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日耳曼尼亚志》看日耳曼人的婚姻状况
2017-03-17张笑笑
摘 要:《日耳曼尼亚志》是古罗马历史学家塔西佗所著,具有非常高的史料价值。塔西佗生活在罗马帝国盛极转衰的时期,作为共和制忠实的拥护者,面对罗马帝国境内的重重危机,敢于揭露现存的黑暗与腐朽,他并不是一个狭隘的民族主义者,而是真实地记述史实,站在比较客观的角度衡量罗马与其他民族的关系。书中详细记述了古代日耳曼人的政治制度、物质生活、宗教信仰以及各种风俗习惯,从中我们还可以得知关于日耳曼人婚姻状况的一些信息。
关键词:《日耳曼尼亚志》;日耳曼人;婚姻状况
1 婚姻制度
日耳曼人大多采取一夫一妻制度,“他们大概是野蛮人中唯一以一个妻子为满足的一种人,虽然也有极少数的例外,但那些例外者并非出于情欲的作用,而是自于出身高贵才招来许多求婚者。”订婚时,男方向女方交纳采礼,作为回报,女方也向男方提供一些礼物,这些采礼与礼物的相通之处在于大多是一些武器,比如女方提供的礼物可能是盔甲之类,而男方提供的采礼可能是一面盾、一支矛或一把剑,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牲畜,比如一轭牛或一匹勒缰的马。“日耳曼人多以畜群的多寡相夸耀,这乃是他们所钟爱的唯一财富,”对于日耳曼人来讲,衡量财富的标准是拥有牲畜的多寡,所以在结婚时以牲畜为采礼,而用武器作为采礼,则是因为游牧民族骁勇善战之传统与日耳曼人尚武之精神,他们也将这些视为保障自己婚姻的神力,是自己行为的一种约束。采礼由父母和亲戚出面鉴定,说明这种婚姻仪式是一种公开性的行为,这也是对婚姻的一种合理性保障。日耳曼男性应该具备不畏战争的思想,成婚之际,女性也被灌输以与丈夫共进退的思想理念,和平期间可以与丈夫一同享福,过着平稳的生活,遇到战事也不能退缩,而是应该与丈夫一起共度难关,大力支持丈夫。更为可贵的是,他们还将这种信念完整地传承下去,妻子传给子辈,子辈传给孙辈,世世代代都秉承这种信念。
2 妇女的地位
在日耳曼人的社会中,妇女占据着较高的地位。男人们非常尊重妇女,遇事也非常愿意与妇女们商量,从不轻视她们。在日耳曼人看来,妇女们拥有一种天生的神奇力量,“在传说中,有许多次已经溃败或将要溃败的战役都被一些妇女们挽救过来了,这些妇女们不断地祈祷着,并且袒露着胸脯,这样便使男子们俨然感到她们之将被奴役,而妇女之被奴役乃是他们所最痛心的事。”而且,还有妇女担任祭司的例子,“在魏斯巴兴的时代,我们见到魏勒妲(Veleda)曾被许多人长期奉为神明。早些时候,他们还曾尊崇过奥累尼雅(Aurinia)和其他许多妇女,但是,既没有谄媚奉承的态度,也不是为了任意捏造神祗。”
日耳曼人如此尊重女性的原因,在一些学者看来是母系氏族社会残存的因素,在他们看来,甥舅关系是极其密切,甚至比父子关系更加神秘,从中我们也可窥探出母系的因素。恩格斯曾经写道:“德意志人对女性的尊重,也是刚刚灭亡的母权制所遗留的残余。”结合日耳曼人的现实生活我们可以发现,并不单单是这一个因素促成日耳曼人尊重女性这一特点,而且在多大程度上应归结于这一因素也值得我们思考。
我们上述已经谈及到日耳曼人对女性“神力”的信仰,并不是她们真的拥有这种力量,而是男人天生具有一种保护弱者的使命,这一点在日耳曼男人的身上更加淋漓尽致地体现出来。真正的强者并不仅仅是通过战无不胜来彰显自己的力量,最基本的是保护弱者不受欺凌,妇女们的悲号给予他们无穷的力量,他们能夠想象自己最亲近的人被奴役是何等悲痛的事情,这也是日耳曼人军阵以家庭和血缘关系进行编排的一个因素。伤口对于他们来讲不是耻辱的象征,相反确是彰显勇敢最直观的徽章,“他们把自己的创伤带到母亲和妻子们面前,而她们也毫不畏惧地要求看一看和数一数那些伤口,”他们并不是为了获得妇女们的同情,而是为了展示自己的勇猛无畏并且从妇女那里获得更多力量以坚定自己的信念。
在母系氏族社会中,妇女之所以受人尊敬,从很大程度上来讲是因为她们在生产生活中占据很重要的地位。从《日耳曼尼亚志》中我们可以看到,塔西佗生活时代的日耳曼社会中,妇女们的作用仍然很突出。不打仗的时候,日耳曼人是怠惰的,整天喝酒睡觉,狩猎消遣,“最勇敢善战的武士们现在却什么事也不作,把一切生计家务都委给家中的妇女和老弱掌管,”“他们只有突然冲动的勇猛而不耐心于操劳和艰苦的工作,”而且在战时,妇女们也“管理战士的饮食和给他们以鼓励。”由此看来,妇女在日耳曼人中受到尊重,占据较高地位,并不仅仅是母权制的产物,而是妇女们确实在生产生活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她们是男人的精神支柱、后勤部队以及战斗的力量源泉。
3 纯洁的婚姻
根据塔西佗的记载,日耳曼人很重视对于婚姻的忠贞,他们具有坚贞的品质,可以经受起声色的诱惑,在日耳曼人中,通奸的案例很少,但如果出现了这样的案例,丈夫便可以行使自己特有的权利。“如果妻子与人通奸,丈夫就将她的头发剃光,剥去衣服,当着她的亲戚将她赶出家门,穿行全村将她笞打一遍,”对于日耳曼人来讲,不守贞节是不可饶恕的行为,这不仅仅使伴侣蒙受羞耻,对于自身而言也是得不偿失的一种罪过。如果女人做了奸淫之事,即使她年轻貌美、富有资财也不会轻易得到男人的接纳。但是这些丑闻不会成为人们闲时的笑料,也没有人会以勾引他人为一种时尚的风气他们以一种自制力来控制自己,以保持纯洁与坚贞。“有些部落对女性的要求更加严格,在那里只有处女可以结婚,结婚以后,她们便不可以再有其他非分的妄想,而是全心全意对待自己的丈夫。节育和杀婴行为,在他们看来是不可容忍的丑行。值得注意的是,塔西佗只对通奸妇女的惩罚作了记载,而对通奸丈夫应面临哪些境况却只字未提,由此可见此时的日耳曼社会已经由母权制过渡至父权制,女性应对男性的忠贞不二已经变为整个社会的主流思想。
4 小结
塔西佗书写《日耳曼尼亚志》的目的,很大程度上在于通过对日耳曼人生活习俗的描述,反衬罗马现存的严重社会问题,以此对罗马人进行道德说教,表现出他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怀与民族忧患意识。书中描写的日耳曼人对婚姻的敬仰与忠贞、对妇女的尊重和对子辈的培养等优良习俗,恰恰对照出罗马社会中存在的腐败、通奸与堕落的行为,他认为在日耳曼尼亚的风俗习惯,比强制性的法律要更为有效。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正是因为塔西佗将日耳曼人塑造为罗马人应学习的榜样,在记述中可能会加入一些主观色彩,所以对于日耳曼人婚姻状况的记述并不是十分全面。但他敢于摆脱罗马人的立场,用比较客观的角度来描述日耳曼人,这正是他的可贵之处。
注释
①②③④⑥⑦⑧⑨⑩[古罗马]塔西佗著;马雍,傅正元译:《阿古利可拉传·日耳曼尼亚志》,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64、57、59、59、59、63、57、59、65页。
⑤《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137页。
参考文献
[1][古罗马]塔西佗. 阿古利可拉传·日耳曼尼亚志[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刘文明.上帝与女性 传统基督教文化视野中的西方女性.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张笑笑(1993-),女,汉,山西省晋城市,在读研究生,硕士,地区国别史,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