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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土地整理流转 统筹两型城乡发展

2012-04-29岳麓区两型社会建设与城乡统筹课题组

国土资源导刊 2012年8期
关键词:经验启示土地流转效益

岳麓区两型社会建设与城乡统筹课题组

摘要:本文介绍了岳麓区莲花镇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主要做法,分析了通过土地综合整治带来的效益,阐述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的经验启示。

关键词:基础设施;拆迁安置;土地流转;效益;经验启示

近年来,岳麓区莲花镇充分运用城乡土地级差和占补平衡政策,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用地流转,激活农村生产要素,逐步破解制约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资金等难题,加快“两型”示范乡镇建设。

1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主要做法

2008年,莲花镇启动万亩土地综合整理项目。该项目总投资9990.20万元,建设规模1410.12公顷,涉及莲花镇立马、桐木、大华、新桥、中长5个村,3533户,13161人。

(1)推进土地整治,完善基础设施。莲花镇土地整理为主,辅以路网和水利设施建设,以基础设施完善不断提高农田综合生产能力。该项目共计平整土地469.48公顷,修建道路141271米(其中水泥路24165米),渠道145176米,排水沟63741米,修建圆管涵洞589座、盖板涵140座、分水闸1099座、节制闸608座、跌水1081座、农机桥21座、渡槽28米、小分水口6129处、沟渠下河口护砌66处、下田坡道948座、电杆护砌364处,复垦建设用地115.55公顷。清淤护砌水塘164口,其中清淤133口;清淤并护坡31口。清淤护砌项目区内干支级排水沟9638米。修建小型桥梁7座。

(2)依法拆迁安置,实现集中居住。岳麓区莲花镇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共拆迁农户74户,拆除总建筑面积17680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房屋8581平方米,砖木结构房屋716平方米,土木结构房屋8383平方米。同时,按照就近原则,将拆迁农户分别集中安置于桐木、大华、中长三个村设置的集中居住区内,对农民集中安置点内的基础设施进行配套建设。

(3)实施土地流转,发展两型农业。莲花镇在土地整理的基础上,成立村级土地专业合作社,按照“公司+合作社+农户”的产业模式,加快土地流转力度,引进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民致富。立马村土地合作社与湖南天泉草业公司签订协议,完成整村土地流转8000亩,其中农田2700亩;山林地4800亩;水库、山塘500亩,成为长沙市农村集体土地交易平台流转的第一宗土地。目前,全镇17个村(社区)全部成立了土地流转合作社,共计流转耕地、林地共计4.2万亩,成功引进了湖南天泉草业公司、湖南现代园艺观赏园、汇达老年医院、景和园林农业科技园、西域生态园、虎雄山庄等现代农业项目。

2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效益分析

岳麓区莲花镇通过农用地整理、村庄整理、农村废弃地(含废弃宅基地)整理、土地复垦等措施,新增耕地72.0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置换面积114.14公顷,在此基础上,加快土地流转,有效地激活了农村土地资产,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1)经济效益。莲花镇土地整理项目完成后经济效益分为两部分,一是新增耕地面积增加的净收入;二是通过土地整理改造中低产田新增的净收入。经过计算,土地整理后项目区年新增耕地收益181.56万元,新增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收益为9987.25万元,新增耕地指标一次性收益为324.09万元,总计收益为10492.9万元,而总投入为9990.20万元,共计实现盈利502.7万元(不包括土地整治后产业项目实现的盈利)。

(2)生态效益。莲花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与农田水利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生态环境工程有机结合,依托生物、工程措施,优化了农作物种植结构,有效地涵养了水源、治理了水土流失,大幅增强了土壤肥力和抗灾能力。而沟渠的硬化和整理使洪涝灾害频率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提高了土地产出率。同时,项目建成稳定投产后,项目区作物常年轮作换茬生长,表土植被恢复,地表常绿,绿地覆盖率提高,空气净化,生态功能增加,土地侵蚀能力降低,莲花镇土地整治项目区的生态环境越发优美。

(3)社会效益。通过土地综合整理,有效地缓解了岳麓区“两型社会”建设中建设用地空间和新增耕地面积不足的矛盾。土地综合整治项目通过引水渠道、排水沟道建设,田间道路建设,极大地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农业生产效率,方便了农民的生产与生活,新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经营方式在莲花镇得到有效推广,农民收入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同时,项目实施后,土地的合法、合理的权属得到厘清和调整,明显减少了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各种纠纷。

3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经验启示

(1)坚持政策引导,促进体制改革。岳麓区莲花镇根据“两型”示范镇的建设要求,研究制定了《莲花镇土地综合整理规划》、《莲花镇土地流转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积极实施“三个三”改革。即推进“三项整理”,即:村庄整理、道路整理、土地整理;推动农民住房实现“三个转变”,即“平房向楼房转变、大院向庭院转变、分散向集中转变”;推进“三个开发”,即开发疏林地、开发旧宅基地、开发农居点菜地。以土地综合整治,实现农村土地升值增效,城乡土地合理流动,放大农村土地价值,增加农民收益。

(2)坚持规划先行,突出地域特色。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从原来的单一土地整治规划过度到土地综合整治,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整体控制左右。为推进项目的实施,莲花镇采用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三规合一”方式,启动规划编制。在规划编制过程,注重保持农村风貌和当地特色,保留农耕文化和民俗文化中的积极元素。莲花集镇和项目安置小区,均按照“青砖、白墙、灰瓦、木窗”的统一式样,打造具有湖湘特色的民居风格。通过规划的引领,莲花镇有效地统筹了农村的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科学推进了水田路林村综合整治。

(3)坚持两型主题,推进产业发展。岳麓区莲花镇在土地综合整治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始终紧扣“两型”主题,贯彻落实“两型”要求,促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项目区内林地、荒草地的开发,路、沟、渠的硬化,田块的大面积平整,安置小区的建设,产业的引进等均严格按照自然、生态、环保的理念积极推进。湖南天泉草业公司采用无土栽培技术,利用当地农业废弃物进行加工,产出的沼渣、沼液作为营养基质和有机肥用来生产移动式草毯和有机水稻、蔬菜,形成周而复始的良性循环体系,成为莲花镇“两型”产业的样本。

(4)整合各类资金,鼓励多元投入。土地综合整治投入成本大,政府的财政压力也较大,需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建立多元化的融资机制。要通过市场化办法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本和产业资本进入农村,特别要提倡民营企业返乡入村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培育各种形式的土地综合整治公司,实现土地综合整治的产业化。要建立财政专项补助和部门资金相结合的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整合政府其他部门涉农资金,在通过整治后的土地流转、土地增值、挂钩建设用地指标的出让,加上农民自筹资金等来平衡预算,建立资金保障体系,从而减少政府的财政压力。

(5)尊重群众意愿,实现三个转变。切实做好农民思想引导工作,让农民在土地整治和流转中得到实惠。关键要实现“三个转变”。一是资产变资本。以“土地权益股权化、土地资源资本化”为改革核心,农民把手中的土地流转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流转到企业,农民获得“四金”,既收取租金、又领取酬金,还享受利金和股金,实现了企业、合作社和农户三赢的目标。二是农户变商户。重点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和现代农业,引导农民兴建农家乐、发展观光休闲农业。目前,莲花镇已发展农家乐12户,年接待游客3万人左右,营业收入近200万元。三是农民变居民。加大农民技能培训力度,建设农民技能培训中心,把农民就地变成产业工人,将部分农民集中安置,实现农民“就地就业,离土不离乡”,保证农民土地流转不失利、不失业、不失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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