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论点摘编》

2012-08-15

中国机构编制 2012年4期
关键词:公益行政事业单位

《论点摘编》

事业单位改革要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

吴江2012年4月20日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与网友在线交流时指出,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公益服务需求。改革不是简单的减人、减机构、甩包袱,而是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努力构建中国特色的公益服务体系。检验改革成败的标准就是要看它是否有利于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专门人才和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是否有利于公益事业资源的优化配置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否有利于事业单位服务功能的充分发挥和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发展。改革有四点值得注意:一是改革的目的是通过分类和体制机制创新增强事业单位的活力、效率和人员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事业单位的功能。二是事业单位不是国家的包袱,也不是负担,它是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三是坚持以人为本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原则。四是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分类,核心是体制机制创新。

以强化公益性为主线推进事业单位转型

迟福林在2012年5月29日《光明日报》撰文指出,新阶段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要以构建有中国特色公益服务体系为主题、以强化公益性为主线。首先,要回归公益性。实践证明,以减少财政拨款为主要目标的事业单位改革,在一定程度上会使其属性逐步从公益性转向逐利性,从“普遍服务”转向“价高者得”,追求利润、以营利为主的发展方式积累了大量矛盾与问题。当前,事业单位改革要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为目标,打破传统的“以钱养人”的制度安排,从“以钱养人”转向“以钱养事”。要明确事业单位作为公益服务生产主体的基本定位,把公益性回归作为事业单位改革的首要目标和基本衡量标准。事业单位改革要从注重单位利益向注重公共利益回归,努力成为公益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载体。其次,要强化专业性。一方面事业单位集中了我国绝大多数教科文卫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另一方面事业单位的公益性服务有非常强的专业性,知识密集型的特点突出。从强化专业性的要求出发,事业单位改革要弱化行政色彩,着力突出专业性,要更多地按专业属性管理,改善公益服务质量和绩效。

事业单位改革如何真正落实

2012年第16期《中国经济周刊》卷首评论员文章“事业单位改革如何真正落实”指出,《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标志着摸索前行中的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进入新的历史阶段,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首个全方位引领事业单位改革步序的纲领性文件。由于顶层设计得以强化与优化,事业单位改革给出了较为可行的一系列新战略、新思路与新举措。但事业单位改革终究绕不开利益再分配这一难题。《指导意见》提出的“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固然可助推“条件成熟的率先改革”,但留置的“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最终仍要靠更大范围的统筹兼顾,以更大的力度来推动改革。以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改革为例证。早在2008年初即由国务院部署实施的五省(市)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试点改革至今,真正棘手的问题就是一个“钱”字,现有的社保体系无法背负起事业单位改革成本,因此事业单位改革必须在《指导意见》基础上,进一步统筹协调财税、土地、国资、金融、户籍、计生等相关改革,只有如此,这项紧密联系经济、政治、社会等各方面的体制攻坚,才能真正落实。

要形成事业单位改革的动力机制

李建钟在《中国报道》2012年5月总第99期撰文指出,改革动力机制的形成,关键在于事业单位“拨款+创收”的运行模式能否改变。要改革这种模式,促进事业单位形成与公益属性相一致的动力和激励机制,需要资源和监管的双重保证。首先,政府应切实保障公共服务的财政投入。根据分类改革的财政政策,财政对公益一类、二类都有相对明确的支持方式,但其保障力度和对现有创收受益的替代水平,将对改革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在加大财政投入情况下,要使资源投入产生相应的公共服务效益;另一重要的保障措施是如何加强监管,规范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的行为,以完善的制度和有效的监督,确保事业单位回归公益服务的轨道。对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而言,改革的动力取决于这种改革是增量改革还是减量改革。从现有改革的措施看,公共部门内部存在着事实上的资源和利益分配的不公平,这使他们对自身的职业前景感到担忧,对自身专业人力资本的价值和公共服务的意义产生怀疑。如果在这一问题上采取放任态度,必将对改革动力机制造成损害,也将不利于公益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改革要破除行政壁垒

李明岩在2012年5月2日《中华工商时报》撰文指出,为什么国有企业改革推进速度较快,而事业单位改革却很难推进呢?根本原因在于国有企业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之间的关系相对松散,而事业单位大多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密切关联。国企改革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企业职工。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相比,企业职工自然处于弱势地位。更何况,从这些年来改革的实际情况看,企业经营者是改革的最大受益者,他们与政府在同一条改革“利益链”上,不仅不会成为改革的阻力,反而会成为改革的动力。而事业单位改革不仅与员工的利益密切关联,与事业单位负责人、行政机关、行政权力也密切关联。改革不仅要突破来自于单位员工的阻力,还要突破来自于单位负责人、相关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的阻力,难度非常大。事业单位改革的目标已经确定,但是由于此项改革直接与行政机关、行政权力相关联,如何突破行政机关和行政权力的壁垒,已成为改革能否顺利推进的关键。也正因为如此,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同时,如何推动行政机关的改革,推动行政权力的规范化,十分关键。

以必要的财力投入支持事业单位分类转型归位

贾康在2012年5月25日《经济日报》撰文指出,要运用财政资金支持现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必须分析认识、正确把握以财力投入支持改革的不同要领。对于应转为行政机构的事业单位,需要结合具体改革方案,清理整合现有职能,在财政预算中规范地列入其年度行政经费,合理衔接机构人员的工薪与福利待遇,尽快按照公权单位“收支两条线”原则和管理机制对其收支实行全覆盖。对于应转制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需要结合其转制安排,分步减少财政资金的直接投入,最终使之进入市场公平竞争、自负盈亏状态。由于存在着一些相关的复杂情况和政策性支持的必要,财政在转制中与转制后,需积极研讨以某些合理的税收优惠或专项补贴手段,支持此类单位的顺利转制,乃至转制后一个时期内“扶上马”再“送一程”的特定扶助政策。对于大量需继续从事公益服务、保留在事业单位序列之内的事业单位,在财政资金支持上需细分两类情况:一是对于承担基础科研、义务教育、公共文化等基本公益服务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应以全额拨款方式支持其运行,按照业务特点、岗位编制等规范化、标准化安排预算资金予以支持。二是对于承担开发型科研、高等教育与社会培训、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具有一定创收能力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财政资金应主要以差额补助方式支持其运行,并针对不同特点形成透明规范、相对合理的差额补助资金估算方式与计算公式,为处理好这两类公益事业单位改革中的人员过渡和政策衔接,财政都可以视具体情况支持必要的过渡安排。

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要注重制度创新的系统性顶层设计

汪亮在2012年5月22日《联合时报》撰文指出,我国社会事业发展与事业单位改革要形成一个总体的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否则将对欲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社会资本再次形成“玻璃幕墙”。文章提出两条改革思路:一是政策突破先行先试,名称统一理顺管理。建议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和不同地区社会事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会事业领域的方针政策。在对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事业单位既可以由政府出资兴办,也鼓励企业和社会机构出资兴办。通过对现有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认真梳理,从宽泛的社会组织概念中厘清非财政性公益机构与一般社会组织的区别,让其回归事业单位序列,比照财政性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管理。二是立法与政策先行,吸引人才加快发展。建议与《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相配套,尽快制定《关于支持社会资本兴办非财政性事业单位的指导意见》和《社会资本兴办非财政性事业单位的实施办法》,明确行政管理主体,让兴办主体对公益性和非营利性进行前置选择。在机构、干部与人才的管理方面,应纳入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管辖。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制定出台《非财政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

非政府组织应发挥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芬兰赫尔辛基经济学院的阿诺·科如拉、图尔库经济学院的萨拉在2010年3月出版的《商业与社会》发表题为“商业和社会中的非政府组织的管理研究:从1998年到2007年的回顾与启示”的文章。文章认为,在商业社会中,非政府组织(NGO)与商业的关系是复杂和多样的。NGO与商业社会的关系分为三类:一是非营利组织与商业相互影响;二是非营利组织、政府与商业三者相互影响;三是NGO作为众多企业的利益相关者。针对NGO在社会治理中的角色与作用,文章认为NGO在以下方面有着潜在的影响力:NGO对激进主义的影响;NGO与商业的二元伙伴关系;商业、政府、NGO跨部门的伙伴关系的培养;全球治理和标准化以及国家层面的治理等。因此,公益机构的改革应注重其在社会治理中的影响,发挥公益属性的作用,同时注意处理好与商业、政府三者之间的关系,达成合作伙伴,最终产生良好的治理效果。

重塑非营利组织的使命与责任

美国古斯塔夫阿道夫学院的康洛蒂在2010年第39期《非营利和志愿部门季刊》发表题为“NPO使命重塑的历程:建设和平世界与提供救济服务”的文章。文章指出,以往的研究关注的是非营利组织(NPO)使命改变的外部因素,比如提供公共服务、援助贫困灾民、关照弱势群体等。然而,本文的研究范围并不局限于此,而是从内部和外部多种因素探讨了NPO使命变化的诱因。文章提出作为具有公益属性的NPO,其使命应该具有宏大的视野,应以一种放眼世界的姿态,把和平、服务和发展作为自身的使命要求,把建设世界和平与提供救济服务融入与渗透到自身发展理念之中。比如推动争端的和平解决、为需要救济的难民提供资金援助、为落后贫困地区带来先进理念与发展希望等。文章指出了在重塑使命的过程中需注意的问题与相关措施,如要加强NPO领导力的塑造,以及这种使命感与NPO的基本任务的兼容性等。

加强对非政府组织能力发展的评估与重建

比利时鲁汶大学的惠博·怀塞等在2012年1月出版的《评估》杂志发表题为“非政府组织能力建设的评估与介入——框架优化与(比利时)情境适应”的文章。文章指出,公益部门的能力发展建设应受到更多的重视。在当前比利时的南部城市,非政府组织(NGO)对能力发展的培养与建设成为其工作的基础。尽管越来越多的人们意识到组织能力发展的重要性,但公众和政策制定者对此的支持还远远不够。关于NGO能力发展建设的评估,文章认为有以下挑战和困难:一是评估的行为、项目和环境的复杂性;二是能力发展的动态性和非线性;三是能力发展与实践的隐含特性。因此,文章认为,应发展有效的评估NGO能力发展的新方法和新措施,采用不同的评估框架,同时应注意与当时的环境相适应。文章呼吁重建一个隐性的NGO能力发展实践模式,采用全过程全方位的评估监测方法,对先进的评估框架进行增值开发,用灵活的方法评估NGO的能力发展状况,及时反馈结果。

猜你喜欢

公益行政事业单位
行政学人
公益
公益
论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的实现
公益
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
行政调解的实践与探索
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立探讨
事业单位中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优化
行政为先 GMC SAVA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