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再见
2012-05-30观熙
37°女人 2012年6期
观熙
2012年2月21日这天,对法国女人而言意义非凡。从这天起,在填写各种文件中身份一栏时,“Mademoiselle”(小姐,特指未婚女性)选项将不复存在,改由“Madame”(女士)统一描述女性身份。
新闻一出,很多人都举出可可·香奈儿的例子表示对该词逝去的遗憾。香奈儿女士终身未嫁,曾在饭店里纠正服务生对她的称呼,她强调自己是小姐而不是女士。“如果伊人尚在,是否会黯然泪下?”部分法国人认为,称呼一位女士为“小姐”是对她的肯定,而被这样称呼的女人通常也会感到荣耀。然而,单从保护女性隐私、承认女性独立个体来说,这应该是一个进步。
早在1952年,美国就发明了“Ms.”一词,用于称呼所有女性。原因是为了避免搞错女性的婚姻状况。从此,政府开始在正式文件中使用“女士”一词;1972年,名为《女士》的杂志问世。如今,该词已被广泛运用,与“Mr.”(男士)一样,不透露婚姻状况。它所表达的是女性有自主选择透露隐私的权利,并且这样的意愿得到了尊重。
婚姻是女人的选择,但结婚并不意味着从此成为男人的附属品。那些嫁人后要随夫姓,在称谓上消灭自我的做法,让人总想问一句“凭什么”。其实,一种称谓的变化,也反映出社会观念和性别关系的演变。
在当代汉语中,女性称谓经历了从无性别的“同志”到区分性别、年龄的“小姐”“女士”的变化,而“贱内”“老爷”等带有男尊女卑色彩的称谓被渐渐淡忘,这正是男女平等、女性社会地位提高的体现。
当人们为“小姐”这一称谓的逝去而纠结时,多少也在为某种社会关系的改变而纠结。然而,纠结归纠结,社会进步是不容改变的。
(摘自《中国妇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