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全面推行行政审批职能和机构归并改革

2012-06-27湖北省武汉市编办

中国机构编制 2012年6期
关键词:市直行政许可行使

● 湖北省武汉市编办

武汉市按照“综合设置、分工合理、权责一致、协调统一”的要求,归并审批职能,整合实施机构,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

一是实施审批机构归并。保留现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市直单位,原则上设立行政审批机构,可以单独设立,也可以挂牌设立。对于市直单位部分审批业务复杂、专业性强,需要通过现场勘查、单位内部会审等流程的行政审批事项,可暂按现行运行模式进行过渡(过渡期不超过3年),过渡期间,由行政审批机构统一受理、送达行政审批申请和决定,并着力探索集中统一审批的方式,逐步实现标准化审批,从而达到归并到一个机构审批的目标。市直各单位垂直管理的区级派出机构,组建专司行政审批的科(室)。各单位设立的行政审批机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二是实施审批职能归并。市直单位设立的行政审批机构,承担本单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业务办理、行政审批事务综合协调等职能。其他处(室)原则上不再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由过去侧重行政审批转为负责对审批后的跟踪管理,与省主管部门职能处(室)衔接和对审批机构的业务指导以及制定规划、调查研究、拟定政策措施、加强监督检查等。对于法律、法规授权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事业单位和由主管部门委托实施非行政许可审批的事业单位,仍行使许可职能,但需抽调工作人员进入主管部门设立的审批机构,人员编制性质和隶属关系不变,实行统一管理;对于主管部门自行委托实施行政许可的事业单位,其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原则上由审批主管部门统一收回,纳入职能归并的范围。

经过努力,市直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39个单位中,34个实现了审批职能和机构的完全归并,占总数的87.2%,5个单位实行部分归并,占总数的12.8%。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内设机构由121个调整为39个,减少了67.8%;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二级事业单位,由17个减少为14个,减少了17.6%;由主管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行使审批职能的问题得到解决,其行使的行政许可事项由审批主管部门统一收回。

猜你喜欢

市直行政许可行使
暂停行使金融合同提前终止权的国际实践及其启示
规范行政许可重在“全面”
关工委走进市直机关单位
逾期清税情形下纳税人复议权的行使
浅谈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法定性
浅谈行政许可监督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几点建议
遵义市召开市直单位老干部情况通报会
党员应如何行使党员权利?
【简政放权】国务院决定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河津市高中健美操运动现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