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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徒制度:中国古代“工艺学校”技术传承研究

2012-04-29路宝利赵友

职业技术教育 2012年16期
关键词:手工业

路宝利 赵友

摘 要 艺徒制度是古代官府手工业技术传承的主要模式。其以工商食官为总体制度背景,因官业办学而与官府手工业盛衰相伴。自西周,艺徒制度的工师选择、立样程准、严格学程、令丞试工等技术传承环节逐步成熟。其技术官守、法式授艺、因能分任、技艺压抑的内在特征彰显出存在合理性与冲突并存。时代变迁,但仍有极具价值的启示意义。

关键词 艺徒制度;古代工艺学校;技术传承;手工业

中图分类号 G719.2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12)16-0073-06

明代以远,中国创造了世界技术史的辉煌。商代“后母戊大方鼎”,东周“韧性铸铁”,汉代“百炼钢”工艺技术等皆依托于艺徒制度传承。古代艺徒制度作为师徒制度与学校制度的融合形式,其制度精神与历史积淀对于构建中国特色现代职教模式实有启发。

一、艺徒制度属性解读

(一)工商食官

工商食官为古代艺徒制度主要制度前提,因此需首先予以解读。“工商食官”语出《国语·晋语四》:“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阎步克在《从稍食到月俸——战国秦汉禄秩等级制新探》中指出:周代存在着一种“稍食”,它是按月发放或领取的,并且在发放时要通过考功计劳来定其额度。领取稍食者主要是宫中的各种官府胥吏,直接为周王服役的士庶子及男工女仆之类。工商属于领取“稍食者”。按三国时韦昭解释是:“工,百工;商,官贾也。《周礼》曰:“府藏皆有贾人,以知物价。食官,官禀之。通俗之意,食的意思是:拿东西给人吃。”工商食官即:百工和商贾靠官府所给的粮食而生活,即“处工就官府”,官府垄断工业,官府垄断工者。工商食官原为西周官营手工业制度。东周以降,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但其作为一种制度底色延续数千年之久[1]。

(二)劳役皂隶

艺徒官属的实际境遇成为其技术学习的基础背景。秦汉官府“工匠”及“工师”,长期被固定于某一官府作坊,虽饿死也不能离开。魏晋南北朝时期,工匠身份远比编户齐民要低。政府对王公士庶之家和百工伎巧卑姓通婚限制极严。“犯者加罪”。《魏书·高祖纪》记载“工商皂隶,各有厥分……”,可见,工商几乎与皂隶同等地位。唐代前期,官府工匠主要是通过编制匠籍,从民间无偿征调。中晚唐以后,“纳资代役”制度使民间工匠有了相对的人身自由。宋代官营手工业一般不再无偿征调民间服役工匠,大都采用一种介于征调和雇募之间的“差雇”制。元代政府控制天下几乎所有工匠。官府手工业者主要是“系官匠户”,需世袭充役,不得改变,即“匠不离局”。明代前、中期,实行严格的匠籍和匠户劳役制度,中期以后,官营手工业衰落,匠籍制度瓦解,匠户劳役渐为征银代役取代,相沿二千多年的工匠徭役制度得以废除,工商业者人身依附大大减轻。尽管伴随历史变迁,其地位在逐步解放,但古代制度与文化使工匠一直局限于“系官匠户”劳役状态而迫于政府高压之下。

(三)工徒培训

艺徒制度是工商食官背景下的“官工业学校”,其技术传承模式与民间师徒制度、家传制度、专门学校皆不相同。民间师徒制度师承文化严格且受众有限,如汉末名医华佗有高徒樊阿、吴普、李当之。而艺徒制度工师技术传授对象很多,有时需大批量培训。家传制度则依托血缘纽带而百代专攻一技,如唐代雷氏家族以制琴为世业,北宋诸葛高以制笔闻于世;而畴人世业为家传制度特例,其凸显出“技术官守”的特点。艺徒制中也可能有血缘相连,但工匠多征于天下,主要运用制度控制,但的确有艺徒返乡后开始居家传业。专门学校制度以汉代鸿都门学、魏晋麟趾学、隋唐掖庭局、习艺馆及宋代书画学等颇为著名。艺徒制度与之相比不具备课程、教材、教法等学校教育的诸多要素,属于官办产业技术培训,其与近现代企业职工业务培训相类似。

(四)官业主导

艺徒制度作为官营手工业的产物,其变迁盛衰与官营手工业强弱相伴。其萌芽于商周,发展于秦汉,成熟于唐宋,衰落于明清。西周的重要手工业皆由王室和诸侯贵族所控制,《礼记·月令》中说:“命工师令百工”。能工巧匠聚集于官工业中,身怀绝技者还被擢升为“工师”,官工作坊成为“艺徒”培训学校。春秋战国时期,官营手工业不断发展与规范,由《考工记》可推知官营手工业艺徒制开始成为技术传播的主要方式。秦汉时期官营手工业空前强大,大批技术工匠需求致使艺徒学习奖惩机制形成。如“能先期成业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而上内史”(《均工律》)。魏晋南北朝尤其是北朝诸政权有庞大的官营手工业作坊,国家禁止公开传授工业技术,民间手工业的衰败,使手工业教育与传承失去了活力。唐朝官营手工业与“艺徒”教育制度同样具有很高的水平。专设少府监“掌百工技巧之政”,少府监与将作监均有训练艺徒的职责。训练“艺徒”学制安排和“立样”与“程准”模式出现。宋代,全国已经形成庞大的官营手工业系统,为了高效地训练艺徒,推行了“法式”艺徒培训法。元代政府非常重视对在籍工匠的培训,由专门机构与专人“教习”人匠。明代官营手工业的衰退以至停滞必然导致其“艺徒”制度的同步衰退,艺徒制度被民间师徒制度代替。

二、艺徒制度技术传承范式

(一)工师选择

选择卓越工师是确保精艺传承的前提。历代官营手工业皆重视网罗天下匠器英才。《孟冬》:命工师效功。注云:工师,工官之长也。《秦律杂抄》有“工师及丞赀各二甲”其中言“工”者即工匠,“丞”是工师副手,而“工师”即教新工学手技艺的技工教师。王莽做九庙时,曾“博征天下工匠”。魏晋南北朝时期,据《魏书》记载:北魏天兴元年(398),徙山东六州“百工伎巧十万余口,以充京师”;北魏太平真君七年(446),“徙长安城工巧二千家于京师”。北齐天保时,“发丁匠三十余万营三台于邺下”。唐代中期“和雇”制度普遍推行的同时规定“其巧手供内者不得纳资”,有缺“则先补工巧业作之子弟”。南海奇女卢眉娘“幼而惠悟,工巧无比”,唐顺宗嘉其工巧,谓之“神姑”,“因令止于宫中”。元代政府不惜代价四处搜罗能工巧匠,吴德融在宪宗蒙哥时期,曾因“善锻、有巧思”,被任命为诸路银匠提举。同时,大批迁徙能工巧匠,如世祖中统二年(1261)“徒和林白八里及诸路金玉玛瑙诸工三千余户于大都,立金玉局。至元十一年升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掌造玉册、玺章、御用金玉、珠宝、衣冠、束带、器用、几榻及后宫首饰”(《经世大典·工典·玉工》)。

(二)立样程准

古代工师任务颇多,据《吕氏春秋·季春纪》载,“是月也,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量,金铁、皮革、筋角、齿羽、箭斡、脂胶、丹漆,无或不良,百工咸理,监工日号,无悖于时,无或作为淫巧以荡上心”。但“立样”与“程准”是工师进行艺徒技术培训的重要环节。工师授徒首先“立样”,即做好模版,然后学徒加以模仿,学习制作。工师“立样”在隋朝即有记载,如《隋书·何稠列传》中记载,黄亘、黄衮兄弟“大业时,有黄亘者,不知何许人也,及其弟衮,俱巧思绝人。炀帝每令其兄弟直少府将作。于时改创多务,亘、衮每参典其事。凡有所为,何稠先令亘、衮立样,当时工人皆称其善,莫能有所损益。亘官至朝散大夫,衮官至散骑侍郎”。到了唐代,将作监下设甄官,其职责在于使“砖瓦之作,瓶缶之器,大小高下,各有程准”(《大唐六典》卷二三)。这就为艺徒学习和制作提供了标准和典范,掌握了“程准”,也就等于学会了技术。至宋代,工师“立样”与“程准”均依据工程法式[2]。

(三)严格学程

艺徒技术培训自秦汉始有记载,《均工律》有“工师善教工,故工一岁而成,新工二岁而成”,“新工初工事,一岁半功,其后岁赋功与故等”,说明秦对技术工人的培训一般要求两年学成。至唐代,不同工种艺徒训练已经有明确规范的期限。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细镂之工,教以四年;车路乐器之工,三年;平漫刀 之工,二年,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半焉;冠冕弁帻之工,九月。教作者传家技,四委以令丞试工,岁终以监试之,皆物勒工名。”其中,“细镂之工”即用金翠珠宝等制成各式花朵的首饰工;“车路乐器之工”即制作车辆、乐器的工程;“平漫刀 之工”与“矢镞竹漆屈柳之工”即制造大刀、长矛、弓箭的兵器工;“冠冕弁帻之工”即制作衣冠的工种。少府丞根据不同工种所传授技术的难易,确定出徒时间,例如首饰工,需要掌握难度较大的刻镂、雕花等工艺技术,学徒时间最长,为四年;“冠冕弁帻”工,其技艺容易学会,规定只用九月时间就可出徒。另出现激励机制,《均工律》“能先期成业者谒上,上且有以赏之。盈期不成学者,籍而上内史”。

(四)令丞试工

官营作坊训练工徒,十分重视考核并极为严格,一般以艺徒所制产品而评定优劣。西周时期,官营手工业即开启了“物勒工名”的检验制度。《礼记·月令》有载,其云:“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功有不当,必究其情。”秦简《工律》规定:官营手工业生产出来产品,必须刻上所属官府及生产者名称和名字,能刻者以漆书之。《秦律十八种·效》载:“公器不久刻者,官啬夫赀一盾”,唐代官营作坊训练工徒,十分重视考核,季试由令丞负责,年终的岁试则由少府监亲自主持。为考核艺徒所制产品的优劣,同样规定在制品上标明制作者姓名即“物勒工名”。甚至要处分不真正履行义务者。宋代对官营手工业工匠有一套详细的考功制度。功,是指劳动量。考功即是计算工匠的劳动量。宋代对各种行业劳动量的计算,基本上是以时间为准。事实上,各手工业部门的计算方法有差异。各行业的工匠还必须按照自己的操作规范、工序进行生产,符合规定的时间或质量标准,才能算功。官府据此进行评判,施行奖惩。与考功制度相关的还有升降制度。官营手工业中的工匠有等级区别,漆侠先生综合《宋会要辑稿》职官一六的记载,认为宋代官营作坊内的军匠和工匠大致有如下等级区分:都作家—作家—作头—一等工匠—二等工匠—三等工匠—杂役。依照其功,逐级升降。严格的考核定级制度促进了官营手工业技术的提高。《宋史·职官志》载:“元丰官制行,始置监、少监、丞、主簿各一人。监掌百工伎巧之政令,少监为之贰,丞参领之。”他们负责“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即对工徒的日程、课业、休息等进行安排,根据工匠之法,尤其要用“法式”来考察其是否符合要求。

三、艺徒制度技术传承特征

(一)技术官守

技术官守作为古代阶级社会制度在艺徒培训中凸显。官府在占有手工业的同时亦占有手工业技术。西周以远,“工商食官”为手工业管理制度,夏商周室与贵族奢侈的生活皆需要诸多匠人们的精绝手艺来维持。尽管“百工之人”地位不高,但其技艺皆由官府垄断。越是高深的技艺,越是要秘密传授。尤其是官府、皇家需要的技艺,不仅匠人本身要保住诀窍,统治者也会要求他们保守秘密。北魏时期,政府为独占工匠,不允许私家蓄养工匠。北朝诸政权不仅有庞大的官营手工业作坊,而且北魏从立国时起,就搜括了大量工匠归政府管辖。拓跋攻占中山后,将“百工伎巧十余万口”徙至京师,拓跋焘更是严令“自王公以下,至于庶人,有私养沙门师巫及金银工巧之人在其家者,皆遣诣官曹,不得容纳”(《日知录之馀》)。并规定“百工伎巧驺卒子息,当习其父兄所业,不听私立学校。违者师身死,主人门诛”(《北史》)。唐代,为保证官府工匠均是材力强壮、技能工巧者,规定地方州县的工匠以“团”、“火”为单位,在官府服役时不许隐巧补拙,避重就轻。唐朝官营作坊,以权威征用全国的工艺名师来训练艺徒,民间技术也不能对官府保密,并指令他们拿出家传绝技教授,即所谓“教作者传家技”。当然,由于工师在官府手工业交流,解除劳役后激发了技艺的民间私传。

(二)法式授艺

据《吕氏春秋·三月纪》载:“命工师令百工,审五库之墨……百工咸理。”说明先秦时期开始有标准化萌芽。秦汉时期,《工律》载:“为器物同者,其大小、短长、广亦必等”,可见,产品生产标准开始执行。隋唐时期,艺徒培训过程开始出现工师“立样”与“程准”。宋代,以“法式“授徒成为古代艺徒制度成熟规范的重要标志。据《宋史·职官志》记载,它对艺徒培训的要求则是“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寒暑早暮,均其劳逸作止之节”。《宋史·职官五》曰:“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所谓“利器”即兵器,属于军器监。所谓“法式”就是在总结生产经验基础上编制的制作技术规范。宋代很重视生产的标准化和定型化,宋代统治者曾多次诏令编撰各种“法式”。其中比较著名的有北宋末期杰出建筑师李诫编撰的《营造法式》。另军器监奉旨编定的《熙宁法式》,在熙宁六年交付使用。熙宁七年又就弓的制作编撰了《弓式》和朱琰所撰的《陶说》等。“法式”不仅是教授工徒的指南,也是考核他们技艺的依据。《宋史·职官五》记载:“庀其工徒而授以法式”,少府监随之“视将作匠法”,也“庀其工徒,察其程课、作止劳逸及寒暑早晚之节,视将作匠法,物勒工名,以法式察其良窳。凡金玉、犀象、羽毛、齿革、胶漆、材竹,辨其名物而考其制度……”,以“法式”授工徒,这是艺徒制的一大进步。这些“法式”是对我国古代科学技术的系统总结和发展,是生产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推动了艺徒训练的规范化[3]。

(三)因能分任

因能分任源于手工业分工深化与个人资质相异双重因素。人类自原始社会自然分工到社会分工深化发展从来都没有中断过,商代中期,重要手工业内部也有了固定的分工。如郑州紫金山北,出土陶范主要为镞范和刀范,表明是以铸镞和刀为主作坊。由于每种工序都比较复杂,酒器、铜器、玉器、缝纫、漆木业等没有细致的分工不可能有如此高的水平(《商周考古试用讲义》)。《考工记》对于诸多工种有了最早的划分:“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搏埴之工二”,其共记载了30个工种,在分工基础之上,依托于个体差异选择不同的工种。据《宋史·职官志》记载曰:“凡利器,以法式授工徒,其弓矢、干戈、甲胄、剑戟战守之具,因其能而分任之。量用给材,旬会其数,以考程课,而输于武库,委遣官诣所隶检察,凡用胶漆、筋革、材物必以时。课百工造作,劳逸必均,岁终阅其良否多寡之数,以诏赏罚。”军器监的艺徒制规定更为详细,要求用“法式”教授工徒,根据学徒的才能,令其分别学习不同的兵器制造。因能分任使社会分工与个体差异达至融合。

(四)技艺压抑

中国封建社会相对漫长,科技长期遭到统治阶级的限制与否定,艺徒制度下工匠技艺在压抑的状态下传承与发展。技艺压抑源于以下因素:其一,政治原因。技术官守背景下,天下工匠以劳役服务于官僚阶级,实行严格的匠籍和匠户劳役制度。匠籍人户的身份世代承袭,不得更改,脱离原户籍需经皇帝特旨批准。处于“工奴”地位的手工业者,在独立人格缺失情况下不会出现太多技术的自由创造。另官营工业技术垄断,国家禁止公开传授工业技术,尤其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手工业的衰败,使手工业教育与传承失去了活力。其二,经济因素。《礼记·王制》说:“凡执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医、卜及百官。凡执技以上市者:不贰市,不移官。”以技术为奴隶主贵族服务的,既不可兼做他事,也不能改变行业。官营手工业者所生产之物主要为奴隶主贵族享用,非为交换而进行的商品生产。非是市场交换需求激发手工业技术创造与革新,而是统治阶级奢侈的生活需要为关键驱使力量。官营手工业工匠不是按照产品市场竞争规律而更新换代,统治阶级好恶扭曲技术精神。其三,文化因素。古代社会“农为本业,工商为末”,诸代工匠社会地位低下,即使工匠艺术天才极高且贡献卓越,但因出身工匠亦受到官僚们的歧视和攻击。嘉靖时,胡世宁的《乞停工匠等升赏疏》,反对工匠赵奎等升官,得到了嘉靖的认同,于嘉靖九年下令“宣德年后……以技艺勤劳传乞升职世袭者俱查革”。(《明会典》)工匠在封建统治者压迫下进行强制劳动,身心遭受严重摧残,以故意压低产品质量、逃亡、怠工、失班、隐冒等多种方式对抗。技艺压抑最终导致官营手工业走向衰落[4]。

四、艺徒制度技术传承思考

(一)技术合力与名师匠杰

古代工商食官制度,百工之人处于官府严格控制之下,尽管其原创力倍受压抑,但以政府因需而聚天下名师匠杰的技术合力成为推动技术发展的重要因素。唐代少府、将作监所属的三万余工匠以及地方官府所控制的工匠,均是“材力强壮、技能工巧”者。据《新唐书·百官志》记载:唐代官营手工业工匠数量众多,武后垂拱元年(685)少府监中有“短蕃匠五千二十九人,绫锦坊巧儿三百六十五人,内作使绫匠八十三人,掖庭绫匠百五十人,内作巧儿四十二人,配京都诸司诸使杂匠百二十五人”。元代,《国朝文类》卷四十二《杂著·经世大典·工典总叙》记载:“国家初定中夏,制作有程,乃鸿天下之工,聚之京师。分类置局,以考其程度而给之食,复其户,使得以专于其艺,故我朝诸工制作精巧,咸胜往昔矣。”另臣属国的工匠亦是被拘括的对象,如安南自中统四年(1263)为始,每年须向元廷上贡诸色人匠。殷墟重达875公斤青铜器“后母戊大方鼎”,由铜、锡、铅按一定的配方浇铸而成,其工艺相当复杂。铸造如此大鼎决非易事。需一、二百人合理组织、密切合作方可完成。其他诸如秦代长城、景德镇官窑、历代宫殿等许多大型手工业项目均调集天下工匠以完成。抛开阶级压迫因素,汇天下技术合力而成千古经典作品值得思索[5]。

(二)匠籍世业与劳役交流

古代手工业者严禁匠籍制度且世代劳役。其劳役种类诸代各异。如唐代前期,官作工匠可分为杂匠、短番匠、长上匠和明资匠四种。杂匠是民间的各种工匠,他们每年须服役二十天,不役则收其庸;短番匠是由官府挑选杂匠中的“材力强壮,技能工巧”的人到官府作坊做工,免除课役和杂徭,但延长其番期为每年一月。长上匠是短番匠服役期满以后继续从役者,他们也是技术高超并经过专门训练的熟练工匠,其服役期一般在数年之内。明资匠也是一种技术工匠,他们的技术可能更高。天下工匠因劳役聚集于官营手工业之中,其本身即为极好的技艺交流与传承机会。劳役结束归乡之后激发了民间手工业技术交流与创新。宋代,官府作坊集中了全国最优秀的工匠,资金雄厚,不计工本,为生产某一种产品可以反复进行技术试验,并通过强制性的技术培训手段和对工匠社会地位的认定,鼓励工匠不断提高技术。来自民间的工匠有机会在一起切磋技艺,并在雇期结束后,将学到的新技术传播到当地。以南宋官窑为例,南宋初年建成的杭州老虎洞官窑,就可能汇集了来自北方窑场和南方越窑的工匠。其配方、装烧与窑炉建造技术体现了南北技术系统的融合。南宋早期以后,即12世纪中期到13世纪,越窑的艺匠们对青釉做了较大改造,开始生产所谓的“官窑型器”或“官窑型产品”。其很可能是通过直接参与修内司官窑烧造活动窑工的传授而来。

(三)系官匠户与技术精神

古代四民分业,历代手工业者因系官匠户而服劳役制度。但无论赵州桥、沧州狮、江西陶瓷、唐大明宫或是诸代布、绢、丝、纱、绫、罗、锦、绮、绸、褐等皆富盛名。艺徒制度技术传承之中彰显独特的技术精神。其一,规范。先秦手工业经典著作《考工记》对每一工种均简要地介绍了有关产品的形制、结构和工艺技术规范,其中还涉及大量的物理、化学、天文、数学、生物等问题。诸如在金属冶铸方面。“攻金之工·六齐”条谈到了不同使用性能的器物应使用不同成分的合金,说:“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合金规律。另在标准化管理方面。“ 氏为量”条说金属熔炼时,需“不耗然后权之,权之然后准之,准之然后量之”。这是对熔炼工艺的一种规范。又如“车有六等之数”条说:“兵车之轮六尺有六寸,田车之轮六尺有三寸,乘车之轮六尺有六寸”等。其二,精艺。宋代毫纱和扬毂因轻而薄驰名,北宋张咏在诗中描述道:“维扬软毂如轻云,毫郡轻纱若蝉翼”(《筵上赠小英》)。南宋大诗人陆游也说:毫州轻纱“举之若无,裁以为衣,真若烟雾”。宋瓷,由于烧造过程、制作工艺方面的突破,其产品胎薄且轻、胎白如粉、釉彩纯正,白瓷白如雪,青瓷有“色近雨过天晴”之称。其瓷器釉色介于青、白之间,釉质如玉,故有“假玉”之称。其三,艺术。唐朝少府监为唐中宗爱女安乐公主织成的毛裙,料用白鸟毛,正看是一色,反看是一色,倒看又是一色;白昼者是一色,灯影下看又是一色。百鸟形状都显现在裙子上,是举世罕见的工艺真品(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古代技术与技术精神亦备受尊重。如周公教康叔杀违禁饮酒的人,独对违禁的商族手工业加以宽恕,“勿庸杀之,姑唯教之”。魏晋思想家傅玄为匠人马钧做传等皆凸显出历代对于卓越匠器之才的珍视。

(四)官属产业与工艺学校

古代艺徒制度相当于官属产业所办“工艺学校”。剖析其师、生、课程、教学、考核、奖惩等内在元素,其中,工师均为天下匠器之杰,百工均为天下之巧,教育者与被教育者皆精挑细选所致。学程根据工种难易不等,长的4年,短的才40天。金翠珠宝需四年,车辆鼓乐需三年,大刀长矛半年即可。教授技法与生产实践融合,立样、程准、模仿、指导等“以法式授工徒”,过程规范严谨。考核季试、岁试因重要程度不同主考级别各异,制品之“物勒工名”成为永恒的分数。另严格考功与相应级别升降奖惩与之构成了凸显技能本位的工艺学校。为确保名工巧匠认真传授家技,有关部门对此严格考核与监督,甚至要处分不真正履行义务者。另外,“不耻相师”是古代工匠的一个传统。近代以降,学校办学模式几乎完全取代产业办学模式。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别,忽略产业因素,单纯学校非能独立完成教育任务。脱离生产与社会的职业教育将背离职业教育本质属性。现代艺徒制度值得探究[6]。

参考文献

[1]毛礼锐,沈灌群.中国教育通史:第一卷[M].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2005:256.

[2]路宝利.中国古代职业教育史[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94.

[3]刘晓.我国学徒制发展的历史考略[J].职业技术教育,2011(9):72-75.

[4]李振波.学徒制度浅析[J].职教通讯,1998(1):42-43.

[5]李棣.民间文化艺术产业的相关理论研究[J].西北工业大学学报,2007(4):29-32.

[6]冯骥才.中国传统民间美术的转型[J].艺术生活,2009(2):15-16.

Apprenticeship System: Study on the Technology Transmission of Ancient “Craft School” in China

LU Bao-li1,2,ZHAO You2

(1.College of Educational Science,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62;

2. Hebei Teachers Colleg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Qinghuangdao Hebei 066004, China)

AbstractApprenticeship system was the main technology transmission mode of ancient feudal official handicraft industry. It took the industrial, commercial and food officer as the overall system background, and was rising and falling with the official school and feudal official handicraft industry. Since the Western Zhou Dynasty, the apprenticeship system gradually became mature. Its intrinsic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technical official, imparting knowledge underlines the coexistence of rationality and conflict. With the changing of the times, it still has valuable enlightenments.

Key wordsapprenticeship system; ancient craft school; technology transmission; handicraft industry

收稿日期:2012-04-05

作者简介:路宝利(1969- ),男,河北香河人,华东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河北科技师范学院研究员,硕士生

导师,研究方向:职业教育史;赵友(1957- ),男,河北玉田人,河北科技师范学院教授,研究方向:高等职业教育。

基金项目: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间传统学徒制度与职业人才培养研究》(HB11JY034),主持人:路宝利;河北省社

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中国古代职业教育思想研究》(201103327),主持人:路宝利;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课题《河北民间著名工艺技术传承与人才培养问题研究》(JRS-2011-3049),主持人:路宝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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