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ll Hymes及其“交谈民族志”理论*
2012-08-15韩晓玲陈忠华
韩晓玲,陈忠华
(烟台大学外国语学院,山东 烟台 264005)
一、交谈民族志透视中的Hymes
“交谈民族志”,这是我们对 ethnography of speaking这一英文术语所给出的汉译名。此前,我们曾译为“交谈(之)民族文化研究”。①陈忠华,韩晓玲:《语言学与文化人类学的边缘化及其交迭论域》,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在我国内地学界,这个术语还有其他一些汉译形式,影响较大的如:王宗炎先生在《英汉应用语言学词典》中译为“民族语言交际学”,戚雨村先生在《语言学百科辞典》中译为“交谈民族学”,杨永林教授在R.Fasold的导读中译为“言语交际民俗学”,纳日教授在W.Foley的导读中译为“说话民族志”②Foley,W.Anthropological Linguistics:An Introduction.Oxford:Blackwell,1997.,而林书武先生在“人类语言学”一文中则译为“言谈民俗学”,还有周庆生在“中国首届人类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哈尔滨,2005)上译为“言语民族志”③戴庆明,周庆生:《人类语言学在中国——中国首界人类语言学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6年。,如此等等,不一而足。可见汉译这一术语的难度,由此又折射出“speaking”这一概念内涵的复杂性以及我国学界对它的多解性。
作为一个理论概念,在最概括的意义上理解,“交谈民族志”当指语言人类学家调查和研究特定文化语言实践的一种方法论体系。按照Hymes的解释,交谈民族志的目标,旨在揭示言语(speech)中实际存在的而非理论中的抽象的“语言-文化”关系。④Hymes,D.Linguistic method in ethnography.In P.Garvin(eds.).Method and Theory in Linguistics.Paris:Mouton,1970,p266.Hymes说,他自己是把交谈民族志理解为一种关于言语的描写理论,这种理论把言语看作是一种“文化行为(Cultural behavior)系统”⑤Hymes,D.Foundation in Sociolinguistics:An Ethnographic Approach.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74,p89.,描写的任务旨在揭示这种系统的多样性。
1970年代开始,“交谈民族志”向社会语言学方向发展,“交谈民族志”因此成为“交际民族志”(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后者已经不仅仅只是一种方法论体系,而是有自己的理论框架的研究领域(field of study),Saville-Troike甚至把它提到新生学科(emergent discipline)的地位。①Saville - Troike,M.The 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An Introduction.Oxford:Basic Blackwell.,1982,p1 -2.
西方学界普遍认为,作为一种方法论体系,“交谈民族志”是由Hymes首先提出,并与Gumperz合作推进发展,后由其他一些学者参与完善起来的。Hymes发挥了主导作用,是公认的奠基人。更有《交际民族志导论》一书的作者、美国乔治敦大学的M.Saville-Troike教授,直白地称Hymes为当之无愧的“交际民族志”之父②Saville-Troike,M.The 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An Introduction·Acknowledgements.1982.。推崇之意溢于言表,足见Hymes在交谈民族志领域的原创性影响。
Dell Hymes(1927-2009),是美国当代重要的语言学家、语言人类学家、社会语言学家和民俗学家,曾分别担任美国语言学会会长(1982)、美国人类学协会会长(1983)、美国民俗学会会长(任职年代不详),他还是美国社会科学研究委员会董事会(Board of Directors of the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Council)成员,上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担任过美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语言学委员会委员。Hymes 1953年在印第安纳大学获人类学硕士学位,之后留在该校继续深造,转修语言学,同时辅修人类学和民俗学,1955年获博士学位。毕业离开印第安纳大学之后,Hymes先后在哈佛大学、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和宾夕法尼亚大学从事教学和学术研究,涉足的领域有语言学、语言人类学、美国语言人类学史和社会语言学、民俗学以及民族诗学(ethno-poetics)。辞世前,Hymes为弗吉尼亚大学语言人类学荣誉教授。
Hymes是因为创立和发展交谈民族志而享誉国际学界的著名学者。就我们所关注的论域而言,以下若干重要论著和工作能够体现和反映Hymes在此领域几十年辛勤耕耘的学术成就与建树:
1962年,发表论文《交谈民族志》③Hymes,D 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Readings in the Sociology of Language.The Hague:Mouton,1962.,我们称之为Hymes的“立论之作”。此前,这篇论文在1961年的一次学术会议上宣读;1963年,发表论文《语言人类学的目标与概念》(Hymes,1963);1964年,编辑出版大型综合文集《文化与社会中的语言——语言学与人类学读本》,并为该文集撰写长篇绪论,为文集各部分撰写“导言”;1972年,创办学术期刊《社会中的语言》(Language in Society),并任主编;1974年,出版个人专题论文集《社会语言学的基础:一种民族志方法论》④Hymes,D.Foundation in Sociolinguistics:An Ethnographic Approach.Philadelphia: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1974.,其中共收作者10篇相关论域的论文;1980年,出版第二部个人专题论文集《人类文化语言学研究文集》,其中共收作者8篇相关论域的论文;1983年,出版第三部个人专题论文集《语言人类学史研究文集》,其中共收作者8篇相关论域的论文;1996年,出版第四部个人专题研究文集《民族志、语言学、叙事不平等性》,其中共收作者10篇主题论文。此外,Hymes还与Gumperz合编论文集《社会语言学的方向:交际民族志》⑤Gumperz,J & D.Hymes.(eds.).Directions in Sociolinguistics:The 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Oxford:Basic Blackwell,1986.。论文集第一部分“民族志描写与解释”(Ethnographic Description and Explanation)的开篇之作“语言与社会生活的互动模型”,就是Hymes(1986)的贡献。而这篇论文最早形成于1967年,其中所涉及的研究工作也是作者在1960年代中期开展的民族志实践。
我们注意到,上述学术研究成果及其所反映的交谈(交际)民族志实践工作,并不是Hymes在此领域的全部活动记录。而且,已列成果中还有多篇曾被其他论文集转录,甚至多重转录。
在有限研究的基础上,我们曾对Hymes有过一段简短、凝炼的评价:“他在言语功能的分类与范畴化和语言使用多样性的文化解释,在交际能力理论与实践,在社会语言学民族志方法论等诸多领域,进行了许多具有开创性意义的研究,其学术思想在人类语言学、社会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教育论以及跨文化交际理论和话语分析等大扇面学科之间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⑥陈忠华,韩晓玲:《语言学与文化人类学的边缘化及其交迭论域》,北京:外语教育与研究出版社,1997年,第29页。。
我国内地外语学界初识Hymes应该不早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自此,Hymes的学术思想和理论大致从三个方向相继进入我们的学术视野。首先,进入80年代,交际法语言教学(communicative approach to language teaching)的思想开始普遍影响我国的外语教学实践。继之或基本上与此同时,外语界开始关注西方的社会语言学原理与方法。而到80年代中期,西方学界对Chomsky语言理论的冷静思考和全面认识也开始为我们所熟知和接受。这三个方向又都聚焦于“交际能力”这一概念,这是Hymes针对Chomsky的“语言能力”概念所作出的重要修正和补充。由于Hymes是围绕语言使用及其社会文化因素来阐述交际能力的,因此这一概念具有重要的社会语言学和语言人类学意义。殊不知,这一概念的原生之处就是Hymes“交谈民族志”思想和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交谈民族志:从方法论框架发展而成的研究领域
“交谈民族志”理论的产生和发展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1962年,华盛顿人类学会(Anthropological Society of Washington)编辑出版了一本论文集《人类学与人类行为》(Anthropology and Human Behavior),其中收录了一篇题为《交谈民族志》的论文,作者就是当时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工作的Hymes①Fasold,R.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Oxford:Blackwell,1990,p323.。这是有关“交谈民族志”最早的文献记载,文章的发表标志着Hymes首先和首次提出这一概念使用这一术语,并在美国语言人类学界开始产生影响。这篇论文后来又被其他文集多次转载和刊用,至今还以电子版在Hymes的网页上发布。
两年后,1964年,Gumperz与 Hymes合作编辑一部文集,标题为《交际民族志》,并在美国人类学协会的会刊《美国人类学家》(American Anthropologist)第66卷的专辑号上发表。Hymes为该文集作导论,题目为《引言:关于交际民族志问题的探索》(Introduction:Toward Ethnography of Communication)。这篇导论文章后来被英国社会语言学家P.Giglioli收录到他主编的论文集《语言与社会语境》,并列为文集第一部分的首篇②Giglioli,P.Language and Social Context——Selected Readings.Harmondworth:Penguin Books,1982.。这部文集的编辑和出版,表明交谈民族志已经开始向交际民族志发展。
Gumperz,John(1922-)为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的语言学和人类学教授,深入研究过“言语社群”问题,他在这个研究领域提出的一些有见地的观点在学界中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他和Hymes都曾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后期担任过美国社会科学研究院社会语言学委员会委员③祝畹瑾:《社会语言学译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5,第36、48页。。Gumperz现在仍然还在从事社会语言学研究。在英国语言学家Keith Brown接手主编的2006年第二版《语言与语言学百科全书》中,我们读到了Gumperz写的词条论文“互动社会语言学”(Inter-actional Sociolinguistics)。④Gumperz,J.Interactional Sociolinguistics.In Keith Brown(ed.).Encyclopedia of Language and Linguistics(2ndedn.).Oxford:Elsevier,2006,p724 -729.可谓“宝刀不老”。
Hymes与Gumperz有不浅的学术渊缘,两人在“伯克利”曾有共事经历,学科专业和学术倾向上两人理性互补,在许多学术场合和活动中两人也多有切磋和合作。进入70年代,Hymes与Gumperz继续合作,广泛、深入地开展“交际民族志”方面的探索和实践,并在语言学、人类学和社会语言学的边缘领域产生了广泛的影响。1972年两人合编一部文集《社会语言学的研究方向:交际民族志》,Hymes为“文集”作序,Gumperz为文集写导论,Hymes的论文《语言与社会生活的互动模型》收入其中。同年,Hymes的论文《关于交际民族志问题的探索:交际事件分析》被Giglioli节选转录。
此前,1971年,Hymes在英国社会人类学协会(Association of Social Anthropology)出版的第10号专辑《社会人类学与语言学》(Social Anthropology and Linguistics)上发表论文《社会语言学与交谈民族志》(Sociolinguistics and 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⑤Couthard,M.An Introduction to Discourse Analysis.New York:Longman,1985,p199.。1974年,Hymes出版个人专题文集《社会语言学的基础:一种民族志方法》。
除Hymes和Gumperz之外,还有其他一些学者对“交谈/际民族志”的理论完善和实践应用也做了许多工作,其中值得特别注意的是美国学者Bauman和J.Sherzer曾合作编辑《交谈民族志问题探讨》(Explorations in Ethnography of Speaking),其中收有Hymes的论文《论交谈的方式》(Ways of speaking)。翌年,两人在《人类学年度评论》(Annual Review of Anthropology)第4期上合作发表论文《交谈民族志》(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还是这两位学者,1985年又合作出版了专题研究报告《交谈民族志中的实例分析》(Case Studies in 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⑥Fasold,R.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p316.。
在理论总结方面,M.Saville-Troike的《交际民族志导论》一书对“交谈民族志”的理论发展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在这部著作中,Saville-Troike不仅给出了交际民族志的论域、基本论题、研究方法,以及历史渊源与发展、学科意义,还论述了它的基本概念与术语。正如本书的责任编辑Peter Trudgill在出版序言中所指出的那样,“这是第一部意在综合而又概括性地介绍交际民族志论域和论题的书著”,“本书的作者尽力将语言学的专门知识与广泛的人类学思想相结合,……以各种不同的语言社群为例,……研究社会语境条件下的交际行为及其规范”,“是一种真正的‘社会中的语言研究’”(a study of language in society)。
上世纪80年代以后,在“交际民族志”的原创理论方面,无论Hymes和Gumperz还是其他学者都不见有什么更新、扩展或者深化。文献线索揭示,Hymes从这一时期开始把学术目标更多地转移到语言人类学史研究和民族诗学方面,而对“交谈/际民族志”方面的专论则少有涉及。论文集《民族志、语言学、不平等状况,1978-1994文选》,应该是Hymes与此领域有关的最新近研究。
综观“交谈民族志”的产生和发展历史,从Hymes提出这一概念到他后来发表的相关论作,近半个世纪以来,该领域的研究基本可以分成两个大的阶段,大致以20世纪70年代中期为分界,前期是以Hymes本人以及他和Gumperz合作进行的本体论建构研究,后期则是针对言语的社会文化变异现象的应用研究。这种应用研究表明,语言人类学研究与社会语言学、跨文化交际以及话语分析社会文化方法论等学科和研究领域,表现出愈加紧密的联系。如今,作为一种探究途径和方法论体系,“交谈/际民族志”的理论影响和实践应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为活跃。
现在,我们简单地探讨一下“交谈民族志”的理论背景与渊源。按Hymes本人最早的表述,“交谈民族志就是对交谈活动的情景与作用以及它的模式和功能进行探索”①Hymes,D.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1962,p101.。“交谈民族志”首先把语言看作是一个特定社群的交谈(speaking)或交际,继而把交谈看作是人类社会中的一种活动(an activity in human society),再把交谈的组织形式置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和探索目标。如果说交际活动就是语言的使用,那么“交谈民族志”就是把对语言使用的描写与社会和文化价值分析联系在一起。可以看出,无论是在探究对象和方法上还是在出发点和目标上,应该说,“交谈民族志”对语言学和人类学都是一种超越,它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则远远超出了语言学和人类学。
针对20世纪60年代人类学的实践倾向和语言学的理论发展趋势,Hymes曾不无关切地提出,人类交际是一大重要的探索领域,但遗憾的是,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却都疏忽了对它的研究。Hymes认为,在人类学领域,人类学家虽然早就开始采用“民族志”的方法来探究民族文化问题,但对语言或语言使用的描写和分析却一直都没有成为主要和重要的研究内容,研究语言充其量只是为探索其他内容服务的工具和手段。换言之,人类学家没有或者说无意于专门研究人类的言语交际及其跨文化比较。
同人类学领域相比,语言学领域则是另一种倾向。Hymes同时又指出,“在过去的30年里”,语言学家对语言的研究太局限了,他们甚至是蓄意忽略对交谈者的语言使用方面的研究,而一味执着于语言抽象系统的分析。
站在中立的态度评价,我们认为Hymes的这番意见是比较客观和中肯的。纵观Hymes所论及的美国语言学史,虽然流派纷呈,理论各异,却都以形式分析和抽象理论为目标和宗旨。
但是无论怎么说,由于各自的理论目标不同,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在语言研究领域确实留下了一个不该产生的大空白。之所以说不该,是因为根据“交谈/际民族志”理论,语言本质上只属于人类,因此研究人类就不能不研究语言实践,研究语言实践又不能不研究交际或者交谈;而研究语言实践或者交际就必须要考虑社会人群的文化价值与信念。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交谈/际民族志”把人类、语言、交际和文化置于一个有机系统中,并以人类交际的基本原则和规律为其研究目标,这一目标的设置无疑有助于重新建立类似20世纪20年代那样的人类学家和语言学家之间的学术联合②Robins.R.A Short History of Linguistics(1stedtion).London:Longman,1967,p207.,从而填补了两个领域留下的空白。Hymes相信,有了“交谈/际民族志”,语言学家可以把理论研究从语言的抽象结构系统延伸到社会文化系统,也就是把交谈者在什么社会环境下如何使用这些抽象结构也纳入自己的研究领域;而人类学家则可以在“民族文化研究”课题清单中增加语言实践描写的项目,从而使文化人类学研究变成了语言人类学研究。③Fasold,R.The Sociolingvistics of Language,1990,p40.
鉴于“交谈/际民族志”的重要意义,Hymes曾经指出,有必要使其成为“第二种描写语言(科)学”(a second descriptive science of language)。这门描写科学不仅要研究语言结构,而且要研究语言使用,研究交谈规则,亦即交谈者的特殊交谈方式、交谈话题以及语信形式与特定的交谈环境和活动的关系。④Hymes,D.Foundation in Sociolinguistics:An Ethnographic Approach,1974,p5.
美国佐治亚州立大学的社会语言学家R.Fasold认为,尽管“交谈/际民族志”尚未就人类交际的方方面面建构起文化理论模型,但这个领域却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越了其他社会科学对语言使用所进行的文化分析。至于它在方法上表现出的欠严格和精确,那是因为它关注的是各种文化中的人类价值,而人类文化又太复杂、分异性太明显,不适宜采用定量分析或者实验方法来研究。按Fasold的话说就是,靠几条原理和有限的切分单位是不能解释清楚文化现象的。①Fasold,R.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p61 -62.
三、“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Hymes的立论之作
文献显示,Hymes早在1959年便已开始涉足人类交际尤其是言语问题研究,但把“交谈民族志”作为一个概念提出来,并形成一种明确和相对完整的学术思想,则是在1962年,其标志就是收入《人类学与人类行为》文集中的那篇宏论“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该文后又被社会语言学家J.Fishman完整地收入到《语言社会学读本》之中。因此我们可以说,Hymes 1962年见诸学界的那篇论文“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就是他关于“交谈民族志”的立论之作。该论作全文分五个部分,依次为:引论;认知和表达行为中的言语;关于交谈的描写分析;言语社会化;结论。
概括地讲,Hymes通过这篇论文表达了三个重要思想:对言语本身及其重要性的认识,亦即言语观;关于言语及其研究在语言学和人类学中的理论地位;关于言语研究方法论的思想。
我们看到,Hymes这篇论文通篇都是围绕言语问题展开论述的,言语问题既是出发点又是目标。可以说,Hymes关于“交谈民族志”的理论就是在言语研究的基础上建构起来的。
Hymes并不是最早关注言语问题并对言语进行研究的学者。早在1934年,奥地利心理学家Bühler发表了《语言理论》(Sprachtheorie)一文,Bühler在这篇文章中阐发了一种关于语言模型的理论,其中就含有言语问题方面的观点,②Duranti,A.Linguistic Anthrography.Cambridge:Can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7,p353、219、282、284、289.这在当时的欧洲语言学界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差不多是在Bühler关注言语问题的同时,英国哲学家Wittgenstein以及苏联心理学家Vygotsky也都在思考着同样的问题。此外,更有人类学家Malinowski和语言哲学家Austin也都在此一时期从不同的视角开始认真地研究言语现象。
再往后,受Bühler言语理论的积极影响,语言学家Jakobson提出了著名的“言语事件模型”。应该说,这是语言学家对言语问题开展功能理论研究最早的例子。虽然Bloomfield早于Jakobson在《语言论》中也涉及言语,但他并没有从社会功能的角度对此开展系统研究。“言语事件模型”表明,语言学家不仅开始把语言置于人类活动之中来考察,而且把语言本身就看作是人类活动的一种工具,语言的形式研究与功能研究开始发生联系。
进入60年代,语言学同其他社会科学相互渗透和融合,产生了许多以言语为研究对象的新兴学科,如功能语言学、话语分析、互动社会语言学交际理论等。到了Hymes,“交谈民族志”把关于言语的研究又推向了语言人类学和社会语言学。
Hymes的言语观与先于他的各种言语理论,无论是出发点和目标抑或是内容和分析方法上都存在着本质的区别,区别点就在于Hymes把言语当做是文化系统。这是他作为语言人类学家的立场所决定了的。
A.Duranti曾经指出,Hymes通过对 Jakobson“言语事件模型”进行提炼和扩展而建构起了自己的言语事件模型。由此可以断言,Hymes的模型显然就是在Jakobson模型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实际上,且不说这两个模型的组元及其结构有很大的不同,单就模型的理论出发点和目标而言两者也是不能相提并论的:Jakobson的模型仍然以语言代码和形式分析为中心,而不涉及言语事件的社会文化组织。在Jakobson的模型里,言语虽然成为一种功能抽象,但它仍然是一种语言单位。而Hymes的模型则以社会文化组织亦即言语社群为出发点,言语不只是一种语言单位而且已经变化成了一种社会单位③Duranti,A.Linguistic Anthrography,1997,p288 -289.。
由于Jakobson的模型继承了Bühler语言理论中的主要观点,因此可以认为,Hymes与Jakobson在言语观上的区别大抵也就是Hymes与Bühler的区别。再作一点延伸,如果说Bühler和Jakobson意在对语言(形式)作功能抽象的话,那么Wittgenstein和Austin关注言语现象则意在对语言使用作哲学抽象。共同之处是两种理论都把分析单局限在最大抽象单位即句子和语句上。此外,两者都设定言语是人类普遍特征;也就是说,无论理论语言学家还是语言哲学家,他们都是不分析语料的文化来源的。与此完全相反,Hymes的言语观则恰恰排除语言抽象和哲学抽象,他所注意的正是具体的现实语料及其文化分析。
相比之下,Hymes的思想更加趋近人类学家Malinowski的言语观和方法论。遗憾的是,按Hymes自己的评价,Malinowski虽然致力于言语的文化研究,但碍于他本人在现代语言学(分析方法)方面的欠缺而终就未能在此领域有大的建树。①Hymes,D.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1962,p133.
以上分析表明,Hymes关于言语的思想最独特也是最本质的内容可以表述为这样两个要素:一是把言语等同于文化系统(cultural system);二是主张对这种文化系统应该作充分的语言学分析。第一个要素即言语观,第二个要素即言语研究的方法论。
最能体现Hymes言语观的是他提出的“言语机体”(speech economy)的概念。对“言语机体”,Hymes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但从散见的表述中我们可以归纳出关于该概念的最一般的理解,即关于各种交际方式包括交谈、言语和交际事件的成份要素及其结构组织。Hymes强调,“言语机体”是根据(言语)社群而不是根据语言代码的同一性或者语言边界来加以界定的,因为人类的言语行为不完全是一个语言代码问题,更多的是一个文化和个性(personality)问题。Hymes说,他无意把一个系统(system)强加于言语,(故我们将economy译为“机体”,避而不用“系统”这一术语,尽管economy本身含有“系统”的意义),而是通过一系列的相关提问来对言语作出表述。②Hymes,D.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1962,p107,123,128.
根据Hymes的表述,“言语机体”应该有三个既有内在联系又可作分别讨论的方面,即言语事件、言语事件的组成要素以及言语的功能。
关于言语事件,Hymes在1962年的论文中并未给出明确的定义。1964年,Hymes曾用“交际事件”这一术语取代了“言语事件”,但到1972年他又放弃了“交际事件”的表述,重新使用“言语事件”这一术语,并把“言语事件”严格地定义为“在言语使用规则和规范直接支配下的各种活动或者活动的各个方面”③Duranti,A.Linguistic Anthrography,p289.,诸如学术报告、电话交谈、布道、祈祷、面谈、讲笑话等都是言语事件的例子。根据这一观点,言语在这样的活动中具有关键的定义作用,如果抽出言语要素,则这些活动就不能发生和展开。这就把“言语事件”同“言语情景”(speech situation)这两个概念作了明确的区分,“言语情景”用以指言语在其中只具备次要或者从属作用的活动,如一场足球比赛、与朋友的一次散步、乘坐公交汽车、参观艺术展览等。
此外,言语行为也是用以定义“言语事件”的一个相关概念。Hymes提出,言语情景、言语事件和言语行为都属于互动单位(units of interaction),三者之间等级由大到小,依次构成一种套迭关系,即言语事件由言语行为构成而在言语情景中发生。比如,一句笑话可以成为一个言语行为,如果这一句笑话是在会话中出现的,则会话就成为一个言语事件;而该言语事件又可以是一次聚会中的一个活动,其中,聚会便是最大的互动单位,亦即言语情景。④Fasold,R.The Sociolinguistics of Language.1990,p42-43;Couthard,M.1985,p42-43.
Hymes关于言语行为、言语事件和言语情景的区分、界定与表述,无论在标准抑或是方法上都存在一些问题,但作为一种整体言语观的组成部分,这些观点在语言人类学、社会语言学、跨文化交际理论、话语分析等领域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Hymes 1962年提出的言语事件组成要素共有七个,即:发话人(sender)、受话人(receiver)、语信形式(message form)、信道(channel)、语码(code)、话题(topic)以及言语环境(setting)。Hymes在论文中直言,这七大要素是受Jakobson观点的直接影响提出来的。⑤Hymes,D 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1962,p24.
1972年,Hymes将这七大要素又细化为16条小要素。之后,为方便记忆,Hymes把这16条要素归纳为以下八大条,并重新作了如下定名:情景(situation),由言语环境和心理环境组成;参与者(participants),包括广义受众;目的(ends),分结果和目标两种情况;行为呼应(act sequences),指语信内容与语信形式保持一致;基调(key),指交际风格和气质表现;手段(instrumentalities),包括信道和言语形式;规范(norms),尤其指对互动中的言语行为解读的要求;语类(genres),指语域或语体范畴,如诗歌、神话、谚语、学术报告、商务信函等。
这八大要素,如果取其英语称名的首字母并按序组合,恰好是一个英语单词SPEAKING。这种归纳、分类、命名与Hymes对“交谈”(speaking)的研究这一主题产生了形式巧合。
Hymes特别指出,按“交谈民族志”的要求,言语事件要素的分类与范畴应该是“etic性的”而不应该是“emic性的”,前者指客观现实范畴,后者指主观抽象范畴。Hymes借用Pike的概念来强调,言语事件组成要素带有明显的社会文化特征;也就是说,鉴于言语社群的跨文化分异,任何言语事件的分类和范畴都应该根据本土的客观实际来确定,而不应该是跨文化等同的。
言语机体的第二个方面是言语功能,Hymes为这一小节所列的标题是“言语事件中的功能”(functions in speech events)。这表明,Hymes有意将言语功能问题置于言语事件的论域中进行阐释。而这一阐述视角无疑反映了Hymes的一个重要观点,即“必须把言语功能的概念纳入行为理论”。①Hymes,D.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1962,p115.
Hymes强调,从“交谈民族志”出发,言语功能的分类和范畴都不应太狭义,功能集也不能一成不变。虽然有些种类的功能是带有普遍性的,但发现并确定那些带有跨文化差异的特殊功能或者普遍性功能的特殊情况则是更为重要的工作。据此,Hymes提出了一个广义的言语功能分类体系,这个体系与他在前一节提出的言语事件要素体系相对应。Hymes解释说,每一种言语功能都可以有多种称名,且每一种称名合适与否都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该分类体系内含七个功能范畴,即:表达功能(expressive),又可称情感功能(emotive);指令功能(directive),又可称意动功能(conative)、语用功能(pragmatical)、修辞功能(rhetorical)、劝导/说功能(persuasive);诗歌功能(poetic);联络功能(contact);元语言功能(metalinguistic);指称功能(referential);语境功能(contextual),又可称情景功能(situational)。
Hymes指出,言语事件的所有特征,包括语言代码在内,都可以参与言语功能的表述。但必须明了的是,任何一种功能都是在整个语句水平上实现其作用的。
Hymes关于言语功能的阐释,我们可称之为“民族志法言语功能研究”(ethnographic approach to speech functions)。这种研究不仅在功能性质的认识上而且在方法上都不同于语言学或语用学中的相关研究,其最为独特之处在于,“在社群(交际)行为的范围内研究言语功能的分布”。所谓分布(distribution)研究,Hymes是指发现并确定各种不同功能之间的对比特征以及每一种功能的表现模式。(1962:119)Hymes认为,采用民族志法研究语言功能需要解释几个难题,其中主要的有如下两个:(1)某一特定言语功能与某种特定言语事件之间的关系;(2)某一特定言语功能与言语事件组成要素之间的关系。②Hymes,D.The ethnography of speaking.In J.Fishman(eds.).1962,p121 -122.
关于第一个问题,Hymes提出,一个给定的言语事件中通常会出现一种以上的言语功能,而在多种言语功能的情况下,言语功能表现出等级特征;即是说,其中有一种功能具有支配或指导作用。是故,言语功能与言语事件绝非一一对应的关系,两者既有平行、和谐的情况,也有不一致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是由第一个问题衍生而出的,相比之下,这个问题更为复杂一些。Hymes指出,在实际情景中,言语事件要素与言语功能远非简单的一一对应关系,每一个言语功能似乎都总是涉及两个甚至更多的言语事件要素。在此问题上,Hymes与Jakobson的观点相去甚远。Jakobson在提出“言语事件模型”之后曾解释说,言语事件要素与言语功能的关系不是前者“决定”后者,而应该是后者“被聚焦”(be focused upon)在前者上。但无论作何解释,Jakobson与Hymes在这个问题上的分歧是客观存在的。从更高层次上看,这种分歧又反映了语言学与语言人类学或者交谈民族志的不同立场。
针对Jakobson的“对应论”,Hymes提出了两种“非对应观点”。第一个观点是,一种言语功能必须要在与其他功能的关系中才能作出合理的定义。在Jakobson的框架中,“交感功能”(phatic)是与言语事件中的“联络”要素相对应的。所谓联络,Jakobson用以指发话人与受话人之间的交际接触,包含物质信道(physical channel)和心理联系(psychological connection)这样两个因素,与“联络”相关的“语信”主要是为了建立、延长或者中断交际。但Hymes却认为,“交感功能”可以看作是一种交互式的“表达功能”,其定义必须涉及“指称功能”。另外,Hymes还提出,交际者之间的心理联系很大程度上与物质信道的性质和状态无关,故主张将“联络”作为一个言语功能,而把“物质信道”和“心理联系”作为该语言功能的两个亚类。
Hymes的第二个观点是,一种言语功能必须要放在使用语境(context of use)中才能作出正确的定义。在Jakobson的框架中,“语信”是直接与“诗歌功能”(poetic)相连的言语事件要素;也就是说,两者是一种单项对应的关系。Jakobson也曾解释说,他所提出的“诗歌功能”不一定专指诗作或诗章(poetry),而是指关于语言的主观态度(einstellung on message)的任何情况。这就意味着,“诗歌功能”是“语信”的文体价值(stylistic values)。对此,Hymes指出,文体价值取决于它在语境中的知觉。一个“语信”不仅有“指称”价值,而且还有“表达”价值或者“指令”含意,在受话人与发话人缺乏共享规约(包括语码规约和意义规约)的情况下,如果只关注“指称”价值而忽略“表达”或者“指令”价值,就会产生错误的理解。而交际参与者之间缺乏共享规约,实际上可解释为不同行为群体的交际者进入同一言语情景。
Hymes最后指出,言语功能与言语事件以及言语事件要素构成了“言语机体”的三个方面,其中任何一个方面的描述都必须依赖另外两个方面。作为一种交际民族文化特征,言语机体在社群之间不可能是等同的。换言之,在不同的文化中,言语功能、言语事件及其要素,无论是出现时机还是重要性都表现出差异。因此,言语研究更应该注重特定社群典型言语行为的研究,以及人类言语行为的跨文化比较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