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国家认同与中华民族凝聚力问题研究
2012-08-13罗大文
[摘要]对民族认同中的民族与国家、情感与理性、封闭与开放的张力的把握,影响到民族凝聚-力的形成。当代中国社会民族凝聚力的弱化与认同障碍主要表现在:国内民族分裂主义的扩张、民族问题与社会问题的交织等方面。总结历史经验,当前要加强民族国家认同、反对民族分裂;逐步实现各民族的和谐发展和共同繁荣。
[关键词]民族认同;中华民族;民族凝聚力
[作者]罗大文,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西安,710072
[中图分类号]C95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454X(2012)02-0036-006
从民族与国家不重合的角度看,民族包括一国之内的族类共同体和超越一国边界分布在多个国家的跨国界民族或跨境民族。从二者重合角度看,民族指建立了自己国家的民族,这种民族实现了民族与国家的同一性,是一种国家民族,即国族。本文主要讨论一国内部民族与国家的关系,即前一种情况。民族认同是指民族内之认同,而民族国家认同则指国家认同。
一、民族认同张力与民族凝聚力
民族认同是社会成员对其所属民族或民族国家成员身份的认知以及由此引起的归属感、忠诚和奉献精神,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基础。它包含两个方面的认同:族类认同和社会认同。族类认同是民族凝聚力产生的自然因素,即承认彼此为同一族类;社会认同对民族凝聚力的变化起着制约作用。民族认同与民族意识、民族主义联系密切。民族意识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认同以及对其民族利益的认识、关怀与维护。民族主义则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对本民族的认同、归属、忠诚的意识和实践活动,体现为对本民族历史文化的强烈认同感和归属感,强调民族意识、民族特征和民族利益。民族认同、民族意识和民族主义是民族成员之间的精神纽带,能够把人们凝聚起来。民族认同体现为民族以及民族国家中人们之间的一种精神纽带。但民族认同也会表现出消极影响,会导致民族之间的对抗与冲突。
费孝通指出:中华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个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即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民族的多层次性决定了民族认同發展的层次性。就中国民族认同而言,可以从三个层面理解:一是各民族的内部民族认同(或族群认同);二是国内各民族之间的整体认同,即国家认同或国民认同,是指公民对祖国历史、国家主权等方面的认同,其中也包括对政党、发展道路等方面的政治认同;三是文化认同。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多民族国家中的民族认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个体同时拥有两种(甚至多种)不同形式的认同,而是在于在个体的认同层次结构中,把何种归属置于优先的级序,并以此作为自己效忠、尽义务和责任的归属单位。数据显示,在所有层级的身份中,我国公民普遍优先认同中国公民身份。如以中国人与本省/直辖市进行区分,考察我国公民对哪一种身份具有更强的认同感,70.53%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一个中国人”,只有29.47%的公众表示“首先把自己看作本省/直辖市人”。在多民族国家中,每一个成员在保有各自民族认同的同时,都把国家作为自身最高的认同和归属对象,并以此作为自身情感信念、义务责任和行为规范的最高来源,这是民族国家认同关系的理想状态。
(一)民族认同中的民族与国家
历史上民族与国家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民族与国家是合二为一的,我国长期流传的俗语“亡国灭种”就是民族与国家两个概念合二为一的一个说明。但实际上民族和国家又是不完全重合的。当今世界的许多国家,都是多民族的共同体。在“nation-state”(民族国家)的时代,民族不再是单纯狭隘的语言、血缘和狭小的地缘概念。现代民族常常泛指一个country(国家)疆界内的全体人民。如“中华民族”。传统意义上的“民族”是血缘、宗教、语言的民族,民族国家则是现代化的产物,是区隔和组织人民的现代政治形式。现代意义上的民族,正是在国家中生成的,民族国家是现代社会人们生存的基本单位依托。
在传统社会,民族和国家常常被纠结于严重的阶级对抗或民族冲突之中,受“华夷”观念支配的民族精神很难成为全国各民族、社会各阶层人们共同践行的道德义务。而居于统治地位的阶级,总是将民族和国家的整体利益从属于他们自己集团的特殊利益,甚至不惜以牺牲祖国的整体利益为代价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下层人民的民族认同和爱国行动,或受历史条件的制约而难以发挥,或被统治阶级利用而成为民族扩张的工具。“在民族国家内部两大认同之间不可避免的存在的张力关系:一种是种族的、前现代政治的民族认同;另一种是公民身份所具有的公民和政治地位。”格罗斯提出了多民族国家处理民族关系的理性原则。强调在公民国家内将族属认同与政治认同分离的思想,值得我们深思。多元主义公民国家与部族国家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公民国家在政治上把一个人的族属、文化、宗教和他的政治身份以及国家成员身份区别开来。公民的文化、宗教或族属,被视为私人事务,属于公民社会范畴。作为民主的、多元主义的、理性的现代公民国家,在政治认同与族属认同分离的情况下,承认了双重或多重认同的同时存在。不同族裔的公民在遵守宪法,不违背国家根本利益的情况下,自由地发展自己本民族的文化。“只要族群行为不危害法律统治,族群认同便是私人事务”。今天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已成为各民族成员对国家应尽的义务和职责,现代民族必须同时既是公民的,也是民族的。
(二)民族认同中的情感与理性
民族国家认同是一种自然的民族情感,又是民族的理性和良知。它是长期以来人们民族意识和对祖国深挚的爱之情感的积淀,从而集中地表现了民族心理。传统民族认同在表现方式上是以情感为主的感性形态,它强烈地表现出对故乡故土的眷恋和对悠久古老的民族传统的自豪,是一种较为保守的、单纯的、不自觉的民族认知状态。因而在民族认同中往往缺乏自觉的历史意识,缺乏能动性和创造性;民族认同的实践往往难以持久,有时甚至产生与主观愿望相异甚至相反的效果。民族认同中的非理性成分往往使其带有强烈的情绪化色彩,使民族认同碎片化和断裂化。
现代民族认同是以日常生活中的朴素感情为基础,以理智为主体的理性的民族认同。它以对民族的无限深情为生长点,但又不是单纯的情感,它把人们对中华民族的诚挚感情上升到观念形态上来,把自发的民族意识提高和发展到一种理性的政治意义上,形成了对民族问题所特有的系统的理论与观点,表现为一系列基本的道德规范和政治原则。它是情感和理性有机结合的认同。这种以情感为基础、以理性为主导相互交织的民族精神,只要真正有利于国家发展,都容易得到全民族社会各阶层人们的普遍认同和感情上的共鸣,这也正是千百年来民族精神作为民族优良传统经久不衰的魅力之所在。
(三)民族认同中的封闭与开放
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传统民族认同一方面具有刻苦、深沉、勇敢等优良品质;另一方面又带有时代的局限:安于现状、视野狭窄、保守封闭。中国古代的灿烂文明,相对封闭而又优越的自然地理和经济地理位置,孕育了士大夫阶层的自大性格和贵夏贱夷的华夏中心主义。他们往往以输出华夏文明为己任却很少考虑自己的不足,更未考虑如何向别人学习。同自然经济相联系,人们只看见自己的乡土祖国而不见世界,形成了小农式的狭隘保守的传统民族精神,一讲爱国就意味着把自己国家与其它国家区别开来、对立起来,对外部世界的反映在行动上直接导致的是自我孤立,用封闭来隔绝外界信息,以维持现状。
在近代经济文化基础上产生的多数仁人志士、并没有把抵抗列强侵略同向外国学习对立起来。但由于历史条件的制约,他们最终未能完成这一历史任务。当今时代,社会化大生产和世界市场的形成,信息网络空前发达,彻底打破了传统社会的隔绝状况,使得国与国之间的联系和交往日益紧密和频繁,以至于已经没有一个国家能够拥有发展本国经济的一切资源,能掌握世界上所有的先进技术。这使得现代民族认同具有了比传统民族认同更为丰富的内容和多样化的形式。现代社会的同一性是在与他人的对话中,是在与他们对我们的认同的一致或斗争中形成的。它打破了狭隘的民族界限,是与全球化相通的民族国家认同。它找到了发展方向,是与社会主义相统一的民族认同。它使中华民族的责任意识与关注世界进步的开放意识在现代科技基础上高度统一起来。这里,开放所意味的不仅是经济与市场的开拓,而且是文化心态与价值观的变革。
二、当代中國社会民族凝聚力的弱化与认同障碍
(一)汉族与少数民族的二元区隔
在许多领域中存在汉族公民与少数民族公民这两部分国民之间的系统性的制度化区隔。以享有“区域自治”和优惠政策(尽管具体内容有差异)的55个少数民族公民为一方,以不享有这些权益的汉族公民为另一方,在中国社会中形成了两个并立的群体。“民族成分”、区域自治和以“民族”整体为对象的各项政策强化了汉族与少数民族之间的制度性区隔,也使包括汉族在内的各族民众的“民族意识”不断强化。尽管在调查中,超过85%的不同民族的人都具有民族平等的观念,但是在民族优惠政策上却显示出较大的差异(如表1)。
客观上普遍存在的群体区隔在另外一个维度上同样把中国社会一分为二,不仅冲击了民族国家认同意识的构建,同样也带来了当前两部分国民交往中一系列值得关注的各种利益冲突和文化隔膜,对建设和谐社会非常不利。从建国以来的实践看,这个“二元结构”很不利于民族之间的沟通和交流,也不利于相互学习和文化的融合,特别是在政治认同方面弱化了“中华民族”的民族意识,不利于加强民族凝聚力来应对当前的国际形势和激烈竞争。
(二)全球化过程中国内民族分裂主义的扩张
在全球化过程中,全球民族主义浪潮也刺激和助长了中国国内民族分裂主义。国际反华势力为了削弱正在崛起的中国,一方面在经济上用高技术封锁,政治上妖魔化;另一方面则支持中国个别少数民族中的分裂活动,还在试图肢解新疆、西藏。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以来,在国外敌对势力的配合下,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在新疆、西藏等地通过各种手段制造骚乱和恐怖活动,同时在意识形态上歪曲历史、鼓动分裂。现在,“东突”等以分裂中国为目的的恐怖组织获得了其他恐怖组织的支援,新疆、西藏等地的民族分裂活动已在一定程度上国际化,对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构成威胁,也进一步削减着民族凝聚力。2009年7月5日在境外民族分裂势力的策划煽动和国内“三股势力”的组织下,乌鲁木齐发生严重打砸抢烧暴力犯罪事件,造成197人死亡、1786人受伤,严重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2011年东突分裂势力又发起多次针对平民的恐怖袭击事件。有研究者指出,从苏联的演变态势来看,中国存在的最大社会问题是民族关系问题,中国今后面临的最大威胁是国家分裂。拉萨“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已是清晰的预警信号。
(三)伤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事情时有发生
在认识到各种地方民族主义导致多民族国家离散化趋势时,还要注意到主体民族以实现国家认同的名义,忽视、压制少数民族权利和利益诉求而引发的民族认同问题。近些年来,伤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及宗教信仰的事情时有发生。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问题历来是民族问题中的敏感因索。由于汉族对少数民族习俗和信仰缺乏真正的理解与认识,特别是由于过去民族歧视的残余还未完全肃清,使得某些地方民间还流传着对这些习俗与信仰的曲解。近年来因部分媒体和出版物的记者或编辑,不懂民族常识、违反民族政策,刊登了一些有辱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及伤害少数民族感情的文章,引起了少数民族强烈的不满和抗议。这些现象受到中央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重视,给以严肃查处,已妥善地予以解决。基于这些教训,我们应当更加广泛深入地进行民族国家认同教育,提高对民族问题的认识,真正做到一切言行要有利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在处理民族关系方面,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要采取引导、教育的方法妥善解决,防止激化矛盾。
(四)民族问题与部分社会热点问题交织
随着社会转型,大量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涌入,改变了原先城市社区的单一性质。在各民族间频繁交流的同时,不可避免地会产生一些矛盾纠纷。贯穿于社会转型过程中的沿海地区与少数民族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方面的差距不断扩大的问题;贫富差距、社会腐败、公权力为利益集团所左右,凝聚力大大削弱等带来的不稳定因素;发展差距和资源开发引发的民族冲突;社会转型中的信仰危机、道德滑坡现象等,都使民族凝聚力逐步弱化。
当今社会,社会矛盾和民族矛盾总是交织在一起的。我国现阶段各种突出的社会问题,也必然在民族问题上反映出来。中国历史上,不乏打着民族招牌、实则为少数人谋取利益和地位的败类,他们挑起民族纷争,分裂中国,进行损害本民族和中华民族利益的活动。时至今日,这种斗争仍在继续。各种企图分裂祖国的行为,不但是反对全中国人民的,也是损害他们本民族利益的。
由于各民族区域、语言、心理、习俗等因素的差异和制约,决定了每个民族各自都有其特有的感情。民族感情是民族心理素质的主要表现,它反映着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如果不尊重这种民族感情,就会引起民族间的摩擦、纠纷以至冲突。
三、促进民族国家认同,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
多民族国家普遍面临着把诸多语言文化、民族、宗教等存在差异的民族共同体整合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的任务。要消除国内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逐步弱化区隔的“二元社会”界限,实现各民族和谐发展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结构性前提。
实现民族平等,反对歧视和民族压迫,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是国家发展的基本价值追求。也就是说,在新时期,仅仅一般强调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是不够的,应站在改革开放高度,强调各民族全面进步,共同繁荣。这也是当代民族凝聚力在民族问题上的根本立场。认同不仅仅是认同做一个中国人,更重要的是认同当前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制度安排,愿意在这些安排下和平相处,也即做一个好公民。格罗斯认为,公民国家建立了一种公民纽带,其法律体现就是公民权,这是一种公民的联合,国家成员的联合,而不是族群成员的联合。不同民族的公民在不违背国家根本利益情况下,发展本民族文化。因而各民族成员间最重要的认同就是“同为中国公民”这一身份的认同。
认同问题,从根本上说,就是社会制度的组织能力、吸引力和感召力的问题。一个制度有无组织能力,不是简单的利益分配问题,或者说,认同问题不是单纯的依赖经济就能解决的。所谓安定公平,保一方平安,是说一个社会的组织能力、政治能力的强弱、大小,从根本上关系到认同问题。若社会一盘散沙,政府不能令行禁止,认同感就无从谈起,那就是没有政治能力,实际上取消了自己的合法性。“民族表现了族裔的和公民的两种要素之间有时不和谐但却是必要的共生关系,这种关系是建立在官僚制以及广泛职业化的社会基础之上。在现代世界中,任何一个国家的成功,都依赖于这种共生关系和这种社会基础。”
(二)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其社会结构现代轉型,缩小民族间差距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经济基础
发展经济,是一个民族全面发展的基础,民族关系的本质特点在于各民族间物质利益的矛盾和统一。各民族首先是从自身的生存和经济发展的需要与其他民族发生关系的,只有在各民族经济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才能真正实现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民族之间的相互关系首先取决于每个民族的生产力、分工和内部交往的发展程度。这是因为,任何一个民族都不会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与其他民族不断交流物质产品、共享发明创造成果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历史上民族融合的基础是生产力发达的农业经济对畜牧经济的吸引,民族凝聚力的形成过程中经济因素是占首要地位的。今天以少数民族与东部地区汉族相比较,少数民族的发展程度远不如东部地区的汉族发达。其原因固然很多,但经济发展、特别是市场经济发展得不充分仍是重要原因。
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使少数民族在国家给以帮助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自身活力,以克服条件不足所造成的困难,促进经济发展。共同的物质利益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基本动因,互相依赖的民族经济是民族凝聚力的物质基础。
由于民族之间的差距实际上表现为地区差距、收入差距等方面。再加上少数民族地区资源开发利用和利益分配引起的纷争,极易使其产生被剥夺感和强化本民族意识,影响国家认同。各级政府要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支持,缩小民族间差距,将有助于减弱民族意识的消极因素,增强对国家和中华民族大家庭的认同感和凝聚力,也有助于消除三股势力的社会基础。
(三)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是增强民族凝聚力的思想基础
全球化背景下各种思潮的兴起,对国家认同、中华民族认同产生一定的冲击。我们一方面要通过建立公正的社会结构来形成当代社会的利益共同体,另一方面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增进各族群众的价值认同,促进社会共识,社会成员在观念和价值观方面的凝聚力一经形成,就成为一个国家和民族发展的“软实力”,从而内化国家和民族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当代民族凝聚力不断增强的根本源泉。通过核心价值观教育和民族团结教育,促进各族人民的政治社会化,培养各民族人民对国家领土和政权的支持、对国家政治体系的认同,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
应当借鉴国际上一些先进经验,把建国以来在民族、族群问题上的“政治化”趋势改变为“文化化”的新方向,把少数民族问题逐步“去政治化”。在“国民认同”和“族群认同”这两个层面中,应当强化国民意识,淡化族群意识。费孝通提出的“多元一体”具体化为“政治一体”和“文化多元”两个层面的结合,在这样一个大框架下来思考中国的民族关系问题。民族认同的要素包括共同的文化、语言、宗教,以及领土、政治、经济,所有这些东西各以不同的分量建构着新的民族国家认同。
(四)审视传统中华民族凝聚力自身的结构,提升民族凝聚力
对传统民族凝聚力自身具有的安于现状、崇尚平均、视野狭窄、排外心态等进行积极变革,克服传统民族凝聚力中过于依赖自然形成的血缘关系、宗法关系和以“华夷”观念为核心的大民族主义和排外的保守心理的局限性,扩大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开放性和包容性,根据时代的特点积极寻求民族凝聚力新的凝聚途径,以保证当代民族凝聚力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得到有效的增长。
有研究者指出,不同民族和文化由于环境的不同,可能是多渊源的,但并不意味着永远是“多元”的。因此,对于多民族格局中民族国家认同来说,“多源一体”概念可能比“多元一体”更符合中华民族的现实发展方向。
(五)防止和坚决打击国内外敌对势力的民族分裂活动
维护祖国统一,必须同破坏民族团结,分裂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毫不妥协的、持久的斗争。面临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国内外敌对势力仍不时煽动民族纠纷,培植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破坏民族团结,分裂中国。维护还是破坏祖国统一,始终是当今两种政治势力和两种社会制度进行较量、斗争的一个重要方面。
对民族分裂主义倾向与活动,一方面要通过促进民族地区发展和公民教育来消除分裂主义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民族问题从事破坏和分裂的图谋与活动,要坚决予以打击。各民族人民要团结一致反对一切分裂活动,维护中华民族团结与和谐。
总之,促进民族国家认同、提升民族凝聚力既需要各民族共同努力建构符合各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经济社会和思想基础,也需要各民族成员作为国家公民积极参与公共生活,认可和遵循国家的多重统一性,最终形成民族国家认同意识。
[责任编辑:黄润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