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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2-04-29揭荣庭

审计与理财 2012年5期
关键词:低保户乡镇资金

揭荣庭

党的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温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用了很大篇幅阐述攻坚克难,改善民生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委书记苏荣在接受新华网专访时强调,改善民生是最大的责任,我们审计机关作为经济最高监督机关,保证民生资金落到实处是我们的神圣职责,我们必须履行好职责。

农村人口最低生活保障是我国党和政府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民心工程。因此,我们必须要把农村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好事办好、办实。近期我们对农村低保资金进行了审计调查,通过听、看、走访座谈了解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低保对象的界定难。

(1)家庭收入难以核实。对申请人持有的银行存款、股票及有价证劵情况不清,对收入缺乏有效审核手段或者隐性收入难以量化和认定。农村居民收入中农作物等实物收入占相当比重,在价值转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随意性;务工收入及隐性就业、弹性就业收入难于核实,即使调查知情邻居他们怕得罪人,也不愿说实话,造成收入核实只能靠申请人自报,或根据家庭实际支出估算,真实情况难于掌握。

(2)家庭成员难以界定。我国现有法律制度明文规定,子女及(外)孙子女有赡养其父母、祖(外)父母的义务,但在现行风俗中,特别是农村,往往只把儿子作为赡养义务人,把有赡养能力的女儿(特别是出嫁)、(外)孙子女这类人员不计算为赡养义务人,采取人与户口分离的办法,把有赡养义务的子女有意分开,使老人成为无收入的孤寡老人,还有离婚后把子女也作为“孤儿、女”来申请低保,所以,把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赡养义务推向政府。

(3)农村低保边缘户对象难以确定。这部分对象生活水平处于低保临界状态的低收入户,按政策不能纳入低保范围。但家庭往往会因病、因学、因灾等情况导致深度贫困。

所以,我们在查看低保户申请、评议、审核、审批表栏中,只是简单写了生活困难几个字,家庭收入也只是按吃低保标准套算家庭收入。难于反映出低保户困难的程度。

2.少数人吃低保存在误区。(1)对低保产生依赖情绪,在已享受低保待遇的人群中,有些具备劳动能力,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改变生活现状,但他们采取消极的人生态度,依赖于吃低保,得过且过混日子。(2)存在攀比现象,有些人没有吃透低保政策,对自己家庭生活状况缺乏正确估价,盲目的认为别人能享受低保待遇自己也能享受,而且和享受低保标准高的户比,从而要求提高自己低保标准,如没达到目的,则怨天忧人,进而到上级部门上访。(3)存在“白吃”心里,有极少数人认为低保金是国家的,“不吃白不吃,吃了也白吃”,心态也由过去的“以吃救济为耻变为如今以吃低保为荣”,因此,想方设法找关系、走后门挤进保障圈子,弄虚作假骗取低保。

3.低保的动态管理难。“进低保容易,出低保难”。虽然有一系列管理措施。但由于人情面目,低保人数多、地点散、交通不便、工作量大、工作人员少等因素,脱贫致富的低保户不会主动来退保,乡镇民政所经办人也不可能挨家挨户上门核实低保户的收入变化情况,因此,管理措施也是一张空文,只要吃到了,谁也减不了。存在养懒汉的现象。

4.人情保和关系保在农村少数地方存在。低保工作中,干部家庭或亲朋好友参保的现象在少数乡镇有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村干部没有坚持原则,以权谋私,不通过村民评议,直接和亲友办理低保,没有按照低保标准去认真核实,而是草率估计,随意填报,这些亲朋好友吃低保的标准也特别高。人情保、关系保虽然数量不多,但影响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

5.低保规范管理不到位。尽管建立了申报、审批程序和相关条件标准,但在实际操作中“一评二审三榜”的工作机制未真正建立,三榜公示不到位,群众知晓度不高(有的村公榜只是用纸写一张贴,有的是用粉笔在宣传栏里写一下,几天就被撕掉了或抹掉了,不是长久接受监督,而是流于形式)。二是低保基础管理薄弱,村一级的经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表格填写不整洁,不规范,缺少材料,增加了发放工作难度,在审计调查过程中,我们看到了有些乡镇民政低保专账上都有资金结余,从2009年到2011年累计有的十几万元,多的几十万元,如某个乡镇低保户账上结余资金74万元,闲置在账上,没有发挥资金应有的作用,问其原因,一是一卡通在信用社发放失败。二是2009年统一清理出的低保资金没上交,几年一直放在账上。三是符合标准上报的低保户每年财政按标准下拨了资金。

6.有的乡镇政府及村委会把农村低保户指标作为解决群众工作难点的一个筹码,在政府、村委会实际工作中往往会遇到一些难于开展的群众性工作难点和问题,如拆迁户、计划生育户、上访户等问题,一旦出现了工作难点时,政府、村委会往往会以帮助解决吃低保为条件进行交换,而不管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就给办理,也影响了低保工作的正常开展。

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低保工作作为一项保稳定、改善民生、促发展的政治任务纳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及时督办、检查、研究、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政府主管,民政牵头、财政、审计监督,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谁主管、谁经办、谁负责的严格问责制,并把低保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

2.量化标准,严格程序,准确界定低保对象。县级民政局要结合实际,会同财政、统计、农业、物价等部门,深入乡村及市场对农业收入的项目、产值、投入成本及价格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制定一个科学的符合实际的量化标准,或者认定的实施细则,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分类进行匡算,计算纯收入。确保准确鉴定低保对象,预防骗保。同时,使真正的低保户、弱势群体能够享受到低保补助,使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3.调查方式上要严格落实入户调查、邻里调查、单位调查、群众调查等切实有效的调查方式,对疑点问题要调查清楚,对难点问题采取合理办法处理,坚决杜绝人户分离和离婚改嫁“孤儿女“申请低保现象的发生。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广播、电视、黑板报、专场文艺演出、进村入户宣传等方式将农村低保政策、标准进行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县级民政部门要结合实际编写农村低保宣传手册,下发到各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和村民手中,做到宣传政策到位,落实政策到人。提高农民对吃低保的思想认识和思想觉悟。

5.强化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形成“能进能出,保障准确,运转良好“的农村低保工作机制。一是把好低保资金管理环节,严格按照低保金的管理要求,建立低保资金按时发放工作制度,杜绝克扣、挪用、截留低保金等违规行为。二是把好低保对象的核查环节,对低保对象,按照国家程序和收入来源的不同,建立起分类施保,定时核查制度,建立农村低保对象家庭备案制度。落实财产登记和家庭收入定期申保规定,及时登记低保对象家庭异动情况。三是把好低保审批环节,坚持”一评、三审、三榜“的运行机制,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务求公正、公平、公开。四是把好低保工作的监督环节,制定具体的督查工作方案,设立低保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同时欢迎人大、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对低保工作监督。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低保资金使用管理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截流、贪污、克扣、优亲厚友和人情保等现象,要及时予以纠正,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要从严查处。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几点建议:

1.县、乡(镇)每年要集中力量组织人员对低保户进行一次核减、新增,使动态管理落到实处。

2.县财政、民政要对闲置在乡镇民政低保专账上的资金进行处理,用于抵扣下一年低保户拨付的低保资金,使闲置资金发挥作用。乡镇民政、财政部门要对一卡通发放失败的资金查清原因,核查核对名单,尽快发放。

3.加强对乡(镇)村低保工作经办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政策、业务水平,同时增加经办人员编制,提高农村低保户的补助标准。

4.杜绝乡镇村领导用低保指标作筹码来解决工作难点问题。(作者单位:南昌县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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