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欠发达地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探索
2012-04-29余晓鹰叶聪
余晓鹰 叶聪
引言: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支付体系建设工作不断深化,农村支付服务体系也逐步建立和完善。现代化的支付系统和结算工具对加快农业产业的资金周转速度,提高涉农等方面的资金使用效益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当前,就浮梁县农村支付环境来看,支付结算体系仍存在着“支付结算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服务功能较弱,结算工具单一,非现金支付工具应用比重低”等突出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地区资金的运行速度,影响了农村金融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一、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意义
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而农村支付结算服务则是农村金融服务的基础。长期以来,农村地区一直处于支付结算服务的边缘,支付结算业务发展相对滞后,农民对现代支付工具的认知度普遍较低,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基础设施投入偏小,农村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范围狭隘,无法满足农民对支付服务日益旺盛的需求。
加强农村支付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金融支付服务环境、提升农村支付结算服务是人民银行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统筹城乡发展”战略方针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国家支持“三农”政策的倾斜下,县域经济日益显现出较强的发展活力和发展潜力,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对于促进农村金融服务的升级和创新、夯实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浮梁县基本情况
(一)浮梁县综合情况。浮梁县全县土地面积2851平方公里,总人口30.11万人。全辖共有18个乡镇,158个行政村,农村人口24.75万人,占总人中的82%,工业基础薄弱,农业属粗放经营型,主要农产品为水稻、茶叶。
(二)浮梁县支付服务机构网点分布情况。浮梁县辖内共有六家商业银行,分别为工行浮梁支行、农行浮梁支行、农发行浮梁支行、浮梁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农村信用社)、浮梁县农商村镇银行、邮政储蓄浮梁支行,其中县城网点8个,乡镇网点29个,浮梁县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共设网点29个,占网点总数的78%,是提供农村支付服务的主力军(注明:浮梁农行与邮储均有1家网点设在景德镇市市郊,区域上不属于浮梁县,所以未计算在内)。
(三)浮梁县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情况
截止2011年末,浮梁县地区银行业机构共开立银行结算账户1925户,个人银行结算账户12.79万户,其中银行卡19.74万张,人均持卡量为0.66张/人。2011年全年共发生非现金支付工具业务交易额947237.84万元,其中:银行卡消费额22011.52万元;网上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的交易额119174万元;电话pos机交易量91万笔,交易额16653.69万元;普通pos机交易量33.19万笔,交易额37837.18万元;支票业务量19.62万笔,交易额934609.68万元;银行承兑汇票业务量44万笔,交易额3571.43万笔。
(四)浮梁县支付系统建设情况
浮梁县涉农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主要依托大、小额支付系统、同城票据交换系统、行(社)内系统,只有个别网点加入到了支票影像系统。涉农金融机构的37个网点中,接入大、小额支付系统仅为6个,接入率16%;接入同城票据交换系统仅为5个,接入率16%;接入行(社)内系统有31个,接入率为84%;接入支票影像系统的仅有两个,分别为工行和农发行,接入率5.4%。由于县辖金融机构同城清算范围辐射小,仅局限于县城地区,乡镇金融机构网点未能享受到同城清算带来的的便利。人民银行大、小额支付系统的建立虽然为各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公共的清算平台,畅通了资金汇划渠道,加快了资金清算速度。但是,就浮梁县地区而言,各涉农金融机构网点中,仅有县城网点接入到大、小额支付系统,网点的系统连接率总体偏低,导致整个农村支付体系的使用率和覆盖范围存在一定制约。
二、农村支付结算体系存在的问题
(一)金融机构网点少,支付服务面窄
近年来,随着金融机构改革的实施,各商业银行尤其是已经上市的国有商业银行,在安排经营系统布局表现在微观层面,就是银行经营策略有所调整。农村地区存在经济欠发达、人口分散、消费能力弱等现实情况,属于典型的投入高、风险大、回报低、见效慢地区,从资金流动性、安全性、盈利性角度出发,银行机构更愿意把业务重心向城市转移,向优势行业倾斜。这在浮梁县表现的尤为明显,中行、建行相继撤离农村的经营机构网点和县支行,工行只保留了其县级网点,农行各乡镇网点萎缩,使涉农金融机构数量逐减。就目前而言,浮梁县农村地区的主要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只有农商行(原农村信用社)和邮政储蓄银行,远远不能满足日新月异的新农村建设需要。
(二)硬、软件设施投入不足,业务发展滞后
现阶段,浮梁县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主要力量只有农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与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相比,其在硬件设备、网络建设、人员配置等各方面,都存在着明显的差距。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农村金融机构在联网通用、清算网络、系统建设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不足,大部分基层农信社和邮政储蓄机构无法加入到现代化支付系统、支票影像等业务系统。同时,由于一线业务人员工作任务重,金融机构难以系统性地对工作人员进行支付结算知识培训,人员综合素质不高,缺乏专业技术人员,新型支付业务和工具难以得以运用和推广。
(三)支付工具单一,结算渠道不畅通
大小额支付系统为跨行资金实时清算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平台,但系统强大的功能并没有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延伸,这使得农村地区成为了部分金融机构在支付系统接入和使用方面的“盲区”。就浮梁县地区而言,为各乡镇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主要网点是农商行(信用社),个别乡镇有农行和邮政网点。这些金融机构在乡镇分支机构都还没有加入到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农商行虽然为农村支付结算的主力军,但受结算渠道不畅通等因素制约,支付结算工具偏少,现金支付仍占主导地位,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较少,这也使得农村农民办理结算业务效率较低,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影响了城镇发展一体化的步伐。
(四)交易观念落后,支付安全环境不佳
在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客户群体主要是农民和个体工商户,现金交易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农民普遍认为现金结算看得见、摸得着,且现金结算不收取任何费用,成本低,使用方便,而对现代化支付工具了解不深入,如对ATM、银行卡支付、网上支付等新型支付结算工具的操作流程还不熟悉,对其使用的安全性、便捷性认识不够。加之目前针对非现金支付工具尤其是银行卡的犯罪日益增多,这对刚刚认识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的农民的使用信心很容易造成严重打击。
(五)宣传力度不够,农村居民对其认知度低
据调查,浮梁县县绝大多数群众对大、小额支付系统及集中代收付功能知之甚少。虽然金融机构加强了反假、支付结算等金融知识宣传,但由于方法和形式单一,宣传多集中在县城,地域半径辐射有限,尤其针对农村和农民重点开展的支付结算业务宣传较少,且书面语言多、通俗语言少,从而造成广大农民不会使用或不敢使用现代化的支付结算工具。
三、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的建议
(一)优化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布局,平衡金融服务。国有商业银行从农村收缩后,应及时考虑农村地区支付服务的补给,遵循市场化原则,关注农村城镇化进程,适时调整网点布局。积极引导和扶持农村金融机构增设网点,适度调整和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门槛,鼓励村镇银行在农村地区布点,完善金融服务的地区结构。
(二)加快农村地区支付清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增强金融机构支付结算服务意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服务“三农”的角度出发,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支付结算网络,充分利用现有的支付系统优质资源,尽快将支付系统的服务功能延伸至乡镇网点,拓展支付清算往来在农村地区的辐射范围;逐步扩大同城清算范围,把农村金融机构纳入县辖同城清算范围,实现乡镇金融机构网点之间的横向联网;改进票据传递时间,借助影像传输,缩短资金汇划在途时间,提高同城间票据的传递速度。建议政府部门加大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建立对涉农金融服务机构的财政补贴机制,通过税费减免、财政直补等方式,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网络建设、自主设备等提供财政支持平台,降低农村金融机构网点的运营成本,真正构建多层次、低成本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从而提高农村地区资金结算速度,增强农村金融机构的结算功能,为农村经济建设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农村金融机构要树立服务为本的观念,把提高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作为提升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一线业务人员支付结算业务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从法律法规及各项基本制度入手,增强其学习主动性和自觉性,加大对业务流程及管理办法的学习力度,找准业务处理中的风险点,提升员工支付结算应用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支付结算业务办理效率。
(三)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丰富农村地区支付结算方式。各金融机构应该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建立和完善(尤其是在农村地区)以支票、汇票、本票、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化支付工具为发展方向,适合多种经济活动和家庭服务需要的支付工具体系,鼓励和支持涉农企业、农村私营业主的经济往来采用票据结算,提高非现金结算业务量。同时,银行业机构要结合农村经济特点,完善银行卡服务功能。改善农村银行卡受理环境,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加大对农村地区投放ATM和POS机终端设备,提高欠发达地区人均ATM机占有量。针对农村地区电话比较普及并且使用方便的特点,大力推广应用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工具,降低农村地区现金支付比例,切实提高农村地区的支付服务水平。
(四)建设良好的支付清算环境,培养农村居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机构要提高对非现金支付风险防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对银行卡犯罪、网络诈骗等的打击力度,强化内控管理和业务自查,全面提高风险管理能力,从源头上预防各类案件的发生,逐步提高公众,尤其是农村地区居民对非现金支付工具的信心。同时,建立科学、前瞻、较稳定的收费体系。改善收费策略,优惠农村地区支付服务收费。进一步细分市场,针对城乡差异来制定支付服务价格,保障农村居民利益。适当降低农村地区POS机、电话支付终端的收费标准,设法降低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产品营运成本,为农民提供实实在在的便捷支付服务,提高农民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比例。
(五)加大对农村地区支付结算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认知度。从调查情况看,广大乡镇农村用户还不熟悉银行的大多数支付结算业务及支付工具。各金融机构应持之以恒,创新宣传方式,加强支付结算知识在农村地区的宣传普及和推广应用。农村金融机构要利用年关农民工大量返乡的机会,大力宣传银行卡等非现金支付业务,除柜台宣传外,还可以在车站、市场等公共场所散发宣传单,并通过电视播放、流程演示、现场模拟等形式,在全面宣传支付结算知识、产品功能和使用方法的同时,还注重对注意事项和风险防范的提醒,努力扩大支付结算在农村地区的影响。要通过有效的宣传形式,逐步推广和丰富农村地区的支付结算工具,使全社会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对支付清算知识有更进一步的认识,对非现金支付结算工具有更深入地了解和更准确地掌握,促使其更广泛地接受和运用非现金支付工具,提高农村支付服务质量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