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打比赛中医疗安全与事故保障机制的研究①
2012-08-15花蕊
花蕊
(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散打比赛中医疗安全与事故保障机制的研究①
花蕊
(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 江苏徐州 221116)
分别对散打运动赛时医疗方案、赛时应急抢救方案等散打比赛中的医疗安全工作进行论述,对影响散打比赛的安全因素进行分析,以降低散打竞赛中出现的人身伤害事故。提出构建散打运动事故保障机制,促进散打运动的良性发展。关键词:竞技体育 散打竞赛 医疗安全 事故保障机制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重大散打赛事越来越多。在经济利益刺激、政治因素影响下,散打运动员的身体在超负荷的运作,造成散打运动员受伤事故频繁发生,给我国蓬勃发展的散打运动带来了负面影响。2011年10月31日晚,海口“2011年中国武术散打功夫王争霸赛”半决赛上,河南75gk级运动员上官鹏飞被击打后脑不治身亡,引起了我国体育界、特别是散打界的极度震惊。这是我国散打比赛开展近30年来最严重的一次事故。竞技体育由于其追求人类体能、心理的极限,伤亡事故时有发生。在其他体育项目中也有不少意外发生——1988年,美国排球名将海曼,猝死球场,年仅31岁;2000年10月21日,青岛海牛的二队球员曹春鹏在比赛中突然跌倒在地,在送往医院的途中死亡;2007年6月,中国排球名将汤淼在俄罗斯训练中,头部着地导致瘫痪;中国著名赛车手徐浪,则在“穿越东方”拉力赛中意外丧生。足球场、篮球场、拳击赛场等对抗运动项目运动员损伤情况严重。散打是中国武术技击技术最直接的反映,运用踢、打、摔、等技术互相攻击,以点数或优势获胜的身体对抗项目。1982年11月,《全国武术散手规则》(初稿)确立以来,散打比赛规则几经变迁,从头盔、护齿、护具、护腿、护裆、护踝、拳套的“全副武装”简化为当今散打王比赛的仅有护齿、护裆和拳套的比赛,使比赛更激烈、精彩,更具观赏性,同时也增加了运动员伤害事故的出现。为了避免在散打运动的训练和比赛中出现伤害事故,就必须真正贯彻落实“安全第一”原则,就必须对散打运动伤害事故问题深入探究,对其规律有个清醒的认识,采取相应的有力措施。本文对影响散打比赛的安全因素进行分析,提出构建散打运动事故保障机制,以期为其他体育运动项目事故保障机制的建立提供参考。
1 散打运动的医疗安全工作分析
“运动员安全医疗工作是一个赛事可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赛事管理者以人为本组织理念的重要窗口。”[1]武术散手竞技比赛是互以对方身体为攻击目标,具有高风险的体育运动项目,更应做好运动员安全医疗工作。散打运动员医疗安全工作至少包括散打运动赛时医疗方案、散打运动应急抢救方案、散打运动医疗工作总结3个部分。
1.1 建立健全散打运动赛时医疗方案
赛前对每一名参赛运动员进行体检,如发现心脑血管系统异常、中枢神经系统异常、外伤未愈或有重要内脏器官疾病者禁止其参加比赛。竞赛过程中建立由外科、内科、心脏科、脑科等组成的联合医疗小组,强化培训赛时医生对散打运动常见损伤的诊断和治疗,遇到问题及时、快速的反应,进行抢救和处理,并根据运动员伤病情况作出是否继续比赛的决定。做好运动员医院治疗、转院治疗、后续服务等方面的保障工作。
1.2 建立健全散打运动赛时应急抢救方案
由卫生部门牵头,建立由急救中心、抢救医院等多部门参与的应急预案保障小组,建立绿色通道。明确各环节、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做到任务无缝隙连接,保障最短时间、最好医疗条件对受伤运动员进行救治。完善急救队伍建设,建立赛时医疗安全指挥中心。
1.3 认真做好散打运动医疗总结工作
做好赛后医疗总结工作,对比赛中出现的运动员伤害事故认真记录,做好伤害原因、伤害程度、医疗情况等细节分析,以利于散打运动安全体系、医疗工作的不断完善。
2 散打运动的安全影响因素分析
2.1 提高赛事组织者的医疗安全意识
目前我国体育赛事的运作中对运动员损伤的防范和应对还处于感性的、经验式的阶段,没有上升到风险管理的理论高度。我国散打比赛还没有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没有专门的管理人员组织和协调整个赛事的风险,赛事组织者对散打运动项目的风险性缺乏必要的认识,风险意识淡薄,应对突发事件的心理准备不足。部分赛事组织者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利益,迎合部分观众追求感官刺激的要求,提高观赏性,要求散打运动向真实搏杀术发展,运动员护具越来越少,血腥场面不断出现。虽然2000年武管中心制定的散打比赛规则,有3个身体要害部位是严禁击打的:后脑、颈部和裆部。但由于运动员是移动中进行攻击或躲闪,很难控制击打部位,踢裆和击打后脑的情况经常出现。
赛事组织者在策划赛事时要从专业角度考虑周全,从比赛角度尽量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预防要大于治疗,进行教练员、运动员、裁判员赛前培训,强调纪律,提高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赛事组织者的医疗安全意识,培养赛事管理者科学的态度和战略眼光,重视运动员的生命、身体安全是散打运动良性发展的保证。
2.2 提高教练员、运动员安全意识
由于散打运动的特点,规则允许、鼓励重击倒地读秒等因素的影响,在训练和比赛中,教练员重视提高运动员身体素质(击打力量、耐力等)、技战术水平的提高,忽视了武德教育、安全教育,甚至灌输运动员“制对手死地而后快”的思想。运动员在比赛中有“不是你死便是我忘”的思想,比赛中狠下杀手,决不留情。中国武术历来讲究习武人的武德培养,比武较技中讲求“服人而不伤人”、“礼让三先、点到为止”,但现代散打比赛受到西方竞技体育的影响,追求成绩、追求实效;观众受西方文化的影响,追求血腥、追求刺激,使散打运动员象古时罗马竞技场的“角斗士”一样野蛮、残忍。要不断提高散打运动员的个人修养,引起运动员思想上的高度重视,提高安全意识、思想道德意识,避免在赛场上故意伤人。加强运动员思想素质教育,对故意击打对手要害部位的运动员实施严厉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有的教练员盲目追求竞赛成绩,对运动员的身体状况和运动损伤不在意,安排运动员过密、过多的参加比赛,也会造成严重后果。教练员训练的系统化、科学化是运动员预防损伤的关键,散打比赛中的伤害事故均是由于技术动作不规范引起的,错误的技术动作不符合人体生理结构特点及运动力学原理,击打中处于盲目状态,从而造成自我或他人损伤。规范技术动作,加强柔韧性、灵活性练习,重视倒地等自我保护技术的学习和练习可以减少运动员伤害事故的发生。加强自我安全意识的培养,在比赛中如感觉不适,及时举手示意裁判和教练员。在身体过度疲劳和身体有伤病的情况下,不要参加竞赛,因为身体过度疲劳会使肌肉弹性、伸展性和力量下降,使机体动作协调性、神经反射能力显著降低,警觉性、注意力减退。这种情况下参加散手竞赛,很容易发生伤害事故。竞赛中注意控制节奏,听从裁判指挥。在裁判喊“停”时,也要使精神和身体处于短暂的紧张状态,因为运动员在精神高度集中的动态中,有时很难控制进攻动作。
2.3 裁判员安全因素分析
任何比赛都是要求“安全第一”的,比赛规则的制定也是以保护运动员安全为前提的。裁判在场上的主要作用是保护选手,场上裁判员最重要义务就是严格按照比赛规则的精神,对运动员有意无意所造成的犯规以及动作不合理现象,立即进行制止和判决,从而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使运动员在关键时刻不至于受伤,保护运动员的安全。在竞赛中裁判要格外关注弱势一方,对于比赛要有自己的判断,在进攻过程中连续进攻或出现重击,要有所控制,及时喊停。这就要求裁判员具有较高水平的判断能力,既不影响比赛的精彩,又能控制比赛的节奏。要全面提高裁判员专业水平,发现问题及时制止,避免更大的伤害事故出现。
3 构建合理的散打运动员事故保障机制
由于散打运动项目的特点,运动员损伤在所难免,我们既要引起思想上的高度重视,但也不能因噎废食。构建散打运动员事故保障机制,加大运动员伤病保险额度,保障运动员最大利益是促进散打运动良性发展的保障。据调查,当前我国散打比赛由国家体育总局“中体保险经纪公司”专门提供保险,仅保比赛期间的几天,保额非常低。由于散打运动员属于高险作业,保险公司不愿授保。主办单位和参赛单位为了压低成本,通常都是以最低标准保意外险,按照这样的保费标准,参赛运动员一旦发生人身伤害意外,得到的理赔最多只有几万元,很难为运动员的伤害事故提供有效的保障机制。为散打运动员等高危运动群体建立完善的人身伤害保障机制是散打运动可持续发展工作的重中之重。
4 结语
4.1 建立健全散打运动的医疗安全工作是散打运动竞赛顺利进行的保证。
4.2 提高散打赛事组织者的安全意识、教练员训练的系统化、运动员的武德培养、裁判员的执法水平,是避免散打运动员伤害事故出现的有力保证。
4.3 构建完善的运动员人身伤害保障机制是散打运动可持续发展的保障。
[1]王宇红.马拉松运动员医疗安全工作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2010,5:74~76.
[2]范明志.重大体育赛事风险管理思考[J].体育文化导刊, 2010,8:25~26.
[3]白永正,权黎明.武术散打教学与训练[M].北京: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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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2095-2813(2012)01(c)-0087-02
花蕊(1980,2~):女,汉族,山东潍坊人,讲师,中国矿业大学体育学院在读硕士,研究方向:民族传统体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