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意识形态》对意识生成性的揭示及意义
2012-08-15刘庆丰
刘庆丰
(武汉大学 哲学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外有些学者认为,从《德意志意识形态》(以下简称《形态》)开始,马克思放弃使用异化概念,转而使用所有制、分工、交往、生产力、市民社会、生产关系、阶级等物象性范畴。①参见韩立新:《<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的四个问题》,《学术月刊》2007年第3期。尽管此观点广遭质疑,但它至少道出了物象性范畴在唯物史观诞生中的重要性。也许正是基于此,近年来,学界对《形态》研究的重要视角和内容,就是揭示这些物象性范畴在该部著作中的真切内涵、地位和作用。②代表性成果有黄楠森:《<德意志意识形态>与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三个问题》(《马克思主义研究》2005年第4期)、张一兵:《马克思哲学的历史原像》(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韩立新:《<德意志意识形态>研究的四个问题》(《学术月刊》2007年第3期)、魏小萍:《异化劳动与私有财产、分工与私有制:非同质的问题——<德意志意识形态>相关问题分析》(《南京社会科学》2006年第2期)、汪信砚等:《现实的个人:唯物史观的入口处——<德意志意识形态>个人概念及其意义》(《哲学动态》2007年第9期),等等。无疑,这些研究对我们深入理解《形态》、进一步加强唯物史观基本观点研究等,具有重大作用。
在近代哲学史上,笛卡尔凭“我思故我在”这一命题,规定了人的思维、意识的内在性原则,并将其作为哲学基础。笛卡尔的这一哲学之举,不仅被黑格尔赞扬为使哲学“回归到了家园”,而且为黑格尔所承继并集大成。③参见陈立新:《内在性之为近代哲学基础的秘密》,《学术界》2005年第5期。然而,马克思似乎毫不顾忌这一哲学原则,他在清理自身哲学信仰过程中,打破这一规定,从“现实的人”及“感性的人的活动”出发,赋予人的意识以外在生成性。其核心所指就是,意识不是幻想的先验之物,而是现实生活的生成之物。
在《形态》中,马克思以意识为基本切入点,在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家虚假而颠倒的意识、追溯意识生成源头过程中,引入并深入论证了物象性范畴,赋予并揭示了意识生成性。进而,以此为契机和载体,较为详尽地阐释了自己新的历史观,实现了哲学观彻底变革。简言之,意识范畴是马克思引入物象性范畴、实现哲学观变革的起点和中介,其在《形态》中的地位十分重要。然而,纵观当前相关研究可知,较之对物象性范畴的研究热潮来说,学界对《形态》中意识范畴的研究,特别是对意识之生成性的系统考察尚缺乏,马克思哲学意识范畴的真切内涵和基本特性似乎还处于遮蔽之中。据此,本文便把考察马克思在《形态》中对意识生成性的揭示作为主要任务,试图挖掘马克思哲学意识观的独特性,并以此为“案例”,真实呈现马克思哲学观变革的“区域性场景”,进一步探寻马克思哲学意识观批判与构建在唯物史观形成中的地位、功用与意义。
一、“意识形态家们”的“哲学叫卖”:阐发意识生成性之缘起
作为意识内在性原则的集大成者,黑格尔树立了绝对精神之于世间万物的根本地位。藉此,黑格尔把意识独立化、神秘化、神圣化。他去世后,尽管黑格尔哲学体系逐步解体并分化为多派,但不管哪一派,他们批判和观点的理论资源,都是黑格尔哲学的绝对精神。特别是被马克思称为德意志意识形态家的青年黑格尔派,他们重新组合、化合绝对精神的“残骸”,到处兜售和叫卖自己的“哲学化合物”。
撇开细节,尽管这些“哲学叫卖”之间相互竞争、斗争,但他们有共同的精神要旨。主要体现在:它们至少都认为,“观念、想法、概念迄今一直支配和决定现实的人,现实世界是观念世界的产物”。①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4页。具体而言,“人们之间的关系,他们的一切举止行为,他们受到的束缚和限制,都是他们意识的产物”。②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9页。所以,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断言:观点、思想、概念等“独立的意识的产物”,是“人们的真正枷锁”。既然压迫人们一切的“罪魁祸首”是意识,那么,理所当然,在这些意识形态家们看来,改变人们之间的关系、人们之间的一切举止行为、人们受到的束缚,必须从其产生根源——意识开始。亦即批判了意识,就等于批判了一切。而意识的重要表现形式和内容就是道德和词句,所以,其一,青年黑格尔派“完全合乎逻辑地向人们提出一种道德要求,要用人的、批判的或利己的意识来代替他们现在的意识,从而消除他们的限制”。③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9-10页。其二,青年黑格尔派用“震撼世界”的词句来反对另外一些词句。
不难发现,这种共同的精神要旨,是青年黑格尔派关于意识的地位、作用、内容、表现形式和对待意识的态度(肯定或批判)的基本观点,亦即是他们的意识观。这种意识观,构成了其“哲学叫卖”的“主打商品”。对于德国公众而言,大家“怀着敬畏和虔敬的心情来接受”这种商品。对于青年黑格尔派自己而言,他们断言,这些商品不仅“具有世界历史意义”,而且“具有颠覆世界的危险性”。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页。对此,马克思毫不客气地指出,一方面,这些哲学英雄们是“自以为是狼、也被人看成是狼的绵羊”,他们要么只抓住了黑格尔体系一个方面而反对另一个方面或整个体系,要么世俗化黑格尔哲学范畴而改造黑格尔。另一方面,这些批判从未离开过黑格尔哲学体系,“不仅是它的回答,而且连它提出的问题本身,都包含着神秘主义精神。”⑤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8页。
如此,马克思不仅揭示了青年黑格尔派哲学观点的微不足道——只是“披着狼皮的羊”,而且找到了批判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的有效切入点——意识。进一步说,马克思发现,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谬误,使之信誉扫地,必须彻底批判他们的意识观。因为,这种意识观既是他们“哲学叫卖”的根本要旨,又是他们的哲学前提,亦即是黑格尔哲学的重要支点。可见,批判了这一点,便击中了德意志意识形态家们“哲学叫卖”的内核,捣毁了他们意识观的哲学支柱。正是如此,综观《形态》整个文本可知,意识观批判不仅是马克思写作《形态》的切入点,而且还是他的写作线索。据此线索,马克思找到了阐释自己新的历史观的主要路径。
既然马克思确立了以意识观批判为阐释自己哲学世界观开辟道路,那么,他的首要任务就是找出这种意识观的根本缺陷。对此,马克思指出,“这些哲学家们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做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⑥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0页。这段论述的重大意义在于:其一,是马克思对青年黑格尔派意识观缺陷的致命批判——仅仅以纯思想批判代替反对现存制度的斗争;其二,诊断出了这种缺陷的病根——仅仅把意识当作既成事物,当作不言自明的前提,当作一种天然生成的“直观”,进而使得意识独立化、绝对化;其三,给出了弥合这种缺陷的药方——要把意识与现实生活作为一对范畴来考察。此种考察为马克思赋予意识生成性埋下伏笔,是马克思揭示意识生成过程的缘起。
二、对现实生活的全面依赖:揭示意识生成的全过程
尽管马克思开辟了把意识与现实生活联系起来的考察之路,但问题在于,意识与现实生活,二者分属于主观范畴与客观范畴,分别有自身的质与量和存在边界。把这一相对范畴联系起来,需要找到切入点,亦即选准中介。康德执着于主观与客观的绝对对立,在他那里,主观是无法真正通达客观的,如此,也就无所谓主观见之于客观的真正媒介。对此,黑格尔持批判态度,他洞悉“理性之狡计”,把理性作为主观沟通客观之中介。青年黑格尔派烦恼于意识、思想对人的专制,但他们根本没认识到要把意识与现实联系起来考察,更不用说探寻二者沟通之中介。于是,他们要么从词句上做些不痛不痒的反叛,要么干脆要求“从头脑里抛掉这些幻想”。对此,马克思评价为:这些只能是他们“对陷入贫困中的可怜的无能的灵魂的一点安慰”而已。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24页。
马克思指出,“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这样,“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些经验事实”。②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0页。这段深刻的论述,承袭了黑格尔的作为世间万物“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辩证法”思想,把事物看成是变化发展的过程。这里,马克思不仅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事物的方法论原则——从发生学角度考察事物生成源头及其过程,而且为把意识与现实生活勾连找到了恰当切入点——追溯意识生成源头、考察意识的生产过程。为此,马克思至少做了以下四个方面考察。
第一,意识生成的动力来源。马克思认为,意识是“由于需要,由于和他人交往的迫切需要才产生的”。③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5页。人之所以产生这些需要,是因为马克思所考察的人,是现实的个人(下文将进一步论述),这样的人,至少存在以下需要:物质资料的生产及其再产生、种的繁衍、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共同活动。在满足这些需要过程中,特别是随着人的生产和生活时空范围不断扩展,为协调并扩大生产、形成并维持特定生活秩序,人们对意识之生成,特别是对作为“既为别人存在因而也为我存在的、现实的意识”的语言的产生,提出了迫切需要。这里,马克思实际上已初步指出了意识起源与人之存在进而与生产、生产关系之间关系,这便在意识观的开端问题上,划清了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界限:一方面,摒弃了德国古典哲学意识观中的唯心因素。另一方面,打破了德国古典哲学赋予意识的那种通过自身而走向圆满的“纯粹性”、“独立性”。这两个方面,不仅为马克思将意识与现实生活勾连提供了思想前提,而且为他赋予意识能动性提供了重大契机。
第二,意识生成的内容来源。马克思指出,“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现实生活过程。”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6页。这意味着,探讨意识,必须面向存在本身而不是意识自身。哲学意义上的存在,至少有两个层次,一是抽象层面上的、与虚无对立且包含虚无的“存在”,这个“存在”,是西方哲学所探讨的永恒话题。二是具体层面的、与思想对立且决定思想的物质性“存在”。这个“存在”,是马克思最常为指称的“存在”。具体来看,马克思话语下的“存在”,至少有三个类别,即自然存在、人之存在和社会存在。马克思认为,之于意识生成而言,自然存在具有基础意义(下文将进一步论述),而人之存在及社会存在具有决定性意义。在《形态》中,马克思赋予了人之存在特定内涵,即人的存在就是他们的现实生活过程。而人的现实生活总是在特定社会关系组成的社会中展开。这样,马克思便把人之存在与社会存在勾连。在现实生活和社会存在中,特别是在作为日常生活的重要方式、依据和载体的劳动实践中,人得以自我确认、自我发展,进而得以获取存在之意义。既然人之存在、社会存在、现实生活之间相互交错,那么,属于人的意识的产生,便离不开社会存在和现实生活。也正是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才证明了人之意识对现实生活的全面依赖。
第三,意识的生成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可以区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意识起初只是对可感知的环境的一种意识,是对处于开始意识到自身的个人之外的其他人和其他物的狭隘联系的一种意识。”⑤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5-26页。这段论述至少表明,在此阶段意识具有受动性,亦即意识还是一种自然的、不自觉的思维活动,进而自然存在对意识生成具有基础性意义:意识是对自然界的一种主观“感觉”,它与动物甚至是某些植物的“感觉”一样,都是源于感觉主体与自然界泾渭分明的主客二分,都是生物的一种自然本能。当然,人在此阶段的意识,与动物的“感觉”也存在不同之处,主要在于人的意识还初步表现为对尚未完全展开的社会关系和社会交往的意识。第二阶段:“意识表现为社会的产物”。随着生产效率的提高、人的需要的不断增长和人的社会交往的丰富,一方面,人们的意识开始摆脱动物式意识而走向人的意识,另一方面,伴随着社会分工,走向成熟后的意识,开始走上了相对独立化道路,即社会上出现了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的分工。也正是在这个时候,“意识才能现实地想象:它是和现存实践的意识不同的某种东西;它不用想象某种现实的东西就能现实地想象某种东西。……意识才能摆脱世界而去构造‘纯粹的’理论、神学、哲学、道德等等。”①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26页。与上一阶段不同,在此阶段,马克思赋予了意识以受动性和能动性之统一。一方面,意识受制于不同于自然界的社会存在及现实生活,在现实生活“缺席”情况下,意识要么还处于动物式本能状态,要么就只能是没有经验内容的“纯粹意识”。另一方面,意识却又摆脱了动物式“感觉”而成为人的一种“思维”和“认识”,这体现出了意识主体在既定的思维图式指导下对社会存在的能动构建,正因如此,意识才能获得不同于其来源的、属于自身的内容、个性与存在边界。古代的神话、当代的科学技术知识等,尽管都是源于人类对自然的认识,但都超越了自然本身,这进一步反映人的意识的受动性与能动性之统一。
第四,意识的更新机制。在马克思的视野内,现实生活过程是特殊的历史性存在。既然意识对现实生活全面依赖,那么,其一,意识也是一种历史性存在,有其生成、发展和消亡的历史,亦即有其自身更新机制。人们的意识,总是随着生活条件、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正如马克思所言,“它们(意识)没有历史,没有发展,而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②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7页。其二,消灭特定意识形式,其方式不是批判,而是革命。即是说,“意识的一切形式和产物不是可以通过精神的批判来消灭的,不是可以通过把它们消融在‘自我意识’中化为‘幽灵’、‘怪影’、‘怪想’等等来消灭的,而只有通过实际地推翻这一切唯心主义谬论所由产生的现实的社会关系,才能把它们消灭。”③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6页。故而,要真正地、实际地消灭特定意识形式,不能依靠从理论上演绎和推演,关键是要改变现存的物质环境和生产关系。在此意义上,马克思哲学“改变世界”的理论品格和理论勇气得以彰显。其三,特定统治阶级意识形态的生命长短,从意识自身来看,外在地取决于其抽象性程度或普遍性程度。因为,每一个企图取得或巩固统治的阶级,总是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社会普遍的利益。其在观念上的表达,就是“赋予自己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们描绘成惟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义的思想”。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44页。而任何革命阶级,欲取得统治,必先消蚀现有意识形态之普遍性。如此一来,普遍性或抽象性也便成了判定特定意识形态生命力的重要尺度。
总之,通过上述四个方面,马克思指证了意识对现实生活的全面依赖,彰显了其独特个性。这构成了我们对马克思哲学意识观核心内容的理解。
三、“现实的个人”及方法论原则:赋予意识生成性的必然性
意识所具有的生成性,不是外力强加的,而是在自我发展中获得的。马克思的贡献在于,他以“现象学还原”的方式,发现并揭示了这一属性。而马克思之所以能够创造这一贡献,其必然性至少体现在两个方面:他对作为历史前提的“人”的正确认识及其相应的方法论原则确立。
马克思在标明其研究社会与历史之方法的独特性时指出,与“从意识出发,把意识看作是有生命的个人”不同,“(我们的考察方法)是从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出发,把意识仅仅看成是他们的意识”。⑤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7页。由此观之,意识总是属于人的意识,人不仅是意识的所有者,而且还是其生产者。因此,揭示意识属性的首要前提,就是确定关于“人”的基本观点。
可以发现,马克思在阐释自己研究社会与历史之方法时已经道出了他对“人”的基本观点:“现实有生命的个人”。马克思所经验观察到的“人”,不是“处于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孤立与抽象的人,而是“从事活动的,进行物质生产的,因而是在一定的物质的、不受他们任意支配的界限、前提和条件下活动的”具体实际的人。⑥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6页。这样的“人”,是处于生成状态、未完成的人。兰德曼形象地指出了这一点:“人的生活并不遵循预先设定的过程,大自然似乎只做完一半就让其上路了,而大自然把另一半留给人自己去完成”。①米夏埃尔·兰德曼:《哲学人类学》,张乐天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8年,第7页。在马克思看来,“人”完成、完善自己的手段,就是以物质生产为基础的实践。
既然马克思视野内的“人”具有生成性,那么,作为人的心智世界一部分的意识,马克思则必然也会赋予其生成性。他在考察人之生成过程中察觉,意识总是伴随着人自身的生成即伴随着人的实践与交往而生成的。即“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②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16页。
马克思确立了从处于特定生产关系和现实生活中的具体的“人”来考察社会,不仅廓清了人们对人自身认识的迷雾与谬误,而且他还提出了一种方法论原则:考察一切社会之物,必须深入到社会物质生产关系之中。这种方法论原则的独特之处就在于,它不是从思维来理解存在,不是用思想来裁剪现实,而是从存在出发来考察思维。前一种属于唯心主义方法论,后一种属于唯物主义方法论。毋庸置疑,这一方法论原则,与上文马克思所确立的发生学考察方法是一致的,因为,在马克思看来,任何社会事物发展的源头,存在于社会的物质经济之中。“一切社会变迁和政治变革的终极原因,不应当到人们的头脑中,到人们对永恒的真理和正义的日益增进的认识中去寻找,而应当到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的变更中去寻找”。③《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741页。由此观之,马克思特别强调要深入物质生产之中,进而从源头出发来探究事物存在的合法性。这样,马克思对事物的认识便具有了方法论意义上的彻底性和本真性。
这一方法论原则确立又为马克思揭示意识生成性及其过程提供了必然性。因为,在马克思看来,意识乃社会产物。既然如此,那么,考察它也必定要按照其方法论原则,即从物质生产关系角度进行。在《形态》中,马克思指出,“在过去一切历史阶段上受生产力制约同时又制约生产力的交往形式,就是市民社会”。④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第32页。所以,从物质生产关系角度考察意识,就是“从市民社会出发阐明意识的所有各种不同理论的产物和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而且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2页。
四、哲学革命的基本标志:揭示意识生成性的重大意义
在《形态》第一卷第一章中,尽管马克思在其手稿的标题处标明“费尔巴哈”,但从这一章的整体写作情况看,对费尔巴哈的分析和批判并未占有主导地位,而对德意志意识形态家的意识观批判,并借此阐释自己独特意识观却占了很大篇幅。究其原因,本文不做考察。但它至少表明意识观批判与构建在《形态》中具有重要地位和意义,这至少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马克思集中阐释了独特的意识观,是其哲学革命的重要标志。较之于德国古典哲学,马克思意识观的独特性至少体现在:其一,从意识的生成前提角度看,康德认为,人的认识(意识)得以可能的先决条件,主要是经验材料和人的先验统觉能力。黑格尔指出,人的意识不仅是主体深入对象之中的仔细探究,而且是主体返回自身的深刻“回忆”。费尔巴哈强调,“经验论认为我们的观点起源于感觉,是正确的,只是经验论忘记了人的最主要的、最基本的感觉对象乃是人本身”。⑥北京大学哲学系:《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哲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75年,第628页。分析德国古典哲学三大代表性人物上述观点可知,康德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意识生成以外在的经验材料源泉,而黑格尔则完全掐断了这种来源,仍然在意识自身范围内兜圈子。尽管费氏察觉人本身之于意识重要性,但其却把人理解为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活动,从而没有从人的社会联系角度来理解人及其意识。在《形态》中,马克思构建了不同于德国古典哲学的独特意识观:意识既具有受动性——受制于自然界和社会存在(其载体便是现实生活),又具有主动性——主体对意识对象的重构。进一步看,较之于康德,在意识生成条件问题上,马克思引入了人之物质需要的维度,抛弃了人的那种自在自为的先天综合判断;较之于黑格尔,在意识起源问题上,马克思引入物质生产关系和现实生活范畴,打破了人的意识的内在封闭性,进而把黑格尔关于意识来源问题“头脚颠倒”;较之于费尔巴哈,在意识属性问题上,马克思引入主体性视野,赋予意识以能动性、构建性,进而打破了意识的直观性、受动性。
其二,从意识的内容来源角度看,康德、费希特的观点是,“自我”设立“非我”,亦即作为意识主体的“我”,凭借各种先天条件与能力,主观构建出“我”的意识对象——“非我”。这种“非我”,在他们看来,也是具有客观性的。而马克思的观点则是,“自我”寻找“非我”,亦即作为意识主体的“我”,凭借以劳动为主体的社会实践,不断接触与寻找“我”的意识对象——“非我”。这种“非我”,在马克思看来,就是客观存在的现实生活。正是在意识观上的不同,构成了马克思新的历史观的显著特征和重要标志。
第二方面,马克思引入了物象性范畴,这是马克思阐释新的历史观的入口、载体和线索。综观并分析《形态》“费尔巴哈”章可知,马克思阐释自己独特的意识观的根本目的,不在于论述意识观本身,而在于他以阐释这种意识观为入口、中介(载体)和线索,通过引入与意识诸范畴相对的物象性范畴,来论证和说明自己新的历史观。马克思之所以如此运思,可能主要是基于三点。
其一,从宏观层面看,历史是人类存在的方式和时空载体,它既是人类存在的前提,又是人类存在的结果。可见,人的自我存在与社会存在关系问题,便构成了人“观”历史——历史观的重要问题。尽管社会意识不是人类存在本身,但社会意识却是人类自身存在的重要特点和属性。所以,上述历史观的重要问题,便转化为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关系问题。这样一来,阐释新的历史观的入口和关键,就是首先回答这一重要问题。而对其回答,必然要涉及对意识本身的认识亦即特定的意识观。特定意识观的基本内容,就是意识的起源和生成问题。在《形态》中,马克思便以论述自己意识观为前提和载体,较为全面阐释了自己新的历史观。即是说,马克思以“从市民社会出发来阐明各种不同的理论产物和意识形式,如宗教、哲学、道德等等,并在这个基础上追溯它们产生的过程”的方式,回答了历史观的重要问题。
其二,从具体层面看,马克思所批判的对象——青年黑格尔派,他们的历史观深受黑格尔历史哲学观影响。“按照黑格尔的体系,观念、思想、概念的产生、规定和支配人们现实生活、他们的物质世界、他们的现实关系,他的叛逆的门徒们从他那里承受了这一点”。①《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年,第321页。马克思这个论断,不仅指出了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从来都没离开过黑格尔的哲学基础,而且指出了黑格尔历史哲学的主导思想:“世界上过去发生的一切和现在还在发生的一切,就是他自己思维中发生的一切”,亦即一切历史都是精神或意识的发展史,意识自身内在的发展逻辑就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性,而这种必然性的推动者则是个人意识的最高点——理性。②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第128-138页。对此,马克思讽刺性地批评道:“从前的目的论者认为,植物所以存在,是为了给动物充饥,动物所以存在,是为了给人类充饥,同样,历史所以存在,是为了给理论充饥这样的消费服务。人为了历史而存在,而历史则为了真理的论据能存在而存在。在这种批判的庸俗化的形式中重复了思辨的高见:人和历史所以存在,是为了使真理达到自我意识。”③《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284页。可见,青年黑格尔派用意识规定彰显存在,把意识置于社会历史发展之根源处,而把历史看做是意识的表象、外化及其有限性。就此而言,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观,与其说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观点,还不如说是关于人类发展与意识特别是与自我意识之间的关系的观点。这样意识观也便成了历史观的思想前提和重要组成部分。既然如此,批判青年黑格尔历史观,首先必须从批判其意识观开始,以此捣毁历史观之基础和支柱。
其三,从论述需要看,表达自己独特认识,形成具有个性的观点,需要借助于特定的范畴。因为,“范畴是区分(人与自然界)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即认识世界的过程中的一些小阶段,是帮助我们认识和掌握自然现象之网的网上纽结”。④《列宁全集》第5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78页。马克思欲构建自己新的历史观,既需要立足业已存在的诸如“意识”、“存在”等相关范畴,更需要引入和重建新的范畴,以此来支撑和表达观点,进而彰显其独特性。正是基于这种需要,相对于“自我意识”、“实体”、“唯一者”、“类”等思辨哲学范畴,马克思引入了“分工”、“生产力”、“交往”、“交往关系”等物象性范畴。这些新范畴本身便体现出新历史观的因子,而它们按照特定逻辑顺序的组合,便构成了新历史观本身,亦即是新历史观的完整表达,并彰显着新历史观的思维脉络和表达进路。
综上可知,马克思在《形态》中,较为深入地揭示了意识之生成特性。它不仅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意识观的重要内容,而且是马克思阐释唯物史观的重要入口和凭借。对此的进一步研究,具有重大的学术空间和潜力,是拓展《形态》研究的应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