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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储备制度与“土地财政”

2012-04-29郑雪峰

国土资源导刊 2012年4期
关键词:土地财政宏观调控

郑雪峰

摘要:土地储备制度是地方政府土地财政的创收手段,因此土地财政是土地价格上涨的根源。土地价格上涨推动了房地产价格上涨,如果不从源头入手改革,那么对房地产的调控也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关键词:宏观调控;“土地财政”;土地储备制度

当前,中央将遏制房价持续快速上涨上升到了政治高度,中央政府及各部委陆续出台各项房地产调控政策。政策内容特征是:(1)从金融政策入手控制房地产银根——紧缩房地产信贷,特别是住房贷款,提高利率,提高首付比例;(2)控制居民购房数量,限制外地居民购房,限制本地居民购买多套住宅;(3)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平抑过高的需求。

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出台,调控效果初现,大城市房地产价格持续快速上涨初步得到遏制。但在一线城市房价未见明显回落的情况下,二三线城市的房价涨幅依然,房价的涨跌陷入拉锯状态。笔者认为目前房价难以实现合理回归的真正原因在于调控政策没有触及根本,其源头应该是现行的土地储备制度的不健全和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现象。下面对这两个主要原因进行分析思考。

1土地财政

“土地财政”是政府部门以推高土地价格而获得最大化土地收入,并且成为地方政府财政的一个主要收入来源。全国各地的地方政府最核心的做法就是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出现“土地财政”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现行分税制体制下地方收入与支出责任的不对等,地方政府缺乏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分税制改革后的土地出让金收入主要归地方所有,可以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缺口,于是地方政府依靠土地储备制度推高土地价格从而获得最大化的土地收入。最为关键的是地方官员政绩考核的标准是GDP,所以为了政绩工程肆意挥霍本来有限的地方财力,“缺钱”和 “政绩压力”使得地方官员把目光转向了预算外的卖地收入。土地储备制度使得地价飙升,高地价推升高房价,高房价又掏空了百姓的钱包,与此同时房地产业的繁荣又拉高了GDP,苦的是中低收入的老百姓。

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促使政府在经营管理城市土地上的目标变成获取土地出让收入最大化。在土地供给垄断和土地需求远大于供给的条件下,实施土地储备制度导致了土地价格的高涨。而土地价格上涨成为房地产价格飙升的主要因素。

2现行土地储备制度

我国各地实行的土地储备制度,职能范围基本上是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将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的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所有权予以储备,并对储备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后以招拍挂的方式出让,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土地储备制度的特征:1、政府垄断城市土地供给,由土地储备中心行使政府职能控制土地一级市场;2、对已储备的土地采用“招、拍、挂”市场化运作方式供应土地;3、一次性缴纳未来若干年的土地出让金的“批租制”;4、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5、土地收储出让时间短、收益高、效率快。

3如何妥善解决“土地财政”

从中央与地方财政划分层面而言,分税制使得中央把桌面上的阳光收入(即税收收入)的大部分拿走,而地方政府则只能另辟蹊径大搞“土地财政”。虽说中央会通过税收返还等形式把相当一部分财政收入返还给地方,但这种随机性可想而知。财权大幅上收,事权层层下放,造成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矛盾日益严重,导致目前大部分市县政府的财力极度依赖土地财政。就深层原因来说,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官员的考核机制一直是“以GDP为纲”,而房地产业可以在短时间内拉高GDP,因此地方政府积极实施土地储备制度,既可以增加土地财政收入,又可以拉高GDP。所以要解决土地财政,首先是要把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从只看GDP转向“重民生”!重点就是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住房、交通、文化和社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投入与改善;第二是根据财政部的统计,地方政府土地收入的支出大头是城市建设,建议中央财权下放或增加地方城市建设的资金投放;第三是将地方土地出让金收入交由中央统筹安排使用,或者将土地出让金收入大比例上缴中央;第四是借鉴外國政府的做法,通过对存量土地征收物业税、房产税,这样既能确保政府有相对稳定的财政收入,也能体现一定范围的公平性;第五是健全和完善现有的土地储备制度。

4如何完善土地储备制度

(1)适应我国加快城镇化的发展战略,依法加快供地进度,在保护耕地的同时,通过各种增减挂钩方式,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扩大城市土地供给。

(2)改革土地出让方式,不以土地价格的高低作为竞争标的,由价格主导向双向定价转变。如限定土地价格,竞价商品房销售价格。

(3)将土地批租制转换为年租制,区分土地使用权人,并与房产税、物业税合并征收。彻底解决开发商的“捂地惜售”和企业的商业用地、工业用地 “闲置”现象。

(4)采取相应的财政税收政策措施,迫使目前规模庞大的存量空置房尽快投放市场,扩大被人为收缩的住房供应。借鉴台湾地区的做法,对房地产转让的增值收益通过税收政策调节,以购买和出售的差价为计税基数,涨价幅度越大税率越高

(5)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商品房建设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每个城市每年按其经济发展水平承建一定数量的廉租房。

(6)建立多元化的土地储备资金支持体系。 目前我国大多数地方政府土地储备资金来源主要为初期启动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和土地出让金提成三部分,其中银行贷款占65%~80%。一旦宏观调控政策再行趋紧,房地产价格随即大幅回落,由此可能产生一定的金融风险。应该建立多元化的土地储备资金支持体系,包括财政拨款、发行债券、收益提成、保险基金等。

(7)建立健全土地储备的法律体系。目前我国土地储备制度尚未立法,必须加快土地储备立法的进程,制定和颁布全国性的土地储备的专门法规,将土地储备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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