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资“鲶鱼效应”利好行业发展
2012-07-10作者陈亮
作者 | 陈亮
日前,工信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行业的八大领域,并提出了五项保障措施。笔者认为,民资进入电信业至少有以下三方面利好。
首先,提升业务与服务质量。通信业一直以来被民众认为是典型的寡头垄断行业,并认为目前通信行业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源在于竞争不够充分。事实上,全业务运营后,通行业务以及客户服务的性价比已经得到了显著提升,这就说明竞争是有利于行业发展的。因此,引入民间资本,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增值电信业务和互联网业务方面直接面向用户提供服务,可以发挥民间资本“船小掉头快”的优势,为不同层次、不同需求结构的客户提供灵活多样的业务和服务,甚至可以针对特殊用户群提供量身定做的专属业务或专属服务,充分发挥以人为本、快速响应市场的优势。
其次,激发有效竞争。网业分离一直是通信行业的热点话题,网业分离有利于降低重复投资和市场进入壁垒,但在目前的通信行业中实施“一刀切式”的网业分离并不现实。此次工信部发布的《意见》中,将“接入网、用户驻地网业务”和“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管理、维护”作为重点领域,尽管只是解决了网络末端的问题,但在打破固定通信业务的局部垄断以及无线基站资源不对称优势方面也会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
再次,产生“鲶鱼效应”。民间资本进入通信市场,尽管短时间内难以和三大运营商抗衡,但通过借助“主体服务跟随、特色服务差异、亮点服务超越”等策略,同样也有机会找到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地”。与此同时,从“鲶鱼效应”角度来看,民间资本进入也有助于三大运营商不断地从新竞争对手处吸收和借鉴本身目前所不具备的特点,甚至是弥补目前通信市场竞争中尚未发现的不足和缺点,在竞争中学习、在竞争中进步。
当然,我们也应认识到引入民间资本并非一朝一夕之功,事实上两年前工信部也发布过类似的政策,但实际收效并不理想。总结之前的经验和教训,若要此次发布的《意见》能够落到实处,就要求上级主管部门一方面要扫清障碍、打破目前行业中的“山头主义”,另一方面要开绿灯、为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保驾护航”。一言以蔽之,要让民间资本“敢进来、进得来、站得住”,才不会让《意见》沦为一纸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