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审美化:开启“社会美”蓬勃发展的锁钥
2012-08-15李新市
李新市
社会实践审美化:开启“社会美”蓬勃发展的锁钥
李新市
当下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追求,强调表达社会主义道德情感,向善向美的愿望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强烈的社会心理,社会实践审美化真实地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超越物与物的、现实的新型关系。社会实践审美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由认识过渡到意志的重要环节,能够在推进物质家园建设的同时使实践内容获得进一步延展。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要注意主体审美对象性活动的渐进性建设,通过社会实践审美化的积累、凝聚、内化、整合,促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社会美蓬勃发展,为丰富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方式提供了新的契机。
社会实践;审美要求;社会美;蓬勃发展
“社会实践审美化”并非是笔者因灵感突现而提出的一个应景式概念,而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必然产物,这种社会现象已经日渐清晰地进入了人们的视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当下发展,是这种审美化的物质根源和逻辑起点。从改革开放最初的经济起飞,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意识、审美关系的基本形成,到人民群众向善向美追求的日渐强烈和社会美好事物的大量涌现,我国经济的发展孕育了社会实践审美化新时代的到来,这种审美化对经济社会的发展、对两个家园建设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社会实践审美化”是我国经济发展新阶段的重要表征
马克思指出:“贫困是被动的纽带,它使人感觉到需要最大的财富即别人”,“任何一个存在物,只有当它用自己的双脚站立的时候,才认为自己是独立的”,[1]他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审美及美的创造,只有当人民摆脱了贫困之后才是可能的。客观地说,我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要求,在实现了温饱型小康社会后就已经开始了。目前,全国人民正在建设全面小康社会,进入审美愿望强烈的时代,正通过不断地强化以“内省”为核心的审美感受,认识、把握和追求“善”的真义。
第一,当下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追求,强调表达社会主义道德情感。向善向美的愿望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强烈的社会心理,这是我国经济发展引起的精神文化变迁在审美感悟方面的重要表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力量不断地增强,原本仅仅作为生存需要的物质条件,更能够给人带来愉悦。人与对象的审美关系逐渐密切起来,人民群众感受美的能力越来越强;同时,社会实践审美化使社会活动中的宏观社会因素与微观个体之间的互动也成为现实。
第二,社会实践审美化真实地展现了人与人之间的、超越物与物的、现实的新型关系。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论述了人与动物的生产的区别,他分析道: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动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动区别开来。它就是自己的生命活动;而审美活动则是人类特有的活动,这种直观的形象的活动是一种扬弃和超越了物质生产的活动,是物质和精神、感性和理性相统一的实践过程的结晶,今日中国广大人民群众的审美活动正是这种活动的生动写照。
第三,社会实践审美化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建设热情由认识过渡到意志的重要环节。人的意识包含着认识、感情、意志等心理活动,三者分别对应着科学、审美和伦理三大实践领域。社会实践审美化,核心问题是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情感,这种情感具有驱动、定向和扩散功能,是人们从认识过渡到意志的中介环节。由此可见,社会实践审美化对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献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激情和创造精神是至关重要的。
第四,社会实践审美化使广大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向着合乎自然、社会等发展规律的方向发展。社会实践审美化在化解社会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有序发展方面能够扮演积极而有效的角色,这种审美化倡导人们把个人社会实践活动同现实的政治和道德紧密地联系起来,向着符合人的全面发展的方向展开,标识了美的合目的性。它使人的实践活动能够真正按照人的本质要求行事,既以外观形象显现美的属性和价值,更使人的内心充满潜质的、富有丰富内涵的时代美。
二、“社会实践审美化”是人民群众两个家园建设的崭新方式
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的实践过程中物质与精神,感性与理性的逐步统一,是一个超越或扬弃的过程。关键在于,人类要超越直接的功利目的而达到自由地对待自己的,超越感性的、现实的种的尺度,把自己对任何一个种的尺度的理性把握的内在尺度运用于对象,使自己的实践成为自由的活动,这种自由的建构过程就是审美活动,而这种建构在当前对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第一,社会实践审美化是在推进物质家园建设的同时使实践内容获得进一步延展。马克思指出,只有充分考虑生产的一定的、历史地发展的“特殊的形式”,才能建立“理解的基础”,“才能够既理解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组成部分,也理解一定社会形态下自由的精神生产”。[2]中国现代化进程中的技术革命极大地提高了人们的理性思维,以此为基础产生出理论认知的、精神愉悦的、超出直接功利目的的新需要。中国共产党鼓舞人民在实践过程中逐步满足这些新需要(认知需要、审美需要、伦理需要)。在这一过程中,物质生产被超越,生成了精神生产和话语实践活动,而审美活动便是这些活动进一步超越的产物,即是说,社会实践审美化是一种超越了物质的、感性的、直接功利目的的一种精神生产实践活动,是广大人民群众把握世界的一种崭新的方式。
第二,社会实践审美化优化了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的方式。中国共产党致力于建设高度的政治文明,首倡和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为大众的平等权乃至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提供了绝佳的途径。审美活动使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由物质、直接功利性向现实、非狭隘功利、充满对现实世界的情感的方向发展。
第三,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能够更为直接地显示广大人民群众进行物质和精神创造的本质力量。坚定不移地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所倡导的基本原则,因应时代变化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改变包括自己在内的狭隘的、陈旧过时的生活观念、行为方式和社会关系,以现实的、具体的实践作为审美的逻辑起点,认识和逐步深化美、审美、艺术的发展脉络,在实践的审美化和审美的现实化的双向建构中,推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这既是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哲学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当代中国人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的必然选择。
第四,社会实践审美化是一种更高境界的、普遍意义上的创造活动,使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物质生产、精神生产、话语实践)具有更高的标准和价值。在物质生产不断地发展和物质产品不断地丰富的今天,社会实践审美化更能显现人们的肯定价值;通过建立良好的审美关系使我们的社会更能体现对象世界中的美,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会更加富有成果,会在物质性与精神性的统一中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需要着力解决的几个基本问题
“美学要真正获得独立和深入发展,只能是走出哲学,告别哲学的总体把握和抽象观念研究,像所有具体科学那样,对人类审美现象做实在的考察、分析和总结”。[3]社会实践审美化是广大人民群众实现自由自觉的能动活动的必然选择,使人们能够以丰富的情感自由地体验和感悟世界,达到身心的满足与自由,我们应采取多种措施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健康发展。
第一,要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就要倡导和推动一般实践意识向审美意识转化。社会实践审美化的基本目的是人的自我实现及人的本质力量的进一步提升,它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引导现实中的人去超越现实、追求美好的理想。审美以人的自由为基本存在方式,以人的活的生命及情感为运动核心,以人的本质的最高提升为最终目的。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活动是最具主体性、创造性、目的性的自由自觉的活动,能够使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产生直观形象的、富有震撼力的效果。创造性劳动是主体自由生命的表现,是主体的自我实现的最重要形式。审美对象不是脱离人而孤立地存在的,而是与人之间存在着一种现实的联系,正是这种现实的关联,才使客观对象成为审美对象。人们的创造性成果孕育着质朴美,创造物的直观形象又进一步强化了主体的审美意识。
第二,社会实践审美化活动既是一种主体性活动,也是一种对象性活动。我们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应同时对这两个方面予以注意。社会实践审美化活动体现着主体的自由本质和生命的理想及对此的不懈追求,这种活动的一个突出特点是,人通过自己的真情实感、通过自己的积极的实践活动献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对美的认识、创造和感悟是一个复杂的实践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们不仅追求社会财富的创造,同时更加积极地、从更高的境界认识人生的意义和价值。这样,有利于社会的每一个人过上轻松、惬意的生活,有利于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
第三,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要注意主体审美对象性活动的渐进性建设。审美活动是借助于人的自由自觉的创造性劳动得以发生、形成和发展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审美感觉的形成是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积极自觉的实践活动而实现的,他们意识到自身创造性力量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地优化自己与外部世界的关系方式,从审美的角度增强社会实践的效果。
第四,社会实践审美化是人的生命活动的本真反映,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向善向美的审美需求。审美活动是通过提高主体自身的精神,实现主体对客体的认识与改造的。社会实践审美化之所以可行,就在于它体现了人的自我认识和对世界的认识的观念的一致性;同时,也体现了人的本质力量与本质诉求的合情合理性,它以人为中心,而且从人的现实出发,在对现实世界存在意义的真理性把握的基础上,使自己的情感和思想得以提升,在此基础上促进物质家园建设。
第五,社会实践审美化要求主体的社会实践活动符合共同意识,承载共同责任,满足共同需求。中国传统思维方式有一个重要特点:重视社会环境因素,这主要是指注意人际关系的和谐发展。社会实践审美化是一种具有广泛联系的社会活动,审美主体的普遍联系性特征异常明显,我们要通过这项活动,在最大程度上消减人们之间存在的各种矛盾,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发挥集体的智慧力量,把社会实践审美化不断地引向深入,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四、探索“社会实践审美化”与“社会美”良性互动的新途径
“社会实践审美化”与“社会美”的繁荣发展互为条件和结果,问题的关键是,我们要积极创造两者互为转化的条件,在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的同时,要密切关注社会美的最新发展。
第一,通过社会实践审美化的积累、凝聚、内化、整合,促进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社会美蓬勃发展。社会实践审美化是进一步强化集体认同感的一项重要措施,我们在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的过程中,要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强化审美意识个体化,进而实现群体化。要善于引导人们通过思维和全部感知在对象世界中表达自己的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审美意向和行为,在积极地开展社会实践审美活动的同时,建构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要求的崭新的审美价值观念,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各自具体的、富有独特的审美化情境和细节中正确地把握自己;还要通过体验、理解、整合新的审美意识,为社会美的繁荣和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注意对社会实践审美化的鲜活而又富有震撼力的成果进行及时的总结。在社会实践审美化的过程中,主客体相互作用中客体对主体的效应,是以主体作用于客体,客体反作用于主体的双向作用为前提的。我们面对社会实践审美化的最新成果时要做深入的分析:一方面,社会美作为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已经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社会实践,而是经过改造具有新功能、新特点、蕴含潜在价值的新客体;另一方面,社会美作为崭新的价值客体作用于主体,增强了主体的本质力量,使主体获得丰富发展。据此,我们说,社会实践审美化的过程也是社会美的价值创造过程。所以,我们在推进社会实践审美化的时候,既要注意过程的美感,又要注意内容的创新。
第三,对审美主体的一系列情感活动所产生的各种创新成果要注意以社会美的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和弘扬,以实现社会实践审美化和社会美的弘扬两者的良性互动。社会实践审美化获得感性升华后,必然产生积极的具有创新性的成果,富有更多、更高的审美价值,反过来更好地帮助主体创造出更具有创新价值的成果,然后使接受者在社会实践中获得模仿并加以创造:审美客体以其符合美的规律的结构作用于审美主体,内化为审美主体的审美能力,将主体效用与客体效用相统一。环境、价值观、英雄人物、礼节礼仪和承载着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网络等都是主体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产物。在这种对象性活动中,客体深深地被打上了主体审美意志的烙印,当这种活动是以社会实践的审美形式出现时,这种烙印相应地使主体带有审美情趣,这一过程伴随着愉快的情感享受,是人的生命的更高水平的价值体现和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认,从根本上反映人的审美需要。
笔者之所以在这里强力推荐社会实践审美化这一新的实践形式,是因为它为丰富人们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方式提供了新的契机,这是一种鲜活生动、富有强烈实践功能的崭新的建设方式,能够给人们带来理性和感性的双重愉悦和历练,能够帮助人们树立良好的形象,凝聚民族的心灵。我们要使这种社会实践审美意向成为拥有更多话语权和表现力的事实性存在,促进社会美好事物大量涌现,促进社会宏观与微观互动,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和精神家园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1]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90-91.
[2]马克思.剩余价值论(第1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296.
[3]汝信,曾繁仁.中国美学年鉴2003[M].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2006.169.
(责任编辑 胡爱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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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市,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管理系政治工作教研室副教授,军事学博士(邮政编码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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