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完美释放》被迫删减看记者的道德困境
2012-04-29刘芳男
刘芳男
摘要:北京雨灾遇难者遗孀受邀录制《完美释放》,该节目组官方微博随即发布节目预告,引发公众质疑,一时间“电视台消费苦难”、“炒作”之声不绝于耳。相关节目片段最终迫于公众舆论压力被删除。在灾难报道面前,记者常常会面对“尼伯特之问”,如何抉择、如何操作,成为记者的难题。笔者试图由北京暴雨遇难者遗孀录制《完美释放》来探讨新闻价值悖论中有关记者的道德困境问题。
关键词:尼伯特之问;电视媒介道德;灾难报道;新闻价值;道德困境
中图分类号:G21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8122(2012)12-0058-02
2012年7月21日北京雨灾,邱艳的丈夫丁志健在“广渠门”事件中遇难。7月26日晚上,刚刚参加完丈夫葬礼的邱艳,受邀录制《完美释放》,该节目组官方微博随即发布邱艳参加节目的预告,引发公众质疑,一时间“电视台消费苦难”、“炒作”之声不绝于耳。相关节目片段最终迫于公众舆论压力被删除。在灾难报道面前,记者常常会面对“尼伯特之问”,如何抉择、如何操作,成为记者的难题。笔者试图由北京暴雨遇难者遗孀录制《完美释放》来探讨新闻价值悖论中记者的道德困境。
一、什么是“尼伯特之问”
1996年,一架美国环球航空公司的飞机在长岛发生了爆炸,唐纳德·尼伯特的女儿在这次事件中遇难。在之后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他对记者的描述是,为了跟踪悲痛欲绝的家庭、向死者的亲人疯狂提问和为进入禁区而满口充满谎言的人。他说:“全国性的新闻媒介和地方的报道队伍都令人害怕。他们增加了我们的痛苦。为了什么目的?为了增加收视率吗?为了多卖报纸吗?为了多卖地方杂志吗?为了提高个人地位吗?我不知道。但是我想知道,考虑到他们给死者家人带来的痛苦――可能是永久的痛苦,这样做对吗?[1]”
尼伯特之问,就是指受害人家属对所遭遇的一系列记者们追踪以及报道的出发点所提出的质问。记者及编辑是否有权力,是否应该将所有真相都暴露在公众面前,尤其是在揭露这些真相的同时可能会涉及到对一些个体造成严重伤害的事件。
其意义,指在进行灾难报道的时候,记者首先要考虑国际同行之间的媒体公约:记者要用一颗同情之心来面对在自然灾害、交通事故、战争、犯罪事件中的受害者及其家人,在采访中不应该增加生者的痛苦;要杜绝一切对灾难的娱乐化表达;在受害者家人面前时,记者绝不能以噩耗报告者的身份出现;尤其是要尽量避免以特写的方式来展示死难者亲属的悲痛欲绝、失态表现[2]。
二、由价值冲突所引发的道德困境
新闻追求真实性、客观性的工作理念,是新闻从业人员对于新闻报道最基本的要求。但往往在现实的采访中,特别是记者在面临灾难报道时,面对着他人的不幸遭遇,会时常陷入一种两难的困境。记者究竟是否有权力有责任把所有的真相和细节都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当被采访者是那些经历苦难的当事人,作为采访者是否应该让他们再去回忆一遍他们曾经所遭遇的痛苦?记者是否有权力在采访过程中让当事人“二次受伤”?换位思考下,在揭露这些真相的时候,当报道公开以后,对于当事人是否又造成了一种更大的打击?往往都是记者们忽略的。大部分典型悲剧事件的报道,都表现出了记者对这类问题的两难困境:在这种情况下,究竟是事件报道的真实性比较重要,还是更多的考虑当事人的感受尊重他们更为重要?普遍的新闻理论都对记者作出了要求,那就是在报道事件时要认清角色,保持中立的身份态度,唯有这样才能最大的还原报道的客观真实性。无论任何事件,不能干预其进程,是记者最基本的职业要求。所以现在大部分的新闻记者在面对采访时都会进行一种权衡:如果当事人正处在一种不幸、难过和极度痛苦之中,采访者是否应该作为一名旁观进行记录(含图像记录)?不能否认,记者是社会事件的记录者和守望者,在采访实践中经常会被推到道德的交叉口。该如何抉择如何舍取,是把始终追求真实保持客观的立场作为唯一目标?还是抱着同情和理解在灾难报道中试着去减轻对当事人的伤害呢?这种同情心在新闻实践中究竟是记者的弱点呢,还是让新闻更具价值的助动力?[3]
在市场化环境的今天,电视媒体的竞争仍然取决于收视率的高低,而收视率则依赖于观众的需求。因此电视新闻的报道倾向,同样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观众的兴趣、品位和需求的影响。从另一方面讲,电视媒体其实在很大程度上“操纵”了舆论形成和观众的“需求”,由于其对播出信息的过滤和刻意筛选,导致了播出的信息对观众具有明显的单方面引导作用。而这些过滤后的信息某种意义上诱导了观众在收看电视媒体时对某些信息的需求增强。
例如那些在媒体报道中经久不衰的八卦娱乐、明星隐私等等,往往又是由于这些信息强大的受众群体,更加驱使某些媒体人变本加厉的去挖掘名人隐私。正因为传媒市场对明星私密事件的需求持久旺盛,使“狗仔队”有利可图并大行其道。而我们必须看到的是,传媒应当承担着的责任和义务:传递文明、引导舆论、传授知识、加强道德建设和促进社会进步。如果说媒体人选择背离这一点而仅仅是去满足公众的需要,那么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就会变得岌岌可危,其价值甚至会丧失殆尽。而实际上,事实表明记者在采访中涉及侵犯公民隐私权的事件也是越来越多,这也成为中国新闻界近年来的普遍现象。
在面对此类状况的时候,记者们需要的是思考,不同的价值选择应该建立在什么样的伦理原则之上。而伦理标准按理论归纳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种是义务论伦理学,另一种是目的论伦理学。义务论伦理学所关注的是正确的行为过程;目的论伦理学就更重视行为的结果。而我们在平时所运用到的伦理选择标准,大部分都是在义务论伦理学的范畴之内。就比如“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记者设想自己是在被访者的位置,这时是否愿意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假如记者真的这么去遵循了,那么他很有可能就会放弃这个采访。但如果记者所遵循的是目的论伦理学,即他认为这么个生动的个案的报道是能够引起公众对于一场场灾难的深切关注和同情,从而对受灾地区、灾民有所帮助,那么这个采访尽管会对幸存者造成伤害,也是合乎道德的[3]。
三、尊重报道对象人格和生命,将伤害降至最低
在理清媒体权力的性质和范围时,我们需要的是去把握好传媒工作的实质和特征。事实上,媒体就是一个传递给受众各类信息的桥梁,一个信息交汇流通的巨大枢纽。而它的源头则是广阔的社会活动,在这个枢纽之中有着外人难以想象的信息挖掘能力。而重点在于,是谁赋予了媒体去采访挖掘新闻并进行传播的权力。公众和政府就是最重要的两个节点。在媒体传播的过程当中,公众起到了最根本的作用,是媒体广阔的基石。如果没有公众,媒体就没有发展的空间和赖以生存的土壤。所以公众地位的重要性,决定了其本身要摒弃盲从具有独立思考的能力,有较为成熟的媒体观,能够根据自己的需求来引导媒体采访,而非被动接受媒体刻画。
新闻媒体在面对报道对象时,常会显现出两种不同倾向:一是眼球效应,将被访者的事件经历变成牟利的工具,用过度的噱头或夸张手法吸引受众的注意力;另一种则是在社会弱势群体的报道上,用煽情的表现手法和细节的刻画来博得受众的关注与同情,希望以此让弱势群体可以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关爱和帮扶,却未曾站在当事人角度思考,反而给其造成了更多的烦恼和伤害。
就之前对于贫困生的报道而言,部分记者在进行报道时,出于好心希望社会上更多的人去关心帮助这群有理想有抱负的贫困学生,却忽略了被访者最基本的人格和尊严。报道让他们倍感各方面的压力,甚至不情愿自己的真实信息被媒体公布,这样的报道效果对于他们来说反而变成了一种伤害。中科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认为,贫困生的自卑和虚荣心不容忽视。如果把他们的隐私暴露在众人面前,一些贫困生就会产生很大的压力。在记者进行的报道的时候,尊重报道对象人格和生命是第一准则。记者不仅仅是一个职业人,同时也是一个社会人,因此他们面临着多重压力,以及多种角色的期待,和多重社会角色的扮演。笔者认为新闻记者首先是作为一个社会人存在,其次才是新闻人。因此,在新闻报道中首先要承担社会责任,然后才是专业责任[4]。
责任感是新闻报道中见不到的那部分,是记者对报道、对新闻事业和公众的义务,同时它要求记者写出的报道是准确的,公平的和平衡的。也只有当记者在职业价值观、受众、社会责任之间找到合适的平衡点时,新闻才能真正实现它的社会价值[5]。
现代社会的发展使得媒体作为人们获得信息的渠道的功能越来越强大,所以新闻伦理道德就更不应该被忽视,这不仅需要逐步确立具体的新闻法规,更需要的是新闻工作者的道德自律。他们所需要的,是“使出浑身解数以挖掘应该公布但却被保密的消息,尽量提供有关政治、经济和其它范围的信息,使得公众可以充分掌握消息以参与社会发展,进而为公共利益服务”,同时尊重“在收集和表述新闻的过程中遇到的人的尊严、隐私、权利和幸福”,将镜头背后的伤害减少到最低程度。
回顾京城雨灾遗孀受邀参与录制《完美释放》遭谴责的事件,之所以受到众多网友及学者的谴责,原因是被认为是为了争取收视率而“消费痛苦”。而栏目编导则表示希望通过节目给邱艳一个释放压力的平台。这并不是一个是非判断的问题,收视率一直都是悬在中国电视人头顶上方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如何判断其合理性,只能靠“尼伯特之问”,媒体是否有对被访者最根本同情,是否是出于帮助的目的。笔者认为,记者无法摆脱价值冲突中的道德困境,取舍的标准只能是基于最基本人性,给被访者带来最少伤害、最大帮助。
参考文献:
[1] (英)罗恩·史密斯.新闻道德评价[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1.
[2] 尼伯特之问[OL].互动百科,http://www.hudong.com/wiki/尼伯特之问.
[3] 陈力丹,周路佳.新闻价值悖论中的记者道德困境[J].今传媒,2006(7).
[4] 赵黎.新闻、受众、社会的平衡杆——新闻道德[J].新闻知识,2007(3).
[5] (美)埃弗利特·E·丹尼斯,约翰·C·梅里尔著.王纬等译.媒介论争——19个重大问题的正反方辩论(《Media Debates》)[M].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