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焉耆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
2012-08-15陈立生
陈立生
(中共焉耆县委党校 新疆 焉耆 841100)
改革开放30年以来,根据我国粮食供求关系的变化,粮食流通经历了曲折的变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重点是“三项政策一项改革”,即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实行顺价销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几年来,焉耆县认真贯彻中央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精神,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增强粮食调控能力,为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一定的粮食收购物质基础,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加强调控,确保粮食安全
焉耆县粮食生产在巴州占有重要位置,是自治区45个粮食主产县之一,更是巴州的粮食重要生产县。全县耕地面积34万亩,是全州耕地面积的11%,小麦种植面积和总产量占全州的30%以上。在夏粮收购上,县人民政府始终加强对粮食生产和流通的调控,研究政府宏观调整的措施。逐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确保所辖区域粮食的供求平衡,不准出现问题,否则追究刑事责任。分级建立了粮食储备;储备粮在宏观经济调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储备粮的宏观调控作用只能加强,不能削弱。为了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必须建立一定量的粮食储备,如各级储备粮的规模、品种、结构、布局、粮食主产区和主销区,用法律形式予以规范,确保在急需时能够调得动,用得上。
2011年,为继续确保焉耆县的粮食安全,做好粮食收购工作,顺利完成小麦收购任务,及时召开小麦收购专题会议,下发了《关于做好2011年小麦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成立了小麦收购工作领导小组,重点抓好了以下六项工作:一是做好夏粮收购宣传工作,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今年粮食收购和直补政策,向农民讲清楚、说明白,做到家喻户晓。二是落实收购资金,保证夏粮收购资金需要。县粮油购销公司与农发行积极协调,提前上报收购计划,落实收购资金3700万元。三是认真落实粮食收购、补贴政策,小麦收购不低于1.74元/公斤(标准级),粮食收购价外直补0.2元/公斤,自治区综合直补计划内90元/亩、计划外46元/亩,自治州10元/亩。四是积极做好腾仓并库工作,对进行收购的库房进行了粉刷消毒,同时对收购用的输送机械进行了维护,确保夏粮收购安全运转。要求县粮油购销公司坚持敞开收购,不受计划限制,按照国家粮食收购质量标准,坚决做到随到随收,不拒收、不限收、不停收、不打白条。坚决做到“户交户结”和“钱粮两清”,各收购站开展了“放心满意在粮站”活动,为农民提供休息场所,提供茶水和清理设备,方便农民售粮。五是将小麦生产同粮食收购挂钩,对农资综合直补、价外直补等种粮补贴采取联合发放。六是强化市场管理,维护正常的收购秩序。组织粮食、工商、物价、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加大了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了粮食交易行为。
二、加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保持粮食市场稳定
近年来,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粮食购销市场化和经营主体多元化格局初步形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积极稳妥推进,粮食工作负责制进一步落实,粮食产销衔接进一步加强,粮食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保持了粮食市场和价格的基本稳定,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
(一)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新型市场主体与国有粮食企业间的竞争并不平等,突出表现是国有粮食企业能够得到政策性收购贷款的支持,而新型市场主体却得不到这种支持。粮食收购资金贷款的政策性不是按其所有制性质确定发放对象的充分必要条件。政策性只应体现在用途上,即只要贷款是用于收购粮食的,都应给予扶持。拓宽粮食收购贷款发放范围,既是赋予新型市场主体平等竞争权利的需要,也是提高政策性信贷资金使用效率的需要。我县继续深入落实国家、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夏粮直接补贴政策,按照引导农民种粮、方便农民领取的原则,调整了资金的兑付方式和兑付时间。通过采取积极措施,今年我县完成小麦收购32120吨,比上年增加18580吨,增长237%,超额完成了自治州下达的31650吨的收购计划任务,兑付小麦款1858万元,价外直补642余万元,自治区、自治州农资综合直补1268余万元。
(二)最低收购价政策稳定了市场粮价,保护了种粮农民利益。国有粮食企业从产权制度、经营机制到经营绩效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粮改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特别是产权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较大步伐,提出以现有仓储设施为依托,改造和重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粮食购销企业;小型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可以实行改组、改造、兼并,或租赁、出售、转制;发展粮食收购、储藏、加工、运输一体化经营。近年来,我县继续加大对小麦实行最低收购价格。及时公布并启动了最低收购价格和执行预案。最低收购价预案的及时启动,使市场粮价稳定在比较合理的水平,稳定了种粮农民收入,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
(三)粮食宏观调控机制逐步完善,对粮食市场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进一步加强储备粮充实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要加强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分析,所有从事粮食收购、销售、储存和加工的粮食经营者都要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定期上报相关数据;国家实行粮食生产、消费、库存、价格等信息的定期发布制度。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进步,打破了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早已过时的保密观念。长期以来,粮食播种面积、产量等数据的发布比较及时,但其他方面的重要数据特别是库存和消费数据残缺不全或有意不公开,对市场的波动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实行这项制度,对编制我国粮食平衡表、及时引导市场预期、增强市场稳定性都将发挥明显作用。又如,重新界定政府在粮食流通中的职能,不仅大大限制了政府的事权,而且强调政府要依法行政,更多地运用经济手段和经济杠杆调控粮食市场。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或进一步完善了粮食应急预案,加强了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加强粮食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使粮食流通现代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四)粮食产销衔接进一步发展。为按照“实行政企分开,推进兼并重组,消化历史包袱,分流富余人员,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的原则,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使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提高市场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渠道作用。县粮油购销公司开展了粮食“代收、代储、代加工”业务和“储、加、销”一体化运作等深层次合作,保证了全县地方储备粮和粮食市场供应需要。
(五)依法加强对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管,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认真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一系列配套规章,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全面开展粮食收购资格审核和中央储备粮油代储资格认证工作,拓展粮食统计范围,不定期对全县三个粮站粮食库存进行检查,推进依法管粮。
(六)粮食流通的市场化道路最为曲折和复杂多变。改革开放以来,我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几经起伏。以“三项政策、一项改革”为核心内容的新粮食流通体制实施以来,粮食购销市场化的进程也并没有停止,而是在曲折中前进。几年来,粮改走的是边际市场化道路,也就是分品种、分区域从外围向中心推进,实行购销市场化;逐步完善粮食购销完全放开,但粮食生产、粮食流通却悄悄地向市场化方向迈进。推动着我县粮食流通市场化改革。
三、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面需要完善的问题
一是粮食行政管理力量薄弱,体制有待于完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加快企业内部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对企业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在内部岗位管理上,建立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的机制;建立以岗位工资为基础,与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贡献相关联的激励工资制度。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带头树立重合同、守信用、创品牌的意识,建立粮食企业诚信机制。根据国务院国发[2006]16号《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意见》要求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管理全社会粮食流通、开展粮食行政执法和粮食流通统计工作需要,核定并落实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统计调查的职责、机构和人员。我县粮食局2001年机构改革中并入发改委,行政编制减少到目前的2人。人员偏少,任务艰巨,造成工作被动。
二是粮食仓储设施落后。由粮食局筹建的县中心粮库和储存条件最好的七个星粮站仓储设施陈旧,设备老化,我县大部分仓库已不适应现代储粮要求,政府应增加对粮食仓储设施的投入,特别是中心粮库二期工程建设,对不合理的仓库产权进行调整,对一些已不能储粮的粮库予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