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与“合”:被操控的知识产权全球化
——读《信息封建主义》
2012-04-21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文 / 赵 平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离”与“合”:被操控的知识产权全球化
——读《信息封建主义》
文 / 赵 平 /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贾斯廷·福赛斯先生说,《信息封建主义》“对有兴趣了解全球知识经济规则是如何制定出来的读者将是不可多得的作品”【1】。的确,《信息封建主义》在对影响知识产权规则的全球化的背后角力因素进行了深刻分析后,揭示了知识产权规则的全球化路径。那么这究竟是一种怎样的路径呢?笔者从书中读到的答案是:“离”“合”之间,知识产权规则经由少数人或公司操控以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的“诱导”与“威胁”走向全球化。
一、“离”与“合”:大公司“俘获”本国政府
《信息封建主义》不惜用专节来介绍海盗与海盗船,“把海盗与知识产权联系起来,是将海盗作为谋求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的修辞作用的又一次体现”【1】27。那些饱获知识产权制度之利的大公司,尤其是那些生物制药公司,窃取土著人的民族医药技术或遗传资源后用以申请专利,尔后大肆敛财,为了收取高昂的医药专利费不惜置穷人生命于不顾,在《信息封建主义》一书看来,其行径无异于16世纪的地中海的那些海盗活动。然而,当我们翻开海盗史,我们却发现,“摩根当然是海盗,但是摩根却认为他有皇家授权”【1】25。如今,这些诸如生物制药的跨国大公司,在全球扮演“海盗”敛财的同时,自然也“俘获”了本国政府。跨国公司所造成的过分垄断,就算是对其本国市场,也会带来危险。从这点说,本国政府与大公司有“离”的成分,然而,如果大公司的行为能给本国政府带来更多的政治、经济利益,权衡利弊大小后,本国政府多愿选择被“俘获”,由“离”转为“合”。以美国的跨国公司为例,其通常不以全球知识垄断为由要求美国政府将知识产权全球化,而是通过找论据来说服执政者,让其认识到在全球实行知识产权对美国之重要。“这一问题如此重要,以致于美国政府为了达成知识产权交易,而将整个乌拉圭回合谈判的结果作为赌注”【1】72。于是我们看到:当跨国公司的“海盗行为”给本国带来政治、经济等方面的利益,尤其是当这样的利益远远超出“海盗行为”对本国造成的垄断威胁时,那些以美国为代表的“本国政府”甘愿热心帮助跨国公司实现其知识产权规则全球化的愿景。
二、“离”与“合”:发达国家间的分歧与妥协
现在人们谈知识产权规则全球化,免不了提及TRIPS,而每每提及TRIPS,总会立马指出这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的协议。1但当我们要回答“TRIPS为何能由发达国家主导制定”这一问题时,答案似乎又可以多元化。《信息封建主义》所揭露的历史告诉我们:
注 释
1. 比如,有文章指出:“TRIPS缔结的趋动力在于发达国家在全球市场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需求。谈判各方在经济、政治影响力和谈判能力上的不平衡决定了谈判结果在利益分配上的失衡。”参见杨红菊, 何蓉. 从TRIPS的谈判历程看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知识产权,2008.2: 64.发达国家面临分歧,能理性妥协,由“离”转“合”。该书点明:“TRIPS协议专利部分的起草内容不只是带来了北南分歧,而且还带来了北北分歧,主要是美国和欧共体之间的分歧【1】167。”可见,发达国家间不是没有“离”的成分。然而,当一份题为《有关知识产权问题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基本框架:美、欧、日商业团体观点声明》(《基本框架》)得以发布,我们看到了美、欧、日商业团体中的主要成员在全球规范政策问题上的合作。而“《基本框架》实际上在很多方面都是TRIPS谈判的核心文件。这是大公司在即将到来的全球信息经济中的产权原则的宣言【1】144。” 于是,我们看到了发达国家通过妥协,摒弃分歧,以团结的姿态对抗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声音。这完全不同于发展中国家由“合”变“离”,(对于这一点,笔者将会在下文谈到)利益分散趋势。“强强联合”对“薄弱的散兵游勇”的优势使得发达国家掌握了知识产权规则走向全球化的话语权,其主导地位由此确立。
三、“离”与“合”:双边主义vs南南合作
当我们看到发达国家摒弃分歧,加强协作,实现由“离”转“合”,合力主导知识产权规则全球化的同时,也看到了发展中国家在抵制知识产权全题上,由当初的“南南合作”逐渐被美国等双边主义策略瓦解的事实,一种由“合”转“离”的无奈。曾几何时,“印度和巴西作为发展中国家的领头羊,反对美国极力把知识产权问题纳入到关贸总协定中的做法【1】131。”可是,在美国的301条款的威胁与知识产权制裁下,“1990年6月,巴西总统宣布他将颁布符合美国希望的法律”【1】159。巴西的屈服让印度显得孤立。尽管在乌拉圭回合中,印度对作为乌拉圭回合成果2之一的“邓克尔草案”的反对时间最长,“但当1994年4月,最后草案在马尔喀什签署的时候,印度还是签字了”【1】169。印度的“沦陷”可以说是发达国家攻克的一座瓶颈式的堡垒。各个发展中国家就这样像一座座堡垒被攻克,缘于美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无情地推行双边主义。甚至,“发展中国家谈判代表从日内瓦长途跋涉回到自己国家时,却发现美国贸易谈判代表已经等在家门口了”【1】157。更致命的是,美国“在知识产权谈判中不存在互惠互利的可能性。对某些非洲国家,美国威胁采取贸易制裁、撤销外援、撤走投资以及拒绝向这些国家转让技术等手段,并能说到做到。而非洲国家却不能用同样的手段威胁美国”【1】225。美国在推行其双边主义策略时,除威胁、制裁部分发展中国家外,还通过挑拨发展中国家间利益关系来拉拢部分发展中国家,比如:“1988年,
注 释
2. 有学者认为,“最能反映全球化时代特征的是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谈判所达成的协议。它是对近两个世纪以来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总结和发展, 第一次把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问题联系起来, 并规定了相应的强制措施, 标志着在知识产权制度方面已基本实现了法律的全球化。”参见郑万青. 知识产权法律全球化的演进. 世界知识产权. 2005.5: 58.知识产权委员会赶到新兴的工业园国家和地区——韩国、中国香港和新加坡等地进行游说,知识产权委员会引起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注意,让他们意识到他们的利益和印度、巴西等国的利益不一样”【1】148。发展中国家在反对知识产权全球化问题上由“合”变“离”,是美国在双边主义“谈判”模式下推行“大棒加胡萝卜”政策取得成功的又一鲜活案例。
四、“离”“合”背后:民主缺失与知识产权全球化
当大公司“俘获”了本国政府(主要是发达国家政府),利益的考量使得发达国家愿意代表大公司推动知识产权规则的全球化,当北方发达国家选择摒弃分歧一致对“南”(发展中国家)时,当初因“南南合作”所存有的反对声音也因美国所推行的双边主义策略变得哑口。于是,更多的代表着大公司、发达国家利益的全球知识产权规则逐步确立。《信息封建主义》一书指出,“我们现在的知识产权制度代表着民主进程的失败。少数美国公司是知识游戏的主角,他们攫取了确定美国贸易议程的方法,并与欧洲和日本的跨国公司合作,起草了知识产权的原则,这些原则成为TRIPS协议的蓝图。然后通过贸易强权压制发展中国家的反抗【1】12。” 事实上,从笔者上文所做的“离”“合”转变分析中,我们也能清楚地看到:发展中国家能与发达国家进行民主协商的条件3并未成就,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确立的过程存在严重的民主缺失。该书分析道:“为什么多达100多个知识产权的净进口国签订了只是有利于少数知识产权净出口国的TRIPS协议,尤其是美国作为最大的知识产权净出口国。其中重要的原因就是如我们在上文解释的那样,大部分进口国并不清楚了解它们自己的利益,同时在决定TRIPS协议的重要技术细节时,他们并不在场【1】225。” 当TRIPS协议的重要技术细节都是在发展中国家并不在场的情况下做出的时候,民主协商便同时失去了“代表的条件”和“完整信息的条件”,而当知识产权与贸易挂钩,发达国家利用其经济优势挥舞着贸易大棒威逼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全球化问题上就范的事实,也表明了民主协商失去了“非支配的条件”。可以说,知识产权规则就是在南北国家之间缺乏民主协商的情况下逐步走向全球化的。
五、结语
“离”“合”之间,发达国家掌握了知识产权规则全球化的话语权,发达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确立方面做出的努力帮助诸如辉瑞制药、杜邦等“TRIPS协议的梦想家们”4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他们的知识产权全球化愿景。而“离”“合”的背后,是南北国家民主协商条件的缺失,知识产权规则的全球化是一种被操控的全球化。那些梦想家们所操控的全球化带来的是信息封建主义的危险性。所以该书鼓励民主力量起来反抗这种危险,阻止那些梦想家们将所寻求的信息封建主义植根于我们的制度之中【1】233。
注 释
3.《信息封建主义》一书认为,为了使民主协商能在主权国家之间进行,至少要满足下面三个条件:第一,在谈判过程中,所有相关各方的利益都能得到代表(代表的条件)(然而,这一条件并不能保证所有参与方都能够参加到谈判的每个阶段中,同时也不能保证谈判的结果对所有利益方都是平等的)。第二,所有参加谈判的各方必须能够获得各种可能结果的完整信息(完整信息的条件)。第三,任何一方都不能强迫其他方参加协商(非支配条件)。参见:[澳]彼得·达沃豪斯, [澳]约翰·布雷斯韦特著.刘雪涛译. 信息封建主义[M]. 北京: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14.
4.笔者套用的《信息封建主义》一书中的称呼。参见:[澳]彼得·达沃豪斯, [澳]约翰·布雷斯韦特著.刘雪涛译. 信息封建主义[M].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 232.
【1】[澳]彼得·达沃豪斯, [澳]约翰·布雷斯韦特.信息封建主义【M】.刘雪涛,译. 北京: 知识产权出版社,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