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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土地观念与真实的土地过程——从调查看当前农地制度改革

2012-11-26袁梦醒赵振军

泰山学院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农地土地农民

袁梦醒,赵振军

(1.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2.泰山学院 中小城市社区研究所,山东 泰安 271021)

改革开放30年来,农地制度改革始终是学术研究的热点领域。但毋庸置疑的是,无论是对农地制度的现实分析还是历史回顾,包括不同研究者的多样化的研究结论,这些分析绝大多数都不过是“理论研究”,因而也就必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研究者主观臆想的成份。直接面对和承担现行土地制度后果的农民是怎么想的呢?我们的分析和研究可靠吗?同样毋庸置疑的是,我国现行的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出发点显然也是为农民利益着想的,但这种制度设计的初衷与农民的利益是否一致?它是否得到了农民的认可?换句话说,这种“善意”被农民接受了吗?

一、农民的土地观念与真实的土地过程

为了了解农民的土地概念和真实的土地制度现状,也为了增加研究者的感性认识,2009年底-2010年春我们组织泰山学院社会工作专业的高年级学生对山东省泰安、滨州、淄博三地的部分农民进行了系统的“农村土地问题”抽样问卷调查。此次调查共发放问卷600份,收回有效问卷552份,问卷有效回收率92%。调查的统计结果如下:

(一)农民的土地观念

问卷设计了5个问题以了解农民的土地观念:土地所有权;土地继承权;农民对土地侵权事件的态度;土地处置权以及农民对土地处置权的态度。问卷统计结果表明,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概念是极为模糊的。

关于土地所有权。宪法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但一方面,这是一个极为模糊和很难操作的概念,[1]另一方面,我们也想知道,对此农民是怎么理解的。调查结果如下表:

表1 你现在耕种的土地是谁的?

也就是说,模糊的政策和专家们都不能准确界定的法律问题在农民那里并没有“船到桥头自然直”。相反,对于“农地集体所有”这样一个连法律和政策专家也不能清楚界定和准确操作的概念,在农民那里造成的混乱就更严重。

表2 你认为你现在的承包地能继承吗?

土地继承权是对所有权的深化。对所有权的模糊认识必然导致对继承权的错误判断。如果农民认为土地是自己的,他自然就会产生继承权的诉求;相反,他自然也就不会奢望继承权。当然,实际过程可能比这要复杂:一方面,当前土地制度下,农民的土地所有权是模糊的;另一方面,中央又有明确规定,“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在许多地方也约定俗成,形成了惯例,这自然有助于强化农民的继承欲望。这一问题设计的意义也正在于此:既可以了解农民真实的土地观念,也有助于发现真实的土地过程中不同地方土地政策的实际状况。

表3 当发生土地侵权事件时,你是否做了坚决和有效的抗争?

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如果他认定土地是自己的,对来自外部的土地侵权,他就不可能无动于衷;相反,如果他不能确定土地与自己的明确隶属关系,他就很难或者不敢做决绝的抗争。调查结果表明,仍有39·3%的农民不能坚决抵抗来自外部的土地侵权。实际过程可能比回答一纸问卷要严重得多。作为农地保护的一道有力屏障,现行农地制度实际上大大削弱了农民保护耕地的动力。

关于土地的处置权力。问卷设计了两个问题:你认为你有处置土地(如土地买卖、转让、出租等)的权力吗?你认为土地处置应该由谁说了算?统计结果如下:

表4 你认为你有处置土地(如土地买卖、转让、出租等)的权力吗?

表5 你认为土地处置应该由谁说了算?

57·25%的农民不认为自己有处置土地的权力,这既是土地制度造成的,更是现实造成的:在实际的经济过程中,农民对土地处置的无权状态甚至比这更严重。在回答关于“谁有权处置土地”这一问题时,“国家”获得了最高的认同。同样,这首先基于实际过程的总结,也与现行农地制度的弊端有关:在这种矛盾的土地制度中,农民很难产生理直气壮的土地主人意识。如果不是自己掌握的实实在在的土地使用权,农民回答自己以外的权力主持人的频率可能比这还要高出许多。农民对土地处置权的认识实际上是对前四项问题的深化。

(二)真实的土地过程

真实的土地过程这一部分调查的结论与农民的土地观念并不完全一致。表面看来似乎不可思议,实际上恰好相反,这正是现行土地制度自身矛盾的真实反映:一方面,现行土地制度造成了农民模糊的土地观念;但真实的生产过程和经济利益追求又要求农民获得充分的自主权,诱使农民千方百计争取对土地的处置权力。

表6 在过去已经发生的土地处置事件中,实际上是谁说了算?

表7 土地调整的时间和方案是由谁决定的?

上述两项中,回答“村委会”的频率都在50%以上(分别是52·83%和56·73%)。既可以理解为村民自治的发展成果,也包含着土地集体腐败的巨大隐患。因为“在现行操作过程中,将农民土地收益划归农民集体经济组织,看似由农民自主决定土地收益的分配,实质上是将支配权交给了少数村干部”。[2]

表8 在国家规定的承包期内,你所承包的土地是否被调整过?

表9 如果你所承包的土地被调整过,调整的原因是什么?

表10 你们村里土地调整和分配的主要根据是什么?

由此看来,所谓“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尽管初衷是好的,但实际上很难得到执行。因为在农村,土地毕竟是农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他赖以谋生的基本条件。

(三)农民对现行农地制度与农地政策的认识

表11 你对有关土地政策和政府相关政策是否了解?

表12 你是否愿意种地?

66·42%的农民愿意种地,2005年以来的农业政策调整功不可没,这也与表13的调查数据相互印证;但同时仍有近四分之一(23·72%)的农民不愿种地,值得深思。

表13 你对现行土地承包政策是否满意?

与表12的数据相联系,都表明,大多数(分别是66·42%和72·86%)农民认可当前的农村政策。但也有四分之一左右的农民需要关注(分别是23·72%和27·14%)。

表14 你认为当前的土地制度怎样?

两项合计,认为当前的农地制度需要改进的占了81·58%,值得深思。改革农地制度既是现实经济过程的要求,也是农民的愿望。

表15 如果要改革当前的土地制度,你认为最好的办法是什么?

认同“集体所有,个人承包”的当前农地制度的不足三分之一(29·06%),但不认同农地集体所有制不一定意味着主张私有化——认同“土地完全归个人所有”的所占比例也没有超过三分之一(恰好也是29·06%);而主张“国家所有,个人使用”的比例最高,占了41·89%。这是一个让我们最感到兴奋的数据:与本课题组研究的基本结论——国家与个体农民共同所有的农地股份制具有高度相关!换句话说,课题组的理论研究与农民的现实诉求在相当程度上不谋而合,殊途同归,研究具有高度的现实契合性和实际意义。

二、启示:被绑架的农地制度改革

(一)关于农地改革的方向

囿于对公有制模式的僵化理解,相当一部分关于农地制度问题的研究都只是在农地集体所有制的具体实现形式上兜圈子。但实际上当前农地制度的症结恰恰在于集体所有制本身:当前的问题不是集体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问题,而是公有制实现形式的问题。正是由于长期以来的农地研究为主流意识形态所左右,[3]陷于公有制与私有制的简单二元对立不能自拔,始终不能跳出僵化的公有制理解模式,人为阻滞了农地制度的创新。“在划定的圈子里跳舞”的直接后果是农地改革遍地开花,但“三农”问题依旧,学术研究的巨大进展不能推动实际生活的同步改善。尽管农地制度改革是30年来的热点,但并没有通过农地制度改革为农村发展提供基础性解决方案。农地制度改革表面繁荣,基于土地制度造成的农村问题依旧。

更严重的问题是,农地制度是中国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制度,农地改革理应以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繁荣和农民的福祉为依归。农地改革必须考虑主流意识形态、基本国情、社会心理、传统习惯等各种制约和限制,兼顾生产发展与社会和谐、经济繁荣与文化保持的双重目标。但当前“热闹”的农地研究却与农民无关,作为土地主人的农民基本上没有机会和渠道发出自己的声音,在事关自己身家性命的土地制度问题上,主人们完全没有话语权。农地改革基本上是两种声音在说话:一方是学者,特别是主流学者;另一方是政府或官方,包括地方政府。与农地制度关系最密切的农民反而完全成了局外人,没有人真正关心农民的感受和要求,农地改革成了被绑架的玩偶。

(二)关于当前农村研究的方向校正

关于中国农村研究(包括农地研究)的“门槛”问题的讨论曾经一度引起广泛共鸣。[4]确实,学术研究与现实生活毕竟不同,对农村研究的学理反思不可或缺。但理论归根到底来源于生活,也注定必须回归生活。只有扎根现实,深植于生活的研究才是有生命力的。人为割裂学术探讨与实际经验的关系,过分拘泥于所谓的门槛或方法问题,单纯执着于所谓的学理探讨,忽略了实际生活的逻辑才可能是最大的误区。

[1]夏锋,张娟.农村土地制度问卷调查[J].理论参考,2009,(1):56 -58.

[2]张永田,宋继山.潍坊市土地征收工作与维护群众利益的调查报告[J].山东国土资源,2008,(4):14-17.

[3]靳相木.对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研究的述评[J].中国农村观察,2003,(2):14-24.

[4]徐勇.当前中国农村研究方法论问题的反思[J].河北学刊,2006,(2):55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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