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阄”评低保,荒唐!
2018-11-20江一华
文/江一华
“我们1组组长谢长廷在2014年评定低保户时乱整,将名额分给6户人后,剩下几户就让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来抓阄,还要求‘低保户’自己只留100元……”说起几年前那次低保户评定,德阳市旌阳区双东镇凯江村1组的王某某非常气愤。
2018年7月,根据四川省委第七巡视组交办案件线索,旌阳区纪委监委对双东镇凯江村1组组长谢长廷违规评定低保问题进行了调查。在案件查办过程中,据谢长廷本人交代,2014年组上集体修建了一口拦河堰,支出12万余元,组上资金缺口较大,正好当年组上有9个低保名额,他便打起了低保金的主意。
经查,2014年11月,谢长廷组织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进行“低保户”评定,村民谢某某、张某某等6户基本符合低保条件,很快就确定下来,最后还剩3个名额,都没有符合条件的人选,谢长廷便荒唐地想出了一个“高招”——抓阄。最终,王某某、陈某某、田某某3户通过“抓阄”成为“低保户”。另外,谢长廷还要求,无论谁享受低保,除自留100元外,都要将全年所得低保金上交集体用来弥补修建拦河堰的工程款。
“他要求以我们家名义领取低保又要上交,我不同意,况且我身体有病,本就应该享受低保。”王某某就是通过“抓阄”评定为“低保户”的。据她反映,谢长廷在评定低保户时有私心,还将自己评成了低保户。
“2016年,我私自将自己申报成了‘低保户’,一共领取低保金2880元,但后来我把钱取出来存进集体账户。”面对办案人员的讯问,谢长廷如实说出自己违规领取低保的情况。据了解,谢长廷本人虽然有四级残疾证,但不影响劳动,家庭年收入不符合享受低保的条件。
2018年8月,旌阳区纪委监委责成双东镇党委对谢长廷进行了组织处理。
“谢长廷案件让我们警醒。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基层组织监督机制,把基层‘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重拳出击基层‘微腐败’,坚决维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天翼态度坚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