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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时期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思想研究①

2012-04-18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5期
关键词:民生公平转型

陈 智

(哈尔滨师范大学 政法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40)

一、转型时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时期

所谓转型,就是由传统向现代过渡。自从我国进入近现代社会以后,社会转型一直存在。进入新世纪后,“社会转型”一词开始频繁出现,很多学者开始使用“社会转型”去讨论我国改革开放后社会过渡发展的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市场经济深度发展,民主政治逐步推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社会建设日趋协调。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的认识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日渐加快、科技不断进步、大众社会消费来临,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变得更加复杂化。因此,中国真正的转型期始于改革开放。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转型的交叉时期,正逐步向建立新型的现代化社会关系迈进。

转型时期,是历史的特殊时期,需要一个稳定的发展前提。“中国的问题,压倒一切的是需要稳定,没有稳定的环境,什么也搞不成,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掉。”[1]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民心稳定则是保证社会转型顺利实现的重要条件。推进转型时期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坚持以人为本,以人民利益为重,实现人民的利益最大化,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是关键。为了完善这一时期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建设,政府需加大努力去解决当前社会存在的各项矛盾,平衡各方面的利益,化解社会中不和谐的因素,重点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因此,在这一时期处理好民生和社会建设的关系及其重要。

二、转型时期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性

(一)社会建设与民生的含义

社会建设是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党的领导集体特别关注的问题之一。2005年2月1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首次提出了社会建设这一理论概念。即指除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以外的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社会事业建设。即由传统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布局形式拓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这说明社会建设已经得到了高度的重视。

有学者认为:“民生,顾名思义就是人民的生活、生计问题。它包括民众的衣、食、住、行、用、生、老、病、死等方面的内容。”[2]这是从字面上和传统意义上对民生做出的解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民生问题不仅仅关系到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同时也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社会和谐建设”。民生问题已经成为社会所关注的热点问题。

(二)社会建设与民生的关系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处理好社会建设与民生的关系尤其重要。我国经济在快速发展的同时,社会建设相对迟缓,两者发展不协调的问题日益凸出。因而,在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着力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所需,减少社会矛盾与冲突,使社会利益相对平衡,才能更好的促进经济的增长,增加社会财富。

首先,人民群众是社会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建设者,凡是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必然是社会建设的重点问题。只有真正的了解群众到底想什么、缺什么、愁什么,使人民群众基本的生存条件和权利得到改善和保障,才能够赢得民心,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政治局面,推进社会建设。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其次,民生问题是社会建设的根本任务。民生问题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存和切身利益的问题,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发展的问题。它作为社会建设的一个方面,还影响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和发展的全局。在党的十四大、十五大和十六大的报告中,都以“不断改进人民生活”为题对民生问题做出了专题的讨论。民生问题成了社会建设的主要方面,是社会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2005年10月,胡锦涛在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中指出推动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始终是中国的中心任务。虽然转型时期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不断增加,但在教育、就业、养老、医疗、住房等方面仍然存在着大众疑惑和不满。因此,在社会转型时期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的矛盾,改善和加强民生建设,创造出更加有利于人民的生存发展环境,社会建设才能更有意义。

再次,改善民生是社会建设的重要过程。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是以人为核心围绕生产发展的问题进行的。通过各种政策和社会手段,不断的调节着人们的社会利益关系。这样就要把人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放在首位,不断满足民众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需要。改善民生的过程也是政府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过程,要坚持民生建设本着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原则,不断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形成社会和谐的稳定局面。

(三)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1992年邓小平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只有不断的发展,才能创造出更多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提高和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上的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明确的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发展的道路指向人民,科学的发展观关注民生疾苦,促进人民的和谐发展。

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就是以人为本,民生建设同样是以人为本。转型时期,社会建设不断发展的同时,民生问题的具体内容也随之不断的发展。它不同于以前的任何一个时期,突出特点就是要不断的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的权益。这些与古代的民本思想一样,对人的价值和地位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是本质不同点就是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着一定的时代性特征。党和国家为了维护群众的利益,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统筹兼顾,让人民当家作主的同时也享有相应的物质和精神财富。

2007年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代表大会召开,胡锦涛在政治报告中指出“要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3]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各个方面的建设都是以人为本。即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同时,还要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保证民生建设健康有序的发展。

(四)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是党群关系和谐的关键

中国共产党代表着全国人民的利益。在社会转型这一关键时期,是否能够做好以加强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关系到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而且艰巨的任务,靠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中国的古训就是“得民心者得天下”。因此,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现实的问题,时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才能够促进党群关系的和谐,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党的执政能力。

在2009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决策、定政策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和承受能力,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切实办好顺民意、解民忧、惠民生的实事,让人民共享改革成果。这种加强民生建设、密切联系群众的风气不仅是党与群众保持和谐的关键点,更是党永葆青春活力的必然要求。胡锦涛总书记在“两会”中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着重强调:“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改善民生工作力度,多渠道扩大就业,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教育和医疗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可见,在社会建设的过程中,人民群众的感受是最真实,最深切的。必须依靠群众,尊重其主体地位,发挥群众的精神力量,加强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是社会建设不断发展所要求的,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党群关系所要求的。

三、转型时期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措施

(一)教育优先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教育是民族发展的根本,因而必须优先发展教育。全面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培养创新型人才和技术人才,使我国在综合国力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促进教育公平是社会建设的重要基础。当前,我国教育机会和资源分配不平衡,这种表现不仅仅存在于不同的地区之间,同样存在于不同的社会群体之中。因此,大力发展教育,就要确立新的教育资源配置理念。在以普及为主的同时,扩大受教育者的教育机会,人人都有机会受到教育,不仅追求受教育机会的均等,同时也需要教育质量的公平。

绝对的教育公平是不存在的。教育公平取决于社会经济等方面的发展以及教育自身的发展状况。教育公平在义务教育、非义务教育以及全民教育中都要满足教育对象的基本学习需要。在接受学习机会上要面向所有的国民,把平等推向更高的水平。

教育的投入是民生建设的重要方面。在转型期,注重教育的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才能为民生建设提供一个合理的物质基础。教育公平的最终实现,不仅为每个人提供深造的条件,在提高人的知识和技能的同时,也在为国家的民生建设积蓄了一定的力量。

(二)效率与公平并重,实现共同富裕

在转型时期,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已经被提上了日程。其目的就是增加人民收入,确保社会公平。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效率也是社会主义的要求。单靠追求效率、牺牲公平的做法必然会破坏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在转型时期,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运作的效率因缺少公平的规则而大大降低。因此,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效率优势原则,兼顾公平,以此抑制影响社会平稳发展的消极因素。积极建立起效率和公平的良性发展的动态平衡关系尤其重要。

转型时期的收入分配制度是保证市场经济制度合理发展的重要条件。“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要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制度并存。健全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制度,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3]

处理好效率和公平关系有利于人们对公平给予更多的重视。我们要强调在承认个人的利益的同时,也需要公平竞争、合法竞争。让效率和公平并重,使经济繁荣,社会协调发展,促进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解决人民群众的不满和质疑,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三)关心弱势群体,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转型时期,关心弱势群体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本质选择。

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要高度关心弱势群体。我们要注重倾听弱势群体的呼声,建立健全和完善相关的社会政策,为弱势群体提供体制上的保障。即对不能解决个人温饱问题、丧失劳动能力、缺乏就业机会和相关社会保障的人群给予大力和优先的支持,以此保证社会建设良好的运行。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保障系统的建立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很大的成绩,整体水平得到提高。但是我国社会保障系统依然存在着不少问题:覆盖面小,水平层次还不是很高,并没有建立起适用范围比较广的与社会保障相关的法律制度,这都是与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相矛盾的,是不利于人民发展的。因此,必须在转型时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法规,对于那些难以上升为法律法规的事项要通过重要的文件形式,形成惠民的政策;二是依据我国国情,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积极发挥政府拾遗补缺的作用,促进形成专业化的社会保障队伍,进行制度化、标准化的管理;三是侧重以民生为重点的保障项目,抓住核心的、关键的社会保障项目,把人民最关心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放到首位,以社会福利作为补充,把社会保障工作落实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

(四)加强公益事业建设,促进公共服务

在转型时期的整个过程中,民生不仅是发展的问题,同样是一个公共服务的问题。这需要更多的社会政策和社会关注,需要构建以政府为主导,多层次多方位的社会公共管理格局,促进公益事业的建设和公共服务的发展。

社会公益事业的发达程度是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是民生事业的一个重要保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也是帮助困难群众的重要途径和有效措施。发展公益事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前提是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普遍参与的保障体系。我们要提高公众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的意识,通过各种有效手段,全面大力的宣传来实现公共服务全面健康的发展。

政府职能转变,紧抓民生建设,离不开公共服务。转型期间大力发展公益性的民间机构同样重要。这些活跃在民间的组织,承担了原本政府承担的社会功能。有些社会公益组织虽然还显得不成熟,但通过政府的大力扶持,在促进公共事业发展和社会和谐建设方面仍会起到很大作用。

民生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期复杂的问题。转型时期民生问题涉及到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这与当前社会建设中的许多问题都是联系在一起的,是社会建设的核心所在。加强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有利于正确的解决人民的内部矛盾,体现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利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转型时期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任务不仅重大、关键,而且紧迫。我们必须在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代领导集体的社会建设理论指导下,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老有所养” 、“病有所医”、“住有所居”的新局面。

[1]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284.

[2]曹文宏.民生政治:民生问题的政治学诠释[J].天府新论,2008,(1).

[3]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07-10-15.

[4]蔡孝恒、张亮.胡锦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思想述论[J].探索,20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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