒占据,至其所在地祭祀已无可能。所以,东晋因势利导,运用望祭的方式,对泰山等五岳进行祭祀。晋明帝让掌管祭祀的人依旧例,审阅处理。由于明帝这一年即去世,至于具体实践如何,并无下文。

东晋穆帝升平(357-361)中,何琦论修五岳祠,由其文亦可见东晋时泰山祭祀之一斑:

唐、虞之制,天子五载一巡狩,省时之方,柴燎五岳,望于山川,遍于群神。故曰“因名山升中于天”。所以昭告神祇,飨报功德。是以灾厉不作,而风雨寒暑以时。降逮三代,年数虽殊,而其礼不易。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著在经记,所谓有其举之,莫敢废也。及秦、汉都西京,泾、渭长水,虽不在祀典,以近咸阳,故尽得比大川之祠。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自永嘉之乱,神州倾覆,兹事替矣。唯灊之天柱,在王略之内,旧台选百石吏卒,以奉其职。中兴之际,未有官守,庐江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时祷赛,春释寒而冬请冰。咸和迄今,已复堕替。计今非典之祠,可谓非一。考其正名,则淫昏之鬼;推其糜费,则四民之蠹。而山川大神,更为简阙,礼俗颓紊,人神杂扰,公私奔蹙,渐以滋繁。良由顷国家多难,日不暇给,草建废滞,事有未遑。今元憝已歼,宜修旧典。岳渎之域,风教所被,来苏之人,咸蒙德泽,而神祇禋祀,未之或甄,巡狩柴燎,其废尚矣。崇明前典,将俟皇舆北旋,稽古宪章,大厘制度。其五岳、四渎宜遵修之处,但俎豆牲牢,祝嘏文辞,旧章靡记。可令礼官作式,归诸诚简,以达明德馨香,如斯而已。其诸妖孽,可俱依法令,先去其甚。俾邪正不渎。[2]

自唐、虞以来五岳四渎即被列入国家祀典,为正祀。但自永嘉之乱后,神州颠覆,五岳四渎之祀衰废。只有天柱山(即今安徽省境内之霍山)在国家的疆域之内,选择百石吏卒,管理供奉。所谓百石吏卒,即百户吏卒,为下级小吏。《晋书》引何琦文作“百户吏卒”。[4]《三国志·魏纪》“黄初二年,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邑百户,奉孔子祀。令鲁郡修起旧庙,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1]《水经注》卷二十五引此文作“百户吏卒”,“魏黄初元年,文帝令郡国修起孔子旧庙,置百户吏卒。”足见魏晋时期,朝廷选用百石吏卒(百户吏卒)对国家祀典中的地方性庙宇进行专门管理。以此推之,泰山庙也当如此。只是永嘉之乱后,泰山所在地的官方祭祀毁弃。

东晋偏安江南后,天柱山庙未有专职管理人,而由所在地郡守派遣大吏代管,按四时祈祷报赛。自咸和至今,连南岳天柱山祭祀也衰败毁弃了。以至于五岳四渎的祭祀仪注,包括俎豆牲牢,祝嘏文辞等已经失传。东晋域内的南岳尚且如此,其它四岳也就可想而知了。

列在祀典的五岳祭祀衰败,而不在祀典的淫祀却大行其道,人神杂扰,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物质上都给东晋带来众多负面影响。为获得国家的统一与振兴,急需在宗教祭祀领域正本清源,确立正常的山川祭祀制度。所以,何琦力主恢复重修五岳四渎庙,重新制定祭祀仪注,恢复其常规祭祀。

需要指出的是,穆帝时期,泰山仍在东晋控制之下,但从何琦的文章中可以看出,此时的东晋也只有在军事行政上对泰山区域施加影响,已无能力与精力对泰山进行常规祭祀了。当然,何琦以五岳为总名,实际上是夸大之辞,只是一种理想罢了。但这也反映了这一时期,泰山等五岳祭祀的历史与现状,以及时人对这一制度恢复的理想与企盼。最后,何琦的文章穆帝并未阅读,其建议自然也是没了下文。

2.十六国

十六国时期,375年,王猛病重,苻坚“亲祈南北郊、宗庙、社稷,分遣侍臣祷河岳诸祀,靡不周备”。[4]时泰山在秦境,当有前秦侍臣至此祈祷致祭。除此之外,北方各政权没有国家祭祀山水的记载,缺乏稳定持久的政治文化环境是其重要的原因。

这一时期的泰山庙状况却因东晋伍缉之的《从征记》得以展现。义熙五年(409),东晋中军将军刘裕率军北伐,进攻南燕。五月,泰山郡被东晋据有。军中将佐派使者,以牺牲玉帛进献岱岳庙,奉高女巫秦氏为之预卜胜期。

伍缉之跟随刘裕北征,后据所见所闻撰《从征记》。其为这一时期的泰山庙留下了珍贵材料:

《从征记》曰:泰山有下、中、上三庙,墙阙严整,庙中柏树夹两阶,大二十余围,盖汉武所植也。赤眉尝斫一树,见血而止,今斧创犹存。门阁三重,楼榭四所,三层坛一所,高丈余,广八尺,树前有大井,极香冷,异于凡水,不知何代所掘,不常浚渫而水旱不减。库中有汉时故乐器及神车、木偶,皆靡密巧丽。又有石虎建武十三年永贵侯张余上金马一匹,高二尺余,形制甚精。中庙去下庙五里,屋宇又崇丽于下庙,庙东西夹涧。上庙在山顶,即封禅处也。[5]

伍缉之记载了这一时期,泰山庙已有上中下三座,其中下庙:墙阙严整,汉柏夹阶,楼榭四所,门阁三重,坛墠三层,乐器神车木偶、靡密巧丽,张余所上金马,形制甚精。中庙距下庙五里,建筑更加高大华丽。上庙在山顶帝王封禅之处。从伍缉之的记载来看,泰山庙虽处在各种势力的争夺之中,却得到了较好的保护。而何琦所说的衰败毁弃,大概仅指东晋官方对泰山祭祀的放弃而已。也表明这一时期,可能民间对泰山进行独立的祭祀活动,从而使泰山之祀在民间得以延续,当然这些与国家正祀无涉。

(四)南北朝时期

南北朝时期,泰山归属变动如下:

魏:宋武永初三年(422),入魏,魏之泰常七年也。宋元嘉七年(430),克复。十年(433),割山茌入青州所立之太原郡。泰始二年(466),全入魏。永安元年(528),徐纥依郡守羊侃,与之起兵降梁,梁使羊鸦仁专将兵应接羊侃,侃、纥遂奔梁。北齐:魏皇兴(467-470)初,置东泰山郡于南城,至齐天保(550-559)中废,并改泰山郡曰东平,改博平县亦曰东平。[3]

南北朝170年间,泰山曾经为刘宋占据三十余年,其它时间全为北魏、北齐占有,泰山的政权归属进入了相对稳定的时段。

1.南朝

南朝宋、齐、梁、陈,只有刘宋政权曾拥有泰山,泰山所在地的祭祀也不见于史书。

宋孝武帝大明七年(463)六月丙辰,诏令祭祀霍山,但有司一不知派何官员,二不知用何牺牲祭品,三不知用何祭器。真可谓一问三不知了。殿中丞丘景先认为这是由于山川祭祀之事“业旷中叶,仪漏典文”。[2]祭祀之事中世以来旷废日久,祀典中山川祭祀礼仪缺漏不全,可见刘宋并未建立起系统的山川祭祀制度。三年不为礼,礼必废,即使刘宋境内的霍山的祭祀,时人也已经不能详尽其仪了,所以,虽然当时拥有泰山,但更不可能也无法对泰山进行常规的国家祭祀。

2.北魏

北魏前期,虽然泰山不在其境,却在平城之北建五岳四渎庙进行祭祀(详见下文),至魏太武帝拓拔焘太延元年(435),五岳之中,恒岳、华岳、嵩岳三岳为北魏据有,“立庙于恒岳、华岳、嵩岳上,各置侍祠九十人,岁时祈祷水旱。其春秋泮涸,遣官率刺史祭以牲牢,有玉币”。[6]从中可以看出,北魏重视五岳所在地的祭祀,这表现在以九十人侍祠,进行岁时祈祷水旱,这样的专职五岳祭祀的人员数量在这一时期是规模最大的;并且派遣中央官员率领当地刺史在春、秋进行祭祀,可谓兼有西汉之遣使持节致祭与东汉之太守致祭之制度。此时泰山尚在刘宋之境,故无其所在地祭祀规制。但若以此推断,泰始二年(466)泰山全入北魏后,其祭祀之制亦应同此。

北魏中后期因地缘关系,与泰山有着密切的关系,史书也记载了北魏在泰山本地的多次祭祀活动。这些泰山祭祀活动包括:皇帝亲临祭祀、遣使致祭、祈雨祭祀等。

太平真君十一年(450),太武帝拓拔焘南征,经过恒山,祀以太牢。浮河、济,祀以少牢。“过岱宗,祀以太牢”。[6]后魏无功而返,泰山仍归东晋占据。此为皇帝亲临祭祀泰山。

北魏献文帝拓跋弘天安元年(466),宋兖州刺史毕众敬归附北魏,泰山一带从此彻底归入北魏版图。北魏献文帝拓拔弘皇兴二年(468),“以青徐既平,遣中书令兼太常高允奉玉币祀于东岳”。[6]此为遣使致祭泰山。其《祭岱宗文》被唐《初学记》收录:

维皇兴二年,敢昭告于岱宗之灵。正趾坤元,作镇东夏,齐二仪以永固,崇至德以配天,故能资元气以造物,协阴阳而变化。若其嵓岭峭峙,川谷幽深,神怪谲诡,倏忽百灵,吐纳风云,育成万品,摄生之所归焉,祯祥之所萃焉。是以历代帝王之崇,封禅铭功,以告其成,七十二君,咸在兹焉。自非功侔造化,应同自然,孰能若此者哉!自我国家,肃恭禋祀,怀柔百神,邦域之内,罔不咸秩。往以天路未夷,虽望祭有在,今大化既同,奄有淮岱,谨荐于岳宗之灵,尚飨。[7]

这是现存第一篇泰山祭文。首先,这篇祭文对泰山之神进行了高度的赞美,称其为生长万物的根元,育成万品,维持生命,萃集祯祥,作镇东夏,与天地齐,至德配天。这是对泰山神格职司的首次明确界定,基本上确立了后世对泰山职司的判断,其行文用语对后世祭泰山文也影响极大。其次,后世称泰山“配天作镇”,这里是能见到的最早出处。第三,以往北魏因天路未夷,只能望祭泰山,现在奄有淮岱,所以,能到泰山荐飨泰山之神。表明这是北魏首次于泰山所在地进行祭祀。

太和十九年(495),孝文帝元宏南征齐,“夏四月己未,行幸瑕丘,遣使以太牢祠岱岳”。[6]此为遣使祭祀泰山,牲用太牢。唐《初学记》亦收录其《祭岱岳文》:

维太和十九年,敢昭告于泰山东岳之灵。造化氛氲,是生二仪。玄黄既辟,山川以离。四流含灵,五岳苞祇。并兼万象,出纳望义。岱宗穹崇,梁甫盘崛。青丘崎嶬,春阯郁律。肇生庶类,启光品物。上敷神工,下融灵秩。载协化文,四气以溢。百王镌成,莫不兹室。[7]

与高允祭岱文相比,此祭文突出了五岳四渎随天地而生的神圣来源,“四流含灵,五岳苞祇”,诞生之际,即有泰山神祇。并且也如高允祭岱文一样,说明了泰山“肇生庶类,启光品物”的神格职司。最后点出,历代帝王,没有不在泰山上镌刻成功的,亦即封禅。表明自己以“百王”后继者自居的真实心态。

孝明帝元诩正光三年(522)六月己巳,因“炎旱频岁,嘉雨弗洽,百稼焦萎,晚种未下,将成灾年,秋稔莫觊”。下诏:“今可依旧分遣有司,驰祈岳渎及诸山川百神能兴云雨者,尽其虔肃,必令感降,玉帛牲牢,随应荐享。”[6]此为因旱祈雨,于泰山所在地祈祷祭祀。“旧分”说明是惯例。

3.北齐

天保元年(550)五月,文宣帝高洋在邺代东魏称帝,建立北齐,六月即下诏“载于祀典者,咸秩罔遗”。[8]说明北齐立朝之始,即对祀典之内的神灵进行全面祭祀。“诏分遣使人致祭于五岳四渎”。[8]分别派遣使者致祭于五岳四渎,此时泰山在其境,则至泰山所在地进行祭祀。

据《隋书》,北齐确立了固定的山川祭祀制度,并有专门机构人员掌管。“太庙兼领郊祠、掌五郊群神事。崇虚掌五岳四渎神祀,在京及诸州道士簿帐等事”。[9]北齐设崇虚局,掌五岳四渎神祀。这样,北齐立朝之始,即恢复了泰山所在地的常规祭祀制度,且由崇虚局进行常规管理。

二、非泰山所在地祭祀

西汉末年,泰山等五岳开始从祀于国家郊祀,“自从成为郊祀的对象后,五岳以及那些名山便跨越了地域限制,成为政权存在的一种合法性体现。对于五岳而言尤其是这样”。[10]这一时期,泰山非所在地的祭祀呈现出复杂多元的格局,相对稳定持久的政权在其国家祭祀的核心,几乎都对泰山祭祀给予足够的重视。现考述如下:

(一)曹魏时期

220年,曹丕代汉称帝。皇帝资格必须通过即位礼仪来获得。这年十月,曹丕筑坛于繁阳(今河南许昌市西南临颍县繁城镇),庚午(28),在公卿、列侯、诸将、匈奴单于、四夷朝者数万人的注目下,曹丕“升坛即阼”,[1]接受了献帝的玺绶,完成了皇帝登基的仪式。

辛未(29),曹丕以皇帝的身份举行告天的燔燎祭祀:“燎祭天地、五岳、四渎”[1]等大神。“与群寮登坛受帝玺绶,告类于尔大神;唯尔有神,尚飨永吉”。[1]改元黄初。

即位礼仪是最高统治者获取权力的象征。作为国之至尊的最高统治者,其拥有“皇帝”和“天子”等不同的称号,不同称号、相应权力的获得和拥有,都是通过即位礼仪来实现的。曹丕通过接受玺绶策书,完成皇帝即位。又以皇帝的身份,就受皇帝位一事向天地、五岳、四渎报告,求得他们的承认并接受天命,并由这个天命来保证曹丕的天子地位。所以曹丕自称,“吾应天受禅”,[1]“朕受天命,帝有海内”,[1]以表明自己天子地位的合法性与正统性。

曹丕即位仪式中,燎祭天地、泰山等五岳、四渎,无疑采用了西汉末年以来郊祀天地的复合型仪式。两汉皇帝即位,未见有燎祭泰山等五岳的仪式。直到曹丕登基,泰山、黄河等岳渎,才明确作为山川之神的代表,进入皇帝即位仪式,接受燎祭。所以,曹丕是“阼燎”泰山的第一人。这是两汉五岳祭祀制度的升华,泰山等五岳从此明确成为皇帝登基受天命的神圣来源。

国家遇大事,或望祭、或遣使祭告泰山等五岳,这种制度汉代已经萌芽,曹丕以后,这样的行为日益增多。曹丕“阼燎”泰山的做法,对后代祭告五岳之制,产生了深远影响。

曹丕以后,魏明帝举行过两次郊祀,但这两次为郊天。自正始(240)以后,曹魏没有再举行过郊祀。所以,曹魏一朝,除曹丕阼燎泰山外,泰山应未出现在其它郊祀仪式中。

(二)西晋时期

西晋的郊祀出现了新的变化,晋武帝有意变革曹魏郊祀制度,弃郑学而采用王肃的郊祀理论。泰始二年(266)冬至,晋武帝最后一次亲祠圆丘后,合并圆丘于南郊,合并方后丘于北郊,“自是后,圆丘方泽不别立至今矣”。[2]武帝之后,西晋不再郊祀。西晋一朝的郊祀活动中,未出现泰山等五岳从祀的具体记载。

(三)东晋十六国时期

元帝太兴二年(319),即渡江后的第三年才开始讨论郊祀问题。并在建康南郊南方偏东处建郊坛,“三月辛卯,帝亲郊祀,……是时尚未立北坛,地祗众神共在天郊”。[4]元帝采取天郊与地郊合一的方式,但其从祀神并未明示。

明帝太宁三年(325)七月,晋明帝才下诏立北郊:

郊祀天地,帝王之重事。自中兴以来,惟南郊,未曾北郊,四时五郊之礼都不复设,五岳、四渎、名山、大川载在祀典应望秩者,悉废而未举。主者其依旧详处。[4]

这表明,南渡九年间,只有南郊,并无北郊与五郊礼,国家祀典中应该望祭的五岳四渎、名山大川的祭祀礼仪因此而无法举行,于是明帝下令主管者按旧例仔细处理。但北郊未建,明帝驾崩,此事又被搁置。

又过了九年,直到成帝咸和八年(333)正月,才在南京北覆舟山立北郊坛。

地郊则五岳、四望、四海、四渎、五湖、五帝之佐、沂山、岳山、白山、霍山、医无闾山、蒋山、松江、会稽山、钱唐江、先农,凡四十四神也。江南诸小山,盖江左所立,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是月辛未,祀北郊。[4]

这样,直到十八年后,东晋才正式建立了北郊制度。泰山等五岳列北郊从祀神第一位。从此,北郊时,泰山等五岳共四十四地理神灵得以明确从食于北郊。

(四)南北朝时期

1.南朝

南朝宋、齐、梁、陈的山岳祭祀制度,都是在东晋咸和八年建立的北郊制度的基础上增减而成。

宋武帝永初三年(422)九月,司空徐羡之,尚书令傅亮等奏曰:“地祇之配,虽礼无明,先代旧章,每所因循,魏、晋旧典,足为前式。”[2]得到了刘裕的认可。刘宋北郊从祀之神虽未有明文记载,但上文表明刘宋时的北郊,沿袭了魏、晋旧典。

梁“为方坛于北郊。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丈。四面各有陛。其外为壝再重。与南郊间岁。正月上辛,以一特牛,祀后地之神于其上,以德后配。礼以黄琮制币。五官之神、先农、五岳、沂山、岳山、白石山、霍山、无闾山、蒋山、四海、四渎、松江、会稽江、钱塘江、四望,皆从祀。太史设埋坎于壬地焉”。[9]梁郊祀,地郊在天郊的下一年,都在正月上辛日。泰山等五岳共十座大山从祀,只是其位次与前相比有所下降,排在了第三位。

“陈制,亦以间岁。……北郊为坛,高一丈五尺,广八丈,以皇妣昭后配,从祀亦准梁旧。”[9]陈的郊祀全面继承了梁的制度。

这样,虽然泰山等四岳在南朝管辖之外,但仍从祀于其北郊。

2.北魏

十六国百余年的纷争,为北魏的统一北方创造了前提。天兴元年(398)七月,道武帝拓拔珪迁都平城(今山西大同),开始营建宫室,建宗庙,立社稷。十二月,即皇帝位。第二年正月,即在南郊初祠上帝。第三年正月,即在北郊祭地。

癸亥,瘗地于北郊,以神元窦皇后配。五岳名山在中壝内,四渎大川于外壝内。后土、神元后,牲共用玄牲一,玉用两珪,币用束帛,五岳等用牛一。祭毕,瘗牲体右于坛之北亥地,从阴也。乙丑,赦京师畿内五岁刑以下。其后,冬至祭上帝于圆丘,夏至祭地于方泽,用牲帛之属,与二郊同。[6]

与汉制名山与四渎共同从祀于外壝不同,道武帝则按类安排山川神灵的从祀位置。泰山等五岳名山位于北郊坛兆的中壝内,四渎大川在外壝内,可以看出北魏出对泰山等五岳的重视。虽然这时,拓拔珪的势力还没到达黄河之南,豫州之地并没有被占领,北岳之外,泰山等四岳应不在其版图。虽不在其域而郊祭之,表明北魏一开始就认同中原五岳观念与文化。与秦始皇重序天下山川,以西方山川为重不同,拓拔珪的山川祭祀制度显示了对五岳进行文化认同与接纳,为行政和军事全面进入岳域做好文化与宗教的铺垫。

泰常三年(418),在平城之北、桑乾河之南立五岳四渎庙:

泰常三年,明元帝拓跋嗣又立五岳四渎庙于桑乾水之阴,春秋遣有司祭,有牲及币。四渎唯以牲牢,准古望秩云。其余山川及海若诸神在州郡者,合三百二十四所,每岁十月,遣祀官诣州镇遍祀。[6]

这说明,泰常三年起,与其它山川每年十月遣使至其所在地致祭不同,北魏对五岳四渎的祭祀定在了桑干河之阴的五岳四渎庙进行。祭祀时间为春秋两次祭祀,用牺牲及玉帛。雷闻认为:“承认岳渎之重要性,正是北魏汉化的重要一步。”[11]泰山当时为东晋据有,所以北魏无法在其所在地进行祭祀,只能在此立其庙,以对其祭祀。可见对北魏泰山的合法祭祀权的重视与争夺,也显示泰山等五岳在这一时期是政权合法化的神圣来源。元人吴澄认为:“五岳四渎立庙自拓拔氏始,当时惟总立一庙于桑乾水之阴”。[12]此为首次在泰山所在地之外为泰山立庙,只不过拓拔嗣把泰山与其它四岳四渎合为一庙祭祀。但这已经是泰山祭祀史上的创举了。

太和十八年(494),孝文帝元宏将都城迁到洛阳,该年二月即在洛阳之北、黄河以南规建方泽之所,至太和二十年(396)五月,终于在河阴建立了方泽,并祭地于方泽。[13]至于方泽之祭的从祀之神,大概应是沿袭平城之制。

3.北齐

《隋书·礼志》记载了北齐的方泽之祭:

方泽则以黄琮束帛,夏至之日,禘昆仑皇地祇于其上,以武明皇后配。其神州之神、社稷、岱岳、沂镇、会稽镇、云云山、亭亭山、蒙山、羽山、峄山、崧岳、霍岳、衡镇、荆山、内方山、大别山、敷浅原山、桐柏山、陪尾山、华岳、太岳镇、积石山、龙门山、江山、岐山、荆山、嶓冢山、壶口山、雷首山、底柱山、析城山、王屋山、西倾硃圉山、鸟鼠同穴山、熊耳山、敦物山、蔡蒙山、梁山、岷山、武功山、太白山、恆岳,医无闾山镇、阴山、白登山、碣石山、太行山、狼山、封龙山、漳山、宣务山、阏山、方山、苟山、狭龙山、淮水、东海、泗水、沂水、淄水、潍水、江水、南海、汉水、谷水、洛水、伊水、漾水、沔水、河水、西海、黑水、涝水、渭水、泾水、酆水、济水、北海、松水、京水、桑乾水、漳水、呼沲水、卫水、洹水、延水,并从祀。其神州位在青陛之北甲寅地,社位赤陛之西未地,稷位白陛之南庚地;自余并内壝之内,内向,各如其方。合用牲十二,仪同圆丘。[9]

北齐圆丘方泽之祭三年一祭,称为禘祀。圆丘在正月上辛。其后诸儒定礼,圆丘改在冬至。方泽之祭在夏至,从祀之山达53座,其中岱岳位于社稷之后,列众山之首。

4.北周

北周之方丘之祭,并未明示其从食之神。其五郊祭则有岳镇海渎从祀的记载:

后周五郊坛,其崇及去国,如其行之数。其广皆四丈,其方俱百二十步。内壝皆半之。祭配皆同后齐。星辰、七宿、岳镇、海渎、山林、川泽、丘陵、坟衍,亦各于其方配郊而祀之。其星辰为坛,崇五尺,方二丈。岳镇为坎,方二丈,深二尺。山林已下,亦为坎。坛,崇三尺,坎深一尺,俱方一丈。其仪颇同南郊。冢宰亚献,宗伯终献,礼毕。[9]

后周五郊坛祭配与后齐相同,说明北齐即用此礼,岳镇、海渎等各在其所在方向配祭从食。岳镇为坎祭,其坎方二丈,深二尺。此为首次明确记载祭岳用坎祭。

三、结论

以上我们从所在地与非所在地两个视角,对这一时期正祀中的泰山祭祀进行了考述。从所在地的角度来看,因时局动荡不已,泰山所在地的常规祭祀难以持续。当然其中也有例外,如曹魏、西晋以及北齐时期。梁满仓认为:“国家祭祀山水需要如下几个条件:第一,国家必须有统一的地域版图,或者起码有相对统一的地域版图。第二,国家必须有一套稳定的礼仪制度体系。第三,国家必须有稳定的社会环境。”[14]这一时期的绝大多数时段,确实缺乏如梁满仓所说的三个条件,导致泰山所在地的常规祭祀无法正常展开。而泰山所在地的祭祀更多的是非常规的皇帝亲临祭祀、遣使致祭、祈祷雨晴之祭等,这在魏晋南北朝三百多年间,不绝如缕。既然泰山常规祭祀难以展开,临时之祭则成为国家的最好选择。只要时间、地点、机遇合适,国家仍要进行及时的祭祀。

与泰山所在地的泰山祭祀相比,这一时期,非泰山所在地的泰山祭祀要丰富得多,且制度建设较为完备。随政权所在地而多处并存,或随首都转移而连动,成为这一时期非泰山所在地祭祀的突出特点。

这是因为,这一时期泰山所在地政权变动不已,许多政权,如齐、梁、陈等,已经无法至泰山所在地进行祭祀。两汉以来,泰山等五岳列在祀典,尤其是西汉末年以来,逐渐确立的泰山等五岳从祀于国家郊祀,使泰山从一座区域性的山岳成为超区域性的山岳,从而成为政权合法化的神圣来源。泰山等五岳从祀于郊祀已成传统。到这一时期,这一传统更加深入不同政权的政治与国家版图意识。“祭祀山水还具有版图领有的象征意义。魏晋南北朝是一个分裂远长于统一的时期,其中北方分裂的时间最长。在国家祭祀的众神中,南北各有自己的体系……无论是南方还是北方体系,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每个体系都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双方都有的,如五岳、五镇、四渎。另一部分是双方各自独有的……五岳、五镇、四海、四渎是在魏晋南北朝以前早已确定的山水祭祀神灵,祭祀体系中没有他们,不足以表明其继承先人的正统性。”[14]在这样的局势下,随皇都而转移的泰山祭祀既合乎传统,又相对稳定与方便。

其中的祭祀形式有如下几种:一是在泰山所在地之外为泰山立庙祭祀,如北魏;二是利用方泽祭祀,如东晋、宋、齐、梁、陈等。三是五郊祭时祭祀;四是皇帝即位时告祭。

所以,虽然政局纷争,相互分裂,但这些政权几乎都把泰山等五岳列为祭祀的对象,以表明自己的正统性与合法性。不同政权的相同的对泰山等五岳的祭祀,无不暗示着这些政权对统一全国的意志与向往,所以这些祭祀显示了这些政权的共同追求:拥有五岳等传统祭祀对象的祭祀权力,这样,无疑会为华夏的统一与凝聚提供了共同的价值取向。

[1]晋·陈寿.三国志[M].北京:中华书局,2000:58,62,75,57,45,55,56,371,398.

[2]梁·沈约.宋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325,328 -329,325 -326,326,284,290.

[3]清·徐文范.东晋南北朝州郡表[M].光绪二十四年广雅书局校刊本.

[4]唐·房玄龄.晋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104-105,386,1965,376,104 -105,377.

[5]陈桥驿.水经注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07:594,580.

[6]北齐·魏收.魏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1828,1829,1829,119,157,1826,1827 -1828.

[7]唐·徐坚.初学记[M].北京:中华书局,1962:96,96.

[8]唐·李百药.北齐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34,34.

[9]唐·魏徵.隋书[M].北京:中华书局,2000:512,75,77,79,90

[10]朱溢.汉唐间官方山岳祭祀的变迁——以祭祀场所的考察为中心[J].东吴历史学报,2006,(15).

[11]雷闻.郊庙之间——隋唐国家祭祀与宗教[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134.

[12]李修生.全元文(十五)[M].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360.

[13]姜波.汉唐都城礼制建筑研究[M].北京:文物出版社,2003:156.

[14]梁满仓.魏晋南北朝五礼制度考论[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206,21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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